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时候,这样的镇上,不过是生药铺的掌柜兼任大夫,给抓的全都是太平方子——反正绝不会吃死人的,稍微药性凶猛一些的方子,绝不会开,就怕吃出事情来,总是闹不清的麻烦。
像是话本之中,什么家有病人,要求医问药,因此带累了家计的事情,仔细看去,一定是发生在江南繁华之地,多年的名城之中,才有百姓人家也能找到医生的道理。
这时候大多乡镇百姓,生了病最多就是去找三姑六婆,讨个成方吃,又或者是烧点符水来喝,若是能遇到游方郎中,不管能不能治好,已经是运气的表现了。
延绥镇有两个军医,也有惠民药局,在延州府还有地方医学,这已经算是此地为九边征战之地,为了将士的需要,额外增加了医士的配置。不过,即便如此,百姓们也绝不可能有个什么头疼脑热,就去找医士看病的,这主要是因为医生贵,而且惠民药局里的药也实在说不上便宜,而且,军医擅长的也和鞑靼大夫一样,是金石伤、骨伤等等,一般百姓的疾病,他们并不精通,倾家荡产也没换回人命的事情,在此时是十分常见的。
就连延绥镇的汉人尚且如此了,草原上的鞑靼人,那就只有更糟的了,大部分疾病,就连符水都没得喝,若是在供奉有萨满的台吉帐下,倒是可以为病人跳跳大神祈福,但可想而知,这种治疗手段的效果是多么的有限——就这,还是王帐才有的事情。
一般的鞑靼人,自己就是半个金石伤的专家,至于内里的疾病,那就没有办法了,听天由命吧,拔牙拔死人,那也不是没有的事情,鞑靼人生在草原的每一天,都是长生天赐给的恩惠,但是,多变的长生天也可能随时把这份恩惠给收走。
诺恩的妻子娜仁,就从来没有听说过医院这个东西,甚至于很不明白,为何要把小叔子送进城去做‘手术’,难道在边市就不行吗?她很担心在城里的家人,以至于无心参观边市的热闹,目不斜视地从街道中走过,来到边市的外缘,在那日松这些亲戚的帮助下,一边敲着木桩子,一边就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边市就不能做手术吗?”
“不能。”
让娜仁吃惊的是,那日松一家人,对于买活军的医院几乎都是非常熟悉的,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如数家珍。
“边市有牛马,还有羊啊,狗啊,就有很多牲畜的粪便——这东西多了以后,空气就不洁净,不是说臭气,而是说这里的病菌很多。”
不可避免的,鞑靼话里出现了很多汉语词,就是直接用的汉语的发音,譬如说病菌,这个词从前在鞑靼话里是没有的,以后会不会发明一个词汇来说它还不知道,但现在,大家是用汉语来说这个词,然后解释它的意思,“这个东西肉眼看不见,但是,空气中到处都是,健康人不受它的影响,但是,病人如果在这样的地方治病就不容易好起来。”
这样的知识,在汉人那里应该是很普遍的,对于鞑靼人来说也不是没有道理,鞑靼人有时也这样处置病人,尤其是可能患有传染病的人,让他们独自在荒僻处住一顶帐篷。娜仁说,“但齐克奇不是病人,病人身体弱,齐克奇健壮得就像是一头牛——”
“齐克奇受伤了,要切开伤口,在脏的地方,病菌多,进入齐克奇的身体里,齐克奇就会发烧,如果烧退不下去,那齐克奇就会死。”
这是大家都明白的事情,在娜仁一家的帐篷边上,已经有些妇女好奇地围上来了,她们自发地帮着娜仁一家人做点活,哪怕彼此素不相识,她们也是第一次跟着家里人来到边市。有人说,“我弟弟就是这样死的——他摔了一跤,摔得不好,骨头断啦,第二天,手臂高高地肿起来,第三天开始发烧,第四天他就死了!”
“一定是从马上摔下来的。”一旁有人轻声说。
这就是鞑靼人身强体壮最根本的原因——鞑靼人的孩子,从不会走路就被母亲抱上了马背,在风雪中行走迁徙,他们从小到大,会遇到的意外是很多的,弱一些的孩子都死掉了,只有最强的孩子才能活下来。而这些孱弱的幼苗,他们夭折的原因或许有所不同,但过程是相似的——意外、受伤或生病,然后是发烧,烧退不下来,就这样去世了。
大多数成年的鞑靼人,他们和夭折的兄弟姐妹们比,就强在他们的烧退了,而且退烧时,他们还没有变傻,或者变残疾——这样的孩子,在草原上也是活不下去的,没有几年就会死掉。所以,人们一听说,原来受伤之后,还呆在有粪便的地方就容易发烧,就立刻如饥似渴地记下了这个知识。
“去了城里病菌就少了吗?”这就是集会的意义了,在集会上,知识容易传递。这些妇女如果不来集市,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这些,她们平时一年难得见到几次外人。
“咱们的城里不行,有牲畜的城,走黄土路的城,尘土大,还是容易发烧。”那日松头头是道地说,“所以买活军建了医院——你们要是看不到它也是好事,只有需要做手术的病人,往医院里抬,其余病人,医生都在边市上给咱们看。”
“边市也有医生吗!”
新来的妇女们立刻把重点给跑偏了,赞叹了起来,“医生现在就在吗?现在就能找他看吗?”
“女医生不是带着伤员进城去了吗!”那日松有些不高兴自己的教学被打断了,语气严厉起来了,“姐妹们,侄女们,边市上有很多汉人在,咱们得机灵点!别说愚蠢的话!”
“啊,原来那个跑马的汉人女人是大夫啊!女大夫,太稀奇了!”
这些鞑靼女人们并不在乎那日松的不快,还是笑嘻嘻地自顾自说了起来,那日松只好不搭理她们,继续对娜仁说,“医院是上半年就建好了的,但那时候还做不了手术,上个月来了两个新医生,带来了一些手术的工具,这才做了两次手术,都是这样的伤口——放血槽,镶嵌在里头了,若是按以往,很难活下来。”
确实,在要害之处,这样的伤口是很棘手的,不止是箭头,还有匕首,总之,取下武器之后,血流不止,这个伤员的未来就很不妙了,齐克奇的伤口还在胸口,毒气很容易就会攻心,这也是诺恩一家认为他很难活下来的原因之一。不过,那日松说,这样的伤口买活军处理得非常轻巧,“他们会给伤口消毒,用烈酒喷在纱布上,擦拭伤口,还喷到伤口里头去,还用一种很薄的铁片,烤热了以后伸进去烫一下伤口内部——血一下就止住了!”
围观的群众们都发出了赞叹之声,“还有这样的事情!”
“还不止,然后他们会用一种特制的线——就是用羊肠做的,把伤口缝合起来,就像是缝衣服一样!”
人们张着嘴,几乎是听天书一样听着那日松的讲述,就连牧民们都凑过来了,那日松带来的帮手们,明显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但还是伸着头,出神而又光荣地听着,大家都忘记要帮娜仁的忙,甚至连娜仁自己都搁下了手上的活计。“这样的事情我不敢相信!”
“可它就是真的!这样做,伤口都能缝上,血立刻就止住了!”那日松说,“伤员只要躺下来睡几天——运气要是好,他们压根就不发烧,三天就能起来,五天就能回边市上,半个月,就有人可以继续去干活了!”
当然,也还是有人会发烧的,这就是为何要把诺恩和娜木钟带去城里了,因为需要他们来照顾伤员,毕竟买活军的人手可不够,再说了,他们是呼图克图兵,治病已经是大恩德了,不能要求他们还要照顾病人的吃喝拉撒吧。
“如果不发烧,治病不要钱,汉人不要,鞑靼人也不要。”那日松说,人们现在是真的不敢相信他说的话了,不过这事的确不假,看病是不要钱的,开药才要钱,如果有些病不用开药,那就分文不取。“比如说,台吉的儿子特别胖,老是头晕目眩的,那就是高血压,高血压的人,不能吃肥肉,不能喝酒,不能吃咸盐,每天要在城内外快走,要减掉四十斤——上半年他来医院时,大夫是这么说的,你们有谁去了萨拉齐,见过台吉家的大少爷了吗?”
“上个月刚见过——他瘦得多了!几乎认不出来!”有人在人群中喊。
那日松就笑了起来,“那看来,他的高血压也好得多啦!”
人群一下就哄笑了起来,台吉的儿子似乎是个很好的例子,让他们对买活军的医院建筑起了信任,有人迫不及待地说,“那如果做手术的人发烧了,买活军向他们收多少钱?”
“也不收钱,但得给买活军干三年活做报偿。”
人们倒不敢认为这是高价——发烧是会死人的!买活军救了他们一命,哪怕终生为买活军卖命,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只干三年活,那是买活军的宽宏大量。他们反而因此更加相信医院的好处了,也觉得这样的做法非常的合理。
“他们有治发烧的药吗!”他们非常渴望的问,大概下一步就是问要用多少羊毛换了。
“有,特别贵!”那日松说,“但非常见效,一针几乎就立刻能退烧——不是吃的,是用针在屁股上一戳,打进去的。”
他笨手笨脚地演示了起来,“我表兄哈尔,你们认识吗?”hΤTpS://WWω.sndswx.com/
“那个大黑个子,我们都知道他!”
有人笑了起来,因为这句话是很俏皮的——哈尔就有黑的意思,这句话用鞑靼话来说就是,‘那个叫哈尔的哈尔汉子’。那日松也哈哈地笑了,“我上次进城,就是陪他去做手术,他的牙坏了,拔了以后还是不行,烂在根子里,腮帮子肿得比牛铃还大,发烧了三天,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不是一件很好笑的事,牧民的牙齿普遍坏得早,每年因为烂牙而死的人是不在少数的,很多人都瞪大了双眼,“他打了买活军的针?!”
“嗯哪!打了以后,一个晚上就退烧了,买活军这才为他做手术,在牙龈上切了个口子,挤出来的都是黄黄的脓水,比人粪还臭!大夫为他拔了余下的牙根,往牙洞里灌了药,又给他种了一颗包着银箔的骨牙……你们见到了他,叫他张嘴给你看,就在腮帮子边上,一眼就能看见!”
人们立刻就要寻找哈尔,但他不在边市,而是帮着买活军去运货了,他要给买活军做活三年,现在不像从前那样自由啦,不干活的时候还得上课,那日松说,剩下的故事叫哈尔自己和他们说。“当老师也是他的工作,他要教给大家保护牙齿的知识——我可不帮我的表哥做活了。”
他不想说故事了,天色已晚,他要招待娜仁去自家的帐篷里吃晚饭,在这之前,还得帮着娜仁把帐篷搭起来,羊毛堆进帐篷里,或者干脆寄存到他的毡包里去,娜仁身边没有丈夫在,晚上一个人住在毡包里,这里又比较偏僻,如果有贼人来打羊毛的主意,娜仁很难保护自己的财产。
“我们都来帮忙!”
“娜仁,快把羊毛存放到库房里去,库房日夜有人把守,小偷抓耳挠腮,看着宝山也想不出偷盗的办法!”
“那日松,再给我们说一些吧!你不也是边市学校的老师吗!”
一年多以前,那日松还只是个默默无名的边缘牧民,因为老主子的失势而备受排挤,可现在,毫无疑问,他绝对是草原东翼举足轻重的人物了,他黑红的脸膛放着光芒,被远道而来的牧民围在人群中间,为难地抓着短短的寸头,脸上满是发自内心的笑容,“明天,明天再给大家上课!上课说故事!”
“说什么故事啊?”
远方又传来了响亮的笑声,一个高个儿、蓝眼睛深邃的色目人牵着马,领着一群人走了过来,其中一个大黑个子很引人注目,“是娜仁吧——我刚在医院见了你的丈夫,齐克奇的手术很成功!”
周围的牧民们,都呆呆地看着他,几乎不敢辨认,而那日松也惊喜地叫了起来。“巴图尔!大家!是我们土默特的苍鹰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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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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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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