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偃师县,余守忠兵分两路,一名手下带着五百份传单前往乡下各村发放,主要是趁夜里在村口甩上几十张就走人,基本上没有什么风险。
余守忠带着一名手下进了偃师县城,住进了紧靠城门一家客栈内,刚住下,伙计给他们送来热水,余守忠笑问道:“西城门附近有个叫阎校尉的人,知道怎么找他吗?”
这是何掌柜花钱买给他们的消息,在西城门附近找客栈住下,找客栈伙计打听,就能找到这个阎校尉,“此人是乞丐头子,消息多,路子广,在偃师县找他做事最便当。”
伙计古怪地看他一眼,问道:“官人是有麻烦要找人帮忙?”
“麻烦倒没有,但确实想找阎校尉做一件比较麻烦的事。”
说完,余守忠把一小块重约一两银子递给伙计,“算是你的辛苦钱,帮我去找这位阎校尉!”
一两银子可兑换五贯钱,相当于伙计近三个月的收入,伙计顿时眉开眼笑,连忙道:“你们等着,我马上就把人带来,她是偃师县乞丐头子,是位大娘。”
伙计走了,不多时,伙计带来一个让余守忠吃惊的女人,约五十岁左右,短眉毛,小眼睛,满脸横肉,相貌相当凶悍,身材高大,身体极为滚圆肥胖,至少重两百五十斤。
她气势汹汹进来,大象一般的屁股往椅子上一坐,椅子痛苦的吱嘎一声。
“我就是阎校尉,你们有什么事?”
“想请你在偃师县城内替我们散发一千五百张传单,尽量挨家挨户散发。”
阎校尉点点头,“这个活我接过,偃师县有一百三十几家酒楼,如果每家酒楼扔十张,那么一张传单十文钱,如果是要挨家挨户送,每家只送一张,那么每张要一百文钱,我开的价格很公道,如果你让我派一名乞丐,把一千五百张传单直接在闹市往天上一撒,那每张只要你一文钱,你自己选!”
余守忠道:“我要挨家挨户送,我给你三十两银子,先给十两,完事后再给二十两,你若怕我跑掉,可以派人盯着我。”
阎校尉伸出蒲扇般的胖手,“把传单和十两银子给我!”
余守忠给手下使个眼色,手下立刻把厚厚一包传单递给她,又给了她一锭十两的银子。
阎校尉掂了掂银子,塞进怀中,又抽出一张传单看了一眼,顿时脸色微变,她盯了余守忠半晌,“你们是川陕西军?”
“正是!”
阎校尉忽然咧开大嘴笑了起来,“老娘我最喜欢你们雍王殿下,可惜我没机会嫁给他,看在雍王的份上,这活我接了,再减五十贯,就一百贯钱,回头你再付我十两银子。”
说完,她站起身也不回头,扭着象臀扬长而去。
阎校尉走了,伙计这才进来,笑道:“阎大娘做事很守信用,办不到的事情她不接,接了就一定做好,你们不用担心。”
“她怎么叫阎校尉这个古怪的名字?”
“她年轻时是青楼女子,艺名叫阎小蔚,后来嫁给本县乞丐头子,十年前乞丐头子死了,她就继承了丈夫的地位,越长越胖,大家也叫得顺口,都叫她阎校尉,意思是她手中有一支上千人的乞丐大军。”
..........
夜晚,余守忠的手下回来禀报,“将军,那个阎校尉确实不错,讲信用,我看见上百名小乞丐在挨家挨户送传单,全城都送到了,还唱散花乐呢!”
“唱什么散花乐?”
“雍王到来不交税,天天过年把酒醉,驱逐鞑虏匡汉室,战士血洗靖康泪。”
“还有呢!天子视民为草穗,嫌弃北民为累赘,十五年来血与泪,西望雍王早日归。”
“还挺有意思呢,说明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知道朝廷不管他们死活,只有雍王才能救他们。”
“就是!这些乞丐知道大家的心思,所以编的曲子直击人心。”
说到这,手下又忧心道:“可这样一来,金兵不就知道我们要出兵了吗?”
余守忠哈哈一笑,“真真假假的事情太多了,说不定金兵会以为我们是声东击西,其实要进攻河北呢!”
........
次日天刚亮,阎校尉便一阵风似的赶来了,她几乎是用拳头捶开余守忠的房门,一双母狼般的小眼睛盯着余守忠问道:“你是不是还有个手下在乡村发传单?”
“有!他怎么了?”
“他昨晚被县尉抓住了。”
余守忠心中一沉,急问道:“县尉怎么会晚上抓他?”
“杨县尉是本地人,他昨晚回祖宅,带了十几名弓手,我听说你的手下发传单他们发现了,他们设了埋伏,在麦田里把你的手下抓住了。”
“那我手下现在在哪里?”
“在县衙大牢,可能中午就要送去洛阳,要不要我安排儿郎们把你的手下抢出来。”
余守忠走了几步道:“偃师县最有名的名望之士是哪家?”
阎校尉摇摇头,“我知道你的意思,找人当说客,但没有用,吴知县是折可求的心腹,你找天王老子来都没有用。”
余守忠心一横道:“所有的弓手都是县尉统领吗?”
“都是!”
“那就拜托阎大娘替我抢人,我一定会禀报雍王,上报阎大娘的功绩。”
“可别!我只是希望你们发的传单是真的,万一军队不来,我就没脸见偃师父老了。”
说到这,阎校尉狡黠一笑道:“将军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告诉杨校尉?“
余守忠冷冷道:“你找人替我转告他,如果我的手下被押去洛阳,西军斥候必然杀尽他全家,鸡犬不留,再替我警告他的手下,他们若不赎罪,一定会被追究!”
“我知道了,我会找人帮你转告,但将军最好出城。”
余守忠点点头,“麻烦大娘再替我找几件兵器。”
“要什么兵器?”
“要两副弓箭,两把战刀和两支长矛,最好还有三匹马,我只是借用,事后一定奉还。”
“等着,马上会有人送来!”
.........
一刻钟后,阎校尉派人送了弓箭、战刀和长矛,以及三匹马,让余守忠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还送来两副金兵的铠甲和两块金兵百夫长军牌,真不知她从哪里搞来的?
余守忠和手下换了盔甲,骑马去了县衙附近,乞丐要去大牢抢人,他们不可能袖手旁观。
两人的武艺都十分高强,尤其余守忠,箭法极其厉害,所谓艺高人胆大,如果不是手下被抓,余守忠绝对不会多事,但现在他也不得不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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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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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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