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买活鱼>第 377 章 花贩与更士(上)
  “快快,该起身了——昨儿就说你别吃那么多,可不是积食了?转悠到多久才睡下,这耽误的可都是一天的事儿!”

  天还没放亮,甚至连公鸡都还没开始打鸣呢,院子里的大漏鼓刚发出一声沉闷的‘咚’,秦老汉一个翻身就坐了起来,一边麻利地下床拾掇,一边推着还在贪睡的妻子,又扬声催着堂屋另一侧的女儿,“娘,起来了!昨夜睡前可将饭坐上水了?”

  隔屋也很快就传出了悉悉索索的响动,娘很快就揉着眼睛走进堂屋,打了个呵欠,“坐——坐下了!您先点灯,我去茅房——”

  说着,她便搔着头,趿拉着布鞋走出屋子,往院子里茅厕方向去了,秦老汉无奈地摇了摇头,先从屋内取出过夜蜡烛,借火点了堂屋的玻璃油灯,就这么一会功夫,他们自己的卧室里忽然传来梆的一声闷响,随后便是痛呼,“贼老汉,怎么又把板凳乱放!没跌死你老婆子!”

  秦老汉忙把蜡烛擎进去了,讪讪地说,“昨夜往梁上取绳子来着,倒是忘了,你也是,没火就悠着起呗……可摔坏了没有?”

  二人彼此斗了几句嘴,万幸秦婆子没事,只是踢到了板凳脚,小脚趾疼,秦老汉便笑道,“一会你吃完饭,取两枚养生丸噙了便是,别再叽歪叨咕了,快起来吃早饭!一会赶不上早市了!”

  匆匆交代几句,便也回身出了屋子,先到院子里灶台边上,揭开锅盖一看——昨夜晚饭后,借着灶火的余烬,烧了一大锅水,探手一摸,还是温热的,正好舀出来洗漱,水里坐了一个竹编的笊篱,笊篱上一个大碗,碗里是稀粥,一夜小火焖煮,这会儿正是微温——又有一个木架子墩在一边,上头竹帘子上放了五六个杂面馒头,都是温热软和,虽不如刚出锅时热乎烫手,但恰是可入口的温度。

  实际上,如今买活军这里,市面上卖的早点种类多,份量足,很多家庭都习惯了上街市买早饭,也省得早起还要费事烧灶料理,若是一家人都要上班,出去吃是最好的选择。不过秦家人起身的时间太早,早市还没有供应的,只能自己张罗这样省时省力的温吞早饭——到底也比去外头吃要节俭些。秦老汉见早餐已是备好,没有出什么差错,便把饭食端进堂屋,又从水底将几个鸡蛋摸出来,放在桌上,自己背身出去,舀水洗漱,上茅房。

  此时天色仍黑,但口人熟极而流,在院中借着屋内一点光芒,来回走动,竟没有丝毫障碍,秦老汉洗漱完了时,娘已坐在桌上开始吃早饭了,桌上放了四样咸菜:昨晚剩下的雪里红炒咸肉,腌的宝塔菜,又酸又辣,还有买活军这里特有的一种咸菜,叫做榨菜的,鲜、咸、香、嫩,秦家人爱吃辣,买的是辣口的,一个个疙瘩上洒满了红彤彤的辣椒粉,要吃时切一个疙瘩下来斩碎,夹到碗里一搅和,一碗粥立刻带上了一点颜色,一喝就是一大口,最是送饭的好东西。

  除了咸菜以外,还有一碗油辣子,虽不多,但一人也能夹一筷子,抹在杂面馒头上吃,秦婆子把馒头撕巴开,夹了油辣子、宝塔菜,咬在嘴里嘎吱嘎吱的,她盛的那碗粥光可鉴人,多是米汤,非常解渴,先喝完一碗,第二碗米才多起来,又取一个馒头,把鸡蛋打开一个,里头是溏心的,夹在馒头里吃,一咬下去满口流的都是蛋黄,沾了蛋黄香味的馒头也特别好吃。

  两个馒头两碗粥,一个鸡蛋,若干咸菜。秦家人的早饭便是按这个量准备的,娘更好吃,鸡蛋上微微沾一点油辣子,吃起来滋味甭提多齐全,不过是十多分钟,眼看着天边有些曦色了,人便陆续吃完,留下两个馒头一碗粥、一个鸡蛋,仍是放回锅里温着,几碗咸菜拿瓷罐子一扣,秦娘对着自己那屋叫了一声,“小妹,起床吃饭了!”

  说完了,便不再管她,走到堂屋一角,把镰刀、剪刀、铁铲等物都放进去,弯腰背起背篓,手里拿了一个篮子,秦老汉和她一般无二,两人抬起门闩,一前一后出了门,顺着院子前的小路往村落深处后山走去。此时方才传出鸡鸣犬吠之声,村子里灯火陆续亮起,有了些人声动静。

  秦老汉父女俩,对后山是极为熟悉的,两人都穿着千层底的草鞋,在山间行走不怕石头磨了鞋底,步子迈得很快,不多时便来到林荫深处,那里正有一丛丛灌木,开了红花,晨露滴落,花瓣在晨风中微微颤动,显得格外娇艳,惹人怜惜。秦老汉见了,满意道,“果然是这几日开得最好!动手!”蜀南文学

  当下便和女儿取出剪刀来,将花儿剪下,一朵朵小心排放在特制的竹篮里——这竹篮底部,有竹子做的小格栅,一杠一杠的,花儿剪好以后,放在格子上,便不容易被磕碰了花瓣。等到这一层采满了,拿出一个竹编的疏孔帘子一盖,又将格栅卡进去,便又是一层。一个大篮子可以装两层花,算起来一百来朵是有的。

  南方天气和暖,一年下来也就冬天没有花开,秋天时开的是月月红、桂花、小甘菊、拒霜花,自然还有菊花了。秦老汉和女儿在山中逛游了半个时辰,各采了半篮子的花,回到自家小院子里时,太阳已经很要出来了,天边朝霞变换,煞是好看,秦小妹也起身了,正吃早饭,秦婆子从后院出来,手里抱了一大捧或红或黄的菊花,“这些已够卖一日了吧?”

  “卖是再没有卖不完的,只是能挑多少去罢了。”

  一家人忙着归置花篮,很快整出了两个篮子的花,由秦老汉挑上——花儿娇弱,禁不起颠簸,挑担要稳,秦老汉是最有经验的。这里秦小妹也背上书包,父女人一道又出了院子,这一次不往山里走,而是从村西头出去,走了约半个小时,太阳刚露个头,便到了城门口,排队入城。

  买活军这里是不收城门费的,只是要登记,秦家人日日都来,和守门的士卒早已熟悉,对他们点点头,也不盘问,秦老汉写了人数、姓名,就挥手放他们进去,到了城里,秦小妹去上课了——她是城里扫盲班的老师,秦娘和秦老汉一人挎了一个篮子,分头走去,也叫卖了起来。

  “新鲜桂花哉!香个一屋子!”

  “上好的菊花!重阳节到了!洒洒水养个七天不会有错!”

  “月月红下来了,簪花娘子最风流,簪花少年有精神!”

  “花老伯!”

  路上不时也有行人停下脚步问价,“这月月红多少钱一朵?”

  “一文钱一朵不挑!若挑要两文钱一朵。”

  顾客便尖着眼睛打量篮子,“倒是都新鲜!”

  “可不是!就今早刚采下来的,上头那都是露水,不是洒的水!”

  “那来两朵,你来挑吧,就□□头上。”

  “好来!”

  秦老汉喜滋滋的挑了两朵大小适中的月季,拿在手里给客人展示了一下,见她没有异议,便将花枝上突出的刺削去,花儿斜斜插进头箍里,用那块布料的弹力兜着,也是预防着刺痛头皮,“今日便不要摘头箍了,回去以后,把花儿取下,用清水里兑一点子米汤养着,可以养个两日都不败。”

  说着,他又从怀里掏出一面手镜,珍惜地呵口气,用棉布擦亮了,举起来给客人看过,这年轻的姑娘手扶头箍,满意地左右照了照,给秦老汉付了两元钱,笑着道了声谢,便又忙匆匆地走了,此时身旁已有四五名女娘围拢上来,都笑道,“好鲜亮花色!我也来一朵——这桂花多少钱?”

  “桂花一文钱一串,菊花贵,菊花要五文一朵——那个杂色的十文!”

  菊花是确实要贵一些的,不像是山花,花农只需要移栽了灌木,时不时照看些便得,菊花要盆养,而且要上补药,又能开得久,一朵一朵的卖已是便宜的了,若是论盆还要更贵,还不好养。到了重阳节前后那几天,一朵花十几文是不在话下的,这些女娘买菊花的很少,多是买了月月红簪头巾里——这一带靠近女子宿舍,住客多是附近服装厂的女工,她们多是短发不错,但上班是习惯要包头或者戴头箍的,这是因为附近有机器,害怕头发被卷入机器里,也怕头发乱掉,沾在布料上就不好看,所以,很时兴戴一个螺纹布做的头箍,若是碎花的,那无疑便更是走在流行的尖端了。

  那些没有头箍的女娘也不怕,买了月月红,可以缠在扣眼里,手巧的自己缠,手笨些的,最终极的办法就是请秦老汉剪了花枝,用针带线串过花盘,现缝在胸口,回到家里,把线头一剪,花儿就又取下来了——不过这样的花儿留不久,一两天就败了,因此大多都还是插戴在头箍上,在镜中前后对照,笑嘻嘻地走了。

  秦家父女要赶早市,便是要赶在这帮女工上工的这波商机,这些女工们,一日一般都是十文左右,厂里有些还包两餐,廉租房不过是两百文一个月,算下来,七百多文,衣服又还便宜,手里怎么没有钱?这花也不是天天买,不五时买一朵,一两文钱的事情,会呵护的能插戴个四天,不会呵护的也有个一两天的新鲜,瞧着自己漂漂亮亮的,心情怎么不好?

  因此秦娘说的便是这个道理——要卖,多少花卖不掉?只是供不上这么大的量罢了。要种菊花,要上山采花、施肥,要采,要打理,一天这早市也就够卖这些的,到了午市的时候,佩戴的切花就不那么好卖了。

  过了早市这个时点,上工的女娘们都走了,秦老汉也歇了歇脚,在路边寻了个茶馆坐下,“来一碗茶,一个烧饼——《周报》来了没有?”

  一碗茶一文钱,一个掌心大的小脆烧饼一文钱,两文钱能坐一天也没人来赶,还有免费的报纸看,这些茶馆,早上做一波早饭的生意,这会儿就做秦老汉这些走街串巷的小贩生意,薄利多销,生意红火得很,“有有,是要听报要看报?听报就来里头坐,看报您巷子里坐清净些!”

  秦老汉是要看报的,伙计便取了一个大夹子递给他——报纸是夹死在上头的,不容易取下,伙计时不时来照看一眼,想要撕下带走也不容易,不过这周报反正周周出,便是被人撕掉了一两页也不太妨事,秦老汉便美滋滋地喝了一大口茶,又拿起香酥掉渣的烧饼咬了一口,这里翻看起报纸来。

  ——他自然是不看头版的,除非是有前几个那什么子告父的耸动新闻,否则,都从第二版看起,先扫一眼,看看有没有什么农业新技术的新闻,若有便细看,若无,便往后翻,最爱看的不是小说连载,就是徐侠客的专栏,又有什么新戏上映的消息也很留意,秦老汉卖花收入不低,看戏买票那几文钱还是能掏得起的。

  “依伯,今早生意好呀。”也有个来歇脚的小贩和秦老汉搭腔,他是走街串巷卖炊饼的,本地的土话腔调有些生疏。秦老汉一看他的炊饼,“你这馒头做得俊俏——北方来的吧?”

  “哎哟,您老也是北方人?”

  两个小贩立刻亲近起来了,一边说着彼此来买活军这里安家的故事,一边说着生意经,如此攀谈了一会,待到一碗茶用完了,又听城里敲钟,知道现在是早上十点多了,秦老汉便和新结交的馒头汉打声招呼,先会了账,又挎着花篮,往城南的菜市场走过去——这会儿该是那些早上上扫盲班的内眷们下课的时候了,如今城里流行两夫妻错开了来,譬如说主妇早上上课,七点上课,上到十点多,出来正好买菜做饭,中午十二点多打发孩子们吃了饭,午休一会儿她就去上班了。

  而丈夫上午上班,若不包餐,那就回来吃午饭,下午上课,早些回来可以接孩子、热晚饭,再做点敲敲打打的家务活。若是大家都上午上课,下午上班,那总有一顿饭是没着落的,没孩子的倒无所谓,这一顿饭两夫妻碰头一起在小馆子里打发打发,对有孩子的人家来说,就不是太方便了。

  他是有盘算的人,这时候学校里涌出来的很多都是当家的妇人,和女工比,她们买菊花的热情更高了——重阳节要到了,不管是不是正日子,菊花买回去,插过了也算是赶过了节庆,若是都不插那不像话,正日子插则太贵。因此,家境一般的,这会儿买两朵菊花回去供祖宗恰好,家境好手里撒漫的就和秦老汉问盆花的价钱。

  “盆花要贵些,一百文上下,送来是花苞,还有配好的肥水,侍弄得好开个数十日都行。”

  便是一百文一盆,那也是有人买的,秦老汉掏出本子登记地址,讲好了下午回去推车来送花收钱,一篮子花卖得几乎见底,只剩下两朵严整的大菊花时,他犹豫了一下,不再叫卖,而是往篮子里盖了一块白纱布,示意花已卖完,却不立刻回家,而是拐到城南官署一带,来到一处衙门前,有些怯生生地说道,“来交人头费的——”

  像是秦老汉这样的人家,他们虽然住在村里,但是并不听从田师傅的安排种地,而是在自家后院种盆栽,山中移植了一些灌木来采花的,买活军并不对他们收农业税——后院不大,不过是几分地而已,这点地一般村里人都是自己种菜吃,买活军也不收税的。

  不过,因为他们不能听从安排劳动,那么除了冬季以外的月份,是要收人头费的,一人一天十文,一个月便是百,人头费一个月要交九百文去,他们缴费的凭证每个月要递交给村里,来到县里归档,也因此秦老汉并不雇人,因为多雇人固然可以多开辟花田,但因此要交的税费更多些,而且他们的收入情况就瞒不住了——正所谓财不外露,如此,他们一家口也是忙忙碌碌早出晚归的,众人也不知道他们一个月出息究竟多少,有肉埋在饭里吃,老人心里倒觉得很踏实。

  就是每个月来交人头税时,他心里是有些打鼓的,这衙门自古以来都是‘有理无钱莫进来’的地方,虽说来了买活军这里以后,衙门里要比原本松快了许多,秦家也和原本大大不同了,但正所谓天下老鸦一般黑,每每进来,秦老汉还是说不出的紧张。

  这处衙门,是专门收各种税费的地方,小商贩都要来交人头钱的,外来的人口当然是川流不息,士兵查看了一下秦老汉的身份凭证,便点头让他进去了,秦老汉进去时屋内人倒不多,此时快到饭点,大多数人都已经办完事走远了,只有两个女吏目正在伏案誊录,还有那今早见到的馒头小贩恰好往外走,和秦老汉打了个照面——只是限于场合,没有攀谈,不过点点头罢了。

  因为见到秦老汉来了,其中一人起身道,“来缴费的?身份凭证拿来。”

  秦老汉忙取出一张纸,一个本子递上去,“我家口人都种花——来交人头税——”

  那人拿在手里看了看,点头放到一边,“九百文,支票带来没有,那边有水洗洗手——你卖花的,一个月营业额多少?”

  按说,吏目们问什么都该如实回答,秦老汉却是立刻出了一身汗,期期艾艾地说道,“营业额?这——小老儿不知这是什么意思?”

  那女吏目一笑,也不往下问了,眼睛往秦老汉身边的花篮看了一眼,秦老汉进来后就将花篮纱布掀开了,女吏目赞道,“这菊花倒是开得不错!”

  余下便是缴费办事,买活军交钱一般最好是支票为主,不爱收现金,这样两边干净,少了贪污现金的麻烦,秦老汉开了支票出来,按了朱砂手印,擦着汗走出衙门,但并不去远,只是在街口徘徊着,过了不多时,两个女吏目说笑着走出衙门院子,经过秦老汉身边时,他忙兜售道,“上好的菊花,两位娘子可买不买?已是余尾了——一文一朵,小老儿卖了花便也家去!”

  一文钱一朵的菊花,谁不买呢?两个女吏目倒也十足付钱,不肯白拿秦老汉的,付了钱相视一笑,将花儿簪上衣襟,便又去得远了,秦老汉重新挎起花篮,盯了她们的背影一会,转过身才敢轻轻地呸了一声,又叹口气,正要出城回家时,身后忽然有人叫道,“花老伯,且慢一步——”

  回头一看,却是那馒头小贩,挎着篮子大步走来,将秦老汉扯到一边去,低声道,“我刚在屋外尖着耳朵听,那二位也为难了您?——这可和传说的不一样,得向您讨教讨教,这公然勒索的事情……怎么就没人写举报信去告发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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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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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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