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买活鱼>第 271 章 放足促进会
  “来了来了,放脚促进会的管事来了!”

  一大早,女娘们暂住的宿舍前头便传来了振奋人心的消息:“今日是来说放足手术的事情!”

  “当真?”王琼华一下就从床上蹦了起来,脸也没有洗,便冲到了走廊上,“手术已可以做了吗?”

  “反正是又多了一个可以做的医生了!”

  一条走廊上立刻便充满了女娘们叽叽喳喳的声音,有些还是姑苏土话,有些则已经是生涩的官话了。“什么时候开会啊?”

  “今天还上课吗?”

  “没考过的是不是不能做?”

  “早饭开出来了没有?”

  问早饭的女娘立刻便受到了大家的嘲笑,“开了,开了,快去吃吧,手术就别做啦!”

  不过,被她这么一打岔,大家虽然还兴奋着,但手上的活儿也不再怠慢,而是先后走出房间,到门外的盥洗台处,排着队盥洗了起来:这些女娘住在这里,也不是不付钱的,她们中大多数人都进厂做织工,或者是做绣娘,房租是一月两百文,倒不算贵,附近的孤儿院还包了这些小脚女娘的用水,每日早上担水来将大缸倒满,而女娘们也照应这些孤儿们,会为他们缝补衣裳,做些针线活。

  王琼华一行人,来到买活军这里算来也有一个多月了,已经很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早起吃饭,吃完饭就在院子里上扫盲班,下午做活,织布、洒扫、绣花,如果官话说得好,懂得买活军这里的规矩,还能出去做书记员,不过,住在这个宿舍里的折骨缠女娘,多数还是选择在院子里做活,主要是她们虽然有了拐杖,但走路上下班还是很大的负担。

  并非是所有从姑苏来的女娘都住在这里,逃出来的女娘中,折骨缠的才会停留在云县,裹长足的,只需要定做好矫正鞋,便可以去泉州、榕城等地谋生,现在买活军治下各处都很缺工,只有没人做的活,没有找不到工作的勤快人儿。

  若不是很计较报酬,又肯吃苦,那么不论聪慧还是愚笨,总是能找到自己的生路。像是王琼华,她的字写得很好,那至少还可以去上培训班,做抄写员,若是考试的分再高一点,做个扫盲班的教师,也是可以的,甚至可以就教姑苏来的女娘,这样她可以听得懂姑苏土话,教学上会方便得多。

  折骨缠的女娘们,也不是每一个都停留在云县的,若不想做手术,又能忍痛上下班的话,那她们的路也还是有很多的,找工作这方面,只能找一些相对静态,不需要走动的工作,但也还算是有,譬如绣花、抄写,工作时是不用走得太多的——如果连班都不想上,那也还有很直接的办法,就是在本地找个男人嫁了。

  在男多女少的时候,女娘不管怎么样,找个人嫁了总是不成问题的。买活军这里老光棍虽然不比别处多,但想找个愿娶她们的男人还是很容易,毕竟这年头,折骨缠的女娘中,好人家出身的几乎是万中无一,凡是裹了折骨缠的女娘,几乎都可以认定是受过软红风月的训练。

  在婚介所的长桌后一坐,将那风情手段略加卖弄,要给自己写一份好婚书,并不是什么难事——买活军的扫盲班,若是能开婚书这堂课的考核,这些女娘一定都能得高分的,她们研究这东西的热情,可比上其余课要更高得多了。

  这些找了工作的,嫁了人的女娘,很快便离开了宿舍。留下来的折骨女娘,便都是在等着排队做手术,王琼华和报喜也是为了陪王婉芳才留下来的,她们几乎已经很熟悉宿舍里的味儿了——这些折骨女娘,以前在老家,或者是有侍女照顾,或者是不走什么路,不吃什么东西,至少是不吃什么肉,自从到了这里之后,第一个无人服侍,第二个要走路,第三个,吃的‘蛋白质’比以前多,新陈代谢旺盛了……

  总之种种理由,形成的结果是显然的,那就是宿舍里总有一股脚臭味儿,每个房间都有,难以去除,除非是做了手术,或者一辈子有人服侍,自己很少挪动,否则这个味儿显然是要跟一辈子的。

  都是想做手术的,但急不来,做手术的前提条件很多,买活军在课上也反复说明了:第一,必须从扫盲班毕业,要能看得懂手术告知书上的文字,知道手术的风险,并且能写下自己的名字,按下手印;

  第二,必须要养好身子,有炎症的,要消炎,不能在炎症厉害时做手术,再有比如身高150厘米的女孩子,体重必须高于70斤,如果低于70斤是不敢给做手术的,害怕根本就熬不过手术后的恢复关卡——按买活军的说法,这个数字算是严重营养不良了;

  第三,医生要有空,手术室要能建好,因为现在要做放脚手术的女娘有近千人,一个医生自然是做不过来的,所以买活军现在正在培训新的大夫来做这个事,也要制造一些新的乙迷——这个都是要等的事情,什么事人数多了都得好好安排,没那么简单;

  最后一点,则是最实际的,那就是要做手术的女娘,得要交三十两银子,这个手术由于目前的技术并不成熟,还是存在死亡的风险,买活军不能免费给她们做。不过这个是可以解决的,在课上就说了,有个女子放脚促进会的善庄可以为她们支付手术费,这也让很多没有三十两银子的女娘非常的感激这个促进会。

  虽然王琼华她们从家里带出来的细软,在买活军这里卖了个好价钱,约有个二百多两的身家,她们是不愁手术费的,但放脚促进会的到来,也让她们三人都很振奋,王婉芳挥舞拐杖的速度都比平日里要快,毕竟这也意味着她们做手术的时机越来越近了——

  王婉芳缠足的时间比较短,而且年纪也小,她之所以缠这个足,纯属倒霉,是王家新聘用了一个裹脚婆子,要卖弄自己的本事,鼓吹裹折骨缠的好处,于是主母点头,便给当时还没有缠足的王婉芳缠了这种脚。

  在买活军宣扬缠足危害后,王家其余女孩子都放脚了,她的脚放了反而无法走路,只能继续缠裹,但也没有再往小里缠了,因此在姑苏那里,经过放足、打石膏,现在恢复得还算可以,但左脚的两个趾头,右脚的一个小趾头还是不太好,时常发炎肿大,相当疼痛,也很臭,医生说这是骨头已经完全碎掉了,而且‘伤到了神经’,只能予以切除,所以她也还要做手术,但好消息是切除的部分和别人比要小一些。别人有些严重的,得把小半边脚掌也切掉,以后走路永远不会和没缠足的人一样方便,王婉芳只是少了几个脚趾头,走路还是正常的,跑步、跳跃,如果恢复得好,也可以做到。

  即便是现在的改变,对她来说也很不错了,趾头发炎的时候,王婉芳还是要用拐杖,但是痛苦程度,按她自己说,“和从前比简直不值一提”!她脸上的笑容比以前多了,虽然还不能跑步,但不发炎的时候也喜欢拉着王琼华和报喜去街上闲逛,王琼华感到熟悉的小姑姑似乎是回来了一些——但也有一些大概是永远是回不来了。

  “吃饭吃饭!”

  还有一些是以前的小姑姑永远都不会做的事,譬如一边吃东西一边哼着从同伴那里学来的姑苏小调——以她们从前的认识,会唱小调的,都是不正经的女人,其实这也未必有错,她们的舍友多数都做过那种事儿,原本和王家姑侄是一辈子也不会有什么交集的,王琼华提到这些女人,应该嫌恶地歪歪嘴,体现出自己的高贵来,但反正在云县,天也不是天了,她们更早不是王家女了,王琼华也就不觉得偶尔唱点《茉莉花》、《知心客》有什么大不了的。

  在一片兴奋的议论声中,她们开始吃早饭,一人要吃两个掌心大小的馒头,一个煮鸡蛋,一碟炒青菜,这个是至少的,不能剩饭,可以多吃,煮鸡蛋也能多吃,这是外面没有的规矩——但也很少有人去拿,不是拉不下面子,而是裹折骨缠的女娘胃口真没这么大。

  就这些,一开始也还是要苦着脸才能吃完,甚至还有偷偷藏了馒头往外带的,若是被查到,必须当着面吃完,“这些东西不吃怎么长肉?体重不达标没法做手术,伤口好不了,术后容易感染,会死的!”

  一个多月下来,大家的脸都显著地圆了,必须靠拐杖来行走的人也越来越多,因为原本很多人是仗着自己体重轻,才能在裹足后继续行走,现在体重一发展,原本习惯的走姿脚也跟着痛起来了。吃完早饭,从食堂去课堂的路上,随处可见一些铁铸的锻炼器械,许多女娘都靠在上头练——脚不能使力,那就练手,最常见的便是做坐姿的‘引体向上’,试着用手把自己撑起来,锻炼手臂的肌肉,因为尽管要增加体重,却也不能增加太多脂肪,这对健康也不好,所以必须要用锻炼来增加肌肉,这也能作为术后做复健时的一点帮助。

  “翩翩姐厉害!”

  唐翩翩现在不再那么翩翩了,她整个人发大了一圈,鼓着腮在给自己用劲儿,两个健全的女娘把她托到铁单杠上之后,就看她双手用力把自己往上撑了一点儿,又用腰腹的力量往前往后地摆腿——这个动作就她做得最好,自从到了买活军这里,要她吃,她就吃,要她练,她就练,她是唯一一个可以稍微把自己撑起来一点的女娘,惹来了周围人大声喝彩,便使得她更加得意了起来。又做了几个摆身,才请单杠下的看护把她放下来,重新夹住拐杖喘气。

  “翩翩再做几个!”

  “明日说不定你便能进买活军去当兵了!”

  周围起哄的,也有真心夸奖的,但也有不少话细品之下不是那个味儿——要说女娘们彼此都和和睦睦亲如姐妹、略无纷争,这也不尽然,到底十指也有长短,逃出来的女娘们挤在一艘船上过了十几天,条件本就不好,虽说是同舟共济,但也有过不少口角,到达此地之后,互相看不过眼,还要四人住一间宿舍的也很常见,其实大家也都是在彼此将就忍受,急切地盼望着手术的机会。んτΤΡS://Www.sndswx.com/

  想要手术,不止是因为身体上的痛苦,也因为心理上的自卑——虽然买活军并不禁止她们自由活动,但折骨缠的女娘却不太爱外出,尤其是这些住在宿舍里的女娘,都知道是姑苏逃出来的,甚至于她们自己认为,周围百姓对她们的来历也是心知肚明,‘总有些看不起我们’。

  不管事实如何,存了这样的心,便觉得不愿出去,有些女娘如唐翩翩,她带来了同乡赵大,倒是可以背着她逛逛街,但在买活军这里,健硕昂然的女娘随处可见,被人背负的小脚女娘反而显得格格不入,很是异样。唐翩翩被背着出去过一次,回来说,“我倒是没看着什么街景,全被人当西洋景看了一路。”

  如此一来,她们就更不愿出去了,守着墙外的热闹,只在墙里生活,心里手术的心情也越发急切,都是盼着快些做好手术,离开这宿舍去,找一份新工作,从此完全融入买活军的生活里去。王婉芳私下说,“这样也很好,不然,大家都住得不走了,新来的人该住去哪儿呢?收容人的地方,便不该让人觉得太愉快才对。”

  买活军是否特意营造这样的氛围,王琼华是不敢断言的,不过她也赞成,此时的氛围对于促进手术是有好处的。因为课上说了很多手术的风险,不免让很多小脚女娘心头打鼓,若是没有这样的急切感在背后推一推,或许她们一辈子都很难下这个决心——手术固然会死人,但裹足带来的长期感染、营养不良、生育困难,也一样会杀人的。

  王家姑侄,是为了追求自由而逃出来的,她们外出的次数要比舍友们都多,而且并未觉得旁人用什么异样的眼光来看待她们。王琼华对于新生活再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只除了她发觉自己身体的确很弱,做工时经常感到吃力,于是便更注意摄入营养了,她的目标是在十八岁时至少要长到一米六,80斤——王琼华现在十三岁,只有一米三多些,五十几斤,轻得就像是一把柴火,哪怕是做抄书员,做工又怎么能不感到吃力呢?

  在这样自由的新生活里,每个人的性格似乎都在不断的滋长,不像是从前那样,只是沉默地低头做着针线,彼此间很少交言。王琼华发觉有很多女娘的性格其实并不讨喜,受过的太多苦,在她们的心里似乎烙下了抹不去的痕迹,有些人喜怒无常,有些人毫无节制地伤春悲秋,有些人甚至因为自己要做活,抱怨着这里的日子比从前辛苦,还不如不来。

  这些话是让人想要去反驳的,但一数落起她来,她便立刻纷纷落泪,诉说起了自己的难处,最后反倒是败坏了自己这一天的好心情,最后便只能敬而远之,尽量减少和这种人的来往。

  当然,也有好些人不太受这些影响。譬如唐翩翩,唐翩翩这人有个好处,那便是旁人的话她不太往心里去,这对于旁人来说或许不太好,但对她自己来说是个好事。她觉得做完了今日的锻炼,便不会再理会周围人的褒扬或怂恿,而是飞快地挥舞着拐杖,跑到王琼华她们身边来。

  “喂,你们到底带了多少钱在身上啊——”

  这就显示出这种不听人话的性子的坏处了,王琼华从来不回答她这个问题,但唐翩翩还是每次都问,“那个放脚促进会,说是可以为我们出手术费哩——你说,要不要让他们为我们出啊?”

  “说起来,那个放脚促进会到底是谁开的?是谁这么好心,给我们出钱做手术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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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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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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