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买活海鲜>第 162 章 臭不可闻的世道
  放足手术?

  单单是手术两个字,就足以引起张宗子的好奇心了,更不说郝太太还加了‘放足’这两个字。张宗子忽而意识到买活军这里的女娘有许多或许都要放足——南边的百姓们之中,缠足并不是很兴盛的风气,而他们的女眷也是时常出面做事的,买活军这里,读书人家的女眷和这些百姓中的女娘,在外貌上已没有了太大的区别,是以张宗子完全遗忘了这一茬,是啊,中上层人家的女儿有许多是缠足的,看这里的女娘大多数奔走无碍,难道她们个个都接受了‘放足手术’了么?

  对于张宗子这样的文人来说,关心女子的脚不算是什么出格的事情,有些自诩放浪的才子,甚至还会撰写什么‘品足闻香录’,对伎女的小脚夸夸其谈,罗列出各种缠法的特点。尤其是心学大盛之后,读书人放浪形骸,几乎无所不至,凡是对其产生反感的,动辄打为泥古不化,受到这样的风气影响,文人写品足文并不被认为是失德,张宗子从前对这些事情没有太大的兴趣,但倒也不觉得陪郝太太去医院咨询放足手术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他和郝大陆兄弟论交,郝太太就是他的长辈,郝大陆要上工,他这个闲人得了空,陪长辈一起去医院也是应该的。

  因为要上课的缘故,他们在学校碰头,郝大陆背着母亲来上学,放学后把母亲移交给张宗子,便匆匆赶去造船厂了。张宗子没有体力背郝太太,便租了一头驴来,请郝太太骑在上头,他为郝太太牵着驴一起走去医院,途中问道,“伯母,你是如何知道买活军会做这个手术的呢?”

  郝太太今年大概是快五十岁了,因为生活困苦的缘故,她看着已颇苍老了,满面的皱纹,身材也十分佝偻,只看模样,很难想象她从前也是北地名花,但这在此时是很常见的,贫困和饥饿能让人老得很快,好颜色真是不几年就消失,不像是后世,四五十岁的女星还能拥有少女感,从十六岁到四十六岁、五十六岁,青春饭能吃三十年是至少的。

  在这时候,青春饭大概就只有五六年的吃头,一个红花魁十三四岁成名,到了十五六岁就算是老了,十七八岁时倘若没有从良,十九岁、二十岁就堕落到最下等的窑子里去,能活过二十五岁的都很少。郝太太并不算是表子中最命苦的那拨人,好歹她活到了现在,也养活了两个儿子,甚至还看到了自己的第三代。

  她的谈吐倒是很文雅的,这一点就浸透了出身来历的熏陶,像她们家原本的阶层,若不是表子出身,一般的主妇都是目不识丁、谈吐粗野,也很没有眼界。不像是郝太太,考试成绩好不说,讲起话来也是不紧不慢,官话更说得很好——郝大陆的官话应该就是跟母亲学的。

  “能不能做也不一定,但去问问也好,买活军的医术是极好的,他们能做长短脚的手术——也会柳枝接骨,上回送贤儿去医院的时候,正好看到也有小脚姑娘拄着拐杖去看医生,攀谈起来了,才知道买活军这里专门开设了放足科,凡是缠足女子,都可以去咨询放足,设法改善行走,我瞧着好些女孩子都行走如常了,虽不知我这脚还有没有得救,但去问问也好。”

  郝大陆的侄子郝贤,这一阵子住在医院附近,这是张宗子已经知道的。因为他们住的那一带,近日有孩子得了百日咳,买活军立刻便将这一带街坊所有八岁以下的小儿都带到医院附近去了,让他们在那里集中居住看管,要住五六天,若没发病,才肯给放回来。

  ——虽然有了天花疫苗,但此时的疾病又何止天花呢?只是天花和鼠疫,传染性又强,一旦发病又特别容易死人,因此特别能引起大家的警惕罢了。在这时候,孩子没过十岁,都不能说是养住了,什么百日咳、白喉、结核、痄腮,这都是好在孩童中传播,而且容易死人的流行病。就张宗子记事之后,他们张家自己的弟妹,十个里大概也就养活了五六个,有时候根本不是自己养得是否精心,只在于所居住的城镇有没有流行这些疾病,若是有,那就很难防住,总是有患病的几率,而一旦患病,能不能熬得过来就完全听天由命了。

  从前没有办法,但现在,百姓们有了新的指望,在牛痘被证明了有效——接种了牛痘以后,到现在足足过了一年,买活军治下的确没有听说流行天花,这就可以说是疫苗是很有效的,张宗子就时常听到身边有人在说,希望买活军还能研制出别的疫苗,如果报纸真的开放投稿的话,他觉得肯定也有不少文章会提到这件事的。

  既然如此,买活军将孩童带走的行为,倒是得到了大部分百姓的支持,因为他们大多都要上工,孩子在家无人照管,便是发热了也很难及时发现,就是从传染性来考虑,孩子们要去托儿所,本来就是成群待在一起,在医院倒也是成群,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这么几年下来,倒是也习惯了这种规矩,云县聚居了这么多天南海北的人口,但却没有发生过太大规模的疫病,这或许也是原因之一。

  郝贤这一批孩童中,大概还有两三个发病,但好在这年头孩子们都听话,让戴棉纱口罩就戴棉纱口罩,让他们自己在各自的小屋里呆着,老师在门外给他们上课,也都能听得进去,数十个孩子里只传染了数个,这算是很好的结果了,余下这些没有传染的孩童,今日便可以让各自家里人来接走,郝太太今日还要帮街坊邻居接他们家的孩子,一共要带走七八个小孩,因此他们到了医院先不忙办这事,而是先挂号去缠足科。

  云县的医院,张宗子是闻名已久了,他倒没有来过——大部□□体康健的外来户,到医院来都是为了种疫苗,但张宗子早在老家就种了高价疫苗,再说也没有主动往医院跑的,因此这还是第一次过来。

  这医院和云县官府修筑的建筑一样,是长条形的二层小楼,走廊两边都做了诊室,大堂中央是叫号的台子,两侧则是药房,此时人声鼎沸,张宗子一走进来就怔了怔,“居然这么多人!”

  郝太太道,“在外头是没有办法,看大夫贵,还一定要抓药,且未必有效,大多数人是看不起的,有病有痛也就自己忍着了。买活军这里,再怎么说,还能养得活自己,又有一点余钱,再加上医院的确不贵,那么,来看病的百姓自然也就很多了。”

  张宗子闻言,又是怔了好一会儿——他在来云县以前,几乎从不接触那些看不起病的人群,而每次病痛也都有名医上门看诊抓药,这是他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外头’大多数人都是看不起病的,而这些人的数目,从云县医院的人群来推断,又是如此之多——几乎多到超出了张宗子的想象,和天河舟一样,是他此前从未接触过的巨物。

  “在外头,真的连一次医生都不看吗?完全只能自己忍着?”

  其实就是看了医生或许也没有用,依旧只能自己忍耐痛苦,但一次医生也不看,那还是很不一样的,张宗子不知道该如何描述——至少去看了,还是做过努力,还是有希望——

  郝太太闻言便笑了,她说,“唉,张少爷,要不怎么说苦命人呢?苦命人便是这般捱着呀,忍着呀,痛着呀,从落草到入土,有哪一天是完全逞心如意,安详不苦的呢?都忍惯了,不忍又能怎么样呢?”

  这回答对于张宗子来说,似乎是太残酷了一些,但他又想不出另外的解释——他看着坐在骨伤科前的一个窝脖儿,卖苦力的,北方人叫他们‘骆驼’,这窝脖儿大概是别处过来的,三十多岁的年纪,看着却很苍老,歪着头坐在那里,不断地揉按着自己的肩膀,那里皮肉是额外隆起的,无疑是多年来劳作留下的痕迹。张宗子忽然意识到,这个窝脖儿,他落草的时候也不是天生就歪着头的——他一定也是吃了难以想象的苦楚,才成了现在的样子,留下了这样的体态。

  不知为何,他突然就难过了起来,甚至比这个只是有些不舒服的窝脖儿还要更痛楚,张宗子想——不应该是这样的,老天爷为何对百姓们这么狠呢——

  他心里油然愧疚了起来,也不知是为了什么,实际上在老家绍兴,在武林府,张宗子不知道多少次和这些苦哈哈擦肩而过,但他从来没有真正将他们的苦楚看在眼里,那时候他满心都是自己的文章、雅趣,他那些三四十两一盆的名贵兰花,二三百两一把的古琴——这一个多月的云县生活,似乎消解了他眼中的什么障碍,此刻当他真正地看到了这些人间的苦痛时,他反而又不能承受了,很希望快点祛除掉这些陌生的感触,却又难免总是时不时地琢磨。

  “这——也可以治吗?”

  放足科就在骨伤科附近,前头也坐了些在等待的女娘,张宗子跟着郝太太一起慢慢地走到放足科门口,在长凳上坐下,眼神还在那窝脖儿身上流连,他不禁就低声问郝太太,“这个——脖子——”

  “啊,可以的。”

  搭话的却是那窝脖儿,他的官话说得已很流利了,但还带了一点江右道的口音,“这都是以前拉纤留下来的老伤了——”

  原来张宗子居然连他的职业都猜错了,这不是个窝脖儿,而是江右道过来的老纤夫了,他黑红的脸膛上洋溢着笑意,“以前每逢阴雨天,这一块脖子骨里就往外吹风似的,呼呼的疼,疼得睡不着觉呢!只能靠喝酒!来了这里以后,也是想着,好歹有俩闲钱了,试试看呗,便来挂了号,没想到这药钱还真不贵,吃了两个月,好得多了,现在大夫又教着做了一套导引操,如今已好得多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看得出来,他因为病痛的缓解而相当的幸福,声音是十分洪亮的,周围的病号们也都纷纷地应和了起来,“……不管怎么样,倒是不花钱呢,能治就治,不能治也说明白了,便只能靠自己好,开药也没有什么用。”

  “那导引操很效验!”

  “这儿可是个好地方啊!”一个北方汉子也扯着嗓门说,“这里有药神!来了这,我膝盖也不疼了,腿也有劲了,连雀蒙眼都好了——”

  张宗子惊讶地望着这群迫不及待地证明着自己得了药神垂青的病人们,他的心情一下又没有那么沉郁了,而是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但就在此时,医生叫了郝太太的号,他便只能扶着郝太太走进诊室去,无法再进一步攀谈了。

  放足科的诊室,和其余地方一样,都是玻璃窗户,两个看诊桌分别摆在两边,桌后还有白布帘遮着的病床,坐在桌后的医生都穿着粗白布衣服,这两个医生都是女娘,而且年纪不大,桌上摆着她们的名签,张宗子看了一眼,给郝太太看诊的医生叫董莲妹,她看起来决计不会超过二十岁,虽然绷着脸极力做出老练的样子,但总是还有一股掩饰不住的青涩蓬勃之气。

  “郝君书,四十六岁……坐吧。”她看了下张宗子,似乎以为他是郝太太的儿子,便没说什么,示意张宗子帮助郝太太坐上特制的高椅,“几岁缠足的?”

  “五岁。”郝太太说,张宗子尴尬地半侧着身子,不去看隔壁那个看诊桌——那个桌子的女娘刚脱了鞋袜,现在正在穿袜子。刚才进来的时候,他们都看到了这个女娘的脚。

  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这个女娘裹的是瘦足,脚条子看起来又小又瘦,但并没有折骨,这是南方这里流行的缠法,穿鞋或许是显得俏丽,但脱了鞋看起来有点怪怪的,像是孩子的脚长到了成人身上。而且张宗子这些时日其实看过许多劳动妇女的赤足——来赶海的妇女甚多,要下水自然是不穿鞋袜的咯。只是在医院里,仿佛从前的礼仪又回到了脑海中,特别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似乎在逾越着什么禁忌:不在于裸足本身,而在于这种司空见惯地将缠过的足当做疾病来应对的态度,让张宗子感到错乱和不适。

  两个病人都在和医生对话,“那你现在走路主要是什么问题?”

  “走路是还可以,但是不能跑步……走久了脚底板疼。”

  “扁平足,足弓塌陷,你今年多大?”

  “十五。”

  “那还可以,来我教你一套动作,你在家要天天做,这是恢复足弓的……”

  “五岁缠足开始就是折骨缠吗?”

  “不是,先缠小,十二岁折骨的,鸨母说太早折骨,人会痛死的,也容易发烧烧死。”

  “现在还痛吗?”

  “痛,几乎不能走路。”张宗子忽然想起,的确郝六哥去哪里都背着母亲,而刚才他没有想到去扶一把郝太太,郝太太便是走一段歇一段,速度非常的慢——他在家里习惯了很多女性长辈缓慢的移动速度,居然没有留意哪里不对。

  又或者,那些姑姨姐妹们其实也不是出于涵养,而是出于疼痛才走得那样慢?

  “看看你的脚。”

  “可能会有点味道。”

  “不要紧,那个谁,你去开下窗。”

  张宗子怔了一下才明白董医生在叫他,他连忙去推窗,冬日咸腥气的海风一下就吹进了屋里,张宗子站在窗前有些局促——他实在很好奇,但又有一丝说不出的抗拒,可以看、不该看、想看、不敢看,几种念头在他心底拉扯着,一时很难决出高下。

  但很快,一股异样的味道蹿到了鼻尖,连站在风口的张宗子都无法忽视,那是一股犹如咸鱼的味道,但还要更臭,是张宗子迄今以来闻过最为腐臭的味道,偏偏又因为夹杂了花香味而格外古怪,令人一闻就生理性地喉咙反呕。

  “你这个感染了呀,肉都烂得看到骨头了——这些年一直这样子吗?这么烂肯定不能走路了。”

  “哎哟,这个真是。”

  “也不是一直这样——”

  董医生的语气依旧还很冷静,而另一个医生也站起来啧啧地感叹着,她们的态度构成了一种极其荒谬的意象——甚至包括郝太太和那个瘦脚女娘,她们也仿佛是习以为常了一般,用轻松的态度谈论着这——这——

  张宗子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问题,那个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郝太太,和善而有见识,瞧着一点也不像是常年忍受病痛的郝太太,用这样的口吻谈论着她的脚——常年这样的腐烂着,在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烂出了这样的尸臭味!而这仿佛是一件最常见的事!

  这味道熏蒸着他的记忆,让他脑海中无数美好的画面似乎都染上了尸臭,扭曲成了活生生的血肉。张宗子所见过的那些纤腰飞舞掌中轻的美人儿,所听过那些关于金莲绣鞋的放浪谈笑,都化成了翩翩起舞的烂肉,化为了变调的野兽咆哮,在他眼前耳边反复回荡——

  他终于忍不住回过头看了一眼,视线中所望见的肢体似乎暂时没有激起什么反应——也或者是因为他早已浑浑噩噩,难以思想。张宗子失魂落魄,走出病室,开门关门时仿佛又问到了那味道,他突然一下反应过来,自己所看到的那红红白白黄黄,宛如猪蹄、锥体的东西是一个人的脚——

  他受不了了,张宗子捂着嘴冲出了医院,左右顾盼,几乎不顾形象,扑到医院外头的明渠河沟上,抖心搜肝一顿哇哇大吐,吐得反酸水了还是止不下来,一边打呃一边干呕,伸手擦嘴时,不觉又摸了一手眼泪,这才发觉原来自己已经哭了。

  他怔怔望着污物中模糊的面孔,打从心底感到了由衷的委屈和愤怒,突然哇地一声,孩子般大哭了起来。

  怎么能这样子——他又伤心又愤怒又不可置信地想,甚至在这一刻,对自己挚爱的家乡产生了疏离,张宗子感到了一种被欺骗被背叛的愤怒,怎么能这样子,世上怎么能有这样的事——

  又怎么能有这样的世上!难道就没有天理么?难道就没有人伦么?这世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种陋习——张宗子泪流满面地想,这一刻他甚至为自己的出身,自己的学识而感到深深的羞耻。尽管他前来买活军,也是为了学到一些新东西,但从未有一刻,他感到了这旧日浮华的虚幻,闻到了它的尸臭,看到了它背后的血肉。

  这算什么世道?嚼着肉、喝着血,无穷的疼痛,无尽的苦楚,永远的不便,每一步都踩在骨上,只为了什么?只为了成全淫词艳曲中那轻佻的玉笋尖尖、金莲点点?只为了夸耀着贞静雅洁的莲步纤纤,弱柳扶风?

  这……这臭不可闻的世道!

  这世道,实在不配为此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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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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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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