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封侯小说高月>第三百四十三章 入伙
  郑统全笑着点点头,“那就大后天,十二月初三,烦请贤侄给吕府说一声,上午辰时正,我去吕府下聘礼,顺便一起把财礼和婚期商谈一下。”

  “伯父,关于财礼,我最多可以出两万匹绢。”

  郑统全笑着摆摆手,“太多了,哪里需要出两万匹绢,你是国公,咱们就按照国公娶妻的规矩,五千匹绢足够了,这可是五千贯钱啊!”

  “小侄不太懂,一切请伯父做主。”

  ........

  郑平送陈庆出了大门,他迟疑一下道:“有个生意,你有没有兴趣?”

  宋朝是对商业最宽容的朝代,几乎皇亲国戚,朝廷大臣几乎都有介入生意,连皇帝和宫妃都在做生意。

  陈庆也一点都不抵触做生意,之前要不是他需要钱,他就已经投资呼延家的酒楼了。

  “说说看,什么生意?”

  “你知道我们家是做药材生意的,然后药材生意由我大哥继承了,然后我家又开始做酒生意,朝廷给了酒牌,由我二哥经营,我父亲一直觉得愧对我,一直说要给我一门生意,可以让子孙继承的生意,我之前不愿意,但有了儿子后,我心态有点变了,我觉得有门生意也不错......”

  “等一等!”

  陈庆连忙打断他的话,瞪大眼睛问道:“莫非你不想从军了?”

  “不是!具体做生意不用我操心的,我大哥和二哥也一样,我们家有十几个大管事,一般都交给大管事经营,有专门的账房进行监督,我只管投钱然后分利,我父亲现在毕竟有了身份,不能像以前那样在商场出没了。”

  陈庆明白了,这是职业经理人模式,大管事负责经营,郑家只是作为投资者躲在幕后,估计其他皇亲国戚都是这样干的。

  “你父亲想让你做什么生意?”

  “香料生意!”

  陈庆眼睛一亮,这可是暴利,去海外南洋购买香料啊!但要投入的本钱可不小。

  “你怎么会想到让我参与?”陈庆笑问道。

  “主要是我本钱不够!”

  郑平很坦率道:“刚才你说到两万匹绢的时候,我才猛然想到的。”

  “你父亲不给够你本钱?”

  郑平摇摇头:“我父亲对三兄弟一视同仁,都只给两万贯的本钱,但做香料生意不够,一般都是五万贯起步,要去买海船、购置仓库、雇人,还要加入海商会,然后进货、交税,耗费巨大,但获利也大。”

  陈庆有些好奇问道:“海商会是什么?”

  “就是商人们自发组织的商会,商会有战船,有数百名武艺高强的武士,专门对付海盗,然后大家一次出海,由海商会武士护卫,加入海商会要花两千贯钱,然后每次出海还要另外交一笔保护钱,大概在一千贯左右。”

  陈庆点点头,“我懂了,需要我出多少钱?”

  “如果你能出两万五千贯钱,我们获利一人一半,风险也同担,当然前提是你必须信任我。”

  “我怎么可能不信任你,正好官家也赏了我五千两银子,这五千两银子我就投给你了,就算我占了你这个便宜。”

  陈庆心里有数,这里面不光有本钱就能赚钱,最重要的是渠道,去哪里采购香料,然后再卖给谁,都是靠郑家的人脉,这个便宜自己占大了。

  郑平嘿嘿一笑,“信任归信任,咱们还是要亲兄弟明算账,你把银子给我,我们写一份契约,然后组建商行,商行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各取我们名字中的一个字,叫庆平商行,如何?”

  “叫平庆吧!”

  “不!你给我儿子想了一个好名字,这个便宜我就让给你了。”

  陈庆还是摇摇头,他已经占了很大的便宜,这个商行名字就算郑平不在意,但他父亲一定会在意,必须把冠名权交给对方。

  “这样吧!假如你儿子真的叫做郑诚,那么商行就叫做诚庆行。”

  自己儿子的名字放在前面,郑平当然就不再谦让了,“好!就听你的,无论如何,我儿子就叫郑诚!”

  ..........

  坐上马车,陈庆返回府宅,这时,他终于有点回过味了,郑平就算本钱不够,他完全可以向父亲和兄长借啊!以郑家的财富底蕴,根本就不需要自己投资。

  更重要是,让自己参与郑家商业王国的大事,可不是郑平能做主的,就算郑平一时头脑发热,他也必须要经过父亲的同意,怎么可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就仓促决定?

  陈庆明白了,这一定是郑平父亲的意思,通过让自己加入郑家商业王国的方式,和自己深度捆绑,也可以说,是郑家在对自己的未来投资。

  郑家的后台是郑太后,但郑太后的亲弟已经死了,郑统全只是对郑太后有恩而已,并非胞弟,再加上郑太后为了避开韦太后的嫉恨,已经处于半出家状态,深居观音院中。

  郑统全这个名义上的国舅除了有钱,实际上在临安地位并不高,作为商人,寻找庇护很正常,但郑统全是不是太高看自己了?

  想到这,陈庆忍不住暗暗苦笑了一声。

  .........

  秦桧的相国府,管家将一名黑衣男子送上了秦府专用码头上的客船,并目送船只远去。

  管家匆匆来到秦桧书房院子里,躬身道:“老爷,人已经走了。”

  “我知道了,辛苦你了,退下吧!”

  管家行一礼,退了下去。hτTΡδ://WωW.sndswx.com/

  秦桧回到书房,打开黑衣人给他送来的信件,又匆匆看了一遍,信中心中一阵烦乱。

  黑衣人是完颜昌的信使,奉命送一封完颜昌的亲笔信给秦桧,完颜昌虽然这次没有来临安,但他依旧阴魂不散,又跟着陈庆回来了。

  “老爷!”

  秦桧的妻子王氏出现在书房门口,手中端着一盏参茶。

  她走进房间,把参茶放在桌上,淡淡笑道:“不知是谁给老爷写的信?”

  王氏得到使女禀报,老爷把一名送信人带到书房,还派管家把他秘密送走。

  这便让王氏起了疑心,王氏怀疑是丈夫的前妻林氏派人来送信,否则丈夫不会这么鬼鬼祟祟。

  王氏心中一直有根刺,那就是丈夫的前妻和两个儿子,秦桧考中状元之前已经成婚,有妻子和两个儿子。

  考中状元后,他被前相国王珪看中,把孙女许给他,秦桧便休了前妻,又娶了现在的妻子王氏,有了王家的人脉和财力支持,秦桧才得以官运亨通,一步步进了朝廷。

  但问题是王氏没有生育能力,只得过继兄长王唤的私生子为养子,取名秦禧,今年才十三岁。

  王氏当然知道,养的儿子怎么也比不上亲生的儿子,她一直在盯着丈夫的一举一动,只要她还是主母,丈夫就休想把两个儿子领回家来。

  秦桧哪里知道妻子的心思,他叹了口气,“挞懒又派人给我送信来了。”

  王氏细长的眉毛一挑,“可是为陈庆之事?”

  秦桧一怔,“你怎么知道?”

  “哼!堂堂的都监军不关心天下大事,整天关注一个宋朝小将领有什么意义?”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简单,但你先告诉我,你怎么知道信中的内容是关于陈庆?”

  王氏半晌道:“太后也收到了一封信。”

  秦桧瞪大了眼睛,“太后还和金国有联系?”

  王氏对丈夫的吃惊不以为然,冷冷道:“夫君别这么大惊小怪好不好,她在金国生了两个儿子,她怎么可能不关心?”

  秦桧暗暗摇头,这些女人就是愚蠢,总是看不到事情的严重性,而且这么重要的事情,妻子居然不告诉自己。

  秦桧半晌道:“下次她再收到信,你要立刻告诉我。”

  王氏有些不耐烦道:“我知道了,夫君还有什么要问的?”

  秦桧这才问她,“我想知道,太后收到的信件是谁写给她的,信中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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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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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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