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他有心,不难打听;若是他本就对大郎不上心,大郎的消失就像当日被送入傍山寺一样,对他们来说是解脱,如此,又有何可通知的?
而事实大概和周逸芳想得差不多。
周家最后一次从村子离开,没有带多少东西,主要和这些年交好的邻居、亲戚道别。这些人都知道周家是为了大郎搬走的,虽然心里对大郎的命途有疑虑,却也理解周家的心情,同情他们的遭遇,并且希望大郎这孩子的确没问题,一家人能够和和乐乐地开始新生活。
这一趟道别还算舒心,多年相处,猛地要分开,难免不舍,互相都是说着祝福宽慰的话,没遇到让人不快的事情。
和亲友道别后,一家人坐牛车离开,周逸芳抱着大郎,大郎蠢蠢欲动想要车夫手里的牛鞭,周逸芳几次试着拿旁的事情转移他的注意力,让他安静坐着别捣蛋。
官道上,迎面走来一队喜气洋洋的队伍,与他们正面遇上。
当了多年朱家少夫人,周逸芳一照面就认出都是熟面孔。
大郎也停下了扑腾的手脚看着前方喊了一声:“二腾叔!”
领头的人正是朱家管家朱二腾。
朱二腾满脸尴尬,喊了一声:“小小少爷。”
周逸芳一看他们一行人就心中有数,和车夫说:“喜事为大,我们让一让。”
车夫应了一声,把牛车赶到路边,让朱家的人先行。
朱二腾尴尬地对周逸芳行了个礼,带着人继续前行。
等到朱家队伍离开,官道上的路人看着周家一家低声讨论起来,有那认识的,甚至直接上来搭话。
“周秀才,你们今天去镇上?”
“听说朱家少爷定亲的事了吗?”
“巧了不是,今天正好去下定,定的新少奶奶是王家村的地主女儿,今年十八了。”
周父扯起嘴角算是回应。
周母直接让车夫启程:“我们不去镇上,还要赶路,先走了啊。”
牛车咕噜噜走远,身后的讨论声依旧不绝。
朱家慈善又富有,满云湖镇找不到第二家这样好的人家,周逸芳当初不知道被多少人羡慕,谁知生下一个孽种还不惜福要和离,虽然是和离,但是朱家依旧风风光光,周家却穷酸,这不像和离,更像是下堂。
世人捧高踩低,这么一个昔日夫妻迎面对上的热闹大场面,他们吃了瓜看了热闹,讨论之中难免对周逸芳充满贬低与看不起,对大郎这个身世有异的孩子更是语带鄙薄。
周家几人心中都有数,坐在牛车上继续往前赶路,将这一路的风言风语全都抛在了身后。
汴州城的小院是个两进的院子,周逸芳将朱家给的银票都花了,咬牙买下这个“豪宅”。
一家人住在第二进,第一进则设为一家读书办公的书房、学堂,还有未来可能招待客人的大厅。
周父给大郎启蒙绰绰有余,为了让大郎有上学的仪式感,周逸芳定下每日课程表,到了时辰,周父便是先生而不是祖父,两人要准时到外院的学堂里上课,彼此称呼先生弟子,直到下课回到内院,身份才转变回来。
这种仪式与规矩可以限制大郎漫天飞舞的注意力和过分的好动,让他渐渐生成规则意识。
外院和内院之间有一大片空地,前主人种了许多花花草草,如今早就破败成了一片杂草地。
搬进来前几天,一家人先把这片杂草地清理了,大郎也跟着帮忙。周逸芳给他单独做了一双护手的小手套,让他和长辈一起拔草。
草丛里有很多蚱蜢之类的小虫子,周逸芳虽然不至于害怕但仍旧觉得有些恶心,大郎这孩子却玩得津津有味,甚至无师自通,捉到了三四只蛐蛐,把他们装在一个盒子里让他们打架。
周父看了一边笑一边摇头,说:“这孩子的确得好好管教。”
一天下来,小孩除了多少草不得而知,脸上被杂草刮了好几道红印子,脸晒得红红的,里衣全都被汗浸湿了,眼睛却亮闪闪的,快活得不得了。
周逸芳给儿子洗澡,丢了一只会浮起来的木头鸭子给他玩,嘴里吐槽:“只要让你玩,多累你都不嫌累。”
大郎玩着鸭子,嘴里有口无心地说着:“我也会好好念书的。”
周逸芳笑出声,点了点他的脑袋:“你说得好听,娘等着看你怎么好好念书。”
大郎仰起头对着她笑出一排小米牙:“那娘要给我请武师傅!”
周逸芳无奈:“知道,娘答应你的事情,一定会做到。”
大郎立刻说:“我答应娘的事也会做到。”
周逸芳开怀,低头重重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大郎真乖!”
大郎咯咯笑起来,用力一拍浮水鸭子把它拍进水底,溅起一片水花,溅了周逸芳一脸一身,周逸芳气得,拧了一下他的光屁股:“熊孩子!”
大郎不怕疼,反而更开心了,哈哈大笑。
周母过来敲门:“娘俩别闹了,洗个澡洗得水都要凉了,快收拾好过来吃饭!”
周逸芳连忙说:“来了!”瞪了大郎一眼。
大郎也懂,收了笑声,对着周逸芳双手捂住嘴巴,大眼睛骨碌碌转。
花园收拾出来后,周家只划出一小块作花圃,剩下的全都开了地种菜。汴州物价高,即便是普通蔬菜也是周家人没见过的价格,向来吃自家产的菜没花过钱,周母第一时间就说以后自己种菜,能省一点是一点。
拔草,一家人带着大郎拔,种菜,也是一家人带着大郎种。这个经历带来的好处是,大郎对着一片没发芽的田地也有了这是农田的认知,好动爱玩的他,每日小心翼翼跑到田垄边去看青菜长出来了没,从没做过糟践作物的事情。
花园里的花草就没这么幸运了,花一开,就会被他揪掉一片,以前朱家花草多,他随便揪,看不出来影响,如今就这么小小一丛,被他一揪,立刻斑秃。
周母好气又好笑,说他天生“铁手”,“辣手摧花”。
家里整顿好了,周逸芳开始操持她的生意。
他们住的地方在西南方向,周边邻里许多是在府学读书带了功名的贫家学子,或者在府衙任职小吏的亲戚。
如今官府一片黑,底下的小吏都富得流油,这些拐着弯的亲戚虽不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但扯着“我家三舅姥爷”的旗子,日子过得倒也安生。
无论读书人还是官吏亲戚,都是普通流氓地痞不会随意得罪招惹的对象,周逸芳正是看中了这一点,选择定居于此。
而这里靠近南城,南城是底层百姓生活的聚集地,各种低端商贸发展格外成熟繁盛,受这个南城商贸中心的影响,西南这一块的店铺就很冷淡凋敝,人流都被再往南一段路的集市吸引走了。
这是非常自然的现象,现代商业中心也会有这种情况,周逸芳在这里踩点的时候就意识到了。
但安顿宅子的这些日子,他们也注意到了这个现象给这一片居民带来的不方便。
平时买菜、购物可以往南边走一走,但是早起吃个早餐、晚上吃个点心,特意走那么远就有些累。
家里厨房还没收拾好时,周父经常起个大早,特意走到离这边最近的南城早点铺买包子,一来一回不是很累但也不方便。
偶尔有推着小摊子的商贩过来叫卖,但是送上门的服务,价格比自己去买稍微贵一点点,质量参差不齐,尤其吃食,热乎乎地出锅吃最为美味,小摊贩叫卖的食物半热不热,还比老字号差点味道。hΤTpS://WWω.sndswx.com/
周逸芳和邻居闲聊,问为什么没人来这里摆摊,邻居们都一副嫌弃的口吻。
“东西贵又不好吃。”
“当我们西城人是冤大头了。”
“走几步就到了,何必吃他们小贩卖的不正宗东西。”
“有手艺都去南城开店了,那边行脚商工人什么样的都有,经常下馆吃饭,我们都是自家生火做饭,偶尔才出门打打牙祭,生意哪有南城好。”
周逸芳回家和父母合计了一下,讨论在这边摆摊是否可行。
家中现在余钱还有一部分,云湖镇的店铺每个月有租金入账,一家人支出很少,只有大郎嘴刁,在朱家吃惯了好东西,周母又心疼他,花费稍微多一些。
资金不紧迫,周父建议周逸芳在家门口试一试,若是可以,不求发家致富,但求能有点进账,好歹离家近不累,也能随时看顾孩子,若不然真去了南城甚至跑去东城摆摊开店,以后一天恐怕见不到大郎几回。
周逸芳毕竟是个女子,世道不安生,独自外出做生意,不安全又累。
周逸芳觉得有道理,大郎的教育是她这辈子的主要任务,祖父母养孩子,很容易不自觉宠溺,为了生意忽略了大郎,那就本末倒置了。
于是,周家人决定在家附近支个摊子做小生意了。
周逸芳打算做早餐铺,馄饨啊、面啊等热乎乎的吃食,大清早出门在巷子口吃一碗,吃完去上学或者上工,胃里别提多舒服。
虽然大多数人家舍不得日日外出吃早餐,但是她卖的简单便宜一点,薄利多销,肯定有客源。
毕竟这里有不少单身的学子,加上偶尔不愿意做饭的人家……如果每日收支能支撑全家生活,短期内足够了。
周母想自己下厨,让周逸芳打下手。
“你做了这么多年少奶奶,和面都忘了吧?”
做早餐辛苦,周逸芳哪里能让上了年纪的老人来,她笑着要给全家露一手:“做了少奶奶但也没忘记打小学会的手艺啊,这几天咱们家就吃这些面食了,正好让我来练练手感。”
说干就干,周逸芳一边请人打家伙什,一边买了面粉等原材料,开始给全家下厨做各色点心。
她有前几世某些经历,原主有姑娘时期的做饭记忆,两者磨合融合,花了两三天时间,大概做了七八顿后,周逸芳的手艺发生了质的变化。
大郎原本满脸嫌弃娘亲又做面,被周逸芳又哄又劝吃了一口,好半天,咂巴咂巴嘴巴,点点头:“今天好吃。”
拿儿子那张叼嘴试菜的周逸芳笑了:“再吃一口?”
大郎放下玩具,主动接过筷子:“虽然好吃,但是明天我想吃鱼。”
周逸芳:“好,明天我们做饭,不吃面条了。”
大郎满意了,大口吃面,吃得眯起了眼睛。
周父和周母都笑了起来:“大郎吃得这么香,那肯定没问题了。”
一家人齐齐动筷,果然觉得这面做得比前几日好吃许多,劲道、入味,汤汁十分鲜美。
周母疑惑:“比你以前手艺更好了,我都做不出这样好的面条,你在朱家也做过吗?”
周逸芳笑笑:“哪能呢,最多长辈过寿我做一次长寿面。可能天无绝人之路吧,这几天练着练着,练出门道了。”
周母没有多想,毕竟她这几天亲眼看着女儿慢慢熟练厨艺,的确是突然开窍了一般。再细想想,毕竟朱家富裕,家里请的厨子手艺也好,女儿吃了这么多年好饭好菜,增长的见识加上本身的手艺,厨艺长进也能理解。
像她,一辈子在村子里,哪里知道这么多花色的菜啊点心啊,更不会做了。
对厨艺信心倍增,周逸芳和周母便忙着准备摆摊的事宜。
周父则出门去打听,若是想要在巷子口摆摊,有没有什么“规矩”,要不要交“保护费”。现在这个世道,做什么都要疏通方方面面关节。
小老百姓为了安生做营生、过日子,该交出去的钱,都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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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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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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