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邈之傻傻站在原地,等宝鸾抚掌笑着说“这样好,甚是好。”,他才反应过来。

  他立刻去抓宝鸾腰间另一件配饰的穗子,想要将自己腰间玉佩上的穗子打结缠上去。

  宝鸾不乐意,取下佩饰藏起来不给他缠线:“缠一个就行,缠两个我怎么走路?”

  班哥道:“是啊齐郎,一左一右缠两个小善肯定会摔跤。”

  齐邈之皱眉看着宝鸾和班哥腰间相连的穗子,怎么看怎么碍眼。

  无奈宝鸾喜欢,时不时摸上几下,夸班哥打结的方式真别致。他不想再和她吵,只好就此作罢,道:“既然你不想多缠一个结,那就挽着我。”

  宝鸾:“你先承认自己是小狗,我就挽着你。”

  齐邈之高傲别过脸。

  宝鸾也别过脸。

  班哥笑了笑,在齐邈之别过头的时候,趁势将宝鸾的手重新搭回自己的臂膀。宝鸾没在意,她原先就是挽着班哥的,这会子重新挽上去也没觉得哪里不对。

  一段路后,齐邈之扭回脑袋,余光瞥见宝鸾挽着班哥,气得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

  让她戴面具她不肯,让她挽个手也不肯,这会子和别人绑在一起还主动挽住人,她就是成心气他!

  齐邈之牙齿咯咯响,恨不得抽剑砍断两人的穗子结,砍掉那挽在一起的两只手臂。

  身边一阵风似地刮过,齐邈之气冲冲跑开的背影让宝鸾觉得莫名其妙,她问:“喂,你去哪?”

  齐邈之没理。

  班哥柔声道:“齐郎许是有要事,真是遗憾,看来只能我们两个人夜游了。”

  宝鸾赌气道:“一点都不遗憾,他离开才好呢。”

  街上灯火阑珊,铺肆吆喝喧呼,酒楼茶馆的幌幡高高悬起,异域歌伎的歌声和小贩的叫卖声糅杂风中。市井人来人往,热腾腾的油葱面香气四溢,新鲜出炉的蒸笼馒头白白软软,锅里炸的酥肉油星飞溅……

  宝鸾一路逛过去,走到哪吃到哪,看见好吃的没吃过的都想吃上一口。但凡她往旁多看一眼,不必开口,班哥立刻去买。也不管她吃不吃得完,只要她想吃,哪怕只尝上半口就扔掉,买遍整条街的小食,班哥也义不容辞。

  他痴迷地看着身侧这个吃得腮帮子鼓满眼睛亮晶晶的少女,心里要多满足有多满足。

  就算她想吃他的肉,他也是乐意的。

  他忘记自己有多厌恶浪费食物的人,忘记自己曾经为了半块饼和一群乞丐打架的辛酸。他充满爱意地揩去宝鸾嘴角的油渍,在她不注意的时候,吮吸指头上的油渍。

  又一次买了整个食铺里的小食后,宝鸾终于意识到自己只吃一口的行为似乎不太好。

  她根本吃不完,可她仍是想尝鲜。

  惭愧过后,宝鸾提出将咬过一口的小食送给小乞儿吃,班哥严肃拒绝。

  他怎么可能让别人吃她吃过的东西?除了他,没有人能吃她的口水。

  班哥将宝鸾咬过一口的食物全都咬一遍,将她留下的齿印全都吞进肚里,这才放心扔掉。

  “你若想做善事,我们重新买些食物送人。”

  他将两家食铺的东西都买下,让宝鸾分给那些小乞儿。

  宝鸾吃饱喝足又做了善事,很是高兴,接下来光顾珠宝阁和胭脂花粉铺,兴致更是高昂。

  店铺掌柜们喜不自胜,今夜真是幸运,这个美若天仙的小娘子买光了他们所有的珍宝,跟在她身旁的那个俊美少年,掏钱那叫一个大方,简直就是花钱如流水。

  他们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往来的顾客皆是高门显贵,随随便便买件玩意就是寻常人家十年的开销。可那些贵妇人们出手再阔绰,也比不得这位小娘子眼都不眨一买就是一小山,哦不对,是那个少年一买就是一小山。

  凡是小娘子多看几眼的物什,俊美少年直接让人包起来,若是同款式不同颜色的,他一并全要了。

  听小娘子唤那位少年“六兄”,应该是兄妹了。

  天底下竟有这么好的兄长!别说店里的女郎们眼红,连他们都羡慕得很。

  因为买得太多,掌柜们体贴地让店里伙计跟随帮忙,不成想,少年竟一口拒绝。

  他冷冷道:“不必,明天我会派人过来拿。”

  好不容易走了一个齐邈之,不可能再让其他无关人士打扰他和小善夜游。

  班哥牵着宝鸾继续逛铺子,他从不开口问她喜欢不喜欢要不要买,在他看来,能让她多看两眼的珍宝,哪怕买来让她砸碎践踏,也值了。

  宝鸾头一回逛得这么愉快。以往她出宫游玩,皆是和齐邈之一起,那人霸道惯了,非要将他喜欢的给她,他若不喜欢她看中的,便会将其贬得一文不值,就算最后还是会买下来送她,她也不想要了。

  班哥就不一样了。这一路逛来,他嘴里没有一句品头论足的话,她说好就是好,有时候还没判断出是否喜欢,只要稍稍停足,一转头他就让掌柜将东西装起来。

  “先买下再说,喜欢就留下,不喜欢就扔掉,要是小善为错失一件死物后悔,我定会自责。”他这样对她说。

  他们往回走,他提着她买的三个纸灯笼,灯笼上没有多余画案,是从桥下一个贫苦老翁手里买来的。

  老翁扎的灯笼太素朴,一晚上都没卖出去一个,她怜惜老翁讨生活不容易,叹息了一声,班哥便将钱袋里仅剩的十两银子全都给了老翁。

  “没钱了。”他小声对她说。

  “我也没什么想买的了。”宝鸾想到什么,愧疚道:“糟糕,你要置办的东西还没买!”

  宝鸾出门从不带钱袋,纵使曾经想过在民间自力更生,但她没有了解过民生民计,对银钱更是没有概念。两文钱的布老虎和两百两的步摇在一个娇养的公主眼里毫无区别,在她看来只有喜欢和不喜欢,没有贵贱之分。

  宝鸾对自己今夜的花销有多铺张一无所觉,她只知道,买的全是她看中的,就不算浪费。

  “我们将买的东西退掉一些,然后去买你要买的。”宝鸾提议。

  班哥根本不用置办礼物,之所以那么说,是想找个借口与她夜游而已:“不必,我改日再来买。”

  不等她开口,他又道:“前面还有几家珠宝铺,小善要过去看看吗?有看中的可以先让掌柜留一夜,我明日一并来取便是。”

  宝鸾摆摆手:“不去,我走累了。”

  班哥羞惭自省。

  定是知道没了银钱玩乐,所以她才不去。

  她才买了三条街而已,他就没了银钱供她游玩。他自诩聪慧过人,却连该带多少银钱出门这种小事都未能算准。他真是愚蠢。

  认亲后,为补偿班哥吃过的苦,圣人赏赐几大箱奇珍异宝外,还赐了一万两金子。赵家那边为显亲近,送来现银五万两。一两金子能换十两银子,班哥的库房里总共有十五万两现银,对于一个皇子而言,这些钱算不得少也称不上多,刚好够用的数目,且又能免遭招兵买马的嫌疑。

  招兵买马,这不是他现在该想的事也不是他能做的事,目前他心心念念的,是如何满足他的小公主。

  她自小锦衣玉食要什么有什么,疼爱她的人皆有权有势有钱,他不能比那些人差,他要将他们全都比下去,他要让她每次想到谁对她最好,就想起他的名字。

  他心里算着库房里的银物,那些钱太少太少,只够他带小公主夜游十次。

  班哥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渴望银钱。就连他为郁婆买药求鞭时,都没有这么渴求过。

  “今夜我们花了多少银子呀?”宝鸾忽然问。

  班哥道:“没多少。”打定主意,从今往后决不能出现今晚这种因为银钱不够让她扫兴的状况。

  宝鸾打听不出来,心里草草一算有个大致数目:“等回宫后我还给你。”

  话音落,班哥眸色阴鸷,声音低沉:“还我?你为何要还我?你将我当外人?”

  宝鸾吓一跳,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副神情,幽冷森然,古怪诡谲,她以为是光影晃花了眼睛,定睛细看,被风吹荡的灯光重新打在班哥额间,眨眼间的功夫,那道秀远眉宇又透出她熟悉的温雅从容。

  “你再提这话,我就生气了。”他温柔道。

  宝鸾解释:“你与人交游往来样样都要用钱……”

  不等说完,他脸上迸出惊喜雀跃,笑意似涟漪般夸大,一掌牢牢握紧她的小手,道:“原来你是为我着想。”

  “对啊。”她当然替他着想啦!

  “小傻瓜,这些事无需你操心。”他下意识抓着她的手递到唇边,在吻下去之前及时清醒,深深呼一口气,艰难放回去,道:“若叫你替我忧心,我就真成了天底下最没用的人。”

  宝鸾最怕他说这种自怨自艾的话:“好了好了,我再也不提那话。”

  她本就是体谅他才那样说,要知道,她和其他人一同游玩时,从不操心自己花了多少钱。也就是他,她才忍不住多问一句。

  宝鸾返回一家光顾过的铺子,借了纸墨在纸灯笼上画了几笔。

  三个灯笼,分明画了小人像和名字。

  她将其中一个递给班哥,自己提另外两个。

  班哥看清自己手上灯笼的画和字,是他的画像和名字。他心里暖洋洋,像吃了蜜一般甜,眼神更加迷离,以至于没有在意她手里另两个灯笼。

  班哥不想结束今晚的美好,他小心翼翼提议:“没了银钱玩乐,我带你看夜景好不好?”

  “好,去哪看夜景?”

  “去高处。”

  “可是这里没有高楼。”

  “那就去高墙上。”

  ……

  寂静的长巷,粉白的垣墙之上,少年少女坐在墙头,身后是黑夜皓月,春风拂过,扬起墙下几树桃花落英缤纷。

  少女的翘头履从石榴裙下露出翠绿两点,两条腿儿愉快地晃啊晃,她仰头赏月,只觉今夜清风明月世事静美。

  “小善,你真美。”班哥呢喃。

  “我以后会更美的。”她没羞没躁地说。

  “我知道,无论何时,你永远都是世间最美的那个。”

  “嗯。”她心里忽然胀胀的,被一种奇怪的情愫充盈,比愉悦多一分灼热,比放松多一分紧张。她不知该如何排遣,只好贴着班哥的衣袖蹭了蹭。

  忽然墙下有人靠近,大汗淋漓,气喘吁吁:“李小善,你教我一顿好找!”

  宝鸾看清那个从夜影中走出的人,英俊的面庞恼羞成怒,似乎要吃人一般。

  宝鸾道:“是你自己要离开,难不成我还得在原地等你吗?”

  齐邈之伸手就要拽宝鸾晃动的脚:“我的灯笼呢?”

  宝鸾缩了缩腿,指着地上的灯笼:“在那,我没忘,写了你名字的那个就是你的。”

  齐邈之暂时放过她,走到树下提起灯笼一看,上面一个张牙舞爪的小人,后面一句话——无错无错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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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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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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