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跪下按住胸脯道:“我向长生天发誓,我不敢有半点欺瞒殿下!”
他的兄弟音尔翰也跟着跪下,按住胸脯发誓,“我们以长生天的名义保证!”
陈庆注视他们的眼睛,见他们发誓时,目光里充满了虔诚,陈庆的语气缓和下来,“起来吧!我有话问你们。”
兄弟二人战战兢兢起身,陈庆这才问道:“金兵和你们蒙兀部交战已经三年了吧!战况如何?”
音巴鲁叹口气,“死了太多人,刚开始我们还能抵抗,但从去年开始,金兵改变策略,开始赶尽杀绝,一个部落一个部落被他们杀光,小孩也不放过,我们就吃力了,而且他们铠甲坚固,箭矢射不透,数千重甲骑兵一起冲锋,我们根本就抵挡不住,但我们的优势是灵活,打不过就退散,但也丢掉了大片牧场,好在黑汗很支持我们,卖了不少兵器,所以我们才能支撑下来。”
陈庆已经大概明白了,蒙兀人不是金国的对手,处于下风,只能靠逃跑来保持人口,但女真人的绝灭政策击中了他们的要害,他们支撑不了多久了,必然选择妥协或者投降。
这個时候决不能支持他们铁器或者兵器,这些兵器会反过对付自己,不过可以从贸易方面支持他们,使得他们得以从黑汗手中购置兵器,从而保证一定的自立,不被金国彻底吞并,不像契丹人那样被征服,然后兵源被女真人一点点榨干。
“你们除了一万张羊皮外,还有别的货物吗?”
“还有一千多张牛皮,还有五百张马皮,鞣制得很好,很适合做皮靴。”
“牛皮和马皮怎么卖?”
“牛皮和马皮我们都要价三贯钱,但皮革店铺只肯给我们两贯钱,差得比较大。”
陈庆点点头,写了一张纸条给他们,“拿这张纸条去东大街聚暖阁,东主会按照纸条上的价格收你们的皮革,但东西要对,不准给我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小人不敢!小人不敢!”
陈庆想了想,又把参军韦济叫来,韦济也是陈庆的记室参军,仅次于晁清,他是韦湛的嫡长孙,家世显赫,不过他为人很低调,虽然是科举第一名状元,但依旧默默无闻,陈庆观察他两年,很欣赏他的成熟、稳重,才开始逐步重用他。
韦济快步走进书房,躬身道:“请殿下吩咐!”
陈庆把自己写的纸条递给他,指指旁边的蒙兀兄弟道:“你带他们去东大街聚暖阁,把我的纸条交给丁掌柜,按照的样品和纸条上的价格,他们的货物有多少收多少,以白银支付!”
“卑职遵令!”
音巴鲁兄弟大喜,聚暖阁是京兆最大的皮货商,肯收他们的货物,简直太好了,两人连连感谢。
陈庆微微笑道:“你们的货物有多少我收多少,就算是对你们抵抗金国的一种支持,而且你们可以在大同府交易,就不用跑这么远了,我会通知折都督!”
“我们一定回去告诉可汗!”
韦济带着兄弟二人走了,站在一旁的蒋彦先笑道:“殿下为何不直接卖兵器给他们?”
陈庆摇摇头,“蒙兀人并不是善茬,他们若强大起来,会比女真人更可怕,我担心女真人会扶植他们成为第二个西夏。”
蒋彦先的神情也变得凝重起来,“他们会成为第二个西夏吗?”
陈庆苦笑一声,“但愿只是我的猜测!”
蒋彦先笑道:“算了,后天就大年三十了,我们不说这些不愉快的事情,李庄农回老家祭祖去了,他托我给殿下带一些种子!”
说着,他将一只布口袋递给陈庆,口袋颇重,至少有四五斤。
陈庆连忙把布口袋放在桌上,抓了一把细看,果然是玉米,都是精选的种子,颗颗饱满完整,色泽金黄,颗粒很大,让陈庆十分欢喜。
蒋彦先一脸惊奇道:“这是.....玉蜀黍?”
陈庆点点头,“我让李庄农给莪找一些玉蜀黍种子,我打算在府内种上几亩!”
“殿下种它做什么?”
“你可别小看他,它可是高产农作物,在北方旱地种它,亩产可达两三千斤,有了它,我们的人口还可以翻一倍。”
“两三千斤?”
蒋彦先吃惊道:“我记得玉蜀黍没有这么高的产量吧!也就六七百斤,比小麦高一些。”
“要慢慢培育,如果一棵植株只长一颗苞,确实不算高,可如果一棵植株长两三颗苞穗,产量就上去了,它是六谷之一,可以当主食的。”
蒋彦先长长叹息道:“亩产两三千斤粮食,想都不敢想,如果实现了,那可是利在千秋的大好事啊!”
陈庆笑道:“天下之大,各种神奇的物种有很多,相信在我有生之年,都会一一实现。”
陈庆想到的是红薯和土豆,那才是饥荒的救命之粮,不知道自己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它的出现。
........
大年三十一早,陈庆搂着余莲睡的正熟,昨晚两人疯狂了一夜,换了无数种姿势,伺候得陈庆心满意足,直到四更时分两人才精疲力尽睡去。
陈庆极为喜爱这个妖娆,尤其她贵妃般的身材,该丰满的地方极为夸张,该细的地方又双手可握,而且肌肤白腻如脂,细腻得吹弹可破,加上她那如狐狸精一样的勾魂眼睛,面如桃花,每次看见她,陈庆心中便燃烧起了火焰。
“砰!”外面一声炮仗炸响,把陈庆从熟睡中惊醒,阿莲也醒了,她见天光已亮,吓了一跳,“官人,我要起身了。”
陈庆搂着她温软的肉体,一翻身将她压在身下,又开始了驰骋,阿莲紧紧抱着丈夫,紧咬着嘴唇,不敢发声,但双眸已经迷离了。
过了好久,陈庆终于放松下来,翻身躺下,阿莲细心替他伺候干净,又干净给自己收拾一下,起身穿衣裙,陈庆望着眼前白腻的肉体,又差点忍不住。
“阿莲,今晚再陪我!”
余莲眼睛一亮,又摇摇头道:“今晚是阿樱伺候官人,我不能抢她的日子。”
说到这,余莲眼波流转,抛了个媚眼笑道:“官人出去巡视,把我带上不就行了。”
“这是个好办法,过年后我要去汉中,你陪我去吧!”
余莲犹豫一下,“那孩子.....”
“孩子让阿樱替你带!”
陈庆不耐烦地摆摆手,“就这么定了!”
“好吧!我给阿樱说。”
.........
今天是除夕,下午王妃要发年赏,所有人都忙忙碌碌,厨房里准备食材,院子里挂上灯笼,连马夫也在忙着蒸黑豆,准备好好犒赏马匹。
陈庆来到暖阁,只见余樱坐在摇篮前轻轻晃着孩子,口里哼着小曲,这是余樱六月时生的孩子,是个女儿,取名陈涔,这孩子是在巡游管涔山天池时怀上的,所以取名为涔。
“哟!小家伙,爹爹看你来了!”
余樱小心翼翼地将孩子抱起,放在了陈庆怀中,“好好看看她,估计你都忘记自己女儿长啥样了。”
陈庆感觉到余樱语气中有些不满,笑问道:“今天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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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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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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