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九零撩个糙汉生崽崽>第三百零四章 这个猪猪不错,她喜欢!
  晚上,趁江娜睡着以后。

  小元宝偷偷的拎着她的小青蛙拖鞋。

  敲敲小石头的门,一大一小各自拎着自己的鞋,蹑手蹑脚的下楼才穿上。

  “格格,猪猪呢?”

  小元宝压低了声音,凑在小石头耳边。

  猪猪说保密就会送礼物给她,她好久没有收到礼物了。

  小石头觉得痒痒的,连忙站直了身子,对着她做了一个“嘘”的手势。

  “叔叔说,如果告诉妈妈他就会被坏人抓走,就像小龙人被鸟人抓走一样!”

  小石头捏捏小元宝的脸,这个小妹妹,是他看着长大的,金叔叔把他带回来,唯一的要求就是要保护妹妹。

  他一口答应了下来,他是城镇户口,家里只能有一个孩子,他从小就羡慕别人有妹妹,他也想要。

  后来没有了爸爸,别说妹妹了,连家都没了。

  如果不是金叔叔,他就要去孤儿院了。

  面对金叔叔的女儿,这么可爱的小元宝,他是真心的喜欢。

  给她换纸尿裤,给她冲奶,甚至阿姨给小元宝洗澡,他都要准备换洗的衣裳和浴巾。

  带她做宝宝体操,只要他力所能及的一切,他觉得自己是成功的,成功的让小元宝依赖他了。

  结果金叔叔一回来,就算小元宝不知道他的爸爸,还是很快的被他吸引了去。

  一向爱吃爱睡的小元宝,一听说金叔叔晚上找她玩。

  困的打瞌睡,还要把眼睛睁的大大的,一会儿都不舍得睡。

  他有点心酸,就像自己养了很久的小狗,突然被别人的一块骨头给勾了去。

  很难受,很煎熬,很害怕,但是不能表现出来。

  “格格,元宝不说,秘密,找猪猪。”

  小胖手摇晃着他的手,软绵绵的,哎,走吧,认命吧!

  谁叫人家才是正牌的爸爸呢?

  他不过是个外来的哥哥,哪里能比得过人家亲生的爹呢。

  小石头认命的抱起小元宝,托起小屁股,打开了后院的小门。

  小树林里有艾草燃过的味道,因为别墅区里绿化很好,尽管物业很努力的驱蚊,因为靠近人工小河的旁边,所以难免会有蚊子。

  每天傍晚都要燃几根艾草绳,避免蚊虫的出没。

  他闻到了艾草的烟味,才意识到自己还是不够细心,竟然让小元宝穿着短袖短裤,就出来了。

  若是被蚊子咬了,心疼的还不是他啊!

  戴着帽子的男子,长裤长袖,蹲在台阶上打招呼:“小元宝你来啦!”

  声音低沉而温柔,小元宝噔噔噔的跑了过去。

  小石头心里又酸溜溜的了。

  “猪猪,你不热吗?”

  小元宝站在男子的面前,没有继续靠近,而是指着他说话。

  “叔叔是大人哦,不怕热的。”

  “才不是,我妈咪,也是大人,她就怕热!”

  小元宝手一指,抓住了小石头的手指,出口的话奶声奶气。

  小元宝像极了江娜,再加上人还小,多了几分娇憨。

  男子看着就伸出了手,“送给小元宝的礼物,看看喜欢吗?”

  是用狗尾巴草编的兔子,躺在他的手掌心,掌心里有一道疤,横贯掌心。

  小元宝喜欢各种各样的玩具,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毛茸茸的,看起来像兔子,再看又不像。

  顿时勾起了她的好奇心,她抬起头看了看小石头,小石头冲她点点头。

  她才伸出两根胖嘟嘟的手指,捏起来:“谢谢猪猪。”

  金叶洲看着自己的小宝贝,从他手里拿东西还是看着别人的目光,别人同意了,她才会去拿。

  心酸的顿时就像泡椒鸡爪一样,没有了鸡爪,只有辣和酸。

  心疼的火辣辣的,又酸溜溜的。

  这戴着帽子的长衣长裤的就是金叶洲,他被李伯成送去了国外养伤,恰好遇到了罗刹,罗刹吃惊于他的身边没有江娜。

  暴脾气顿时上来了,一脚将李伯成安排的人踹倒,才得知了江娜一个人在国内。

  杨哥国内的势力和王家联手,李伯成终究是光荣“病退了”。

  黄雪娇让江东湖去接人,也是他找人指使的,房间都是他用抹布一寸一寸打扫的。

  白玫瑰是他订的,王嘉禾是他找来的。

  他已经很久不说话了,这个医生以为他是个哑巴,经常在他面前唠唠叨叨个不停,反正他也不会给出回应

  一次不知道怎么了,突然说起来,女人的男人的一根肋骨做的。

  他觉得他说错了,最起码江娜不是用他的肋骨做的。

  江娜是用他的半颗心做的,没有她在身边,心彻夜彻夜的都是痛的。

  这一次,他也不是想和他说话,只是想反驳一下。

  他这话一说出来,医生就笑,“那你是爱惨了她吧。”

  是啊,爱惨了她。

  如今人就在他整理的房间里睡觉,他却只能在院子里坐着,眼巴巴的看着。

  小元宝很快对兔子失去了兴趣,她觉得很无趣。

  这个猪猪没有白天看起来有趣了,她有点困了。

  “猪猪,还有吗?”她把小兔子丢给小石头,又伸出手。

  金叶洲一时有些愕然,说起来也是惭愧,他并没有想到要给小元宝准备礼物。

  印象中的一岁多的小孩,不都是傻傻呆呆的只会吃吃喝喝哭哭闹闹,哪里像眼前的小宝儿,说话这么溜,走路都是用跑的。

  所以小元宝的手伸过来的时候,他低头看看她的手,白嫩嫩的,嗯,小丫头伙食不错,从不会走路就抢馒头吃的劲头来看,现在估计饭量也不小。

  可他没有准备礼物啊!

  在口袋里掏了半天,掏出来一只盒子,他犹豫了一下,看着眼前的小丫头。

  缓缓的掏了出来。

  顺手把里面的戒指拿掉,把盒子递给了小元宝。

  小元宝依然伸着手,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他,仿佛看穿他的心思。

  这个盒子看起来好看,可是妈咪说了,盒子里头的才是值钱的。

  她才不稀罕盒子,她要那个亮晶晶的!

  “猪猪,我要那个!”

  小元宝指着他攥起来的手。

  金叶洲看着她的眉头皱了起来,一副很严肃的样子,有些犹豫,但还是递了过去。

  小小的一颗,在暗淡的灯光下,熠熠生辉。

  亮晶晶,跟妈妈的一样,亮晶晶,她很喜欢!

  这个猪猪不错,不把她当小孩子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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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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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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