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综穿莫名成了金大腿红甘泉>第 168 章 清穿(八十四)
  书,之所以称为神书,那肯定自有它的道理。

  张廷玉背着自家父亲与母亲,偷偷派人去找了一本回来,书印刷的很是粗制滥造,看的出来是小作坊印刷的产物,纸张极差,边缘还带着毛边,好在字迹还算清晰,就是一碰就满手油墨,不小心些,容易沾到袖子上。

  像张廷玉这样的高官子弟,其实很少看油印的书,大多都是精美的纸张上面,用秀丽的字体写出的手抄书,就连话本子都是带着香气的,陡然拿起这样的书,还是手忙脚乱了一番。

  好在如今张英忙着到处抓人,张廷瓒则被调往了山东,前院书房只剩下他一个人,也给了他收拾残局的时间。

  没了人管的张廷玉习惯了拿着粗制滥造的油印书,看的那叫一个如痴如醉。

  当他从书中抬起头时,才发觉天都已经变了。

  举子因为看禁书一连抓了将近三十多个。

  可来京城考科举的,又起止三十人,一时间,整个京城人心惶惶,虽说春闱如期举行,但各位举子们心底是怎么想的,没有人知道。

  三十人被抓后,不仅一撸到底,抹掉了功名,还累及子孙,三代不能科举。

  举子被戴上枷锁,直接流放崖州。

  崖州是何地?

  那里地势险要,毒虫鼠蚁繁多,莫说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便是五大三粗的武者过去,也不一定能扛的过去,所以这群读书人看似只是流放,实则与要他们去死没什么区别。

  这些消息传出来,顿时一片哗然。

  不少考生跑到翰林院请愿,表示之前并不知晓此书乃是禁书,实在是不知者不罪。

  可书中内容太过惊世骇俗,简直是挑战皇权,康熙直觉开年就不顺,先是太皇太后薨逝,再就是春闱出事,本就因此而愤怒,结果这群考生居然还敢到翰林院去跪逼天子释放那些举子?

  简直胆大妄为!

  康熙在早朝的时候,就这件事把张英喷的个狗血喷头。

  好在他还没愤怒到因为这件事而把张英的顶戴花翎给摘了,毕竟张英是汉臣中的佼佼者,让他去办举子之事本就有着为难人的架势,若再为此事而迁怒,恐怕天下学子都该闹起来了。

  要知道,高层官员大多满人,基层官员却大多是汉人。

  这官场其中错综复杂的关系,便是康熙,也是要忌惮几分的,他如此用心学习汉人文化,便是想要从根本上征服这群汉人,他本以为自己所为已经颇见成效,可知道看到那本书中所言,他才发现,是他太理所当然了。

  这群汉民,打心眼里依旧觉得满人是外族。

  而大清,是窃据汉王朝的贼寇!

  “砰——”

  康熙被脑补气的直接砸掉手边的茶杯。

  而下面站着的朝臣,立刻膝盖一软,跪倒在地:“皇上息怒。”

  康熙背着手,垂眼看向下面跪着的一片人,对着出列跪在最中央的张英冷声说道:“朕再给你一日功夫,若一日后这些举子还跑到翰林院去闹事,朕唯你是问!”

  “微臣……”

  张英的声音里带着沉痛:“遵旨。”

  走出紫禁城,张英立即扶住了前来迎接的小厮的手,哆嗦着声音:“先回家,咱们先回去。”

  “大人您慢着点儿。”

  小厮也感受到张英的情绪,赶紧的躬下身子,扶着张英就往马车的方向走。

  谁曾想马车走了不到半路,就被人拦住了,是几个年轻的举子。

  张英掀开马车帘,就看见前头跪着的几个男人,最前面的那个大约三十岁,长相刚毅,身材魁梧,反倒不像个读书人,而像个当兵的。

  只见他跪的板板正正,对着张英就是一拱手:“晚生见过张大人。”

  张英心道坏了,怎么在这里被堵住了呢?

  “还请张大人为各位兄台与皇上求求情,当真是不知者不罪啊。”

  他满是悲戚的喊了一声。

  而他身后,一群举子跟着拱手大喊:“不知者不罪!”

  声音很亮,很响。

  很快吸引了不少百姓过来。

  张英只觉,完了,这事儿是完不了了。

  于此同时,远在江南的胤禩手里拿着一张信笺,猛然站起身来,背着手就在书房里来回的踱步。

  “少爷。”

  小厮听到声音从外头探进头来。

  “无事。”

  胤禩刚摆摆手说没事,就突然脚步一顿:“对了,墨痕,你到院门口等着去,见到吴二爷就和他说一声,就说我有重要的事找他,另外,再去寻一趟吴三少爷,旁的别说,只说有一宗大生意要找他。”

  “欸,小的这就去。”

  得了信儿的小厮转身立即出了门。

  而书房里的胤禩终于冷静下来,转身走到书桌前,铺开纸张,舔了舔墨就开始写信,只是刚写了几个字,他的笔猛然一顿,直接放下笔,将纸团成一团,蜡烛上引燃,直接扔到了洗笔池中,转而重新铺开纸,这次他写的是俄文。

  作为皇子主要学习的是满汉蒙三种语言,至于外语,算得上选修,哪怕是未来,也只有九阿哥胤禟学会了俄语。

  但到了范婉这里,多国语言就成了必修课。

  所以胤禩不仅会俄语,甚至还会英语,德语等语言。

  胤禩聪慧,宋薇尽责,将教导语言当成了休息,所以一个愿意学,一个愿意教,所以胤禩所学之杂,恐怕范婉都不能全部知晓,更别说他脑子里还有个廉亲王天天往他肚子里灌黑水,如今的胤禩没长歪,也算是万幸了。

  毛笔写俄文多少有点为难人,不过胤禩早已习惯,写得也算流畅。

  就是落到旁人眼里,宛如鬼画符。

  吴为有目瞪口呆的看着桌上的卷轴:“这,这就是你说的信?”

  胤禩一边点头,一边拿着旁边的一盒章子往上面盖,有圆的有方的,有大的有小的,看起来有些杂乱,但又意外的和谐。

  他满意的上下打量一番,眼里是掩饰不住的得意。

  “看起来像不像草书?”胤禩问吴为有。

  吴为有不想骗人,但也不想打击他,抿了抿嘴,终究什么话都没说,而是弯腰急急忙忙的把卷轴给卷起来,用布套套好:“正好明日有往北的商队,我亲自走一趟,你……做事情小心些,最近江南的风气不大对劲,虽然咱们的人早早的将书散出去,但朝廷若真的想要查的话,也是能查的出来的,到时候怕是江南要出事。”

  这件事胤禩早有预料,所以那些带书入京的举子如今早已销声匿迹,改名换姓了。

  “出事也不怕,如今我是吴家子侄,刚过了童生,距离举子距离还很远,便是全天下的读书人都遭了罪,也轮不上我。”胤禩摇摇头,对这件事并不担忧。

  吴为有叹息一声。

  坐定一会儿,才缓缓开口:“这江南啊,眼看着要变天咯。”

  胤禩闻言微愣,随即笑开:“早就变天了。”

  从他站在江南土地上的那日起。

  次日,吴为有将胤禩的信混入一堆画卷中,十分平常的跟着商队出了姑苏,北上京城,胤禩也于此同时运作起来,将自己收揽的人手,以及范婉因为不放心而派来保护他的护卫派往崖州的必经之路。

  吴为有送信到盛京,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等范婉定夺再派人南下必定时间不够,他要做的便是在此之前,将这群举子救下,然后秘密送往盛京。

  而在此之前,他还需打听清楚这群举子的名单,前往他们的祖籍,看看他们的家庭情况。

  若独生子或极度贫困者,他还得提前操作,将他们的家人一并送走。

  一直在江南蜗居读书的胤禩,终于在这次事件中露出了自己的獠牙,开始帮助自己的母亲,在这片神州大地上布局。

  而且……崖州啊……

  胤禩背着手,看着书房中悬挂着的奇妙的山脉图。

  这是他临走前范婉给他的,并非是地图,却比地图更有用,这上面画的是各地的山脉走向,甚至连哪里适合屯兵,哪里适合藏粮,哪里适合建炉子烧砖冶铁,就差在上面写上‘全方位造反资源地图’了,胤禩觉得自家亲娘是真心大,可又有种莫名的喜悦在心底蔓延。

  果然他娘还是对亲儿子好!

  所以这一次说什么都得将这群人才给送回去!

  胤禩野心勃勃,斗志昂扬,另一边范婉已经招呼人准备春耕了,经过三年耕种,当年宋薇拿出来的高产种子渐渐变得与平常的种子一般无二了。

  范婉最近正在做实验,那就是用糕点泡出来的水来泡发种子。

  在范婉看来,系统出品的糕点与其说是药,倒不如说是一种能量补充剂。

  人类的身体好不好,与环境,饮食,和运动量息息相关,甚至一个不好的生活习惯都能导致亚健康,而糕点之所以能如此无差别的治疗,无非是它给人类虚弱的地方填充上能量罢了。

  如今是古代,摄入营养本就不足,再加上贫穷,人的身体底子不好,遇上点儿好营养就和那海绵遇到水似的,疯狂吸收。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糕点在这边的作用特别大的缘故。

  如果范婉没猜错,若是到了现代社会,可能这糕点的效果就没那么明显了。

  由此可见,这糕点应该就是能量补充剂的一种。

  既然是补充能量,那么补充人体能量和补充种子能量是否一样呢?更别说这些种子都是宋薇拿出来的高产种子的后代,身体里本身就携带着高产的基因,若是能量补充足够的话,是否还能恢复到一代高产种的水平?

  想到这里,范婉就试验了开来。

  她选择的是麦种。

  麦种可以水培也可以土培,以前苏宝珠养过一只猫,她听人说猫咪吃了麦苗可以吐毛球,所以在家种过一盆,最后还真叫她种成了,从泡水到发芽,到生苗,不过一周时间。

  所以选择麦种水培可以很快见到成果。

  因为有个学习系统在前头吊着,如今系统也不太爱沉睡了。

  看到范婉拿着糕点泡种子,它可心疼坏了,直嚷嚷着要扣光她们的积分,不让她们乱花钱,奈何没有苏宝珠的点头,它也只能对着积分干瞪眼。

  范婉让苏宝珠买了糕点,自己搞起了水培麦苗。

  结果自然喜人,发芽率奇高,旁边那盆普通水培的,就显得有些营养不良了。

  有了这个实验成果,范婉立即喊来杨子平,叫人划了十亩试验田,全都种上营养水泡过的种子,然后又找了两个学生,帮忙照看记录。

  用苏宝珠的话说,这也算是第一代农业大学实习生了。

  是的,范婉已经动了想要建大学的心思,一切都源于雅克萨跟在宋薇身边的俄罗斯留学生。

  虽然他们都是贵族子弟,但是到了雅克萨,也得跟着雅克萨百姓们种地,白天开垦农田,打草放牧,晚上还要跟着宋薇后面读书学习,至于参与研究?

  先学习吧,什么时候把基础打牢了,再考虑研究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留学生:三年又三年,何时才能回家园[哭哭]

  宋薇:回去?开什么玩笑!留下给老娘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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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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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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