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白月光分手日常红甘泉>第 102 章 凤凰男白月光(番外)
  般弱被甜甜弟弟拖回了车里。

  弟弟指尖顶入耳塞,单手控着方向盘,雷厉风行地吩咐。

  “准备第二套婚纱,嗯,就那套红豆沙的。红色太招摇?那当然,我未婚妻绝对要是全场第一焦点,招摇有问题吗?”

  “让发型设计师换个简单的造型,首饰不用太复杂,时间赶不及了。”

  “告诉爸妈,不用着急,我们很快就回去了。”

  他停在了一处婚纱店,三分钟后拎着纸袋子跑出来。

  “还有二十分钟到现场,你先在车里换上。”

  陈斯甜升起车窗,从后视镜瞥了眼那洋葱紫的礼裙,上边凝固几处血迹。

  真晦气。

  那个男人。

  得想办法解决了才行。

  陈斯甜手指点了点方向盘。

  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般弱从纸袋子取出来一套鲜红的礼裙。

  果然是甜美的红豆沙。

  这颜色她看着都饿了。

  她拨弄头发,拉下侧胸链子。

  气氛无形焦灼。

  她抬头一看,甜甜弟弟的目光毫不躲闪,大方自然地问,“姐姐,要我帮你换吗?”

  自从开荤之后,这弟弟是越来越不害臊了。

  绿茶精一撩短发,长腿交叠,媚眼如丝地诱惑。

  “来日。”

  两个字成功把狼狗弟弟给震住了。

  般弱不要脸的境界比他更胜一筹。

  陈斯甜结结巴巴地说,“姐,姐,开车呢,不行的,要被,被抓的。”

  般弱很坏心眼,“我说来日方长呀,你想什么了呀?”

  感谢博大精深的新华字典。

  陈斯甜抓了抓脑袋。

  行吧,他干不过这位姐姐的千年道行。

  她快速脱穿。

  男生的手指轻轻打在方向盘上,从她美妙的曲线掠食而过。

  很快到了现场。

  陈斯甜抄了近路,准备走后门。

  “咔哒。”

  车门被打开,般弱拎着裙子正准备下车,对方探入半截身体,使得空间愈发逼仄灼热。

  “我有点紧张。”

  小男生羞涩不已,“姐姐给我打个气。”

  他单膝跪在垫子上,身体倾斜,勾着般弱的后脑勺,深深浅浅地拥吻。

  “手机。”

  般弱发现这小孩狡猾得很。

  “这个,先交给甜甜保管啦。”他开心地扬起嘴角,仿佛恶作剧得逞,“免得姐姐再跑掉,那甜甜不得哭死呀。”

  般弱被人推着去做造型。

  陈斯甜一身白色西装,就在外边靠着。

  “嗡嗡。”

  兜里的手机振动。

  陈斯甜伸了个懒腰。

  “报告。”

  “说。”

  “姐姐,甜甜去尿尿,听说尿憋多了膀胱疼,影响肾功能,伤害男人的自尊心。”

  般弱:“……”

  这个用不着给她一脸认真地报告吧?

  陈斯甜得了允许,走出外边。

  他按下接听键。

  妇女惊慌的声音响起,“囡囡,阿橙,阿橙他割腕自杀了,你,你快来医院啊。”

  陈斯甜懒下眼皮,“阿姨,是我,你女儿的未婚夫。”

  对方瞬间没声。

  陈斯甜捏着一绺碎发,动作幼稚可爱,语气却是冷淡得很。

  “我很感激你们把姐姐养大,不过,凡事也该有个底线吧,今天是我跟姐姐的订婚宴,人生大事,您儿子非要搅合,插进一脚,是什么意思呢?他自卑,他可怜,他痛失所爱,所以我就得顾及他的心情,把姐姐痛痛快快地让出去吗?”

  “现在是为了安抚病人的情绪,让人去探望,去陪床,但以后病人不想活了,是不是还得亲亲抱抱举高高呢?或者……交往呢?”

  陈斯甜弯着眉眼。

  “阿姨,听我一句劝,最好的方法就是隔绝他们,永永远远,不要再见面了。”

  他摆弄领结,正直无比,“您觉得呢?”

  认亲宴与订婚宴同时举行,顺利得不可思议。

  前来观礼的死党们心情复杂。

  没想到他们甜哥年纪轻轻就英年早婚了,赶了一把时髦的闪婚。

  虽然这是订婚,不是结婚,但是,看甜哥黏人的劲儿,满月酒还会远吗!

  可恶,这就是狗粮的真谛吗,猝不及防,说来就来,也不管他们会不会被噎死!

  而在另一边,熊母坐立难安。

  医院病房里,男生靠着枕头,垂着眸,神情难辨。

  上午十点的订婚宴,而现在是十二点。

  没有消息。

  没有动静。

  什么都没有。

  “我想睡觉了。”沈橙说,“你不用守着我,我睡不着。”

  熊母张了张嘴,还是默默地离开。

  沈橙看向窗外,玻璃通透,天朗气清,什么都很好。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可他不好。

  很不好。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被包扎的手腕。

  慢慢地,张嘴咬开纱布。

  伤口狰狞。

  你看,沈橙,没有用的,无论你怎么做,都留不住的。

  可能死在她面前,都不会令她有丝毫的动容。

  沈橙将自己的心收了起来。

  他像父母期望的那样,按时吃药,按时走动,按时思考,按时微笑。他手腕上的伤口开始结痂,也在父母的陪同下,去看了心理医生。

  心理医生说他状态不错。

  只是轻度抑郁而已。

  呵,轻度而已。

  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年之后,沈橙顺利毕业,他跟同学一起照相留念。

  最后一次的散伙饭上,热热闹闹,吵吵嚷嚷。

  有人提起了她。

  那个美丽的、引人注目的风云人物。

  “呜呜呜女神订婚太早了!”

  “我连撬墙脚的机会都没有。”

  “你小子还敢撬啊!小心人家未婚夫一锄头锄死你!”

  “可恶年下姐弟恋是不可能有好结果的我等着他们分手!”

  “啧啧啧你可真恶毒啊。”

  有人撞了他胳膊。

  “哎,你说……”

  他风轻云淡。

  “我忘了。”

  对方挠了挠头,“什么你忘了啊?哥,我只是想问你,你说大四考研会不会浪费时间啊,能一边工作一边考研吗?哎,我女朋友家里那边催婚了,感觉不拼命点,就没法把她娶回去了啊。”

  年轻的面容洋溢着蓬勃朝气,有着对未来的憧憬。

  “哥,哥,哥你咋啦?”

  咋就哭了呢?

  “我失恋了。”这个在毕业答辩上锋芒毕露的男人呜咽着,“永久性的。”

  “不是吧?那个女的这么没眼光啊。”

  男同学感到不可思议,沈橙是他们学院的太阳之子啊,说是教授手中宝也不为过,未来前途光明,女孩子不赶紧收着,还把人给甩了?“不行,哥,你说是谁,弟弟非得好好跟她理论!”他捋着袖子。

  沈橙轻声念出她的名字,“……奚般弱,你去吧。”

  男同学讪讪笑了,把自己的脚收回来,“哥,你开玩笑呢。”

  奚家的那位跟他们就不在同一个档次上,当他们为一份工作四处奔波,对方早就回家继承千万矿产了,而且未婚夫的背景神秘强大,这强强联手,谁敢有意见?

  沈橙沉默了,他手指轻轻弹着玻璃杯。

  该怎么去愈合那道伤口?

  沈橙也不知道。

  他连本带利退回了七百万,解除了跟红象科技的合约。他去工作,去加班,去赚钱,渐渐的,有人称呼他“沈组长”、“沈经理”、“沈执行官”。

  年少时曾经梦寐以求的一切在七年之后得到了彻底的实现。

  他住着带有小花园的别墅,车库里有最新限量的跑车,有越来越多的女人向他示好。

  包括林春柳。

  这个从农村出来的女人,她穿着低领衬衫跟包臀短裙,像是一件努力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的货物,以碰瓷的姿势,出现在他的面前。

  黑丝袜透着一股子风尘味。

  林春柳过得不太好,她一直试图跟潜力股沈橙搭上线,但这人被认回去后,打了一场拐卖官司,其手段之冷血,令林春柳心生胆怯。

  她初中学历,又不想去干活,寻思着自己重生之后,怎么也算得上是年轻貌美,最合那些富家老板的口味。

  然而人家钟情那些清汤挂面的大学生,她除了身材好,也没有其他太大的优点。

  她想钓个年轻富豪,但人家名校出身,相貌好,眼光高,口味也挑,完全把她当成没有姿色偏要卖弄的大妈。中年富豪呢,有家有室,她的手段招儿还比不过狐狸精转世的小情人们。

  至于老富豪,林春柳实在下不了嘴,她才三十岁,不想去伺候七八十岁的老头子。

  但是很快,林春柳连酒会也混不进去了,她蹲守在一些高档写字楼下,通过添加附近人进行聊天,小范围搜索目标。

  有天她看到了沈橙。

  他果然如她前世那样,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白衬衫斯文干净,气质斐然,成熟稳重,站在一群秃头男人中间,可谓极品。

  重新燃起了林春柳的追求心思。

  可是沈橙出入的地方,不是慈善晚会就是各种商贸会议,非圈内人士很难混进去。

  于是她咬咬牙,想出了碰瓷这一招。

  她脸上挂着无懈可击的笑容,正要打招呼,对方看也不看,拖出手机,“王律师是吧?你过来处理一下,有人碰瓷,对,有行车记录仪。”

  林春柳吓得慌忙跑了,高跟鞋还掉了一只。

  沈橙没把这插曲放在心上。

  他的生活如白开水般索然无味。

  他抽烟,酗酒,蹦极,玩各种刺激的极限运动。

  他也想过纵情于男女关系,利用其他女人来忘记她。

  可他不行。

  哪怕是酒精催化,他依然难以去接触那个不是她的女人。

  他感到恶心,而且负罪感极其强烈。

  她像是扎进血管里的针,微微刺痛,你放着不管,或许能麻痹一时。可是,一旦你抽出来,血流不止,整个人都垮了。

  他工作越来越晚,喝酒越来越凶。

  直到有天晚上,他摇摇晃晃从酒吧出来,抱着柱子吐得很厉害。

  后来不知怎么的,他跟街边的流浪汉有一搭没一搭聊起来。

  “小伙子,失恋啊。”

  “嗯,失恋七年了。”

  “我看你斯斯文文的,不差钱啊,干嘛不把姑娘追回来?”

  沈橙嘴唇嚅动。

  “我……不敢。”

  是的,他不敢,他当过操盘手,也当过天使投资人,在生死关头,冷静如常。为一份企划案,沈橙生生把团队骂哭,成员们私底下说,他上辈子一定是杀猪的屠夫。

  但这么杀伐果决的他,在感情的问题上,依然是个胆小鬼。

  他知道她的手机号码,知道她家的地址,知道她出差的城市,只要他想,他可以轻松营造出无数个偶遇的场合。

  可是他不敢,不敢出现在她的面前。

  “人生能有多少个七年呢?白白浪费可不好啊,来,小伙子,你手机给我,大哥今晚就讲义气,帮你把人约出来,什么爱不爱的,当面说清楚!”

  沈橙下意识掏出手机。

  流浪汉拿到手就撒腿跑了,迅速跳过红路灯。

  “……我操!”

  沈橙暗骂一声,捂着发疼的胃,追了上去。

  “手机!有人偷手机了!前面的,帮我拦一下!”

  前方是一对情侣,男方十分迅速,一个飞腿,将流浪汉撂倒在地,手机飞进灌木丛。

  该不会碎了吧?

  沈橙心一惊,慌忙跳进去四处翻找,猫儿刺挠得他满脸血痕。

  他从泥土边找到了倒插的手机,屏幕碎了一块,他摁着键,紧张地开机。

  屏幕亮起了熟悉的光,以及熟悉的面孔。

  那是他们在沙发上互相依偎着的,唯一的,合照。

  有人拍了他的肩膀,“先生,这个小偷怎么处理啊?送派出所吗?那个,我们要赶着回去,可能没办法陪你去了。”

  沈橙收拾心情,“谢谢您,接下来就让——”

  他刚要转身,便听见旁边的女声说,“甜甜,那边有个板栗店诶!”

  “不行,你喉咙发炎刚好,不准吃。”

  “呜呜甜甜你是不是不爱我了连颗板栗都不给我吃呜呜我要离家出走!”

  “可以啊,记得把床跟我都带上。”

  “甜甜不听话,不要了,扔了。”

  “我的祖宗姐姐,你就听话行不行,下周就是婚礼了,新婚之夜你确定要哑着嗓子吗?我怕我控制不住哦。”

  “甜甜你学坏了!”

  “知道就好,不许吃了,家里还有凉糕,你凑合对付着。”男声顿了顿,“姐姐等一下,我正跟人说话呢!”

  唰的一声,沈橙拉紧了兜帽的绳子,打个蝴蝶结。

  他转过身,粗着嗓子。

  “谢谢,剩下的我来就好。”

  般弱靠在男人的肩膀上,从她这个角度看过去,一个身材还不错的家伙不知道为什么想不开,那兜帽绳子紧紧勒着脸上的肉,还打了歪歪扭扭的蝴蝶结,又怪异又搞笑。她不感兴趣地移开目光,逗弄着人,“甜甜,咱们回家做坏事吧。”

  陈斯甜很淡定地拒绝,“不行,今天诸事不宜,忌行房,回去看小猪佩奇吧。”

  爱猪人士很好说服,“听你的!”

  俩人牵手走过了红绿灯。

  沈橙想,他可能一辈子,都等不来他的绿灯了。

  她的世界全是他禁止通行的红灯。

  少了理想,年少有为又有什么用呢?

  回到家后,般弱忽然觉得不对劲,搂住弟弟的脖子,“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七年之后甜甜弟弟性子沉稳了不少,在外头也是一副矜持清贵的模样,跟女性保持距离,像那种骚话,他只有在特殊场合会说,而不是当着一个陌生人的面撩她。

  陈甜甜单手拧开衬衫纽扣,“最近锻炼成果,姐姐检查一下。”

  般弱早就被他的结实腹肌迷得七荤八素,哪里还记得自己要说什么。

  到了半夜,陈斯甜坠入了一个梦境。

  一个不祥的梦境。

  在刺耳的唢呐声中,他披上血红的喜服,牵着红绸缎,走进了空无一人的喜堂。

  烛火发出哔啵的声音,风中的纸钱哗啦啦响着。

  没有新娘子,亦没有宾客。

  黑雾缭绕中,他跟着一块牌位,孤零零拜完了天地。

  尚未体会过人间情爱的他,被一块黑色牌位镇压在地狱,锁着他的血肉与余生,年纪轻轻就心如槁木。

  “啊——”

  陈斯甜满头大汗醒了过来,心脏嘭嘭跳个不停。

  鼻尖仿佛还闻到那股浓烈不祥的香烛味。

  “……怎么了?”

  身边传来咕哝的声音。

  “做噩梦了?乖啦乖啦到姐姐怀里疼你——”

  陈斯甜顿时爆哭。

  “草草草呜呜呜老子他妈的吓死了!!!”

  般弱从被窝伸出一只手,揉着他耳朵,“不怕不怕。”

  他怕得厉害,肢体发凉,一个劲儿在呜呜地哭。

  而娃娃颜的天生优势让他三十岁了也能哭得很有少年感,睫毛颤抖着,湿漉漉凝着水汽。

  般弱看了眼闹钟。

  “三点了。”

  陈斯甜:“?”

  她捧起他的脸,十指温柔插入凌乱黑发。

  “从现在起,你诸事皆宜,百无禁忌,诸邪回避,百毒不侵。”

  “姐姐说的。”

  他渐渐不抖了,下垂眼无辜可怜。

  “既然诸事皆宜,那,那甜甜能在后面吗?”

  “……滚。”

  他再度爆哭,“姐姐是说谎精!!!”

  总之是折腾了一宿。

  快天亮的时候,陈斯甜被人一巴掌呼到床底下,他十分坚强爬了回去,将人搂住,沉沉睡去。

  最庆幸的事,大概是噩梦初醒后,发现是虚惊一场。

  夜是凉的,吻是热的,人也在怀里。

  你有幸而来,我庆幸一生。

  “姐姐。”

  “闭嘴!”

  “说完这句就闭嘴。”他哑声说,“谢谢你呀,还有,我爱你。”

  “唔……我也是。”

  “比猪猪还爱吗?”他满怀期待。

  “……”

  呜呜呜他就知道他陈甜甜是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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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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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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