“呵……”
霍景华冷笑一声,不悦的道,“袁亚兰,我看你还是趁早洗洗睡了吧,梦里什么都有。”
“霍景华,你什么意思,我可是你婆娘,你不帮我说话,你要帮着一群外人说话么。”
“那不是外人,那是我娘和我弟弟。”
霍景华自认自己是没有念过多少书,大是大非可能不懂,但这件事到底是谁的问题,他还是分得清楚的,“袁亚兰,我可告诉你,关于老三结婚这件事,你最好给我消停点儿,也不要再有什么歪歪心思,我家里的家具比不上老三的,别人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你心里没数么!”
霍家再怎么落败,那当年也是大富之家。
即便是后来大部分的东西都充公了,但是,因为霍家祖上有人立功,那些人并没有过多为难霍家人,甚至在将家产充公的时候,也是将他们生活所需的家具预留起来的。
从床到桌椅板凳,没有一样的不好的。
大哥霍景国结婚拿走了一些家具,到了他结婚,所用的东西并没有比大哥的差,那都是祖上传下来的。
相反,到了老三这里,一样都没有。
才需要老娘出钱,去旧货市场买一些回来。
现在他家里的生活用品,是比不上老三这些东西,甚至连大哥的都比不上,可是,这能怪老娘,能怪大哥么?蜀南文学
怪不着!
因为,他家里的这些好东西,都被媳妇的娘家人以各种借口,给“借”走了。
当然了,这个“借”是从来没有考虑过还的。
他也是看着媳妇儿的面子上,没有跟他们袁家人计较这些而已。
现在媳妇儿倒是拿着这件事情来跟他闹,也不知道她是哪里来的勇气!
“霍景华,你现在是在怪我咯?”
袁亚兰气得眼睛都红了,眼看着就要哭出来,“霍景华,我现在还怀着你的孩子呢,你就这么气我啊,你还是不是男人了。”
“袁亚兰,我不想跟你吵。”
霍景华退了一步,“但是我还是那句话,老三结婚的事,你少参合,不然别怪我不讲情面。”
说完,转身走了,留下袁亚兰杵在原地,气得直抹眼泪。
……
婚礼办喜酒,前两天就得忙起来。
宋婉玉之前身体也弱,虽然慢慢的养好了一些,但是还是经不起操劳的,大儿媳陈惠珍就主动担下了家里的重活儿,把婚礼所需的东西,都一一的准备齐全。
村长让会计直接去供销社,帮着把婚礼所需的菜和喜糖啥的都买回来了。
陈惠珍看着,惊喜得很,“娘,除了喜糖,瓜子儿,饼干,村长还给咱们买了半扇猪肉,老三的婚礼不会差肉了。”喜糖瓜子什么的,其实也没有稀奇。
有钱,有票,那就能买。
就是这半扇猪肉,你有钱有票,也不一定能买到这么多,毕竟,那是限量供应。
这也就是村长出面才拿了这么多回来。
“嗯,我就是村长办事靠谱嘛。”宋婉玉满意的点头。
老三结婚这事儿,家里添置的所有东西,宋婉玉没有让家里任何人插手,都是让村上的干部帮忙的。
她相信:这些干部办事,绝对不敢马虎。
毕竟,她儿子和媳妇是公社里有名的抗疫英雄呢!
这个年代的人,在骨子里对人民英雄是有一种空前的崇拜主义的。
陈惠珍专门在大队请了三天假,帮着家里忙活,剁肉,炸排骨,和面,蒸馒头……
这些都是要提前搞起来的。
免得到了婚礼那天,来不及。
宋婉玉也因此轻松了不少。
霍家这边提前忙开了,顾家这边也没有闲着。
郑玉秀和顾老七都没有出工,后来还专门让老二借了村里老夏头的牛车,又去了一趟县城的家具厂。
傍晚的时候,给拉回来一个崭新的衣柜。
和两床九斤重的大棉被。
这年头棉被可是稀罕物,限量供应的,一般只有结婚的新人和新生的孩子,才能多出棉花票来。
郑玉秀给买的这两床大棉被,还不知道她找了多少人借的票。
顾清柠看着,真的是感动得不行,“娘,你对我太好了。”
“傻,你是我闺女,我不对你好,对谁好?”郑玉秀宠溺的看着闺女,虽然顾清柠不是她顾家亲生的消息已经揭开了,但是郑玉秀觉得,这好像根本没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也许,以前真的是自己想多了。
早一点告诉她,或许也不会怎么样呢。
除了棉被,还给添置了热水瓶,搪瓷盆……这些生活用品,最后再加上之前带回来的缝纫机。
虽然,霍家给的彩礼,算是属于多的了。
但这顾清柠的嫁妆,那才绝对是公社里头一份儿,绝对比彩礼要多。
两口子盘算了所有的嫁妆。
顾老七总觉得还有什么不对劲的,仔细的想了想之后,“对了,还有自行车,我把车推到河边去洗洗。”
顾清柠的自行车,那是年前才买的。
虽然骑了个把月,但还是簇新的,这车是当初霍景鸿花钱买的,眼下顾清柠结婚,那肯定得带走。
只是顾清柠时常在乡下路上起,溅了不少的泥巴,泥巴一干,黏在车上脏的不行。
顾老七推着自行车就到了小河边,花了大半个小时,才把车洗的干干净净的。
回来的时候,他怕又粘上泥点子了,愣是放在肩膀上给扛回来的。
用干净的棉布擦干后,又给自行车绑上一朵大红花,顾老七这才满意的点头:嗯,这还差不多。
这屋里满满当当的嫁妆,郑玉秀也觉得挺满意的:这才是她顾家的闺女的嫁妆嘛。
正高兴着呢。
忽然,门口冒出来一个脑袋,“七叔,七婶。”
郑玉秀回头。
顾小芬站在院子外头,怯生生的张望着。
“你来干什么?”
“七叔,七婶,是这样的,我明儿个也要订婚了。”顾小芬咬着下唇,声音挺小的。
“你订婚,那就订婚呗,你告诉我干什么?”郑玉秀有些不悦。
要不是她是长辈;
就凭着这侄女以前做的那些事儿,她能直接将她撵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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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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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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