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柳,小宁,你们把文具也发一下。”
两人又走进那个小屋,抬出来一个箩筐。
箩筐里装着一个个小布袋,每个书生一个。
打开小布袋,里面装着三个本子,还有六支铅笔和一把小小的刀子。
在布袋最下边,还有三支石灰做的粉笔。
书生们不认识铅笔粉笔,却认识本子。
“嚯!白纸做的本子!”
“这也是给咱们用的吗?”
“金先生真是太大方了!”
不少书生都忍不住惊叹出声。
纸张在大康还是很值钱的,用来印教材,不少书生都已经觉得惊讶了,但是也能理解。
毕竟教材是可以重复使用的。
现在金锋又给他们每人发了三个白纸装订的本子!
这在书生们看来,这种行为和用玻璃做窗户一样奢侈!
“我早就跟大家说过,金先生对教育事业非常重视,对你们也非常重视!”
方灵均趁机说道:“所以大家一定不能辜负金先生的期待啊!”
“方先生放心,学生一定努力学习!”
书生们纷纷开口保证。
也有一些比较活泼的书生,已经开始研究铅笔了。
但是大康之前从来没有过铅笔,他们也研究不明白,便冲着方灵均问道:“先生,这又是什么?”
“这是金先生发明的一种新笔,叫做铅笔!”
方灵均拿起一根削好的铅笔扬了扬:“布袋里有小刀,大家把铅笔削成这个样子,就可以在本子上写字了。”
今天接触到的震撼实在太多,书生们已经麻木了。
听完方灵均的话,纷纷从布袋里拿出小刀和铅笔。
小刀和金锋小学时常用的折叠削笔刀差不多,但是对于书生们来说,同样是第一次见。
“哎呀,这小刀好锋利啊!”
“是啊,比我家祖传的那把菜刀快多了!”
“这么一把小刀,拿出去至少能卖十文钱吧?”
“别说十文,就算给我一百文,我也不舍得卖!这可是金先生送的,上面还刻了字呢,你舍得卖?”
“还有字?哪里?”
不少书生马上翻看小刀,果然在小刀背面发现一行小字:
华夏大学·金川师范学院第一届留念。
这下再也没有书生说出把小刀卖掉的话了。
这行小字证明了小刀的来历。
金川师范学院第一届留念,光是这个附加价值,就远远超过小刀本身的价值!
有了这个心理,书生们削铅笔的动作都小心不少。
“铅笔和咱们以前用的毛笔不同,这是一种硬笔,更方便携带,而且书写速度更快,写出来的字也更小,节省纸张。”
方灵均充当起了解说员。
书生大多都是十几岁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不由被铅笔吸引,纷纷开始在本子上尝试。
“嘿,这个真的能写字。”
“哈哈,祝兄,你写出来的字好丑!”
“哎呀,怎么断了?”
“我的也断了,好可惜!”
不断传出书生们的惊叹声,让教室变得和菜市场一样热闹。
等书生们消化一阵,方灵均拿起教鞭敲了敲桌子,教室才安静下来。
“接下来,我给大家讲解另外一样大家教学中要经常用到的东西。”
方灵均举起一支粉笔:“这是粉笔,以后大家回去了,需要经常用到这个。”
说完在身后的黑板上写下《乡村咏怀》。
不得不说,懂书法的人就是不一样,虽然才接触粉笔不久,但是方灵均写出来的字依旧潇洒飘逸,极具韵味。
“这种粉笔书写完成之后,可以用布块擦掉。”
方灵均拿起一块粗布,把黑板上的字擦掉,然后又重新写了一遍。
“嘿,这个方便啊。”
“是的,一擦就掉,下回还能用。”
书生们纷纷从布袋底部翻出粉笔,放在手里好奇观察。
有些还忍不住在桌子上写字。
课堂气氛异常活跃。
这种情况下,想要让他们静下心来学东西已经不可能了,方灵均便放弃了教学的打算。
“大家好好研究一下,下午未时正式上课,到时候我希望你们都能把心收回来!”
方灵均交代一声,背着手走出教室。
金锋也带着铁锤等人从后门离开。
“金先生,失望了吧?第一节课教室乱成这样。”
方灵均笑着说道。
“没事,他们第一次接触到这么多新事物,需要时间来消化,我想下午就好了。”金锋摆了摆手。
“是啊,别说这些孩子,老朽第一次见到铅笔粉笔的时候,也激动得两晚上没睡着。”
方灵均说道:“我现在对义务教育越来越期待了!”
“我也很期待!”
“对了金先生,各地的学堂开始准备了吗?”
“已经开始了,”金锋答道:“我从钟鸣小组中抽调出来一队人成立了督学组,他们前几天就出发去广元各地,负责在当地挑选适合的地方做学堂,安排木匠制作课桌椅,刷黑板,应该不会耽误明年开春开学。”
“那就好,”方灵均点头:“金先生第一批打算开办多少学校?”
“我现在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准备先以广元为试点,先看看教学效果如何,如果满意的话,三月份再在绵州和西川开办第二批。”
金锋说道:“先生恐怕要辛苦一阵了,我已经安排人去绵州和西川招募挑选书生了,明年开春这一批学员开始教学之后,第二批学员就会过来。”
“我干的就是这个活计,有什么辛苦的?”方灵均摇头说道:“只要能让大康所有孩子都有书读,别说这点辛苦,就算累死在这里,我也知足了!”
“方先生高义!”金锋拱手对着方灵均行了一礼。
“我哪里称得上高义,金先生才是真的高义!”方灵均连连摆手,然后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教室:“我相信只要金先生坚持下去,这里绝对会成为大康腾飞的新起点!”
“我也相信!”金锋跟着点头:“教育乃是国运之本,只要能培养出源源不断的人才,大康就再也不会被外族欺辱!”
方灵均刚想接话,韩风急匆匆走了过来。
“先生,找到那伙贼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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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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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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