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武侠小说>我真不是完美修仙者镜子里的哈士奇>第一百七十四章 逃走
  王猛汉躺在自己木屋里,收起面前桌子上的竹简,轻轻的吁了口气。

  穿越了八个月了,他总算大概掌握了这个世界的语言文字。对自己现在的处境也有了大概的理解。

  他刚刚穿越过来,人生地不熟,语言不通,也不敢贸然同居民们接触。这山上有猎人上山打猎临时居住的木屋,王猛汉就暂时在这山上居住下来。

  王猛汉,就是青山城通缉的“山中怪人”!他身高超过两米三,体重超过四百斤,乍一眼看上去,活脱脱的就是一座肉山。

  年幼的他因为害怕校园暴力,只能锻炼出强健的身体保护自己。

  “这世界可真危险,我现在内气已成。按照那些所谓的侠客的说法,我现在已经是后天境界,多少也能自保了,该去看看这个世界了。他们说,这个世界,有妖,有仙,不知道是以讹传讹,还是真是存在。”

  王猛汉站起身,木屋的木梁一下子蹭到了他的头,扑簌簌落下不少灰尘。

  推开门,却发现门外已经站着一个背着长刀的汉子。

  “怪人!”背着长刀的汉子看起来也准备来这猎人木屋稍事休息,但一看到王猛汉,立刻一声大喝,抽出长刀,神情紧绷。

  王猛汉有些无奈。

  “你又是哪位大侠?我可不是什么怪人,我只是在山中苦修的武者。”

  这是今年第几个了?

  王猛汉亮个架子:“如果你非要动手的话,那拳脚无眼,要是磕着碰着,可不带碰瓷我的。”

  长刀侠客看着怪人的架子有模有样的,这才收起刀,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抱歉!我是来寻访采药山里的怪人,我看阁下,emmmmm,形貌甚是雄伟,这才有点误会。”

  王猛汉点头道:“这山里没什么怪人,都是一些以讹传讹之词。不过,你要是想继续深入这采药山,请慎重一些。这山里一到傍晚,就是大雾封山,寸步难行。而且这大雾你,还有些邪异。来此山中的侠客,除了对我图谋不轨想要杀良冒功被我毙杀,都是进了这山林,丢了。”

  好言难劝该死鬼,自己在这山里待了一年,现在也不说不明白这山里有些什么东西。

  “多谢,恭敬不如从命。”长刀侠客稍一犹豫,就看到王猛汉已经准备掉头离开,立刻答应。

  回到木屋,王猛汉给侠客倒了一杯水。

  长刀侠客做了自我介绍,边说边环视这简陋的木屋:“在下姓章名玄明,因接了青山城的榜,到这山里寻找所谓的山中怪人。”

  这木屋虽然简陋,但章玄明却看到这木屋的墙上挂着好几柄品质上佳的刀剑,他看到其中一柄,瞳孔微微一张,他认得那把剑!

  那把剑的主人,乃是一位货真价实的后天高手的随身佩剑!除非主人陨落,要不然这把剑绝对不会挂在这里!

  王猛汉表面上没有什么反应,说道:“怎么,你认得这些武器?是你哪个亲朋好友的武器吗?”

  这话听起来平淡,章玄明却感觉到自己的寒毛都立起来了,连忙说道:“没有没有!只是没想到阁下的收藏居然这么丰富而已。”

  死亡的阴影稍稍退去,他感觉自己的后背都要被汗湿了。

  妈的,这家伙真敢动手!也绝对动过手!

  “唔,都是别人的。荒山野岭的,动手没个轻重。”

  “你是打算继续进山,还是就此离开呢?”

  “既然来了,总不好半途而废。”

  “你随意吧。明日我要进山采些炼体的草药。你可以跟着我。”

  章玄明问道:“不是说这山里有些邪异吗?邪异在何处?”

  王猛汉瞥了他一眼,说道:“大雾消散之后,所有在大雾之中的活物,都只留下一具尸骸。有些不信邪的大侠,在大雾里坚持了几个时辰,没有变成骸骨,但是却失掉了神智。”

  王猛汉裹了裹穿在自己身上的虎皮,说到这里,他也有些心里发寒。

  但是他又舍不得离开采药山,山外武者的修行之路,还要更难十倍!采药山,采药山,山里真的有大量的天材地宝级别的药材。

  正是因为有这些药材,王猛汉才能靠着从落魄侠客手里缴获的粗陋功法,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就萌生气感,距离后天一步之遥。

  章玄明的脸色发黑,有些进退两难。

  时间慢慢流淌,天色逐渐变暗,转眼间,就是第二日清晨。

  王猛汉招呼了一声:“走吧!清晨大雾散去,正是进山的好时机。”

  虽然章玄明心里一百个确定王猛汉就是通缉令上的怪人,不能击败他上山也是无用之举,但仔细琢磨过后,他还是决定,进山!

  空军,是不可能空军的。到山里摘点花花草草,也不枉费自己一路的辛劳。

  山路崎岖,但好在进山的两人都不是一般人。

  路走了没多久,就有一只吊睛白额的大虫拦路。章玄明心里发怵,但还是拔剑,准备见个分晓。

  但王猛汉伸手一拦,独自上前。那大虫一个猛扑,王猛汉一个侧身躲过,反手却已经拿住了猛虎的后颈皮,一个轻巧的翻身,骑在了猛虎的背上。一双砂锅大的拳头,落在了大虫的后脑。

  没几个呼吸,大虫就没了动静。

  这大虫的高度足足有五尺,但是在王猛汉面前,像是一只猫咪玩具。章玄明心惊胆战,看着王猛汉活活吧大虫那黄黑色圆滚滚硕大的头颅砸成饼饼才终于罢休。

  王猛汉一双拳头还在滴血,呲牙朝章玄明一笑,让章玄明的汗毛都树了起来。

  不是说,这大虫才是这森林中的王者,是最不好对付的东西吗?

  章玄明看王猛汉起身欲走,居然不管这大虫的尸体,忙问道:“这虎皮可是宝啊!品相如此完美,一张就值百两银子。虎骨对武者来说,更是宝物,壮骨培元,极为难得,怎么就这么轻易的舍弃了?”

  王猛汉说道:“虎骨于我已经无用了。虎皮……我曾把虎皮送给山下的猎户,但财帛动人心,找来了灭门之祸。这猎户于我有恩,等我下山之时,有人便要血债血偿。”

  章玄明在王猛汉同意之后,剥下虎皮,剔出虎骨。

  没有空军。

  朝山里走了一个时辰吗,王猛汉才说道:“以往,我便探索到这里。前面可能危机四伏你小心谨慎一些,我们就此别过。日落之前,别忘了回去。”

  说完,不理会呆滞的章玄明,王猛汉一个跳跃,就消失在了丛林中。

  虽然都踏进了后天的门槛,但人和人的体质不能一改而论。

  “以前学的粗陋的武学,后天境界已经是上限了。我需要更好的武学,势必要出山了。这次我要深入一些,一来多采些草药,以备不时之需。二来,也好看看那迷雾到底是什么东西。”

  第三章

  采药山深处,虫鸣鸟叫,万物竞发,生机勃勃。

  雾!

  王猛汉在采药山的深处,终于再次见到了那翻滚着的灰白色雾气。这些雾气,将采药山隔断成了两个世界。

  就在雾气不远处,一条巨大的森蚺已经毙命,留下了一条三丈长的巨大白骨。

  白雾笼罩之处,不是死,就是疯!

  王猛汉脸色凝重,缓缓的靠近雾气。他伸出手吗,在这灰白色的雾气上轻轻一触。

  一股被虫群撕咬皮肉的痛觉传来,王猛汉的脸上不变,手没有缩回。

  就在王猛汉感觉自己的手掌仿佛已经被吞噬一空,失去了知觉的时候,他缩回手,他的手掌没有任何损伤,知觉也开始慢慢恢复。

  “到底是什么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

  雾气的性质之一,雾气本身完全无害,但只要心存一个念头,这种事就会发生。而雾气内发生的一切,如果你相信了,那就真的会发生。如果不信,当离开这雾气之后,就会一切如常。

  “完全无法揣测。诡异至极。但我若是下山,这种雾气未尝不是一种底牌!”

  王猛汉取出随身携带的兽皮包,这是他琢磨出来的,专门收纳这雾气的袋子。王猛汉强忍剧痛,把干瘪的袋子伸进雾气中,再拿出来,袋子已经鼓鼓囊囊。

  这种诡异的雾气,不像是雾气,更像是水。虽然只收集了一袋子,但是已经足够用了,这种雾气只要有一团,就能靠输入内气,变成遮天盖地的一大片。hτTΡδ://WωW.sndswx.com/

  但用这种办法培植的武器,内气一断,即刻就会失效,变成普通的雾气,毫无威胁性。

  王猛汉觉得,这是一种完美的武器。

  向所有追猎自己的人,提醒一句山中的雾气有诡异,是一个提醒,也是一个陷阱。当有执迷不悟的人进入到这雾气中,他回想起王猛汉曾经提起的诡秘,诡秘马上就会来到他的身边。

  杀人者,人亦杀之!不论是善是恶,坐上赌桌就是赌徒,赏金猎人,就是痴迷于生死博弈的赌徒。杀死这些人,已经不会让王猛汉第一次杀人时那样,感觉到恶心,或者是害怕,或者是激动。

  背起这一天的收获,回到自己的木屋是,章玄明已经在等待了。他看到王猛汉背后巨大的包裹,有些眼馋,但是他能管理好自己的贪恋,没有一丝留恋的对王猛汉说:“朋友,我就此下山去了,相逢一场,就此别过!”

  王猛汉挥挥手:“走吧!”

  章玄明不过是一个小插曲,对王猛汉没有什么影响。他将背后的草药打包处理好,又捞起墙上的武器,也朝着山下走去。

  虽然青山城把王猛汉定为通缉对象,但王猛汉在采药山下的人缘不差。山下的猎户起初对王猛汉有些害怕,但随着时间增长,他们也知道了,王猛汉并不是什么怪物。

  山下的猎户村庄一片狼藉,半点人气也无。王猛汉看了一眼,这里刚刚糟了匪祸。

  王猛汉大喊一声:“村长!”

  这时,一个瘦骨嶙峋的中年男人拨开草丛,招呼了一声,两个面黄肌瘦的汉子从树林里蹒跚着走出,看着马匹留下的烟尘,脸上带着无奈和庆幸。

  越来越多的人走出林子,回到空荡荡的小村子里,土坯房被刚刚离去的强人推倒了不少,没了家的村民也没有沮丧,也没有失望,眼里只有麻木和空洞。

  “山贼走了吗?”

  “做的这么绝的,不像是贼,倒像是兵啊。”

  “应该是私兵吧。骑马着甲的。”

  “嗯。青山城的兵,哪有钱骑马着甲啊,都被贪完了。”

  “没粮了,过不了冬。要去抢。”

  “唉,这年头,打猎种地,不如占道为王啊。”

  村民们讨论着,从王猛汉身边走过。

  “村长,我要走了。这段时间蒙你照顾。”

  村长就是第一个走出草丛的中年人,他的面容愁苦,但是眉宇间,又深藏这一种难言的狠辣。

  即像是一个农民,又像是土匪。

  “嗯。这山留不住你。别忘了青山城郑家。”他拿出旱烟,吧嗒了一口,然后剧烈的咳嗽起来。

  王猛汉曾经将一件上好的虎皮送给一位叫他讲话识字的猎户,猎户一家去青山城贩卖,准备添置一些新衣裳。后来这虎皮被郑家看上,反污蔑是猎户盗取郑家的虎皮。猎户一家居然被郑家活活杖毙。

  郑家势大,连青山城主也不敢多管闲事。

  王猛汉点头:“下山第一件事就是对付郑家。”

  村长抽着烟,眯起眼,说道:“小心一点。”

  王猛汉抽出一柄短剑送给村长:“村长,这些时间麻烦你们帮我掩盖遮蔽。这柄剑送给你们。将来如果有事,差人把这柄剑送给我,我第一时间就会回来。”

  村长摆摆手:“收回去吧。要不是你帮我们对付王家村,你也不会被王家村送上通缉榜。倒是我们蔡家村欠你的。”

  “王家村都被平了,这事就算过去了。这柄剑你收下,就当留个纪念。”

  王猛汉把剑插回剑鞘,塞到村长的怀里,转身就走。

  青山城。

  士兵昂着头,惊骇的看着这座大山。太阳被王猛汉遮在身后,映照的王猛汉仿佛是一座山神。

  “拦住我,干什么?”王猛汉的声音好似是雷霆炸响,让士兵的头脑昏昏沉沉的。

  “交钱!”

  “没见过进城还要交钱的。”

  “那现在你见到了。”

  士兵强行遏制住了心头的恐惧,手心冒汗,握紧了手里的长矛。

  王猛汉也没有多说,取出一点碎银子,淡淡的说道:“不用找了。”

  士兵的和后发紧,连吞了几口口水,讪讪的放开路,让王猛汉进城。

  银子都是那些赏金猎人们的。用起来不心疼。

  “小兄弟,你知道郑家在哪吗?”

  就在士兵提到嗓子眼的心刚放下来,一方大手放在他的肩膀,叫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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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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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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