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的冷气打得比较足,林峰跟空姐要了一条毯子,调整座椅后就准备闭目养神。
一开始没事,但是过了一会身旁的妹子开始抽泣起来,林峰侧过头睁开了眼睛,由于角度问题只能看见女孩的耳后部分,还有手里好像捧着类似相册的东西。
应该是失恋了吧,林峰揣摩着,这时候空姐过来问妹子有没有事,妹子摇了摇头,从空姐手里接过了纸巾。
林峰也没打算多管闲事,继续闭上眼睛准备眯一会,到达贵省机场估计得凌晨三点左右,他打算直接打车往老家赶。
可没过一会,妹子又抽泣起来了,动静还比刚才的大,林峰无奈地叹了口气,行吧,哥做回好人。
以前直播间有粉丝失恋了,最常点的一首歌就是《你一定要幸福》,今天就免费送你了。
“沿着路灯一个人走回家,和老朋友打电话
你那里天气好吗,有什么新闻可以当作笑话
回忆与我都不爱说话,偶尔我会想起他
心里有一些牵挂,有些爱却不得不
各安天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他.....”
即使没有伴奏,林峰也能把歌唱得很悲,就是能打动自己的那种,终于歌到一半,姑娘停止了抽泣,抹了抹红肿的眼角,转过身面对着林峰摘下了口罩,虎着脸说道:“有病吧?我又没失恋,我只是在看小说而已。”
说着扬了扬手里拿着的小说。
还好商务舱没什么人,否则对林峰来说就是一个大型社死现场。
“对不起,不是故意的。”尴尬癌晚期患者苍白无力地道着歉。
“虽然你这行为很让人讨厌,不过歌确实唱得不错,原谅你一半吧。”
林峰乘着妹子说话的时候坐起身把座椅调整了回来,否则躺着和人聊天不是那么礼貌。
总算看清了妹子的全貌,有点骄傲的小表情,配上还算精致的五官,这女娃怎么越看越像陈莉啊,就是那个女歌手陈莉。
陈莉貌似也是贵省人来着,而且年纪也差不多对得上,没这么巧的吧。
“看什么看?”疑似陈莉的妹子还是有点小泼辣的。
“我说我会望气之术你信不信?”林峰顿时就不困了,准备逗一逗未来的大明星。
“老套了啊。”妹子白了他一眼,重新戴上口罩后捧气小说靠在座椅上。
“你叫陈莉,在沪海上大学。”林峰也选择靠在椅背上,双目注视着正前方,好像在说给自己听。
“你和我一起办的登登机,看到我名字正常,而且候机厅我一直在给同学打电话。”陈莉也像在自言自语。
“你从小就喜欢唱歌,而且在学校里组了自己的乐队。”
“还有呢?”陈莉终于放下了手里的小说。
“还有,坚持下去,你一定会成功的!”
也许是因为林峰的这句鼓励显得无比真诚,陈莉终于给了他一个笑脸。
“借你吉言,其实我也会看相。”
“哦?说说看。”
“你姓林,从你的外表和撩妹手段来看,你一定是个花花公子!”
.......
花花公子和未来大歌星聊了一路,不过直到分别也没有互相添加联系方式。
林峰觉得自己更适合做一个旁观者,而不是试图去影响什么。
凌晨三点的贵省机场略显冷清,林峰没有去找排队的出租车,而是在旁人的指引下坐上了一辆去老家的黑面的。
这里距离林峰老家浅西市约三百公里,打车的话最起码要五六百块,十人座的黑面的每人票价一百元,性价比还是很高的。
在浅西市客运中心附近下车后,又坐上了回县城的巴士,等踏上县城的土地,已经过了十点了。
熟悉又陌生的街道,忙碌或者迷茫的行人,夹杂着零星的吆喝叫卖声,好一副市井百态。
林峰在包子店买了四个大肉包,又找了家手机店给老爸买了个一千多元的翻盖手机,用自己身份证办了电话卡顺便充了一千块钱话费,走到附近的街口拦了辆摩的。
“河口乡上林村去不?”上林村比较偏僻,路也不太好走,出租车大多不愿意去。
“去,十块。”摩的司机拔下钥匙,撑起了脚撑。
“别蒙我,在这住了二十几年了,就没有超过八块的。”蜀南文学
林峰也不生气,遇到面生的客人加点价也属正常。
“别人我收八块,你的话至少一百。”摩的司机边说边开始解下头盔。
“啥意思?”林峰拎着袋子看着对方,然后被摩的司机一拳砸在肩膀上。
“好你个疯子,不认识我了是吧?你丫出去几年目中无人了啊!”
打他的摩的司机摘下头盔取下墨镜,似笑非笑地望着他。
“候大头你皮痒了是吧?”林峰终于认清来人,笑着回了他一拳。
“你丫怎么整得跟流氓似的,我特么还以为遇到抢劫的呢。”
林峰看着眼前这个花衬衫,金链子的昔日好友,无情吐槽着。
“你懂个屁,这叫潮流懂不?”候大头白了他一眼,重新戴上墨镜和头盔。
“赶紧上车,让你体验一下什么叫风驰电掣!”
林峰接过他递来的头盔,戴好后跨上了后座,“别,慢慢开,实在不行我开也成,我可是记得你小时候骑自行车都能把我带沟里的。”
“好汉不提当年勇,你咋不说你初中毕业了都没学会骑自行车呢?”
“每天有女生带我,我为什么要学?”
“草,你丫真不要脸。”
候大头开得并不快,主要还是为了跟林峰聊天,两人从小学到初中都是同班同学,两个村子离得也不远,经常淘在一起。
到了镇上,在林峰示意下去市场逛了圈,买了一只鸡和一大块五花肉,还去熟食店整了几个下酒菜。
“中午不许走,留下来喝酒!”
“谁怕谁,就你那小酒量我能喝你五个!”
回村的路上正巧遇见林峰大伯推着板车往田里送水,林峰打过招呼后邀请大伯一家中午过来吃饭。
上林村是个风景秀丽的地方,群山环绕小溪流淌,可惜耕地稀少加上交通不便,一直没有摘掉贫困村的帽子。
从镇上到村里这条路几乎都是土石路,林峰回到家门口时,感觉整个人都要被颠散架了。
上林村共有七十多户人家,分散在一个大斜坡上,林峰家靠近坡顶,木桩和旧铁皮围成上百平的院子,左边是茅坑鸡舍加猪圈,右边是厨房加柴火棚,中间一栋老旧的平顶房彰显出了林峰家的底蕴~穷。
没有狗子出来迎接,因为家里的老狗没能挺过年关,倒是邻居家的土狗吠得欢实。
“哥,你回来啦!”听到院子里动静跑出来的林玲一眼就看到了自家大哥,自动忽视了旁边的候大头。
“爸妈呢?”林峰边问边把东西往厨房拿。
“去山上打核桃了,明天大集准备拿去卖。”
林玲像只兔子一样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搬来两个凳子后就一直盯着跟大哥一起回来的候大头看。
“怎么,不认识我了?”候大头摘下墨镜,用手捋了捋黄黑相间的秀发。
“不认识。”林玲摇了摇头。
“叫大头哥,小时候你被欺负了我还去你们班级里揍人来着,这就忘了?”候大头表示很失望。
“记起来了,就是你把我同学打坏了,害我妈揍我了!”林玲真记起来了,这是她整个童年唯一一次挨过的揍。
“嘿嘿,怪你哥,他让我打的。”
“少特么胡说八道,过来帮忙劈点***玲去叫前叔搬两箱啤酒过来,大头你喝啥酒?”
林峰出来递了两百块钱给林玲,转身问大头。
“整瓶二锅头就行,啤酒喝着没劲。”
“好嘞,哥我能买雪糕不?”
林玲麻溜地把钱装进自己口袋。
“买两个,一个自己吃一个给大头,顺便再买瓶陈醋回来。”
林峰布置完任务,就返回厨房忙活起来,父母不在家,只能他来掌勺。
家里有土豆,鸡蛋,干辣椒,泡椒,腌黄瓜腌萝卜,又在院子里摘了辣椒豆角大葱蒜苗,差不多齐活。
整一个辣子鸡,蒜苗回锅肉,大葱炒鸡蛋,豆角红烧肉,加上买的凉拌猪耳朵和油炸花生米,再搞点腌黄瓜腌萝卜,够吃到太阳下山了。
“疯子,你这是跑粤海做厨子去了么,手艺真可以啊。”大头化身试菜员,边吃边点赞。
“手洗了没,劈完柴就用手抓,卫不卫生啊?”林峰没好气地拍掉了他的爪子。
“穷讲究,小时候没见你少吃掉在地上的东西。”大头嘟囔着朝水龙头走去,还朝跑进来的林玲说了句,“你哥变了。”
“好香,哥你做啥好吃的了?”林玲不理他的挑拨离间。
“都是肉,去叫大伯他们过来吃饭。”
“怎么又是我去?”林玲很是不乐意。
“那你把刚才剩的钱还我,我自己去。”林峰把手伸到她面前。
“哎呀,我是开玩笑的啦,一点都不懂幽默。”林玲立马变脸,笑着跑了出去,风风火火的。
“这丫头。”林峰无奈地摇了摇头,和大头一起把酒菜端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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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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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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