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统低头写,写的还是大白话,对照着少年话语一字不错,如果有真正史官在这里,就会发现这种记录纯粹是在哄小孩子玩。
哪家正史是这么记啊!
十四岁的青霓愤怒拍桌:“我钓了八天鱼!整整八天啊,一条鱼也没钓上来,全是鞋子、木桩、死老鼠、棺材——居然还有死尸!你说这……你是在笑吗?”
曾统啪嗒啪嗒敲着笔杆子,一脸严肃:“你看错了。”
“哦!”
那大概真的是他看错了!
“我钓了八天都没钓上鱼,你说这合理吗!一定是这世界有问题,它针对我!我琢磨着,不能让我那些朋友看笑话,钓不到鱼,我去钓人总行了吧!”
“等会儿……”曾统客气地打断:“冒昧问一下,什么是钓人?”
“唔,就是把人当猎物!钓鱼,把鱼当猎物,钓人,就是把人当猎物嘛。”
曾统神经敏感地跳动。他望着十四岁的青霓,谨慎地没有说话。
难道这人是强盗?匪徒?打家劫舍,谋财害命?
“我把家传的瘊子甲拿了出来!设了个陷阱,让金贼以为我家传手艺是瘊子甲,把我带去营寨,他们长官完颜蒙适心思缜密,没有一来就收下我,而是让我进了他们火房中,打打下手,日常有三五金贼监视我,我足足潜伏了一个月,他们才慢慢消掉戒心!”
曾统微微垂下眼眸,心中只觉好笑。
这人真是不会扯谎,瘊子甲都冒出来了,他难道不知此物做法是朝廷机密,等闲人探寻不得?
也罢,就当陪小孩子玩了,由他说吧,只等他说完离开,好补个觉。
“然后!”
十四岁的青霓眉飞色舞。在曾统看来,就是此人半点不心虚,谎话张口就来:“完颜蒙适驻扎在浚州黎阳县城东土山上,后来被宋军打得丢盔弃甲,退往侯兆川。那边山上大把荨麻,我拿去给完颜蒙适吃,他吃着好吃,就毫无戒心地将这玩意引进了厨房,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完犊子了哈哈!我耐心潜伏,直到完颜蒙适要打开封。钓了这么久鱼,鱼终于上钩了,我瞅准机会,把荨麻带进他们行军茅房,混进树叶里!”
曾统笔尖一滑,在纸上涂出浓浓墨迹。
十四岁的青霓大笑:“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
树叶用来擦屁股,荨麻叶混在里面,稍微动脑子想一想就知道后果会如何。
曾统挪了挪臀,面色古怪。
他虽然没擦过荨麻叶,但他了解那东西擦屁|眼会有多疼,光是想象,就让他好似屁|眼也跟着火辣起来了:“嘶——”
十四岁的青霓越说越兴奋,手舞足蹈比划:“第二天打仗时,骑兵要强攻开封城门,他们屁|眼子疼嘛,这一疼就坐不住马,策马奔腾时就从马上摔了下来,一摔就乱了阵势,阵势一乱,他们就输了!”
曾统慢慢书写着,心中想:编得倒也有理有据,倘若他真去做间细,这一手脚也算奇招了。
那少年接着吹嘘:“开封城里,宗泽身边,也有我同伙,我传信给她,她传信给宗泽,我们里应外合,引兵冲袭营寨。那时候金贼都熟睡了,士兵冲进来时,能扯甲披上,拿起武器的金贼,不超过一成!完颜蒙适在亲兵保卫下勉强冲了出去,其他金贼就没那么好命了,宋军杀得尸山血海,血流成河,金贼在绞肉磨盘里绝望尖叫!”
曾统执着笔,手在哆嗦,指甲掐进掌心里。
不是因为金人惨死而悲悯,而是因为话语描述里宋人大胜而颤动。
曾统原本在心底嘲笑着十四岁的青霓,觉得他不干实事,成天里做白日梦,还妄想靠手段威胁史官,让自己名留青史,但少年这话一出,起居郎心头一颤。
这少年又有什么错呢。
曾统脸色不免有些悲戚了。
少年不过是见金贼铁骑肆虐,又观大宋军弱兵劣,怀抱天真期望,自己能横空出世,打退敌军,救万民于水火罢了。错不在他,错在这个国家,若国家强大,他能受到好教育,又如何只会空想?
十四岁的青霓眼睁睁看着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史官”脸色变了又变,口腔里还发出了磕碰声,好似上下牙在重重一咬合。他很担心:“你是不是不信我?”
曾统没有说话,十四岁的青霓却像皮球一样弹起来,没头没脑地叫:“哈!我早有准备!”
曾统回过神来,狐疑:“什么准备?”
“我早猜到你不会轻易信我!我准备了一样好东西!”
十四岁的青霓走向那张床,曾统也犹豫地站起来,跟着走过去,便见这人双手往床底一探,在他目瞪舌挢之下,拖出来一副大棺材。
还没等曾统有所反应,对方大喝一声:“看好了!”双臂抱住那棺材,陡然举过头顶。
需要十几个人抬的棺材,他一个人就举过了头顶!
如此阴影之下,曾统不自主地后退了一步,差点一趔趄摔地上。
他忽然间就没办法把之前那些话当成孩子话了:“你——”
十四岁的青霓将棺材一抛,腾空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回旋,最后“咚”一声,伴随着碎石飞溅,棺材竖着撞坏了地砖。
“我的力气,还有——”
少年一手撑着棺底,侧头看向曾统,嘴角肆意上扬:“这具尸体!这两个证据够不够!”
棺盖掉开,一具尸体倒了出来,啪叽扁在地上,随即是乒乒乓乓,东西撒了一地。
曾统定睛一看,全是陪葬品。
至于那具尸体……
曾统脸绿了:“你就把这东西放我床底?!”
“就……没地方放嘛。总不能放你衣柜里?”
“咯吱咯吱——”
“什么声音?”
“无事。”曾统面无表情:“家中有老鼠,性喜磨牙。”
少年眨了眨眼睛。
曾统又指着尸体:“这是?”
“完颜蒙适!”十四岁的青霓字正腔圆地说。
至于尸体从哪里来……他能说他用完颜蒙适尸体当挡箭牌,借机跑掉后,又偷偷跟在那群亲兵后面,等他们回了金兀术大营,看着另外一群金兵将棺材运出,他就把棺材抢了,发现里面果然是完颜蒙适吗?
尸体居然没有立刻火化?估计是要等到了下葬那时候,再随着陪葬品一起火化吧。
反正与他无关。
曾统目光中半是惊怔,半是躁动:“真死了?”
“真死了!”
“谁杀了他?”
“我!”
“如……”曾统声音颤了颤:“如何做到?”
“他逃跑时,我跟在他身边,趁他不备,用腊肉腿打断了他颈骨。”
起居郎长久干涸的内心好似被添进了柴,烧起了火,红旺发亮。
尸体伤口,找仵作就能验证。
尸体身份,找河北宋人士兵就能证实。
开封府前那场攻城战,是不是金贼阵型忽然混乱,是不是有内应告知我军何时能够袭营,一问宗泽宗留守便可知晓。
少年没必要撒这种——只要一查,就能证实的谎言!
金贼一名万夫长死了!死在腊肉腿之下!
曾统就是心性再厚道,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十四岁的青霓补了一句:“金兀术也死了。”
曾统惊喜:“也是腊肉腿……”
“那倒不是,他是兵败后被追杀,成了困兽,最后不忍受辱,在我军抵达前,让亲兵把自己杀死了。”
曾统遗憾叹气。
“别叹气了!”十四岁的青霓催促他:“快记下来!”
“确实要记下来!必须要记下来!”
曾统一张白脸涨得通红,激动过后,情绪反而陷入更诡异的平静之中:“之前所写不算,我要重写,劳烦阁下移步某之书斋。”
他踱步过去,取出笔墨纸砚,十四岁的青霓分辨不出来是什么货色,但他至少眼不瞎!之前拿了黄纸,现在拿了白纸:“你之前糊弄我!”
“额……”曾统尴尬地笑:“是某不是,某在这儿给阁下赔不是。”
十四岁的青霓哼了一声,搬了把椅子坐在曾统桌边,两根手指头一竖:“你写,我自有办法分辨真假。”
拍照!发给其他玩家,让他们拿去给崽崽辨认!
曾统看向十四岁的青霓:“你姓甚名甚何方人氏?”
“哦,我叫刘奶奶找牛奶奶买榴莲牛奶。”十四岁的青霓报上id。
“……”曾统轻轻跺了一下脚:“真名!这是要写上史书的!”
“哦,那就云之君吧。”十四岁的青霓随口一报:“白云那个云,君子的君,之就是赤子之心那个之。字君,家住地球村。”
“……”
曾统往砚里磨新墨,墨香悠悠,他动作轻而慢地研磨,一圈一圈地动,带着文人的特殊韵味。
手指握起笔杆子,毛尖在墨上一沾,洁白饱满了黑汁,嵌上雪纸。
“游侠列传。”
“云之君字君,地球村人。容貌瑰艳,多力有智……”
“……初,会金贼完颜蒙适驻军黎阳,意在乱浚,之君有算略,尝见荨麻盛于山野,知其伤臀,乃置于贼厕。蒙适不察……”
史笔一动,白纸黑字,春秋难易。
曾统一时竟难以想象,后世人看到这些文字,究竟是震惊于侠士决心让金贼大败的起因,居然是自己钓不上鱼,不甘示弱,还是震惊于荨麻灭敌,腊肉杀人。
不过,不管后人如何,反正完颜蒙适要是知道自己这个下场是出于云之君钓不上鱼,一定会拉出上万金兵,把大河河水都给它截了,鱼全堵在一段河道上,再辛苦也要让他钓上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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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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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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