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农门俏绣娘>第12章 姜还是老的辣
  沈秀端着水进来时,母子两个已经说完了正事。

  杨氏拿起包袱,“时候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

  卫宴站起来送她们出去,“这些天酒楼生意不错,我可能要到下个月月底才能回去。”

  “做事要紧,你也要爱惜自己的身体。”杨氏不放心儿子,细细叮嘱了几句,“回来的时候也别乱花钱,那些点心吃食什么的,娘都不稀罕。”

  卫宴一一点头,“我知道了,娘也要保重身体。”

  沈秀在她们母子间插不上嘴,便只听着,忽然觉得一道视线落在自己身上,一抬头正好对上了卫宴的目光。

  那目光里多了些探究之意,似是想不到她变得如此识趣。

  沈秀对着卫宴笑了笑,她知道对方心细,可人都是会变的,只要她朝好的那一面发展,别人就算有疑惑也会觉得这是好事。

  她带着笑与卫宴作别:“相公,那我和娘就先走了。”

  杨氏也开口道:“老二,我们走了,你赶紧回去吧!”

  卫宴没有急着回去,而是看着她们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才回到了酒楼。

  这一路回去不用背粗布,比来时要轻松得多。

  沈秀这次去县城,虽没有买到心仪的绣花针,可起码多了绣庄这个生钱的路子。

  刘掌柜说荷包和手帕都是五文钱,可能是指普通的荷包和手帕。如果她的绣活够好,可能会多卖些钱。

  即便这条路也不行,那就去山里试试运气,如果能挖到名贵的草药,就能攒够布料钱了。

  沈秀这么一想,心情也轻松了几分。

  “娘,我想跟您商量一件事。”

  杨氏心里惦记着儿子,听到沈秀说话,也是心不在焉:“什么事?”

  “我明天要到里长娘子家一趟。”沈秀斟酌着言辞道,“里长娘子想让我给翠妮做几件绣花衣裳。”

  “你说什么?”杨氏起先没听明白,“你给谁做衣裳?”

  “翠妮看见了我衣裳上的如意纹,便想让我帮她也在衣裳上绣些花纹。”沈秀便又说了一遍,“里长娘子还说会给我工钱。”

  她说到工钱的时候,特地加重了语气,似是提醒她们之前的那个赌约。

  杨氏很快就明白了,“一件衣裳的工钱能有多少,我才不稀罕。不过里长娘子可不是好糊弄的人,你可仔细着些,别把衣裳给人家绣坏了。”

  沈秀就知道她是答应了,“我理会的,肯定不会给娘丢人的。”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杨氏嘟囔了一句,可脸色却好了一些,这老二家的自从改了懒毛病以后也越来越会说话了,人也讨喜多了。

  “你要去里长家我不管你,不过家里的一日三餐不能落下。”杨氏又多说了一句,“不然你大嫂又要说我偏心了。”

  提到邹氏,沈秀就想起了邹氏想分家的事,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觉得应该把这事告诉给杨氏,“娘,有件事我一直想说。”

  “你想说你大嫂想分家的事吧!”杨氏淡淡道。

  沈秀有点吃惊:“娘,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杨氏哼了声道:“这村里哪有什么秘密。你大嫂在河边说的话,早就有人告诉给我了。这几日你大嫂总不敢惹你,为的就是这事吧!”

  这下沈秀不得不佩服了,“娘,怪不得人常说,姜还是老的辣。我还没说呢,你全都知道了。”

  杨氏难得露出一个笑脸道:“别给我戴高帽子,我不吃这套。”说完又道,“你大嫂想分家这事,你别跟家里其他人说。尤其是你爹和老二。”

  “你大嫂这人目光短浅,耳根又软,完全不是过日子的人。再者,我想让老二多承老大的情,将来老二有了出息,便能多领他们两口子的情。可惜你大嫂太糊涂,完全不知道我的苦心。”

  原来是这样,沈秀还以为杨氏不想分家是因为要集全家之力供老二读书,可真实原因却是为了老大两口子。

  “娘,相公他将来真能……”

  沈秀一句话还没说完,杨氏已斩钉截铁道:“老二将来一定能光宗耀祖。”

  看来婆婆对自己那个便宜相公很有信心啊!

  沈秀没敢给她泼冷水,只是觉得邹氏恐怕要辜负她的好心了。

  两人回到家里时,日头已到头顶了。

  四月的中午已经有了些炎热,沈秀走了这么一路,嗓子已经冒烟,更别说肚子了,早就唱起了空城计。

  杨氏同样又饿又渴,她推开院门,便让沈秀进厨房看看,还有没有吃的。

  邹氏称病,中午的饭便是大丫做的。大丫是个懂事孩子,饭做得不怎么样,可留了半锅稀饭给奶奶和二婶。hτTΡδ://WωW.sndswx.com/

  杨氏喝完稀饭就去歇着了,来回走了这么久,自然是累得不行。

  沈秀仗着还年轻,没有去休息,反而找了些碎布出来,打算缝个荷包。

  一片叶子刚绣完,大丫凑了过来,“婶子,你在做什么?”

  沈秀含笑让她在身边坐下,给她看刚绣好的兰草,“我打算做个荷包。”

  大丫摸了摸绣好的兰草,满脸都是羡慕之色。

  沈秀看得心中一动,“大丫,你想学这绣活吗?”

  大丫一愣,继而重重点头道:“婶子,我想学。”

  “既然你想学,那我就教你。”沈秀给她拿了块碎布,“我教你一种最简单的针法,等你入了门,我再教你其他针法。”

  俗话说,歹竹出好笋。

  邹氏那样一个尖酸刻薄又粗手大脚的一个人,偏偏生了大丫这么一个懂事的女儿,而且还心灵手巧。

  沈秀只教了一遍,她就记住了,绣出来的成品也是针脚细密。

  “没想到你还真有刺绣天赋。”沈秀刚夸了大丫几句,那边邹氏已经喊道,“大丫,你死哪去了,栓子你也不管。我看你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这才一会儿工夫,你就给别人当闺女了。”

  大丫忙放下手里的绣活,还没来得及站起来,沈秀已忍不住了,她按住要起身的大丫,冷声道:“大嫂这话怎么说,大丫何时给我当闺女了?”

  邹氏满心以为沈秀会因为背不动粗布而挨骂,可婆婆回来以后半个字都未提,反而婆媳两个其乐融融地吃了顿饭。

  邹氏压根没想到是沈秀咬着牙撑了下来,只一心以为是婆婆偏心,如今见自己生的女儿也往沈秀跟前凑,那股酸意就再也压不下去了。

  “我说我自己女儿,跟你有什么相干?”邹氏气头上,也就不顾沈秀抓住她把柄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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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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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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