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了,你这臭小子,怎的不等着夫人一块儿来,自己跑什么跑?”挖第一锄头的狼孩太爷一巴掌拍在自家孙子屁股上:“真是一点规矩都没有。”
狼孩顿时缩了缩脖子,连忙认错:“太爷我错了,下次我不敢了。”
“你如今能跟着夫人身边,不比以前满山坡跑来得强?你就作吧,好日子不过……”老太爷依旧念叨个不停。
所以当范婉走到红薯堆旁边,就看见狼孩龇牙咧嘴的任由自家太爷打屁股。
“赶紧别打了,先称一下红薯吧。”
范婉开口解救可怜的狼孩。
一说到正事,老太爷瞬间将注意力从曾孙身上移开了,忙不迭的点头:“对对对,称重。”
说着,赶紧的让人把红薯往放秤的屋子里面抬。
这称是范婉在扬州的时候定做的,扬州盐商多,那边用这种巨型秤用的比较多,范婉考虑红薯的亩产比较高,所以特意买了一个带过来,为此还特意建了间房,拴着大秤的房梁格外的粗。
随着一牛车一牛车的红薯进了屋子,前后花了将近一个时辰,才算出了总数。
所有人都惊呆了。
“三,三十五石?”老太爷手哆嗦着,从脑袋上取下草帽,抬手擦了擦汗。
旁边的妇女们则是满眼喜悦的握住身边人的手。
“神迹啊……”
老太爷终于憋出了三个字,然后踉踉跄跄的走到红薯堆的边上:“这是神仙才能吃的粮食啊,一亩地就这么多,而且还是砂地,若是早年有这样的粮食,又怎会饿死那么多人……”
说着,他老泪纵横了起来:“老天爷啊,你终究不曾忘记我们这些苦命人啊。”
周围的人也仿佛想起了什么,一瞬间都红了眼圈,一个个的蹲下来,手里抓着红薯,泣不成声。
范婉不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但看他们这副模样,左不过因为饿肚子死过很多人,恐怕其中有很多,是他们的亲人。
感谢完老天爷后,一群人终于想起来要感谢范婉了。
范婉最受不了这样的场面,受了一礼后就赶紧说道:“还有那么多的地没收呢,你们就别磕头了,赶紧忙活起来,这么多的红薯,今年年底也能过个好年了,过些日子,我叫人过来教你们几道红薯的做法。”
“多谢夫人大恩,这可真是天大的恩德,我们都不知该如何报答夫人大恩了。”
“好好的做事,好好的种地,便是报了我的恩德了。”
范婉摆摆手说道。
老太爷踉跄着站起身来,用袖口擦了擦眼泪,然后转头招呼各位壮劳力:“赶紧的,咱们该忙活起来了。”
有了三十多石的亩产在前头吊着,一群人忙的热火朝天,忙着抢收。
范婉早先盘算着时间,早已买好了菜种,将狼孩的老太爷喊来:“如今八月,天气还算炎热,等稍微冷下来点,便可以种秋崧菜了,多种些,等到了冬月收成了,也好早日积上酸菜,在此之前,先别忙着种地,看见那些红薯藤了么?”
老太爷点头。
“切碎了堆成肥,趁着下白菜种前,先肥一肥地。”
这边的地是砂土地,虽然算不上肥沃,但是普通种植还是没问题的,之所以难以收成,则是因为天气恶劣,进了十一月,便十分的寒冷,等到下了雪,就不再下地,而是躲在家里猫冬了。
只可惜,每年冬季,都是鲜卑异动最频繁的时候,老百姓们日日不敢安眠,生怕什么时候鲜卑便冲进来大杀特杀,抢他们的粮食不说,还会把村里的女人掳回去做女奴。
老太爷一听肥地,顿时眼睛都亮了,只是看着那些红薯藤,又有些心疼:“那些叶子不好吃?”
范婉不由有些懵:“……嫩些的该是行的吧。”
不过……
“明年开了春捉几只小猪崽,这些叶子也能喂。”
老太爷顿时犯了难。
这些叶子就这么多,又要肥地,还能自己留着吃,还能留着养猪,一时间竟然觉得这些叶子实在是太少了,都不够分配的,他抿着嘴,蹙着眉,满眼严肃的看着热火朝天的红薯地,心里开始盘算。
由于不熟悉怎么下锄头,抢收的动作并不快,一直到天黑了,第二亩地才收了上来。
一上秤,又是三十多石,甚至比第一次称的,还多两石。
这下子大家伙儿更兴奋了,当即扛着锄头就想继续,范婉连忙给拦住了:“这黑灯瞎火的,什么都看不见,可别一锄头挖到脚上去,早点回去休息去,明儿个一早再起来抢收。”
山民们哪里舍得,可主子都已经发了话了,也只得尊崇。
范婉当即让村里的妇人们取了红薯,留下瑞珠教导她们怎么做,自己则是牵着寿儿与贾惜春二人回了庄子里的大宅,由于天已经晚了,城门已经关了,今日是回不去了。
在庄子上对付了一晚上,第二日又是一整日的抢收。
一车一车的红薯被送到了准备挖大湖的空地上,山民们越干越起劲,最后更是唱起了号子,这样一忙就是十多天,范婉见他们忙的实在是辛苦,当即让人去城里的肉铺里定了两头猪。
肉铺的屠夫一见来了大生意,当即让妻子看住档口,自己回村里收猪去了。
到了下午,屠夫和村里的几个壮劳力一起押着车到了庄子,然后就看见那热火朝天的丰收景象,几个人直接惊呆了,当即也顾不得送肉了,直接就近问起了最近的一个人:“你们都在挖这土疙瘩作什么?难不成这玩意儿能吃?”
“可不就能吃嘛。”
那人爽朗的笑道:“洗干净了用往火堆残火里一扔,也就一炷香的功夫就能吃了,不仅能填饱肚子,那滋味儿还可甜了。”
“真的?”
那屠夫一听,顿时眼睛都亮了。
说起来,做屠夫可算不得体面活计,之所以干这一行,除了因为有一把子力气外,还有便是因为他这张好吃肉的嘴,后来又因为娶了个胆大心细嘴巴甜的媳妇儿,这才跑到城里去开肉铺了。
如今看见这新鲜的吃食,顿时就心动了。
甜味儿啊……如今想吃些糖,比登天还难呢,若这土疙瘩当真很甜的话,稍后与主家算猪肉钱的时候,看能不能换上几个尝尝。
带着这个想法,他跑向庄子大宅的脚步都比刚刚快些。
范婉听说那送肉来的屠夫惦记庄子里的红薯,忍不住同身边的贾惜春和林黛玉笑道:“这嘴馋的鼻子尖,这才刚出土呢,都有人来问了。”
原本二人还在为这红薯能不能卖出去在争论呢,这会儿一听这话,都不说话了。
贾惜春拿着帕子擦拭着一柄秀气的软剑,一边说道:“这红薯产量这么高,恐怕是瞒不住了。”说着,她抿了抿唇:“昨儿个我听周先生说,王爷打算送信出城的,信使却在城外五十里的丛林里被一箭穿心了,若不是他察觉不对,让亲卫瞧瞧跟上去,恐怕还以为这信已经送到了京城呢。”
“那信使手中的信呢?”林黛玉一怔,连忙问道。
“说是被搜了身,连外衫都没了,装作一副遇到了强盗的模样。”
林黛玉闻言,忍不住唏嘘,喃喃道:“这胡杨城中向来由温家人只手遮天,如今看来,恐怕这其中的水,比我们想象的都要深许多。”说到这里,她又想到当年皇子们为争太子之位时,扬州盐运上的风云迭起,想到林如海与苏宝珠都曾在生死线上挣扎过,她就忍不住的齿冷:“得叫王爷注意些,有些人疯起来,当真是什么都敢做,谁都敢杀。”
范婉自然也想到了这一点。
当初多日联系苏宝珠都联系不上,急的她差点从京城去了扬州,如今想到这件事,依旧觉得后怕不已,若那时候苏宝珠不曾和系统赊欠解毒丸,如今定已香消玉殒,而失去苏宝珠她,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怎样的事情来。
范婉深深的吸了口气:“这话咱们不能直接与王爷说。”
“那咱们和王妃娘娘说,她总归能劝着王爷的。”贾惜春站起身来,顺手将软件给收回腰带里。
范婉看了不由蹙眉:“这剑收到腰带,就不怕被扎到么?”
“当然不怕,我这腰带可是招儿姐姐给我特意做的,说是用的虎皮做的,轻易刺不坏。”贾惜春拍拍自己的腰,得意的一扬下巴:“招儿姐姐还给林姐姐做了个,只可惜林姐姐觉得腰间缠剑实在不雅,死活不肯戴。”
林黛玉顿时不依了:“我身子骨弱,不过练了强身健体罢了,如今倒叫你来笑话我。”
“好姐姐,我可没笑话你,只是见你有个腰带却不用,眼红罢了。”
贾惜春连忙跑过来与林黛玉讨饶:“我话说的不好,姐姐原谅介个,今儿个送来了新鲜的猪肉,倒不如让厨房做个瘦肉汤,加点儿菌子,必定鲜美极了。”
林黛玉本也没有真的生气,贾惜春一通伏低做小,这事儿便也过了。
范婉见她们又亲亲热热了起来,便说道:“前几日我听了个消息,说是薛家姑娘回了金陵了。”
“咦,宝姐姐竟然回了京城?”
贾惜春诧异的看向范婉:“我以为她要留在京城嫁给宝二哥哥呢。”
“他俩又未曾定亲,也不曾言说这事,怎会牵扯上婚事?”范婉失笑。
“这不是薛姨妈与那二太太说起过这件事,我那时候刚巧听见了。”
林黛玉在旁边愣住:“何时说的?我怎么不知道?”
贾惜春离开京城也就比她晚了大半年而已,难不成她离开后,荣国府还发生了什么事?
“那时候你不也在嘛,只不过我带着乳娘来得早,刚巧听到了,后头你们来了,薛姨妈就起身告辞了。”
林黛玉一听,顿时有了印象。
犹记得那次她还心内过意不去,觉得是她们来了,反倒占了舅母与姨妈的地儿。
她神情带上了点恍惚:“原来自那时候就开始了,倒叫我有些意外。”
不知为何,她听到这样的消息,突然心里头就觉得空空的,鼻子微酸,好似突然有种想要哭的感觉,范婉与贾惜春对视一眼,都忍不住叹了口气。
范婉心知是怎么回事,却不想提点。
贾惜春就当真只以为林黛玉只是单纯的被抢走了小伙伴而感觉有点伤心了。
“娘,快,看我带回来了什么?”
屋子里正安静呢,就听见寿儿从外头跑进来,只见他手里拎着个大盒子,别见他小小的一个人,力气可一点都不小:“大猪头!”
他将食盒往旁边椅子上一方,就给打开了,之间里面是一整个卤好的猪头:“那王屠夫特意给我留的猪头,我做主用一筐红薯换的,又让狼孩的娘给卤了,娘你快吃吃看,可好吃了。”
林黛玉下意识的朝着食盒里看了眼,就看见一双猪眼睛幽幽的盯着自己。
“啊——”
尖叫一声,什么多愁善感,什么泪意翻涌,这会儿都抛诸脑后了,现在林黛玉满脑子都是猪脑壳了。
水涵的信使死了。
而且死的很是蹊跷,书信也没了,包括那颗黑色的煤炭也消失无踪,但是水涵一直没来找她,范婉也不好自告奋勇的说自己有法子传递消息,只好暗中让武师父的人更加严密的监视温府,以及胡杨城内投靠温家的那一派将士。
水涵没有动静,范婉这里的动静却很大。
在红薯的消息传出去之前,范婉就将红薯的事告诉了苏宝珠,让她誊抄书信后交给林如海。
这一次,苏宝珠再没有丝毫的添油加醋,完全照抄了范婉发过来的信,所以语气非常的正式,用词非常的考究,有些词句分开来苏宝珠认识,合起来她竟读不懂了。
她内心不由有些失落的敲范婉:“你如今居然进步这么多,我都看不懂了。”
范婉正忙着推广自己的红薯,听到苏宝珠这话,顿时说道:“你要是想学,日后有空了我教你。”
苏宝珠:“……”
大可不必!
她只是单纯的想撒撒娇而已。
连忙转移话题:“那个,你叫林如海把这信递过去,皇帝不得把功劳记他身上?”
范婉:“你没看到最后?”
苏宝珠:“看了啊,但是看不懂。”她还是很坦陈的。
范婉叹了口气:“这信里写的很明白,是在西北做的试验田,若是林如海是个聪明人,就知道在这个时候表明自己是寿儿的老师,那样一来可以向水渊表忠心,表示他已经弃暗投明,从太上皇一派转成了保皇党,二来嘛,甭管未来寿儿是个什么造化,一个王爷尊位肯定是不会少的,到时候他就是王爷的老师,你家松哥儿就是王爷的师弟,前途自然是不愁了。”
苏宝珠目瞪口呆:“这里面竟还有这样的门道。”
说着,她赶紧的拿起信:“那我懂了,现在就去找林如海去。”
范婉也正忙着呢,直接说道:“去吧。”
苏宝珠一走,范婉便继续听武师父的报告,听到最后直接给气笑了:“也就是说,那温家兄弟如今生怕被水涵查到亏空,正想方设法补漏子,结果刚好挖出了煤矿,遇到个大商人想买,便想着提点儿价格出了,把赚回来的银子补回去?”
武师父点点头:“是啊,只是那姓曹的商人给我的感觉不大对劲。”
“哦?”
范婉端起茶碗,抿了口滚烫的热茶:“说话是哪儿的口音?”
“听着是江南口音,但又有点不像,就好似几个地方的方言混在了一起,说不上来哪是哪儿。”武师父以前在漕运上干活,南来北往的人见多了,这般南不南北不北的口音,还是头一回听说。
范婉闻言一愣,随即抿了抿嘴,又喝了几口茶,才开口猜测道:“你瞧着,像不像鲜卑那边的?”
武师父先是一愣,随即蹙眉:“倒也不排除这可能,只是若当真是鲜卑那边的,这官话未免也说的太好了。”
“每年鲜卑来袭,总会掳走不少关内女子,这些女子到了鲜卑,说不得生下了后代,她们教导后代说咱们这边儿的话,也实属正常。”范婉对于鲜卑那边的人会说官话并不稀奇。
武师父叹息:“正所谓知己知彼……咱们对鲜卑那边,却是一无所知啊。”
“温擎肯定是知道些什么的。”
范婉放下茶杯:“你继续盯着温家兄弟,还有那个商人,不过要小心为上,若当真是鲜卑的人,恐怕没那么容易让你跟。”
武师父表情肃穆的道:“不容易也得跟上,我所求不多,不过是百姓日子过得安稳罢了,若鲜卑入关,苦的也只会是老百姓。”
“先生大义我心中知晓,只不过千万要小心再小心。”
武师父坚定的点点头,然后转身大步离去。
另一边,收到林如海眯着的皇帝看着里面的内容,当即大喜无比,立即拿着折子跑到了福寿宫,将折子递给太后:“母后你快瞧瞧。”
太后被皇帝的情绪感染,忙不迭的接过折子,仔细一看,瞬间喜上眉梢:“此事当真?”
“朕已经派人前往甘泉行宫那边的查证却了,若当真属实,于我大启朝,于天下百姓,便是万幸之事。”
“是啊是啊。”
太后捧着折子,忍不住红了眼圈,当年若不是家中实在是难以为继,也不至于会卖了她,她也就不会入宫,家里有了粮食,说不定母亲在怀哥哥的时候,就不会因为劳累和饥饿而早产,哥哥也不会体弱,说不定哥哥如今已经娶妻生子抱了孙子,说不定她能穿着红嫁衣嫁人做正头娘子。
如今她虽说当了太后,成了这个国家最尊贵的女人,可是……她到底只是个普通女人,她想要的很简单,从来就不是这些荣华富贵,锦衣华服,她要的只有一个家而已。
不过……
如今倒也不晚。
她吸了吸鼻子,手指轻轻的抚摸着折子上面形容孩子的字眼:“不愧是你的儿子,这么小,就这么聪慧,也不知道长得什么样,和你小时候像不像。”
太后叹了口气:“那范氏……怎么就不愿意进宫呢?”
“是儿子负了她。”
水渊扮演着深情的戏码,演绎着痴情人的角色,只是说起范婉时,眼中求而不得的遗憾却是那么的真实,他浅笑着,对太后说着他们的相遇,误会,与分别……整个剧情跌宕起伏,若范婉在,肯定要说一句‘当初水老师退出文坛我是不允许的’。
太后却信了。
其实这不是她头一回听说儿子与那女子的情爱故事,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这个闷不吭声的儿子竟还能有这般遭遇,可之后却是满腹的心疼与自责。
当年若不是她没用,也不至于为儿子娶了一个他根本不喜爱的姑娘,更别说,这姑娘还是甄妃举荐的。
也是,若不是这姑娘哪里有什么不好,甄妃也不会给了水渊。
后来事实证明温氏确实缺心眼儿。
“别想了,她既愿意写信给你,还提及孩子的事,可见她还是念着你的。”
太后觉得自己是女人,还是有发言权的:“便是她不愿意进宫,你也得想办法,把我那乖孙儿带进宫来才是,说是四五岁了,能跑能跳了,我却连一面都没能见上。”
说到这里,她又难受了起来。
水渊又好言安抚了一番,第二日一早就派人去了城郊的庄子上。
那庄子以前是宁国公府贾蓉小将军的嫡妻秦氏名下,后来兜兜转转被一位范氏女子买了下来,连带着当初的陪房的身契也一起给改了,等到秦钟上门想要拿回秦氏嫁妆的时候,才发现,他这位好姐姐临死之前,把嫁妆全都处理了,只留下一些布衣鞋袜之类的。
秦钟满腹希望的去,又满腹失望的回。
而在家中等了几日的秦可卿得知这件事后,再也忍不住昏死了过去。
无它,只因如今的她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什么叫做‘贫贱夫妻百事哀’,什么叫做‘人穷志短’。
夫君久考不中,渐渐麻木暴躁,与她说话甚至带上了不耐烦。
婆母妯娌见她娘家无助力,唯一算得上嫁入高门的妹妹却连个逢年过节的走动都没有,更别说送年礼之类的,渐渐的,也从巴结变成了嫌弃。
如今她知道了,梦中宁国府的生活,就好似梦中神仙住的地方一般。
她长相娇美,性情风流,在梦中又见识过,不免有些怀念起了贾珍,若说与贾珍没感情,那绝对是胡说八道,她喜爱的便是成熟伟岸的男子,贾蓉那小孩子模样,她着实不喜爱。
当然,贾珍与丈夫比起来,面容上是差了些,可他的身份,便给他镀了一层金。
因此,从秦家回去后,便卧病在床,一病不起了。
水渊一声令下,侍卫带着几个农事官,直接到了庄子上,庄子里,李有德和王坤早就等着了,在林如海给皇帝写折子的同时,还顺带着帮着苏宝珠写了封信,带给了李有德和王坤。
比起西北那边儿刚种了一茬儿就丰收的红薯,庄子上已经来回种了三四茬了,两个庄子加起来五六十亩地,只腾出二十亩砂地来种,三四茬也收获了将近两千石的红薯。
范婉教导过他们怎么做红薯粉,可就算两家人带着庄户在家卖力做,地窖里还堆满了红薯。
农事官先去了地里,看着砂土地上的绿荫成片,再回庄子里看了满地窖的红薯,以及亲口尝了那所谓的红薯粉,李有德和王坤两个人特地杀了几只老鸭,熬了一天一夜,汤汁儿浓稠雪白,又卤了鸭货,直接把范婉给他们形容过的鸭血粉丝汤给做了出来。
农事官带着几个侍卫,蹲在地头呼噜噜的就顺下去了几大碗,最后是捧着肚子回宫的。
水渊问:“亩产三十石可为真?”
农事官回道:“确实为真,微臣今日看了今年新收的红薯,堆满了三间屋子,一个个有拳头那么大,用了好几种烹饪办法,吃起来俱很甜美,尤其红薯做的粉,配上老鸭汤,那才叫个滋味美。”
说到最后,他仿佛又饿了。
意犹未尽的抿了抿唇。
水渊失笑:“怎么,朕瞧你这样,到仿佛还没吃够的模样。”
农事官赶紧告饶,然后回道:“那红薯粉丝着实美味的很,微臣还想着等出了宫,便去庄子上买些回家,交给厨房,多做几顿。”
“你倒是真实诚。”水渊摆摆手:“既然真有这般神奇的作物,理当大力推广,我命你带着几个人去庄子上学习红薯种植的办法,做好育苗,待播种之际,先种到皇庄上试验一番。”
水渊说完后,又颇为自得的抿嘴笑道:“皇儿当真天降祥瑞,这红薯便是他们母子送进宫来的好东西,你可千万莫要辜负了皇儿的一片好心。”
农事官脸色一正,恭敬举手行礼:“喏。”
自千秋那日起,皇帝有个求而不得的爱人,有个在宫外长大的皇子,已经不是秘密了,如今大家伙儿都在猜,什么时候宫内会有皇子出生,若一直没有皇子的话,皇帝又打算什么时候将那个皇子给接进宫来。
而与此同时,远在承德行宫的甄太妃,却气愤的好似个疯子。
她一把抓住两个孙子的胳膊,不顾他们惧怕的眼神,眼睛通红的咬牙切齿道:“你们两个没用的东西,为什么没办法让温氏收了你们,你们一点都不像你们的父王,没用的东西,你们忘了么,你们的父王是怎么没的,你们当真只甘心在这穷乡僻壤呆一辈子么?”
两个孩子忍耐着胳膊上的剧痛,红着眼圈,连泪水都不敢流下。
他们对父王的死一无所知,却知道,他们的祖母,恨不得他们也跟着父王一块儿去死。
红薯的事很是隐蔽,农事官的行为也并未引人注目,这事儿就这么悄无声息的掩盖住了,只等着皇庄上的红薯丰收,到时候一鸣惊人。
只可惜,水渊想的挺好,可有人却并不打算让他好过。
远在西北的温氏兄弟二人隐瞒了煤炭矿的消息,私下里贩卖,表面上却一脸无辜,对水涵的质问表示一无所知,等他们发现整个胡杨城里出现了一个新得农作物时,便立即求见水涵。
“胡杨城中这个作物若进上给陛下,陛下必定龙颜大悦。”温大郎一脸憨厚纯良的模样,仿佛一心为水涵着想。
水涵却不由自主的蹙了蹙眉:“这红薯乃是范家作物,你可别忘了,这范氏女的背景可不简单,是能上达天听的那种,你若抢了她的功劳,且看她会不会治你。”
温大郎却满心不屑:“不过一介女流,便是抢了又该如何,她不过是得了巧,从胡杨城外得了一个作物罢了,怎能算作她的私产,便是算,也该算我胡杨城的东西。”
水涵只觉得温大郎此言过于霸道,当即回绝。
温大郎面色难看的离开了王府别院,回去后对着温二郎嗤笑一声:“不过是个胆小鬼罢了,恐怕会被送到西北来,也是因为在京城中被皇帝厌弃了吧。”
“那咱们还要不要送红薯进京?”温二郎连忙问道。
他如今官位不高,不过五品武将,若想日后能在西北军中当统帅,当在父亲去世前,至少爬上三品才行。
“自然是要送的。”
温大郎丝毫没将水涵的话放在心上,遣人上街买了点红薯,写了封折子,便派了信使,带着红薯上京城去了,而发现这一点的水涵,则是瞧瞧的将煤炭矿的消息藏在了信使的身上,另外派了两个亲卫,无事一身轻的跟随在后,一路出了西北后,便从后背灭了信使,拿了温大郎的折子和红薯。
“这东西怎么办?”亲卫甲问道。
“听从王爷吩咐,依旧送到京城去。”亲卫乙将折子塞进包裹里。
水涵当然不会阻止温大郎作死,抢夺功劳也就算了,还抢夺的是疑似皇子的功劳,那事情可就严重了,尽管只是猜测的,但水涵还是想要冒险试一试,说不定就能诈出寿儿的身份来。
二人骑上马,一路往京城而去。
西北城中的温家兄弟俩对此事一无所知,范婉也不知道有人对着自己的红薯打起了主意。
她对胡杨城的百姓想要种植红薯的想法很是赞同,不仅派遣山民们出去手把手的教,还愿意等开了春,赊一些育苗育好了的红薯苗出去。
百姓们也渐渐的摸索出了关于红薯的一百种吃法。
奢侈的人家会裹些糖霜吃,贫穷的人家则是就着酸菜一起蹲,又甜又咸又酸,滋味儿很是奇怪,可落在这些人的眼里,就是珍馐美味。
天气渐渐寒冷了下来,到了十一月份,菘菜丰收。
庄子上的女人们开始积酸菜。
于此同时,胡杨城也开始变得躁动了起来,一直蜗居的西北军开始频繁的巡视。
天气冷了,鲜卑人很可能随时会打过来,所以他们需要时刻警惕着,预防鲜卑军攻击老百姓。
范婉在城内无需担心,但是城外的庄子上却没那么安全。
好在有个方千户。
当初范婉放了铃铛的身契,方千户千恩万谢,因为他在军营中不大方便,没办法带回去,只好先将铃铛留在了范婉这里,范婉自然没有拒绝,而是将她留在了贾惜春的身边。
贾惜春本就是个乐为人师的,林黛玉身体弱,她教的不尽兴,干脆教起了铃铛。
铃铛年纪不小了,但是却有一股子倔劲儿。
哪怕她力气就是个普通人的力气,可练起来却是认真无比,如今方千户娶了妻,在军屯中得了个院子,便将铃铛给接了回去,铃铛勤劳肯干,又练了武,很得嫂子喜爱。
所以方千户投桃报李,如今巡视的时候,经常会路过庄子上巡视一番。
就在所有人都在为鲜卑随时可能来袭这件事而绷紧了精神的时候,突然,城中传来噩耗,更是让这本就恶劣的时局更加的雪上加霜。
定边将军温擎死了。
死在了自家的院子里。
死的时候双目圆瞪,似是愤怒,也不知死前见了谁,受了多大的气,才被活生生的给气死了。
温擎威名赫赫,这些年西北之所以能这般安定,便是因为有他的缘故,鲜卑投鼠忌器,不敢太过猖狂。
可如今,温擎死了。
鲜卑那边虽然还没得到消息,但死讯已经传的沸沸扬扬。
范婉再看见水涵时,就见他脸色憔悴惨白,眼下一片青黑,身上穿着盔甲,身后跟着东安王妃,他手里捏着尚方斩马剑,指骨泛白,似乎废了很大的力气,稳住自己的情绪。
他将东安王妃送到范婉面前:“我要去军营里主持大局,王妃独自留在城中危险,还望夫人能帮助照看一二。”
范婉赶紧让瑞珠扶住东安王妃,自己则是对水涵保证道:“你放心吧,有我一日,就有她一日。”
水涵得了这个保证,这才看了一眼王妃,转身大步决绝离去。
温擎的死,让整个胡杨城瞬间进入了紧张状态。
以前温擎在,胡杨城就是最安全的。
而如今,保护伞已经没了,胡杨城面对着同样的危险。
范婉让武师父将亲卫调回来了大半,剩下的依旧盯着温氏兄弟,而她也约束着家里的人,决不许他们外出,尤其是寿儿,范婉三番两次的叮嘱,说家中有个地窖,若鲜卑人攻了进来,便藏进去,不要轻易出来,里面放了许多的红薯,若是饿了,便啃一个。
寿儿也很害怕,却很懂事,此时此刻,他就像个小大人一般的护在范婉身前:“我不能走,若将娘独自留下,我算什么儿子。”
“好孩子,听话。”范婉有些无奈,她倒不觉得胡杨城会沦陷,但以防万一,这火种总要留住。
况且,就算正面碰上鲜卑人,她也不一定会死。
自从温擎没了,她每天晚上躲在帐子里,狂喝奶茶,就希望能再增长点儿力气,好能护住这一院子的妇孺孩子。hτTΡδ://WωW.sndswx.com/
寿儿摇摇头,捏着范婉的手:“我与娘共存亡。”
说着,却流下泪来:“看来我与父王的最后一面,是见不成了。”
范婉一把抱住他:“别怕,我的孩子,娘会保护你的,咱们都不会死。”
寿儿将脸埋进范婉的怀里,心里知道,这些都是娘在安慰他罢了。
水涵这一去,便是七八天都没有什么音讯。
天气越来越冷,几天后,开始下雪。
一夜之间,胡杨城内银装素裹,家家户户都闭门不出,在家围着火炉取暖,因为范婉的红薯卖的很便宜,胡杨城内的穷苦百姓们都囤了不少,反倒是那些富庶之家,对这种便宜吃食很是不屑,并未购买。
一家子围着火炉,烤个红薯,就着酸菜就对付了一顿了,连门都不必出,所以显得胡杨城很是安静,而城门外,一队鲜卑军正远远眺望着胡杨城。
“将军,前面便是胡杨城,那能够锻造武器的碳便是这个城池里面的采石场挖出来的。”
说话的人,口音很是奇怪,明明说的是鲜卑语,却又仿佛带着几分关内口音。
若是温氏兄弟在的话,必然能够发现,此人正是与他们购买煤炭的大商人。
“这城……有些蹊跷。”
将军眯着眼睛蹙着眉,对这么安静的胡杨城有些忌惮,有些不安。
那人先是一愣,随即也发现了问题所在:“好似,比往年……要安静许多。”
温擎死了,难不成这胡杨城就不怕么?
难不成他们还有别的倚仗?
城门外,一群鲜卑军心中疑惑万千,最后脑洞神奇,不知道拐到了什么方向,竟然撤兵了,而胡杨城门之上,一群拿着弓箭的射手这会儿抖得膝盖都发软,见他们走了,也是一脸懵逼。
他们都哭完了,准备决一死战了。
结果就这?
如果范婉在这儿,一定为他们讲一讲空城计的故事。
不过,胡杨城地处特殊,内部资源丰富,还有鲜卑人极其想要的煤炭矿,一次的安全并不代表一整个冬季的安全,不过片刻,卫兵们就又站回了城门,哪怕脸冻得发红铁青,双腿还残留着恐惧带来的疲软,他们也得继续站下去。
范婉听到消息后,唏嘘一声,对贾惜春说道:“放弃幻想,准备战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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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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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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