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城港码头上,头戴斗笠的张宗子捧腹畅笑了起来,“被公主看上掳走,老徐,这件事我们可得商量一下,分给谁写,是我写还是你写——让给你,让给你!毕竟是你带上船的,这篇笔记该你写!”
徐侠客到底是有年纪的人了,闻言稳重一笑,“都写都写——我写轶闻,你再阐发些别的话,提提后续对船东的处罚便是了,出门在外,风俗不同之处太多,衙门立下的规矩还是有道理的,在宣讲注意事项之前,确实不该随意下船乱走。”
原来约束船员不得随意上岸,是买活军自己的船只一向的规矩,只要是在他们船上走过的乘客,不论是兵丁、流民还是商户,都晓得船上是‘准军事化管理’,凭你什么身份,上船以后都要跟着受训、上课,尤其是去往统治疆域之外的船只,靠港以后,也是得令了方能下船,必须在时限内赶回舱房,否则,船长是有权力将你驱逐下船的。
因此,平时的船队,压根不会闹出这样的笑话来,只是这一次下南洋时,招募了社会上的不少船只,这些船只有些是初次蚁附买活军航行,对规矩并不熟悉,又仗着自己从前也多次来过南洋,有所托大,便悄然外出,也没有做好对船员的管理,于是便惹来了这番笑话。
“谁知道本地的土人,竟是蛮夷至此呢?男女杂处不说了,女眷在僻静处洗澡,也不派个人看着!”
笑完了,张宗子也是说了句公道话,“既然是在个湖边,又没个人看守,那便是被冲撞了也不该治罪,湖里什么人都有,这本也是应该想到的事情。”
“什么呀!”
于小月没好气地牵着一匹矮脚马走了过来,“人家公主根本也不是因为被冲撞了洗澡而生气!更不是因为被看了几眼,就觉得自己坏了贞操,非君不嫁了,这毕竟又不是话本子!”
“啊,那她带走庄小弟是为什么呢?”
“是见色起意,看上了庄文书细皮嫩肉,肤色白净,觉得他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要把他掳回自己的村寨里做奴夫!”
见到‘庄文书拯救活动’的首领来了,大家都纷纷翻身上马,此行人员繁多,约有十余人,有买活军方面派出的使者五人:于小月、张宗子、徐侠客,负责保护后两人的一男一女两个兵丁,都是身材精瘦的南方兵,还有两个本地商户派出的华人通译,占城国的宗室,同时也是公主的亲戚二人,另外还有马夫、挑夫四人,负责喂马、运送补给。他们要走两天的路,到这公主——或者说是女土司的寨子里,去把庄文书接回来。
“奴夫?”张宗子来劲了,他已经知道了本地是母系血缘,正是啧啧称奇,兴致勃勃的时候,“难道本地的女子都是如此,见到了什么中意的男丁,就把他抢回家中成亲?”
“怎么可能!”于小月怼张宗子是很习惯的,毕竟这是她‘捕获’的第一个俘虏,两人是有些交情的,见了面于船长总忍不住要把张俘虏‘管理管理’,她说,“按通译的说法,本地多数村寨都和主城一样,都是母系夫权制,还是正常婚嫁的,只是男子出嫁到女子家里去,或者双方不嫁不娶。但也有些村寨,是结合了奴隶制的母系舅权制。”
“如那个觐见了占城国主之后,在富仁湖沐浴的公主,他们家世代统治那几个村寨,村寨由舅舅当家,姐妹或者是走婚,或者是把男丁掳掠至自己身边,在奴隶中挑选一些出来做自己的奴夫——这些奴夫地位很低,如牲畜牛马一般,可以任意买卖,平时要受到舅舅的管理,和奴隶一起做活,而且死得比一般的奴隶还早些。”
于小月吐槽道,“被异族公主掳走,有什么可香艳的?还真以为是福分了?那个土司就统治三个村子,村民加起来两百多人,一半是奴隶,我问过了,人均寿命三十五不到——注意啊,不含夭折的孩子,十岁以上算是成年人了,成年人里的人均寿命。如果算上孩子,人均寿命可能只有二十岁。首领自然能活得长一些,一般的村民和奴隶差不多也就二十五六就死了。”
物产这么富饶,天气这么暖和,还死得这样早,可见平日的生活是多么的痛苦了,众人各自咋舌,于小月说,“庄长寿要不是我们华夏人,是很难逃出来的,也活不了几年,洗个澡把自己命都给洗丢了!”
确实,大国恩惠,泽被广袤,即便是在千里之外的南洋,也一样救下了倒霉的庄长寿。那些水手们发觉同伴不见时,庄长寿已经被捆扎起来,用树叶塞了嘴巴,被装在背篓里要运走了,这公主有十几个男奴隶护卫,都是寨子里的奴兵,身上多处疤痕,看着凶悍怕人,再加上又是语言不通,水手们便不敢力敌,连忙派人进城找了通译,去禀报给国王,国王一听,大惊失色,立刻派人骑马追赶公主一行人,晓以利害,公主这才知道害怕,愿意把庄长寿放回。
要不是华夏威名远播,只是一般的商船,一般的文书呢?国王会出头吗?答案是不问可知的。徐侠客也不由得感慨了起来,“我们承受的是三宝太监的遗泽啊!”
“——若不是数百年前,他派船队不断在沿岸炫耀武功,恐怕小庄是回不来的了。正是当时敏朝海军天威赫赫的样子,铭刻在了占人心中,那所谓公主才晓得敬畏,否则,真当是要等到天兵压境,事态不可收拾时,她才晓得悔悟,只是那时为时已晚,小庄的性命恐怕是保不住了的。”
这话是有道理的。于小月笑道,“不错,所以这一次我们下南洋,自然也要展示一番自己的肌肉,这样,将来我们华夏的商船,才能在南洋畅行无阻。华夏的子民才不会被这样随意掳掠。”
也是因为买活军的扩张战略,买活军对占城国王提出,他们想要带上礼品去访问村落,接回庄长寿,同时为他的莽撞赔礼道歉。庄长寿被掳案,虽然是他个人的不幸,但却是买活军的一个机会,让他们有机会深入到占城腹地,勘探周围的地理,知晓人情,这对于他们确定南洋开拓的政策是很有利的。
自然了,此案本身也很有噱头,因此张宗子、徐侠客这两个文宣干将才会汇聚在此,徐侠客是来勘探地理的,张宗子要发稿子给买活军下南洋的百姓灌输‘入乡随俗、谨慎小心、听从指挥、保守行事’的规矩,当然他也对南洋的村寨兴趣非常浓厚。
“就像是知道上古时代还有一种叫做恐龙的奇兽一样,这些知识,什么母系制、父系制,什么萨蒂、婆罗门,似乎和工科相比都是很无用的,不能转化为生产力。”他对徐侠客说,“但是,真的非常有趣,令人极是着迷,想要去钻研,去形成文字,记叙下来,哪怕是没什么用,光是知道这些知识本身,似乎就是极有意思的事情了。”
说到这种无用而有趣的事情,徐侠客自然是专家了,因为旅游和地理、植物,似乎都是很无用的东西,但他却完全为其着迷,这会儿,他就一边行路,一边和华人通译搭话,“本地天气这么热,马一定也不常见吧?”
“在北部安南、暹罗那里还好,有一些矮脚马,我们这里确实不多。”通译回答,“像是我们要去的村落,只有一匹矮脚马,这已经是富裕的证明了。因为他们有两三个村落,还有一条河,算是个大寨子,只有一个村落的小头人,一般是不会有马的。”
这种村落都没有汉语名字,是一长串复杂的音节,意译过来的话,意思是某某神眷顾的某某家的村落,某某神,一般是占人信仰的本地女神,占人的权贵许多是信仰天竺教派的,但平民信仰本地神灵的居多。
如今还有些占人信奉了星月教,他们的日子过得是比较好的——因为星月教的传教者知识丰富,会造房子,而且讲究公平,鼓励劳动,又是父系血缘,所以那些懒惰的奴隶一旦入教,立刻就勤快起来,农作物收获丰盛了,又比较讲究卫生,寿命就长得多了,他们多数住在满剌甲一带,但会时常乘船过来,占城这里的华人商户也都更喜欢和他们这一支占人交易,因为他们比较讲道理。
“信奉本地神的占人最野蛮。”通译向他们介绍,“多数都住在腹地,甚至不住在河边,他们又不怎么会种田,还是刀耕火种——有时候会引起很大的火灾,十几个村子全被烧死在山林里。看中了什么就直接抢,因为他们也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来交易。这样的人是不怎么来王城的,只是在自己的村落里过自己的日子,他们最多用芭蕉干、肉干来换一点盐。”
“信奉天竺教的占人会好一些,多数是河边村落的寨主,他们是可以交易的,但要小心,因为他们很狡猾,天竺教并不强调诚实,所以他们觉得在交易中骗人是什么不对的事情。”
满剌甲来的星月教占人就不同了,是讲究信用的,而且他们有渔船,可以捕鱼,有香料,有宝石、金银和木材,所以受到华人商户的欢迎。张宗子对通译说,“我发现,在南洋,宗教是很重要的——信奉不同宗教的人差别很大,可以这么说,选择了宗教,就等于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
他和通译说的虽然都是敏朝的南方官话,但彼此沟通是不容易的,通译要理解张宗子的话很难,他思索了好久才明白过来,恍然大悟,点头连声说,“是的,是的,宗教就像是……名刺!就像是我们敏朝的名刺,我们做生意的,要接待的陌生人很多,只要说是什么教徒,就等于是先多了一些了解,不至于一无所知。”
他也是华人的几代子孙了,对于故乡,就像是张宗子对于本地一样好奇,“就像是我们华人,我们信奉儒教、佛教、道教,勤劳、勇敢、诚实就是我们的名刺。南洋各族都愿意和华人做生意,因为我们讲信用,有情谊——你们……你们活死人呢?你们和敏国一样,也信仰儒教吗?”
张宗子立刻说,“首先,你这话就不对,因为华夏人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虔诚信仰,而且儒教不能算是完全的宗教——”
于小月从矮脚马上扭过身子,非常威严地瞪了张宗子一眼,张宗子就止住了自己的夸夸其谈,简单地说,“不,我们信仰……我们信仰华夏的历史!我们信仰人本身的力量——说起来,你识字吗?”
通译短暂的迷惑便消失了,他自豪地点头,“我是我们家唯一一个能看懂华文书的人!”
“那太好了,我有一套我们的教材,可以赠送给你们两个……”
徐侠客听着张宗子和通译滔滔不绝的谈话声,含笑微微摇了摇头——这个小张呀,总是这么热闹!
不过,他的话的确也是有道理的,徐侠客认为,华夏的宗教,从来没有拥有通译所说的这么大的能量,选择了宗教就似乎完全地选择了某种生活方式——在华夏,一个普通人信佛还是信道,对于生活的影响还是有限的,不影响他们该做什么做什么,该吃什么吃什么。只有极少数的人是信坏了脑子,这样的人也不太会被赞赏,反而会被嘲笑。
不过,要徐侠客说的话,他觉得小张刚才有点敷衍了,还是没和通译把话说清楚,因为买活军和敏朝的信仰确实不同,敏朝的华夏人信仰的是自己的祖宗,也就是宗族,但买活军这里,人们的信仰似乎还没浮现,但徐侠客觉得,他们信仰的是科学,这一点上,买活军的信仰的确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方式,这是许多宗教都不曾做到的事情。
占城的城门已经很远了,人们顺着蜿蜒的小路往前走去,路是夯土路,但很窄,路况也不太好,马在上头走得很吃力,徐侠客问另一名寡言的通译,“现在南洋的雨季已经过去了吧,但路还是很软烂,那么,雨季时这路岂不是就不能走了?”
“雨季时几乎所有贸易都断绝。”通译介绍道,“路会变成沼泽,河流也非常湍急,山洪爆发,内河无法航行,在南洋,干季是忙碌些的,头人们会在干季到王城来觐见,贸易。贵客们在好时间来了,这三个月凉快些,再往南,天竺那一带把这三个月叫做凉季。”
“凉季之后,有三个月的热季,那三个月的确是最难熬的。我们这里还好,天竺那一带的热季几乎什么事都做不了,非常酷热,我们这里,基本就把凉季和热季放在一起叫做干季,干季干活,雨季时敲敲打打修补屋顶,很快一年就又过去了。”
“什么!这会儿还是凉快的时候?!”
张宗子听到了一耳朵,立刻又吃惊地大叫了起来,通译便连忙殷勤地往前催马去和他介绍了起来,徐侠客勒了勒温顺的矮脚马,让了一下,让通译插到自己前面,这条路很窄,两匹马并行就很局促了。
他暂且驻足,沉思地打量着四周紧凑的浓绿——和他所见过的所有其余地方不同,南洋的绿是非常急迫的,它蔓延了视线的每一个角落,几乎没有一丝孔隙。
这样的密林……这样的气候……
“我算是知道了,为何汉唐时只是在这里遥遥置郡,压根连统帅的兴趣都没有了……”
在他身后,负责保护他们的兵丁小郑也嘀咕了一句,“汉唐时气温比现在还要高,那得多热啊……热得压根没法住人了都……只有最没本事的人才只能在这安家,稍有些本事的还不都赶着往北走啊……”
徐侠客赞成他的见解,他有些凝重的说,“小郑,想过这里为什么还普遍存在奴隶,而少平民吗?”
“天气这么热,物产又这么丰饶,随意都可以吃饱,不把人变成奴隶去强迫他们,谁愿意整日劳动呢?”
“若是不考虑奴隶制,恐怕,土地虽然肥沃,但本地的农业开发,会是很大的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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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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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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