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买活格格党>第 200 章 信王驻跸云县(一)
  “鸡笼岛土豆大丰收,亩产千斤,集农业显威力……”

  九月底,信王端坐在云县郊外别院,他的房间之中,轻轻地诵读着《买活周报》最新一期的标题,眉头也微微皱了起来,“亩产千斤……”

  土豆这东西,信王是知道的,这东西倒也不是谢六姐带来的,这个东西,数十年前便已经进入了御膳房的食谱,海外奇珍的身份,时常是被敬献上来,作为一种甜点,多数是蒸熟了之后,浇上糖浆来吃。甚至在西苑,有几垄地专种植这东西,是御膳房的土豆,十的小,而且亩产量也不高,信王偶尔从皇兄那里听说的,一亩地不过一百多斤而已,和报纸上说的亩产千斤,有不小的差距,一时间竟让很难相信,报纸上说的土豆,和信王从前吃到的‘玉球果’实际上是一种东西。

  亩产千斤……真要有什么作物,能够亩产千斤,那天下间真是再没有饿死的了。买活军这里的高产稻,几年来陆续往全国扩散,地方官禁之不绝,甚至到了县官要张贴买活军的报纸,号召百姓千万不要大规模种高产稻自留种的地步——【留种退化,减产绝收】的招贴,贴得到处都是,使团一行南下时,信王便亲眼在驿站附近的村落里到了这样的招贴。这种高产稻种卖得很贵,但销量极佳,按照使团中那个锦衣卫黄谨的说法,这已经是买活军极力限制的结果了,若是愿意敞开了卖,十万斤、百万斤稻种都能顷刻间卖完。

  即便如此,高产稻在买活军外的地方,一季也能打个四五百斤,这是黄谨弄来种子之后,朝廷这里试种得的结果。买活军种地自有买活军的办法,离开了他们的培训,靠老农自己的经验,一亩地居然能少打个一百多斤——即使如此,也非常可观了,这几乎是敏朝本地种子的几倍。一样的地,在买活军手里,每年都能凭空多弄近千斤粮食来——现在天候不好,两季作物中能种一季稻,另外一季便种玉米、大豆、红薯、土豆,总之是不会让地力脱空,买活军会种地,这是无疑的。

  多收了这样多的粮食,也难怪他们的领地如此的富饶了,不但治下的百姓都能够吃饱,而且有余粮卖辽饷,现在有余力大量招募青壮流民去开拓鸡笼岛。谢六姐也的确是生而知之者,她若不去,谁知道鸡笼岛丰饶至此?按报道上说,四季如春,气候调和,又有鸡笼山脉贯穿南北,遮挡台风,靠鹭岛这一侧是很适合种田的。尤其是南部,溪流纵横,地势平坦,非常适合开凿水稻田地。果然,刚是垦殖的第一年,种土豆,比云县这些地块的产量又高了两百多斤,达到了亩产千斤有余,让垦殖的流民,第一年便实现了粮食自给。

  这份刚发行不久,带着油墨香气的报纸,第一版便用了很大的篇幅报道了鸡笼岛开发中遇到的困难,及鸡笼岛本身众的水文气候条件,即便是信王这高高在上的皇族身份,读报时依然能感到其中蕴含的诱『惑』力——自从买活周报提了小冰河期的概念,这几年下来,任谁都不得不承认,气候的确是越来越异常了,原本的农业很难再进行下去,已经几乎成为公认的事实了。

  而按报纸上的说法,鸡笼岛不是大陆『性』气候,而是‘亚热带、热带季候风气候’,这样的气候和陆上相比,终年高温湿润,至少对于农业是很有利的。如果信王是住在北面的小地主,又有一定的勇气的话,此刻哪怕是卖了家里的祖业,迁移到鸡笼岛上去垦荒,恐怕也是不会吃亏的,北面已经连着三年闹旱灾了,再这样闹下去,田地不值钱,命也要跟着不值钱了,此时去鸡笼岛,虽然要吃几年苦,但前景的确是一片大好,至少能吃饱饭是没问题的。

  自然了,买活军这里是不允许地主存在的,任何都能买‘份额田’,若是买多了,或许是不卖给,或许是要交额外的‘奢侈税’,这都是黄谨提供的消息,譬如说一家如果按份额能有十五亩田,有了余钱,要再买的话,每亩地要交的赋税是半点都不能少的,这是每年根据天候和收成下的定额,半点不能逃,这样算下来,‘持有’田地如果不能充耕种,其实相当不划算,因为买活军这里预期每亩田的产量是相当高的,高到必须付绝大多数的劳力去进行精细耕种,也没有余力去照顾别的田地了。而且如果自己种不过来,想要田租给别的话,也能收一点象征『性』的佃租,买活军这里的农民外打工时,在村委的组织下田租,主要是为了让庄客来交那一季该交的税赋——他们也叫官租子。

  在信王来,这条策略对敏朝官府算是有利的,否则,北面的地主可不是要纷纷地卖田卖地,到买活军那里去安家?是因为买活军不接受地主作为职业,这些中有许多又不会做生意,因此这迟疑不前。尤其是山阳道,自古来最是重安稳传家的地方,若是不许蓄田,考上了吏目也没有免税赋这一说,那么留给他们的便有代代读书考吏目这一条路了,若说是做生意,却是打从心底地反感,根本不会列入考量。

  买活军这里,种种规矩都和外界不,有许多在信王来,着实是自断根基的做法,买活军这里却推行得极为坚决,丝毫没有动摇,甚而民心也好,治政也罢,种种都无丝毫『乱』象,反而欣欣向荣,着实是令费解。他从京城一路过来,历经运河、内河航运,沿路见,朝廷治政弊病甚多,政力极是不足,反而是买活军这里,用黄谨的话来说,‘执行力’是极强的,不过起势几年,现在已有能力一口吞下福建道,在其中有条不紊地推行田改,种植新作物,又四处大开谓的扫盲班……一口气能从夹袋里掏这么多,这份作养力的功夫,是做到了极处。

  由信王、王知礼、黄谨、孙初阳王肖乾组成的使团,成员关系相对较复杂,但无不曾是一时显贵,信王不必多说了,代表宗亲,而王知礼是内宦势力中较为异军突起的一,因为知贼的关系,前些日子刚从之江镇守太监被提拔到京城,入司礼监听用,取代了一时暗弱的九千岁,黄谨、孙初阳都是如今朝野间说话非常管用的田任丘派——这其中黄谨本简在帝心,是最得到重的一个锦衣卫,听说在谢六姐处也非常受宠,可说辽饷、奢物朝贡,都是由黄谨穿针引线而成,此虽然位卑,但说话的份量很重,虽然买活军翻脸拿下福建道,但黄谨本未因此受到丝毫连累,这可见朝廷对他的重用了。

  至于孙初阳,其来自辽东,是格物派的新锐官员,因为主张造炮,算是朝臣中较懂这些的,因此被田任丘提拔,算是使团中最没有根底的一,不过信王也收到风声,孙初阳的老师徐子生,被青贼劫掠去之后,犹如国师一般,非常受到谢六姐的信重,因此他对孙初阳也十的礼遇,一路上不曾轻慢,从孙初阳处学了不少红衣大炮、红衣小炮的知识。

  最后这个王肖乾,他的经历是最坎坷的,原本是关外武将,两年前因打了败仗,本要坐罪论死,但他是叶首辅的生,叶首辅一力营救,再加上这一次叶家的确受到极大损伤,因此皇帝竟他放了来,这一次书记的身份加入使团,其实主要承担的是营救朝中福建官员家的职责。不过在信王来,皇兄此举,用意十深远——恐怕是受到买活军极大的压力,不得不放弃原本‘失土则坐罪论死’的原则,对于边将,转为怀柔笼络了。由是,又有示好西林的作用,因王肖乾当时也算主将之一,王可免死,另一主将熊飞白,也是西林力保之,大约亦可免死了。

  在买活军的压力下,如今的朝廷反而紧密抱团起来,九千岁下台后,西林党无乘势追击,而对西林的一些要求,田任丘也予满足。毕竟如今三面受敌,北方收成连年不好,而且预期非常糟糕——信王对于厂卫虽然素无多少好感,但竟也觉得田任丘的一些建言很有道理,此实为不得不变法之时,虽然开特科的动作是太大,但买炮、买粮种、买教材,在在都是势在必行之举。甚至于他到了云县之后,觉得如今开始学,怕都是有些晚了,很可能追不上买活军的速度。

  真想去啊……可惜,没见到谢六姐,也不好轻举妄动。

  今年不过十三岁的信王,默默地这样期望着,虽然他绝对是吃过见过,在京城也跟在兄身边,时常去别宫玩耍,买活军的奢物,如自行车、手表、沐浴『露』、手镜,都曾玩过多次,水泥房更不必说,在京城已住过几晚,但这和买活军治下的街景,又如何能一样呢?因为他们走的是内河航运,在衢县上岸,一路从衢县来到云县,路途上信王便已见过了买活军治下的街景——如此的热闹,和京城时见截然不!

  虽然他没有宫建府,一直住在宫里,宫的机会寥寥无几,实在对于京城的街景是毫无了解的,但信王可肯定,买活军的街景绝对和京城的街景完全不,买活军街上太热闹了,也有太多短发的女郎了,便连衣服也是圆领衫、裤为主,和京城哪里能一样呢?

  因为有皇亲在,使团在敏朝境内的待遇是不低的,行路有阉鸣锣清道,乘的也是宽敞的金龙舟,到了衢县之后,买活军也给予了一定的礼遇,譬如他们入关时,使者的行李可免于搜检,喷『药』即可,而且他们使用澡堂时,买活军清了场,让信王先洗,其后再是大臣们,最后方是阉和随从们——满足了级上的区别,而且使团成员事前也得到了吩咐,一路上都很注意卫生,因此没有发生太多的不愉快,有几个随从和阉被要求剃头,但这个使团是可理解的,买活军做事十公事公办,无折辱的意思,的确是因为彼辈身上染了虱子。

  如此,第一天晚上,他们便住在了衢县特意空来的一重客栈小院子里,第天乘了宽敞的马车,沿着水泥路到了衢县码头,此后渡河、行路,一路上都是在客栈落脚,直到来到云县,云县这里,空了五六座刚建好的水泥小院子,设在郊外也比较清净,一百多的使团各职责,一座住了侍卫,一座住了内侍、随从,一座住着黄谨、王知礼,另一座住孙初阳、王肖乾,这都是按职级划,信王自然是一住了一座。

  入住之后,侍卫们便开始轮班值守,也在道路前段设了拒马,算是有个使团的面来,买活军对此不阻止,不过因为谢六姐未归,而此地的官极为忙碌,因此在第一天『露』了一面,第天起,便由一个叫谢向上的吏目负责接待,食物上供给得很宽敞,吃得虽然不精美,但量是管够,想吃什么,和他说一声,立刻能送来,话本、玩器也都应有尽有,不过谢向上对于众外的态度是含糊不清的,使团也怕惹事,因此彼此约束着,在院中读书,连黄谨都不敢去『乱』走,毕竟买活军对福建道的整编尚未完成,使团若表现得过于活跃,招来误会那不好了。

  也因此,虽然信王已进入了买活军境内快十天了,但却仍未能见识买活军这里的真热闹,要说有什么好处,那便有两点——第一,这里的报纸要一印刷便可买来,而且教材也多;第,那便是买活军这里的新鲜小吃,的确是要比外头多的。

  “土豆搅团。”便譬如此刻,信王翻着报纸,对于这上头介绍的土豆小吃,不免有些好奇,“炸薯条……这都什么东西?偏是他们花样多。”

  他便拿起手边的铃铛摇了摇,“曹伴伴,今日的晚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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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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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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