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的,眼见的真,是地虎老爷麾下的老相识带着卑职等人去参观的,还带着我们去看了港口的遗迹——买活军现在弄了个新码头,将军道是为何?原本的码头,被轰了两轮之后,全炸烂了,地上一个个深坑,要整修齐平,还不如开个新码头呢,毕竟,那帮弗朗机人已经炸毁了栈桥,也不耐烦去整那块地儿了,且先开出个新码头来再说吧。”
“是不是要弄水泥栈桥?”
“正是了,因此,横竖都是要新造地基的,新栈桥又宽又大,和新安岛一样,外头全是一个个的水泥桩子——栓船用的,此后,靠港的船便是数百艘,也不必做铁连环了,倒是比以前更方便得多。”
在港口水域,竖栓船的杆子,倒不是买活军的发明,羊城港也有类似的东西,只是这东西弄起来费时费力,还需要和疍民打交道,羊城港外的杆子也不多罢了,但田总兵一行人是航行到新安岛附近去观察过的,对于水泥栈桥的尺寸、港口密密麻麻的水泥桩子有很深的印象,他对细作这方面的情报倒不是很惊讶,只是想要多听点买活军新式小炮的事情,“离了那么远,还能炸出那么十几丈的深坑?我不信!”
“这有啥不信的!”细作着急了,没大没小地说,“哪敢欺瞒将军呢?我等还去原总督府看了。总督府的痕迹还在呢,从大门轰进去的,铁门被轰出一个大空洞,正对着的路面,进去几十丈,一个大洞,上头搭了木板,人们进出都走板子的,一看就知道,绝对有个几丈大小。”
“买活军现在有两种弹,一种是开花的,一种是铁球,铁球的且不说了,开花的这个,犹如鞭炮一般,落地要炸开的,炸开之后就是一个深坑,我远远看着,那个坑里的泥水发红,阿玖说,发红也正常,当时总督府好些人在铁门后防守,他们先发一炮,把铁门轰烂了,再发一炮,在炮轨上的人就没了。”
“不是被炸成几段,是炸没了,只有些碎肉到处飞,到处都是血雾——也亏得那些买活军的女娘在里头进进出出的,听说最大的残躯不过是半根手臂,飞到花园另一头去了,还是发臭了才被找出来的哩。”
田总兵的表情也呆滞起来了:这幅画面,哪怕只是想想,也叫人打从心底害怕,目前为止,买活军似乎从未落入需要和人对冲的地步,也不用打那惨烈的攻城战,他们的战争总是利用火器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不是说把码头轰烂了吗?为何还能将炮运到总督府呢?”
“这小炮轻便啊!不然怎么叫小炮呢?装在车上,四五个壮汉便能推动的,遇到台阶,拿木板一铺,有什么上不得的?买活军当时应该在几处海滩都冲滩搁浅登陆了,他们又有龙门吊,很能用绞盘运炮。这炮不但可以用于水战,于陆战也是大为轻便,大可用得。”
这细作说着说着,也不由得眉飞色舞了起来,仿佛陷入了对这红毛小炮的喜爱之中。“只要有两台炮,夺下来的城门,便立刻可以守住,也再没有轰不开的城门,这叫——大.炮叩关!”
他很有些扬眉吐气的意思,“弗朗机人一向自负西洋火器厉害,今日倒叫他们这些洋番看看,我华夏岂无人耶?便是红毛番,重返东海之后,他们还敢占据鸡笼岛,甚至和弗朗机人争抢壕镜吗?”
不,他们不敢!按照买活军的意思,很可能日后只有商船才能进入东海,就连敏朝水师,出航时也得小心翼翼,不敢让新安岛上的买活军,有丝毫敌意的误会……这种仰他人鼻息的感觉实在是非常的憋屈,田总兵虽然也乐见洋番吃瘪,但表情仍不太好看,长出了一口气,问道,“岛上的黑奴呢,可有闹事的迹象?”
在他的预算中,买活军要拿下壕镜绝不会这么简单的,且不说弗朗机人作战是否勇猛,敏军也有昆仑奴的战兵,田总兵熟知这些昆仑奴的厉害,他自己就有一支昆仑奴亲兵,好吃好喝地养着,将来作战时要作为杀手锏往外放的。壕镜有五千多战奴,就是五千只猪,在岛上潜伏逃窜,伺机反杀,那都要处置个几天啊,有所伤亡也再正常不过。蜀南文学
但,买活军作战,真不知道是从何处学来的习惯,哪怕在武力上占据了绝对优势,也丝毫不肯轻敌,小心翼翼、攻心为上,在战前便玩弄各种手段,即便是对壕镜这样的必胜之战,事前也要设法策反黑奴,以至于居然真在月一十一日的太阳升起之前,全取壕镜,并且在教堂、总督府上方都升起了他们特有的艳红‘活’字旗。甚至于连弗朗机人的战船都几乎全部抢来,一切完好无损,叫人看着……好生眼馋。
“那些黑奴,已经全数被放良了,他们现在是自由民,个个对谢六姐感恩戴德的,小人也在一旁窥视,说来也怪,那些黑人一旦穿上衣裳,倒也文雅了起来,学了买活军的语气,和谁说话都是‘请’、‘谢谢’,敬语不绝,买活军对他们也很厚待,不像是俘虏营,到了夜里要把人全都串上,黑人们虽然也要宵禁,但营门里是可以自由走动的。他们平日便和买活军一起干活,一起吃饭,干活时非常卖力,而且上课时一个个学得如饥似渴,仿佛换了个人似的。”
“……”田总兵眯起眼,把脖子微微一缩,用一种奇妙的表情望着细作,就连一边的师爷也有些失笑。那细作顿感冤屈,忙为自己辩解道,“将军,卑职见了谁都是这番话,这就是实情,再没有错的,买活军在壕镜时给活死人上课,说到了各人种的区别,还有,还有……那个词叫什么来着?还有歧视的问题,因此买活军在异族面前,不论是黑奴还是弗朗机人,倒都是淡淡的,既不像那些买办一样奴颜婢膝,倒也没什么高傲。”
尽管数百年前,也曾被异族统治过一段时间,但那毕竟是很久远以前的事情了,在这个时刻,如果说,华夏有百姓认为华夏人天然低人一等,甚至于可以用‘丑陋的华夏人’来形容的话,那这个人毫无疑问是发了疯的,别说士大夫了,便是华夏百姓,也认为自己是普天之下最为高贵的生灵,所谓造化钟灵之物也。东瀛人、高丽人、鞑靼人、弗朗机人、红毛番,一律都是不知教化的野蛮货色,因此,买活军的态度,在田总兵看来简直有些过于纡尊降贵了,他不满地咕哝了一声,说道,“邀买人心,也做得太过了些。”
“既然如此礼贤下士,那壕镜政局定是安宁了。”师爷在他身边也是说道,“楚百户,你此去,感觉买活军的边禁可严格?连总督府都去查看了,是郑地虎托大,还是买活军的禁令已十分松弛?”
“是禁令松弛的缘故。”楚百户忙道,“其实现在每日已有百姓绕开边墙,到买活军那里去卖菜、做工,买活军也雇佣他们,给他们发筹子做工钱。”
“不是铜钱么?”
“不是,是钞票和筹子,筹子还抢手哩,因为买活军开了商铺,里头都是他们的特产,价格也便宜,只能用筹子买。”
钞票的话,是不用问的,因为羊城港早有了兑换钞票的黑市,不存在使用问题。田总兵微微点头,“那里活计多?”
“多,而且去做工的人,个个都能看到总督府和码头,岛就那么大,也藏不住,人来人往的,大家都能看几眼。”楚百户证实郑地虎并不骄矜,“现有的工人有做搬运的,整地的,伐木的,挖地的,什么都有,还有些人想去新安岛做工,新安岛那里更是不得了,要人要得非常多,还要采石工——这一阵子每天都能凑一艘船去新安岛。”
从香山县去新安岛,走水路比陆路要方便得多,田总兵嘟囔道,“也是……现在弗朗机人的商船都停在新安岛上,那里要的人怎么不多呢。”
实际上,羊城港的商船已经开始往新安岛处过去了,那里的码头虽然是草创的,但已经很有规模,可以边用边造,弗朗机商船只等着买活军放开壕镜外的通道,便要继续他们的航程——虽然弗朗机军人被俘虏了,但他们又没有被屠杀,大部分人都在老老实实地干活呢。
买活军也没有把所有弗朗机商船全都没收,弗朗机商人通通杀掉的意思,这些商船很多都是在云县收到通知的:回程可以在新安岛停靠,等壕镜开港之后,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把俘虏带回弗朗机去。
对这些全世界做生意的商人来说,他们的身段往往是相当灵活的,不可能给脸不要脸,因此,他们现在就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热烈地做生意,羊城港的商人们也不着急了,他们去新安岛也一样方便——只除了一点,那就是买活军在新安岛严格地征收关税,并且严厉打击逃税的商家,这使得他们的利润比以往要薄了几成。
但是呢,这又比完全没有生意做要好得多了,所以,这些平时要他们拿出一个子儿来交税都难的商人们,现在倒是都乖乖交钱了,丝毫也没有抱怨买活军的意思,这一阵子,羊城港的气氛反而比前段时间要松快得多了,此前买活军不允许弗朗机船只停靠新安岛时,羊城港这里的商家那才是急得犹如热锅蚂蚁呢。
羊城港这里,军民的情绪算是都安抚下来了,虽然日后的孝敬可能会有所减少,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不必打仗毕竟还是好的。田总兵这会儿反而放宽心了——事已至此,相信朝廷也会见机行事、量力而为,总不能为了一口气把朝廷南面水师最后的残余都打光吧?关键是新安岛离羊城港实在不远,买活军一怒之下,要是顺手取了羊城港,不管能不能守住,那也就意味着田总兵的官是当到头了,对朝廷实在也没有任何好处。
不过,名分该怎么定呢?田总兵倒是想不出来,他很希望这件事能和平解决,最好连嘴仗都别打,一旦打起嘴仗,朝廷为了表示自己的能力,要搞搞海禁什么的,不管最后是否不了了之,那最开始一段时间,田总兵也得冒着开战的危险派船出去巡逻啊……
“屈大胡子一行人回来了没有?”
想到羊城港里那帮好事少年,他也有些头疼,因为屈大胡子他们的声势闹得很大,拿不准衙门会不会治罪,而屈家是开船厂的,和水师的关系当然很铁,昨日送了几百两银子来想请田总兵‘遮蔽遮蔽’,田总兵收了银子,这会儿便不得不过问此事,“衙门里可有人在议论此事那?”
这件事楚百户就不清楚了,是师爷答着,花厅里正在说着如今城里城外的变化时,外头又传来一声长长的‘报’字,门房小厮气喘吁吁狂奔进来,手里高举着几份报纸,喘着粗气说道,“老爷,《国朝旬报》到了,邸报也到了——关于壕镜的事,京城的说法已经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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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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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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