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谁啊?”
“昨天的开学典礼好像没见到他。”
“没想到咱们学校竟然有这么仙的男孩子。”
“小仙男是不是走错地方啦?我觉得他可以去修仙了……”
…………
叶落皱了皱眉头,将脸埋得更深,继续睡。
“落落,快醒醒。”
一只手像薅杂草般将她薅醒,叶落的起床气很大,猛地抬头,当看到一张温暖秀丽的脸上的笑容,天大的脾气都消失。
这是她的同桌兼好朋友迟萻。
她们在初中三年结下深厚的战友情和闺蜜情,高中考上同一所学校,继续她们坚实的革命友谊。
“萻萻,下次别叫醒我。”她恹恹地说。
迟萻给她递了一盒乳酸菌,察看她的脸色,问道:“昨晚几点睡的?”
“快五点吧。”
这都天亮了。
迟萻有些无语,想说点什么,班主任正好走进教室。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每个新学期伊始,班主任都是老生常谈,听在叶落耳里,就像唐僧念经,非常助眠,眼皮再次不受控制地黏合,在那催眠的声音中,她渐渐地又趴在桌上。
班主任好几次朝这边看过来。
整个教室里的小鸡崽们都乖巧地听她讲话,只有这只小鸡崽趴着睡觉,很难不引起注意,班主任已经将这只开学第一天就当着她的面睡觉的小鸡崽当成问题学生。
迟萻乖巧地坐着,装模作样地去推叶落,班主任见状便忍下来。
叶落这一睡,将早上的课都睡过去。
中午放学的铃声响起不久,叶落终于睡饱了,一张漂亮的脸蛋泛着红晕,肌肤白里透红,明媚张扬,如同一朵人间富贵花。
路过的人看到,都忍不住驻足。
教室里已经没什么人,迟萻坐在一旁看书,很尽职地守着她。
叶落打了个哈欠,“萻萻,你怎么不去吃饭?”
“等你呢。”迟萻合上课本,开门见山地问,“你最近很缺钱?”
叶落抓了抓垂落到颊边的头发,“一直都是缺的啊,没钱怎么上学?怎么吃饭?”
迟萻有些生气,“他们又拿走你的钱?”
她知道叶落在这个暑假时干了好几份的活,不仅凑够学费,连几个月的生活费都凑够,按理说不应该在开学时还要继续熬夜打工。
叶落淡淡地嗯一声,“都被我爸输光了,剩下的我妈拿去养猪了。”
猪便是叶落的弟弟叶常安,壮得像头小猪崽,叶家夫妻俩确实将唯一的儿子当猪崽来养,使劲儿地压榨女儿。
迟萻霍地站起,性子那么好的人,差点就气得要找人拼命。
还是叶落拉住她。
“没事的,我教训回去了。”她笑呵呵地说,“他们现在不敢再像以前那样欺压我,我又不傻。”
你就是很傻!
迟萻暗忖,怜爱地看着这傻姑娘,觉得她实在是惨到家了,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干了什么坏事,这辈子才会出生在叶家。
叶落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父母俩不是好的,将儿子当猪养,努力地压榨唯一的女儿,在叶落懂事起,就开始干活,小小年纪就学会洗衣做饭。
叶落刚上初中,就将她扔去当童工赚生活费。
幸好都是街坊邻居开的店,知道这孩子不受父母待见,挺可怜的,便留下她干点活儿,给她提供三餐,否则估计还要天天饿肚子。
要不是九年义务教育,估计叶家那两口子连初中都不想让她读完。
等叶落读完初中,叶家夫妻便想让她进厂,叶落当然不肯,坚定地拒绝,说要读高中考大学。叶家夫妻俩便放话,高中三年的学费和生活费休想让他们出。
不出就不出,她自己去赚。
整个暑假,叶落连轴转,白天黑夜地干活,终于凑足学费和半年的生活费。
这些迟萻都看在眼里,还帮她介绍工作。
其实迟萻想帮她垫付学费的,但叶落拒绝了,她有手有脚,脑子又不笨,不至于赚不到钱,就是年纪太小,很多好的工作都没办法做,不过她也有其他的门道。
这些都是生活磋磨出来的。
见叶落醒了,迟萻和她一起去学校的食堂吃饭。
吃饭的时候,迟萻习惯性地将今天上课内容和她说了说,然后说起他们班竟然来了个小仙男。
“你没看到,那小仙男长得可真是仙,麻布袋一样的校服,别人看着就像移动的肥粽子,穿在他身上都能穿出谪仙般的效果,啧啧啧……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干净漂亮的男孩子。”
叶落瞥她一眼,觉得她过于夸张了。
就算是娱乐圈里的俊男美女,也没见多仙,都是红尘俗世中凡人罢了。
这么想时,没想到她很快就被打脸。
下午,叶落很认真地学习,将早上睡过去的课程补回来。
放学铃声刚响起,心无旁骛地学了一个下午的叶落利索地往书包里塞东西。
迟萻问:“落落,你今天的工作地点在哪里?”
“平西街的奶茶店,你有空可以来找我,我请你喝奶茶。”
“行,等会儿去找你。”
叶落朝她比了个手势,将椅子一推,大步朝外走去。
她风风火火的个性,以及那张富贵牡丹花般的明媚容颜,引来教室里不少学生的注目。
后排角落里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抬头,正好看到她大步离去的身影。
“航哥,你看什么呢?”同桌王大胖问。
苏昀航收回视线,平淡地道:“没什么。”
他收起桌上的课本,也跟着离开教室,王大胖赶紧追上去,和他一起走出教室。
**
奶茶店的客人很多,走了一批又来一批,叶落忙成陀螺,一刻不得闲。
“一杯冻柠茶,谢谢。”
一道温润清澈的声音响起,宛若炎炎夏日里迎来的清风,带着荷韵与竹香,教人浑身舒爽。
叶落应一声,熟练地将打印出来的票据递给客人,抬头一看,浑身一震。
好、好漂亮的小仙男!
小仙男那双如山间清泉般的眼眸静静地望着她,明净无瑕,连那身又肥又土的校服,都能让他穿出仙人般的飘逸脱俗,让人不禁自惭形秽。
不过,这小仙男好像有些熟悉……
叶落没有多想,她忙得要死,抽空看一眼小仙男后,将票据递给他,继续给下一个客人点单。
“苏昀航,你也在啊。”
一群女生惊喜地叫道,纷纷凑过来。
叶落转头看了一眼,原来这小仙男叫苏昀航。
苏昀航朝她们微微点头致意,捧着奶茶和王大胖一起离开奶茶店。
出了奶茶店,他将奶茶递给王大胖,“请你喝!”
王大胖笑呵呵的,“谢谢航哥,原来航哥是特地给我买的,我实在太感动了。”
他记得苏昀航并不喜欢喝奶茶,刚才还奇怪他干嘛进奶茶店,原来是给自己点的。
不久后,迟萻也来了。
叶落高高兴兴地请好闺蜜喝了一杯奶茶,然后催促她赶紧回家,“天黑了,女孩子不要在外面逗留。”
迟萻无语:“说得好像你不是女孩子一样。”
“我当然不一样!我可是大姐头,谁能打得过我?”她轻蔑地说。
迟萻无奈地说:“不要总是打架,万一受伤怎么办?届时去医院又要伤钱。”
叶落深有同感,“确实,所以我都很注意,只是有时候,姐不在江湖,但江湖中人总是来找我打架,我有什么办法?”
“你就吹吧!”
迟萻和她聊了几句,怕打扰到她的工作,很快便捧着奶茶离开。
奶茶店在十点打烊。
叶落坐上最后一班公车回家。
她家在老城区,从大马路拐到一条幽长的巷子进去就是一排老旧的居民楼,她家就在这居民楼中。
刚到楼下,叶落看到一个出门倒垃圾的小仙男,不禁怔住。
小仙男站在那儿,目光直直地看过来,看得她浑身不自在时,他开口道:“落落,你在打工?”
叶落眼睛微瞪,“你认识我?”
小仙男深吸口气,“我是昀旸。”
尘封的记忆被打开,叶落总算想起这小仙男为什么如此熟悉,她惊讶地说:“哎哎,你是顾教授的外孙昀旸啊。”
顾教授夫妻俩是他们这栋楼最令人敬重的人物。
夫妻俩没有退休之前,一个是大学的教授,一个是搞科研的科学家。夫妻俩育有一女,女儿顾昀玉后来嫁给顾教授的学生,听说那学生是个富二代,顾昀玉算是嫁入豪门。
顾昀玉结婚生子后,和丈夫经常带孩子回来看望顾教授夫妻,等昀旸年纪大一些,夫妻俩直接将儿子交给顾教授夫妻教养,心无旁骛地在商场打拼,现在顾昀玉已是商场有名的女强人。
叶落很喜欢顾教授夫妻。
夫妻俩都是文化人,而且十分善良,小时候叶落经常挨打挨骂饿肚子,要不是顾教援夫妻俩看不过去,时常将被赶出家门的她领回家,只怕她无法好好地活着长大。
叶落也是个厚脸皮的,小时候没事就往顾教授家里钻,特别是父母打骂她时,就会躲在顾教授家里。顾教授夫妻每次都会无条件帮她,在叶落心里,顾教援夫妻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好人。
对于顾教授夫妻俩的外孙昀旸,叶落当然也熟悉,每次她来顾教授家,就会看到一个漂亮安静的小男孩坐在一旁看书。
昀旸从小就是个惹人喜爱的好孩子。
他沉静、淡然,继承顾教援夫妻俩的好脾气,小小年纪就能沉得下心来学习,每天不是在学习就是学习,唯一的娱乐是和顾教授夫妻一起做实验。
和他相反,叶落是个仿佛有多动症的小姑娘,天生反骨,打架斗殴是常事。
可以说,叶落在成长阶段,她在这一带打遍三街两巷,从来没有败绩。
而她这些战斗力,也是被父母逼出来的。
叶家夫妻信奉棍棒教育,又因她是个女孩子,随便打骂吆喝,别的孩子在这种环境长大,会养成懦弱胆怯的性格,偏偏叶落天生反骨,你越压迫,她反抗得越凶,就像一只狼崽子。
叶落和昀旸的性格完全相反,小时候自然也玩不到一块。
虽然时常在顾教授家里见到他,其实两人的交集并不多,我打架你不会来看,我看书你也不感兴趣,彼此交流几乎为零。
直到小学毕业,昀旸离开顾教授家。
听说是被接回苏家,回到父母身边,后来虽然也回来探望顾教授夫妻,不过因为叶落上初中后忙着打工赚钱,很少回来,自然也没再见过他。
时隔三年,叶落为生活奔波忙碌,早就忘记他这号人,是以突然见到,还真没想起来。
叶落回想前尘往事,觉得时间过得真快,问道:“你怎么改名啦?我今天好像听那些人叫你苏昀航。”
“回苏家后改的。”苏昀航淡淡地说,“昀旸这名字压不住,便改了个名。”
叶落道:“其实昀旸挺好听的,听说是顾教授取的呢。”
苏昀航淡淡地嗯一声,突然说:“明天一起去学校吧,我给你带早餐,是外婆做的饭团。”
叶落眨了下眼睛,总算反应过来,“咦,你也是临水高中的?”
她想起今天他穿的校服,正是临水高中的校服,没有丝毫的美感可言。
苏昀航点头。
“你怎么会去临水高中?”叶落更加纳闷。
“临水高中有什么不好?它是临市的重点高中。”苏昀航反问。
叶落摆手,“没不好,我以为你会去读贵族学院呢,毕竟那些地方都是像你们这种……有钱人读的。”
苏昀航选择性地无视她的话,问道:“你要不要吃宵夜?外婆煮了宵夜。”
“不用,我在店里吃过啦。”叶落挠了下脸,有些赧然,“我先回去休息了。”
苏昀航站在那里,目送少女几步并作一步蹦上楼梯,消失在楼梯拐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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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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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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