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买活by御井烹香>第 21 章 于大郎的早饭
  由古至今,官吏都并非人人为,想要加入这个圈子,你必须已经在这个圈子里。从秦汉再到魏晋南北朝,所谓九品中制、举孝廉等等,唐代虽开科举,但也要行卷干谒,科举之完善兴盛,实只在于大敏朝。但即便如此,若要参加科举,脱不开的便是要找人具结保,要三代清白,非从贱籍出身,且虽有乡学、县学、府学,还有那各地书院,但一来学费不菲,二来开蒙读书这个环节并无供给。便是天纵奇才,也至少要生在中等农户以上,方才有识字的机会,之后是否有机缘读书考学,那还是两说呢。

  考科举做官是如此,为吏也一样自有规程,按于大郎的认识来说,不是世代传承的职位,又或是有了秀才、举人功名之后,或捐或买,或由老吏援引,一样也有一个大前提,那便是们原本就属于这个圈子。在乡里村里,也是和吏员来往的架势人家。这一对维持乡间村里的稳定实是很重要的,中级班开的政课中,便有分析本朝政治得失的寥寥数语,中有一句于大郎觉得说得非常有道理,即是大敏朝‘皇权不下乡’,乡间自有乡间的规矩!

  那末,乡间的规矩倘若和朝堂的规矩冲突了呢?所谓科举,是‘天下英雄,入我毂中’,这官吏制度,便是要把乡贤的规矩和朝堂的规矩统一起来,乡中大豪,任多么桀骜不驯,一旦送子弟入仕考学,便不期然受了朝堂的教化,认可了朝堂的规矩!

  既然如此,那么在科举上的限制也就有来由了,权力只在已经认可这批规矩的圈子中流转,也唯有确保乡贤人家的稳定,才确保朝堂的稳定,倘若人人都识字,人人都可考科举做官,压根无需做保,那么天下该是如何的混『乱』景象?乡中人家,此起彼伏,你争我夺,恐怕天下比如今这外族入侵、苟延残喘的刻还要『乱』上几分了!

  这些道理,于大郎从前并不尽数明白,有不少是在上了证课后方才懵懂明白的,也有些则是从父辈的议中偷师。买活军实在是不同于古往今来所有『乱』党,它令原本的读书人在这个制度下觉得格外的压抑,并没有‘习成文武艺、贩于帝王家’那欲拒还迎,暗藏的矜持和得意。

  所有『乱』党起家之,往往规矩混『乱』、令出多门、不成体系,如昭烈求武侯、萧何遇刘邦一般,需要一个懂得手艺的大管家为们厘清规矩、划定赏罚,也就势将已流传了数千的儒教引入的武装力量中。也因此,每当群雄逐鹿,军阀是否拥有政治声望,很大程度上便取决于对读书人是礼遇或是漠视。唯有重视知识的军队,才被认为拥有好的前程,治理天下离不开们儒教的读书人,这几乎是深植在所有书生心中的自信。

  但买活军并非如此,买活军极度重视知识,们传播知识的效率、速度和决心,甚至还要超过满口嚷着‘教化天下’的儒生,大多数读书人追求的实只是乡贤阶层中散播知识,但买活军不然,买活军要求所有人都读书认字,而们的决策是如此精明,管理是如此精细,在在显示出们已有了一个成规模的管理体系,甚至比儒生所想象得为先进。

  买活军或许是不需要儒生的!

  这个感悟,怎么不让于县令为首的读书人忧心忡忡?便是于大郎也实在是想不通,从深心来讲,实并不反感把知识向所有人散播,甚至授课的过程给带来一种几乎是本的、深深的愉悦。但买活军那面向所有人的招聘考试,令实在是大『惑』不解,于大郎不信谢六姐看不透里头的纠葛。大敏朝皇权不下乡,难道是官府不知皇权不下乡的弊病么?倘若身处中,便自然知晓中的苦衷——实在是办不到啊!

  就以临城县为例,临城县在未凋敝以前,辖下村落便有百余,镇六,乡九。中半日可到的乡镇不过是二三座而已,余乡镇村都要一日以上的路途,买活军占据临城县半,也只是修好了一条主路,把半日可到的乡镇数量扩展到了三镇二乡,从乡镇而往村落,离开主路之后,要走的还是崎岖道,于大郎算是运气不错,被分到的村落多数都离县城较近,有些同学光是在路上就要走一天半,下乡后便只住在当地,每周回来换值。

  而与此同,县衙里的吏目又有几人呢?不过二十余,便是把父亲于县令的幕僚团再扩张个十倍,哪有足够人手来管理这么多的乡镇村呢?若是同有两村出事,需要县里派人前去查看,那么县里的许多事便会被因此延宕。王朝只将乡镇村的统治半委托给乡贤人家,也因此,吏目几乎都出自本地乡贤,官员才是异地就任,只认科举——实官员也多数至少出身于乡贤,这便是大内外相制了。

  人是不够的!路是走不完的,皇权下乡——哪有这么简单!谢六姐也是从深山老林中走出来的叛军头子,她如何会堪不破这么简单的道理?

  她为么要‘考试招聘’?而且还将录用人数定得那样的多,难道……难道她要在村里建立起自己那有效的统治?预估中的人手实在不够,所以才要求县里的书香人家眷都出门做事?

  若是这般,若是这般,那……那难道不是桀、纣之举么?毕竟商纣最为酷虐的举动,并不是那些被附会上去颇具猎奇『色』彩的酷刑,而是竟然要将权力从大臣、大贵族手中往平民、贵族身上分摊扩散……这是明确记载在史书上的,于大郎曾读到过一次,但感悟并不深刻,直到意识到谢六姐也试图将治理天下的权力从读书人和乡绅手中夺走,扩散到,扩散到那些原本愚昧盲目的百姓平民们手中。

  这当然是有辱斯文之举,男君臣之间的纲常都搅『乱』得一塌糊涂,于大郎为读书人当然本地反感儒教没落,为一个男丁也应该要反感人竟想着出门做事,谢双瑶为一个大王,因为怀有异的缘故,原本可以成为人中的异类,被当做男人的一份子接纳,但她既然如此高调地要将人也带入到政治中来,那么于大郎几乎没有任何选择,便只在心中反抗这种倒行逆施的□□,稍有机会,便要立刻弃暗投明,回到熟悉的君子王道式政治中去。

  但话又说回来,天下事不如意者十有八.九,于大郎的立场也并不单纯,比如还是一个喜欢吃面食的伙子,而且也受了扫盲班的教育,并对买活军的教材很感兴趣,甚至被选拔进了中级班里,逐渐在这些‘应有’的义思绪之外,意识到一些从前一无所觉的逻辑——大敏朝的农户因冻、饿、病、疫而死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按的常识来判断,即便是永乐盛世、弘治中兴,农民们天不假,哪怕拼死做活最终一家流散,这也是很常的事,这似乎并不会阻碍读书人歌颂君主统治下的盛世,而谢双瑶的统治下,哪怕是农民都吃得饱饭,甚至买活军在努力让们也看得起病,至少是有这么个概念了,人们的生活似乎的确在变好,但读书人因为们的特权即将被分散,认定此是暗无天日、纲常混淆的伦理末世,而谢双瑶是个和夏桀、商纣、黄巢、朱温相比的『乱』臣贼子。。

  ——若要再往深想下去,得出的结便不那么宜人了,儒生们所追求的‘君子’境界跟前似乎不免要加上一个‘伪’字,于大郎深心中实在不愿接受这个想法,但老忍不住这么想。

  近日来常思忖这些事,于大郎的早饭也吃得心不在焉,有种日益增长的冲动,想要和买活军中有见识的人探讨心中的困『惑』,但这样的人选实在并不好找,因为买活军中身居要职的人物有许多是倨傲的娘,们的壮汉多数是从军的——而且不男,每日都很忙。

  思忖之中,伸出手去往盆里一『摸』,『摸』了个空,于大郎不无诧异地望了一眼,一盆馒头竟已经空了,于太太在自己碗里撕了半个馒头递过来,“明天叫厨房多做几个罢,冬日大家吃得都多,近些日子以来也的确辛苦。”

  于家人的饭量增长是很显然的,在饮食上的开支倒是还好,现在于家所有人都有工也就都有薪水,而自从路修通了以后,面粉便从云县源源不绝地运了过来,价格也并不昂贵,这对于家来说是可喜的消息,们老家在北方,一家人都爱吃面食。自从于二郎开始跟着士兵们摔身体以后,便仿佛无底洞一般,在餐桌上往往留到最后才走——于家主桌是没有剩菜剩饭的。连姨娘也得跟着下人们一起吃饭,吃不着主人的赏菜,于二郎把家里人吃剩的菜汤都包圆了,蘸着馒头一咬一大口,看吃都觉得香。

  厨房已尽量按宽了做饭,但于大郎、于月甚至是于太太,当们都开始工,也开始随着锻炼身体之后,饭量自然也跟着见长。于月这半来显着地长高了,肩膀也不像以前那样,总是以一种微妙的角度佝偻着,做出楚楚可怜的姿态,她的肩膀平展展的,和人说话逐渐不再垂目,而是盯着对方的眼睛,从神态上展现出一股魄力来,她变得和买活军的娘越来越像了。

  于大郎实从心底并不反感妹妹的改变,父母也保持着耐人寻味的沉默,二郎则是以实际行动表达着对这番改变的欣赏——见妹妹的眼神也在餐桌上逡巡着,微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慷慨地从自己碗里掰了半个馒头递过去,转头招呼,“太平,再拣两块腐『乳』来!”

  “哎!”太平嘴里还咬了半个杂合面的窝窝头,殷勤地抱了一个坛子上桌,又取了一双清洁的筷子,心翼翼地夹了两块通红的大曲腐『乳』,这腐『乳』是白酒泡的,盐也加的好。买活军这里,粮食多酒价便低了,们还会造极上等极烈的酒,在本地销路不开——本地人爱喝黄酒,整船整船地卖给北边载了面粉过来的商人。于县令随谢六姐去云县的候倒是买了几坛子回来,于太太亲自泡的腐『乳』,方子是她娘家祖传的,但风味胜老家所做。太平把碗一搁,慌忙将筷子往自己的窝窝头上一抹:因是太太亲自泡的,下人们自然难以品尝。

  一桌人都笑了,于太太叫太平过来,亲自夹了一块给抹上,于大郎挖了一块也涂在馒头面上,是要抹在刚撕开的那一面最好吃。腐『乳』遇热很快便化开了,通红的汁水沁入面里,散发着浓烈的糟香,一口咬下,咸香味之后便是白面那实实在在的甜味,于大郎仔仔细细地嚼完了依旧意犹未尽,只是也不好再表现出来,免得为父亲训斥,因问道,“太太今早去医院还是去上学?若去医院,我们可同路走呢。”

  于太太回说今日是上午和姨娘一起去上学,于大郎便向父亲问了问间,于县令从怀里掏了一个鲜绿『色』的奇物看了一眼,告诉,“六半了!”

  于大郎就走了出去,先回房一趟捏了几根筹子出来,这才在院门口和太平汇合,太平冲摊摊手,示意今日厨房也没有窝窝头了,于大郎并不意外,沉着地头,和太平一起顺着修的水泥路一起往城外走去。

  “间还早,还有一个多,我们去门一趟。”说。

  太平心领神会,“我们去吃鸭汤米粉?!”已有几分兴奋了起来,又从怀里『露』出几根筹子的头,“我也吃一碗,不用少爷请我呢。”

  于大郎笑骂道,“你子,和我拿么大!还是存着你那媳『妇』本罢。”

  想到那碗鸭汤米粉,兴致盎然,将太平肩膀一揽,两人勾肩搭背嬉闹了一会,见前方人影渐多,方才松开手又做出庄重的模样来。两个大伙子脚步很快,走了一会儿,不过是几分钟便到了城门,这里已十分热闹了。鸭汤米粉、鸡汤馄饨、油炸桧、笼包、鼎边糊、光饼,支了六七家摊子,香味、人声氤氲成一团烟雾,鸭汤米粉处好些人拥着等碗等位置,还有些等不得的村民,手里端着一碗便到一旁蹲了下来,热乎乎的鸭汤先猛喝了两口,再把大嚼两口一旁摊子上的肉光饼,就着汤吃了一个光饼,再把筷子从碗下面抽出来扒拉米粉吃。

  光饼摊前人最少,因这里的顾客随买随走,并不停留,老板两口子忙得顾不上擦汗,捞饼、下饼、『揉』面、『揉』馅,简直不可开交。光饼也分了几种,现现吃的有梅干菜的菜饼子,饼里掺了有肥瘦肉丁、葱花椒盐的肉饼子,这是卖得最贵的,还有些无油少盐的饼子,只镶了些芝麻,一摞摞冷着叠在摊后,不有人来包提走——这是要出门贩货行远路的人买的干粮。

  这些摊子,都是近半来陆续支起来的,因买活军这里要的工人多,乡下男丁很多上完了扫盲班便来城里做活,早饭晚饭都要自便,且城里的粮食价格也便宜了,货又丰富了,有些头脑灵活的居民便自己支起了摊子,卖完了早市再去做活上课,下了课来摆晚市,虽然辛苦,但收入丰厚,偏偏还都是筹子,城里建水泥房子的人家便越来越多了。城外开辟的砖厂,每日里烧砖的浓烟、运砖的工人便没有停过,如此方才支应得上。而城里造房子的需求越多,烧砖的需求越大,人口也就越要越多,城里也就越发繁华了起来。数个月竟仿佛是脱胎换骨一般的变化!

  按于大郎的心意,是喜欢鸭汤米粉那股子鲜味的,但那处人实在多,『乱』糟糟的令人不喜,再看馄饨、鼎边糊处人也都极多,为难,忽然见到两个熟悉的人影从街角转来,原来是于月和于二郎,兄弟姐妹几人前后脚出门,不约而同都来这里找补。彼此见了不免一笑,于二郎说,“我去端几碗来,城门里找张桌子吃?”

  城门里是有桌子的,买活军有些活要在那里办,这样的情面非熟人而不有,于大郎恐怕弟弟卖弄面子反而被买活军不喜,要摇头,身后突然有人拍了一下,原来金县尉家两兄妹也在这里,“北城门找不到,原来你在这,快去县衙罢,六姐立等着见你——于大哥,你可是教出了个了不得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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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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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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