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买活格格党>第 3 章 白面馒头
  湿布掀开,蒸汽弥漫,几十个白白胖胖喧喧乎乎的东西被倒在擦拭得干干净净的讲台上,今天居然吃白面馒头!

  女学生们很快排成一行,依着顺序各自拿了一个,就连县令家的小姐于小月都没有放弃,若是在别处,白面馒头对县令家来说算不上什么太好的东西,但这里是临城县,更何况于小月最近胃口很好,她们一起打扫文庙的时候她也很期待买活军的点心。

  金逢春从前胃口也不大,现在完全不一样,从前她实际上并不做太多事情,十四岁的大姑娘,不好上街抛头露面,每天起来用过三餐也就是打点针线,做些细活,和母亲姐妹闲话一会,难免也忧虑省内的动乱、自己的亲事,这样低的运动量,以及还算充足的油水,让小姑娘习惯了一顿吃个半碗饭也就饱了。但现在就不一样了,上课、做作业,上课,从家里顶着热浪走到文庙,这些运动量让人胃口大开,更何况从她出生以来,白面就是很难得的东西,临城县不产麦子,这些以前都是外地粮商运来卖的,但现在商路很凋敝,白面也因此更加珍贵。

  她冲着馒头吹了几口气,迅速撕下一片塞进嘴里,有些不好意思地发出呼呼的声音,薄薄的馒头衣很快被唾沫融化,在嘴里散发出清甜的味道,买活军的馒头里可能加了一点糖,他们是不缺糖的,前几天女学生们吃的都是米粉加糖做的米糕,在往日里是节日才能吃到的珍贵点心,令每天下午的点心时间变得非常诱人——买活军的富庶也因此令县里人大为吃惊,免费供给学生点心就已经很出格了,竟还是精米磨粉才能做得的米糕,而且还往里面加糖!

  今天吃馒头的事要是传了出去,又有许多人要发出惊叹声了吧?金逢春珍惜地咽下还带了一丝麦香味的口水,看了看左右,见所有人都专注地吃着,心中猛地涌上一股冲动,她暗下决心,张开嘴轻轻咬了一口,不再像以前那样撕下小片食用。

  牙齿陷入馒头里,她不由发出满足的叹息声,又蓬又轻的馒头好像打个滚就掉到了喉咙里,怎么吃都没有够。身边也同时传出了轻轻的叹息声,金逢春偏头去看于小月,于小月双手抓着馒头,小嘴正好咬在上面,两人目光相对,她脸上微红,但还是把那块馒头咬了下来。

  这么喧乎的软馒头,就是要咬着吃最好,用手撕着吃会降低蓬松程度,谢双瑶就是咬着吃,她啊呜一口就吃了小半个,嘴巴塞得鼓鼓囊囊的,往后一靠,一边吃一边拿几张她们的作业看,有时候还发出轻笑声。

  嘴里的馒头吃尽了,她从腰边拿下一个竹节筒,自己走到教室尾部,斟了一筒劣茶,这茶泡得很淡,茶叶也不好,天气这样热,金逢春以为谢双瑶会喝井水,文庙里就有一口井,井水总是比较凉的。但谢双瑶好像从来都不喝生水,而且她也不用教室里准备的茶杯。

  是怕被人下毒?

  这念头闪过,但又被否决了,因为能下在食物里的毒药也很珍贵,肯定要从远处运来,临城县里恐怕谁都拿不出来。金逢春想谢双瑶不愧是神仙下凡——在买活军来之前,她对谢双瑶是神仙还是妖孽,属于中立,但现在已不一样,谢双瑶说得不错,能给她们吃上好吃的人当然是神仙下凡。否则金逢春和她的同学算什么呢,吃了妖孽给的馒头是不是也成了妖孽了?

  她还有些怕谢双瑶,或者可以说很怕,但金逢春已摸索到买活军的规矩,买活军喜欢聪明人,但不是从前官场上那种聪明,谢双瑶喜欢那种实在的聪明。

  “谢姑娘。”她咽下最后一口馒头,斗胆问,“你不用学堂里的茶碗,是嫌不干净吗?”

  众人顿时扫来明明暗暗的眼神,很多人都觉得金逢春在找死。确实,听说很多高门绣户的姑娘不喜和旁人共用餐具,甚至会因为被乡下人用了自己的茶碗就把一整套上好的瓷器砸碎,但问题是谢双瑶在这样的戏码里通常只能扮演乡下人。hΤTpS://WWω.sndswx.com/

  “是。”谢双瑶却并没有生气,也不觉得金逢春在讽刺她,“临城县燃料——就是柴火并不是很多,教室里摆的茶碗是不能用热水浇烫消毒的,只能用井水清洗,对我来说,不够干净,可能会传染疾病。”

  有个别词汇不太好懂,但所有人都开始想县城里有没有铺子卖竹杯,这种东西不会很贵,他们都消费得起,最好是能和谢双瑶一样,钻个孔挂身上。如果可以选,当然没有人愿意染病。

  金逢春又问,“饮生水也会传染疾病吗?”

  谢双瑶说,“会的!现在燃料不足,所以还没有说,将来我手下的活死人全都不许喝生水。这两个问题都很聪明,我赏你五十文钱。”

  她把手底下那些没有买活的奴才都叫活死人,金逢春觉得很难听,但又十分贴切。谢双瑶有时有一种诡异的,她们不太能理解的幽默感。

  一个人打破僵局,大家就都渐渐有了胆子,七嘴八舌地问起来,“谢姑娘你穿这样的衣服是为了什么呢?”

  “干活方便,且耐脏。如果你每天都要出门,绫罗绸缎不实用。以后你们也要做一些这样的衣服,出门用得上。”

  她们当然是要出门为谢双瑶做活的!人群短暂地停滞了一下,但也许是打扫文庙这种轻省活计带来的安慰,没有太多人表现出恐惧和退却(实在很害怕的话,被认为没用可能会死,胆小的人都更怕死),而是问着,“我们要去哪儿呢?”

  “还没有想好,但肯定不能闲着。”

  大家都接受了做活的事实,于小月问,“谢姑娘,白面是买活军自产的吗?还是从远处运来的?”

  “哇。”谢双瑶笑了,“这是在刺探军情?”

  大家一下都安静下来,恐惧地望着杀人不眨眼的女大王。但谢双瑶并没有发火,而是有一点开心,点着提问的于小月说,“看来你爹当县令也不是没理由,不愧是县里唯一的现役进士家庭。”

  金逢春等人都低下头去,现役没有懂,但懂得谢双瑶的意思,全县上下唯一一个进士官就是县令家,金家的县尉是捐官,买来的,用了些关系,就买在本省,金家老家是二百里外的大地主。因为捐官泛滥的关系,县里的县尉、县丞、主簿、教谕,都不是进士出身,属于杂牌官,在县令面前很抬不起头。

  “本地不产白面,白面是买来的。”谢双瑶止住于小月,平静地说,“我知道,临城县往北方的商路实际上已经断了,而且也没有再度打通,因为断并不是断在我们这里,而是断在北面,那里现在很乱。所以我们开了一条新商路,只有两年,今年来的商船比以前多一些。”

  不是临城县往北方的商路断了,其实整个南方和北方之间的贸易都已受到极大影响,只有漕运这条干线每年能保证一次往来。这么宝贵的商贸机会是不会从北面往南面贩粮食的,药材、木材、煤炭都是更好的大宗货物,而且现在北面有粮食的人也不会把它随便往南面卖,种种原因,令商业非常凋敝,也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不便。金逢春听谢双瑶的话就和听天书一样,她大声说,“商船?是水路?”

  谢双瑶说,“海路,我在云山县开了个码头。”

  她没有继续说下去,指了一下于小月,“二哥记一下,我赏她三十文钱。”

  许多学生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金逢春却一个劲地琢磨这事儿,但她没有追问了,她发现谢双瑶赏钱就意味着这个话题已经结束。

  吃完点心,谢双瑶给她们说了一些饮食起居的讲究,一个屠户女、流民户,如果不是神仙下凡,觉醒宿慧,怎能知道这些讲究?“任何时候不要让生水沾唇,喝茶是最好的,茶水至少烧开过。”

  “这个天每天都要擦洗,擦脸要单独一条面巾,擦脸水不能光晒,最好烧开一下。”

  “如果你们不想从身边亲近的人那里染病,和你睡在一间屋子的丫鬟也要这么讲究,最好别让她们睡脚踏,脚踏靠近地面,容易染病。”

  “天气虽然热,但还是要穿长袖长裤,被蚊子咬可能会传染疟疾。平时在家也要注意烧艾防虫,得了疟疾就去找草蒿,只有草蒿——也就是黄花蒿,是有用的。”

  这些小姐对疟疾不陌生,数年前曾爆发过一次,甚至她们家里都有因为打摆子没熬过来的亲戚,这也是为什么小姐们不愿意出门,在这种缺医少药的年代,任何一点小病都可能要了你的命。

  “谢姑娘,听家父说起,治疟疾还是以常山为主药……”县里生药铺的闺女董莲妹紧张地问着。

  谢双瑶嗤笑一声,“你爹懂个屁!”

  董莲妹差点滑到桌子底下,不过谢双瑶并没有生气,她说,“本草纲目里所有药材,唯一能治疟疾的只有黄花蒿,这一点不用和我争,不过你敢质疑我,勇气可嘉,我也赏你二十文。”

  但凡贤明的君主,总是善于纳谏,谢双瑶也要给自己打造这样的名声吗?她……一个屠户女,真的想要争夺天下吗?

  金逢春到底也才十四岁,而且自小在这样一个闭塞的县城长大,她也知道有些事不是她能看得明白的,而且谢双瑶是否要争夺天下和她的关系也并不太大,所以她很迅速就把这些不解放到一边去,下了课,她们得到赏赐的几个人排队上前对账按手印,轮到于小月的时候,她紧张不已,“我……我能否请谢姑娘换一种赏赐?”

  谢双瑶已经走了,谢二队长瓮声瓮气地说,“换什么?”

  于小月说,“我想……我想看一眼那个铁筒子!说话会变得大声的那种。”

  那个铁筒子实际上叫铁皮喇叭,金逢春一听也是心动不已,谢二队长没有让她们用赏钱换,而是将手聚拢在嘴巴边上,也做了个底小口大的样子,‘喂、喂’地叫了两声,“只要是这个形状的东西,都会让声音变大,你们回家可以自己做一个,厚实光滑的纸便可以,铁喇叭现在不在城里,不能带给你们看。”

  还没散去的女学生又聚拢了过来,大家都钦佩地看着谢二队长,金逢春问,“喇叭去哪里了?”

  于小月同时问,“为什么这个形状能让声音变大?”

  谢二队长同时回答两个问题,“喇叭送到乡下去了,教农户种田。六妹说的。”

  当然是谢双瑶说的!于小月想知道的是为什么,但看起来谢二队长觉得‘六妹说的’就是为什么,双方不太能沟通。金逢春拉了于小月一下,在往常这有些僭越,县令是金县尉的上司,而且是进士官,双方并不属于一个阶层,于小月在临城县的交际圈属于孤独的顶层,她要到隔壁县才能找到身份相当的朋友,但此刻这一层隔阂似乎已消融不见。

  于小月会意,没有再问,她们也比较畏惧又高又壮的谢二队长,女学生们三三两两地离开了,低声议论着她们今天看到的新奇事物,对大多数人来说,今天最值得一提的是白面馒头,米糕已经是令人非常想来上学,让那些年龄不够的小弟弟小妹妹们急得要哭的好东西了,如果不是点心只能当场吃完,不许带走,很多女学生都会被要求带回家和家人分享,更何况是难得吃到,物以稀为贵的白面甜馒头!

  金逢春和于小月在谈的却是她们之后可能要做的活儿,还有谢双瑶的性格,她们当然也很馋,在这样一个朝不保夕的时代,就算是县令和县尉,也不是大鱼大肉地过日子,金逢春在家只能吃糙米、精米参杂起来的杂和米饭,只有祖母能吃到精米饭。不过到底她们要吃得比那些来自生药铺、裁缝铺、米铺的女孩子好一些,矜持也让她们不好意思和小伙伴仔细地讨论白面馒头的口感。

  “我听我哥哥——马百户的儿子是他同学——说,买活军非常善于种田,”于小月分享自己的信息,“而且他们会开班教人种田,然后把学生派出去教农户种田。”

  她说得很不肯定,因为这是极新鲜的事,开班教人种田,一听就让人发笑,金逢春讲,“我听家里人说,买活军不缺米是因为他们很奢侈,用铁做农具。”

  “用铁做农具!”

  朝廷对铁的管束是很严的,对铁匠的控制也很严,临城县只有一个铁匠,金逢春小时候,金县尉经常要去查看铁匠铺,问问哪家买了菜刀,一户人家若是在十年内买了两把菜刀,就要受到官府的注意,而买活军居然用铁做农具!

  大家都觉得不可想象,摇着头在城墙脚下分手,临城县的城墙是全县最有实力的建筑,这里是三省交界,千百年来都不太平,为了防御乱兵、强盗,城墙修得很高很厚,城门洞又高又深,日落了就关起来,以前进城还要收一文钱,免得被居心叵测的人混进来。

  买活军来了以后就没这个规矩了,城门开得早,关得晚,每天都有很多东西源源不断地被运进来,但并没有多少人看热闹。以往城里有很多没饭吃的闲汉,也没有工做,就在城边上混着,金逢春这样的小姑娘要是敢走到他们附近,就会被指指点点,如果身边居然还没带个长随(丫鬟威慑力不够),甚至可能被掳走。

  但现在,这些人完全没有了,买活军需要大量人手做工,他们又有粮食,去做工就能用工钱买饭,所有人都去做工,若有人敢于偷懒耍滑,甚至和买活军作对,就会被送往彬山做矿奴——运气不好惹怒谢双瑶则会被当场杀掉。买活军入城以来,除了那一日杀了三名公子,这几日陆续听说还杀了十几个不听话的活死人,所以现在还活着的大家都非常听话,让做工就做工,让上学就上学。

  而金逢春这样的小姑娘现在也可以放心大胆地走在街道上了,路上来往的人不多,有几个人走在路上,有些好像就是从前的闲汉,但全都是步履匆匆,没人多看金逢春一眼。

  从城门洞经过的时候,一阵臭气传来,还有吼、吼的猪叫声,金逢春踮脚张望了几眼,在心底算着数量,脚步又加快了几分,扯着双喜快些走,“快点,快点。”

  双喜很会意,一进家门就溜去找厨娘,金逢春一口气都不歇,一直跑进正堂,“祖母、爹、娘!”

  她先急忙地说,“买活军运猪来了——明天起有肉卖了!”

  又很快涨红了脸——要说的事情有好几件,但急着说这件无疑是暴.露了自己的贪吃。

  她又急匆匆地对金县尉说,“爹,今天谢姑娘在课上说,买活军在云山县开了一个私码头——有北方的商船会过来!——是真的!我们今天吃了白面馒头!”

  想到白面馒头,她又吞咽了一下,“那老家大伯那边——”

  金家能捐官捐到一个实职县尉,这样的家底当然不止是种田喽,肯定也开铺子做买卖,北方商路断绝,金家的日子也非常不好过,所以对金逢春来说,这个信息非常重要,不过金县尉听在耳中也并不激动,让女儿坐下先喝杯茶,金太太说。“你爹已经知道了——他们今天的点心也是白面馒头。”

  金逢春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疏忽,红着脸坐到一边,低头用茶,但金县尉并没有训斥女儿,反而很得意于女儿的敏锐,他的四个孩子里有三个都在上课,金逢春的表现是最好的,谢双瑶甚至有一天对金县尉夸奖过他这个女儿。

  他对女儿很仔细地解释,“如果能到云山县做生意,那当然是最好了,但这事没有这么简单,老家没有船,要走陆路运货过来有风险,而且也不知道买活军对我们这些活死人做生意是什么态度。”

  金逢春这才想起来,她们现在都是谢双瑶的活死人,谢双瑶不许活死人对外花钱,现在在临城县很多地方买卖东西甚至看不到现钱。

  “那……”

  金县尉说,“县里和外头做生意的人家有不少,今晚谢双瑶请于老兄吃饭,我们已托他探探口风。”

  于老兄是于县令,当然现在他们都已不是这个职位了,所以金县尉叫他老兄,难道谢双瑶还想让于县令来管临城县吗?

  金逢春感到一阵妒忌,觉得父亲有些不够进步,没能抓住这一阵子的这些机会,她的表情写在脸上,金县尉为自己辩解,“这顿饭请我们吃没有用——必须请于进士吃才有用。谢姑娘在课上明确说了,她需要一些脑子好的人。”

  他有些若有所思地说,“这个女大王虽然是屠户女,但却非常看重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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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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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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