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赶到路易斯安那,为了寻找我爱人。
晚上起程大雨下不停,但是天气还干燥,
烈日当空,我心却冰冷,苏珊娜,别哭泣。
哦,苏珊娜,你别为我哭泣。
我来自阿拉巴马,带上心爱的班卓琴……”
阴沉的夜晚,静谧的湖畔,布兰迪一边哼唱着那首耳熟能详的《哦,苏珊娜》,一边将自己的战利品一件件搬上马背,看上去心情不错。
布兰迪有着严重的收集癖,在上一世,主要体现在游戏中,毕竟作为一个没什么家财的社畜,也只有在游戏里才能好好释放自己的天性。
拿《荒野大镖客:救赎2》这个游戏来说,他不仅把游戏中能够买到或者收集到的所有物品全部收入囊中,更是在一周目的时候就花了很多时间把游戏进度肝到了100%,除此之外,还把100%游戏进度以外的内容全部探索了个遍,比如动物种类、游戏彩蛋等等。
他从来不在乎花多少时间,只要没有什么极其难以克服的困难使他不得已放弃这个游戏,那么,只要是这个游戏中有的内容,他都会全部探索或者收集完。
现在,身处这个距离第一个游戏诞生还有近百年的时间的时代,布兰迪偶尔回首往昔,总会有种后怕的感觉,还好自己对氪金手游和网游从来不感兴趣,不然就他的这个脾性,银行卡里那点微不足道的存款早就被掏空了。
不过,在安巴里诺州大雪山里生活了一年之后,布兰迪的收集癖似乎也被那里常年的寒冷给冷却了不少,已经没有那么严重了,但是,这个癖好似乎已经深深烙印在他的灵魂深处,也许会逐渐变得理智,但改肯定是改不了了。
之前,在雪山中路过米妮男装店,布兰迪虽然并没有带走所有人的武器,但依旧把两位传奇赏金猎人的武器——约翰•鲁斯的那把雷明顿M1858左轮步枪和属于马奎斯•沃伦的一黑一白两把雷明顿M1858左轮手枪收入囊中。
现在,那把左轮步枪被他存放在瓦伦丁旅馆的储物箱里,因为左轮步枪在结构方面有着严重缺陷,所以布兰迪并不打算把它用于实战,只是打算作为收藏品;至于那两把雷明顿左轮手枪,则被他藏在腰后,作为他的备用武器。
而今天,他的收获更加丰富。
且不提从那些邪教徒身上搜刮到的药品、食物、弹药等等,单说从那三个因为大意而失去性命的赏金猎人身上找到的东西,就足够让布兰迪为之高兴好几天。
首先是三个赏金猎人的配枪,这三个赏金猎人配备的都是史密斯威森3号左轮手枪,和当前西部市面上最为常见的名为“斯科菲尔德”的衍生型不同,他们三人的3号左轮手枪是史密斯威森公司于1875年推出的根据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和3号左轮手枪的另一种衍生型号“俄罗斯型”的设计改良后的版本,名为“少校型”,这种改良后的3号左轮手枪在某些方面表现得比它的前辈要优异得多,无论是性能还是威力都更为可靠。
只可惜,这三把少校型3号左轮手枪上并没有特殊的雕刻和涂装,使得它们少了不少收藏价值,布兰迪经过甄选后,挑了其中保养最好的一把收入囊中,准备和之前在瓦伦丁诊所密室里找到的那把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配成一对。
除此之外,其中一位赏金猎人持有的一把拉栓式步枪也吸引了布兰迪的注意。这把拉栓式步枪是当前逐渐广泛装备于美国陆军的克拉格•约根森步枪,从各方面属性来说,可能也就比康沃尔家大小姐的那款爱枪——毛瑟98栓动步枪略逊一两分而已。
不过,布兰迪看中它的原因并非是它先进的性能,而是这把枪全黑的枪身和枪身上独特的白色骷髅头涂装,它完全符合了布兰迪目前的收藏标准——收藏性与实用性并重,所以,布兰迪毫不犹豫地将它背在背上。
除了枪支,这些赏金猎人身上还有很多只有赏金猎人才能购买到的东西,比如,比一般的绳索更细、更方便携带却坚韧了两三倍的加强型套索,还有之前他们在俄巴底亚•费奇身上用过的,可以立刻控制住目标行动的困兽索等等,布兰迪也不犹豫,直接全部打包装了起来,连套索都连成一条带走了。
在游戏中最喜欢玩赏金任务的他非常清楚,没有这些东西,一样可以抓犯人,但是必须得承认,在很多时候,这些小物件往往能起到大作用。
至于其他没被布兰迪看上的枪支,他本来是想一个不剩全部搬走的,虽然累赘,但是他可以直接在瓦伦丁镇把这些枪支变成现钱,枪械铺的老板可是很舍得出钱购买这些枪支的。
虽然并不清楚他收购枪支是为了商业目的还是私人目的,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有需求自然就会有供给,这是一笔生意成立的基本法则,布兰迪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赚钱的机会。
所以,布兰迪在前段时间把自己在雪山时收集到的所有对他来讲没什么用的枪支全部卖了出去,令他惊讶的是,总共十几把枪,居然卖出了将近三百美元。布兰迪在那一刻终于理解了为什么军火生意是世界上最赚钱的生意之一了。
然而,今天大骊比其他马儿宽敞了两三倍的脊背上,已经有一个价值三百美元的人占了不少位置,以至于没法把在场所有的枪支全部带走,布兰迪也只好来回挑挑拣拣,选了六七把质量最好的卷在一起放在马背上,粗略算算,大概也能卖到一两百美元,就看到时候自己怎么跟那个狐狸一样精明的老板讲价钱了。
说到今天最大的收获,那个名为俄巴底亚•费奇的犯人,此时却已经陷入了昏迷,他的鼻子上还残留着不少血迹,显然是被人狠狠打晕的。
而事实也正是如此,之前,布兰迪搜刮战利品的时候,他就躺在沙滩上,一边像条蛆虫一样蠕动挣扎,一边高喊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什么审判,什么罪恶,什么世界末日之类的,当然,这里面还夹枪带棒地问候了布兰迪的亲属,侮辱了布兰迪的人格,所以,布兰迪非常干脆地一脚踹在他面门上,结束了这个邪教徒的聒噪。
收拾完战利品,将悬赏目标放上马背,布兰迪便准备离开这里了。
突然,那间建立在湖畔的,被人命名为吉尔登陆点的小屋里,突然发出了叮叮咣咣的响动。
声响一闪即逝,如果不是布兰迪此时离小屋很近,甚至都不会注意到这声音。
布兰迪立刻警觉了起来。这种情况,一般只会说明一件事,那就是这间屋子里还有其他人。
他立刻从腰间拔出了自己惯用的那把左轮手枪,警惕地扳下击锤,蹑手蹑脚地接近房门。
他轻轻敲了两下门,并没有收到什么回音,于是他立刻一脚把门踹开,举起枪观察屋里的情况,而没看两眼,他就明白,自己的推测确实没错,只不过,现实的情况和他想象中的略有差别。
小屋里凌乱不堪,不知是原主人就不是个讲究人,还是屋外那些尸体比湖水还凉的邪教徒所为。
小屋的墙上,挂着各种各样的鱼类标本。
这些标本几乎涵盖了世界上绝大多数种类的鱼,而它们的共同点,是体格无不超越了正常的范畴,比如长度几乎能比得上人的身高的金枪鱼,哪怕掏空了肚皮做成标本也绝对超过十公斤重的鳟鱼,足有人脸那么大的太阳鱼,等等,无一例外,都是难以寻觅的珍品。
地板上,一个被五花大绑还堵住了嘴巴的男人一边尽力发出声音,一边不停挣扎。布兰迪连忙收好手枪,上前帮助男人摆脱了束缚。
“哦,我的上帝,终于自由了,我的手都快断掉了,还差点窒息而死,”男人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活动着酸麻的手腕,一边高声抱怨着,他舒展了一下身体,便握住了布兰迪的手,用力地握了两下,说,“哦,谢谢你,先生,你救了我的命,那些疯子,哦,我的天,他们的脑子简直比鱼的脑子还不可理喻。”
“你应该谢谢你自己,先生”布兰迪说,“如果不是你弄出的动静吸引了我的注意,我也不会发现这间屋子里居然还藏着人。”
“哦,是的,就像是咬了钩的小鱼必须挣扎几下才能证明它依旧在钩上一样。”这个男人总是说着些奇怪的比喻,让布兰迪有些摸不着头脑。
男人松开了握着布兰迪的双手,转过身,点燃一盏煤油灯,四下看了看自己的屋子,说:“还好还好,我的标本没有丢失,感谢上帝,这些疯子只知道发癫,却辨认不出真正有价值的东西。”
“你是说这些标本吗?”布兰迪问。
“当然,”男人点头,“它们可都是世间珍品。”
“这点我倒是承认,只不过,它们真的很值钱吗?”布兰迪有些疑惑。
男人有些疑惑地看向布兰迪,说:“你难道没有听说过我吗?”
布兰迪更是一头雾水:“我们这不是第一次见面吗?”
“哦,好吧,那么,初次见面,朋友,我叫杰瑞米•吉尔,”男人再次伸出手,和布兰迪进行了正式的握手,说,“现在呢?还是没有印象吗?”
“确实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布兰迪有些抱歉地笑道。
“我可是世界上最有名的钓客,”杰瑞米•吉尔有些激动,这种激动来源于布兰迪对他的一无所知所带来的懊恼,他一边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和一张简报,说,“你看,这是《新汉诺威公报》上的报道,不过是几年前的,还有这个,这是我的著作,我写的。”
布兰迪这时候脑海中才有些印象,说道:“哦!我好像确实在最近的报纸上看到过你写的文章!”
“啊哈!”杰瑞米高兴起来,“你看,我就说嘛,我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钓客,很高兴认识你,先生。”
“我也一样,”布兰迪点点头,也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布兰迪。”
“让我想想,我该怎么报答你,”杰瑞米一边说一边踱步,“要么我给你签个名吧,或者和你拍张照片,像真正的朋友一样。”
布兰迪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茬,只能露出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杰瑞米接着说:“当然,我也可以把我的标本送一个给你,这些东西每一个都至少值五十美元,而且非常稀有,绝对有收藏价值。”
“额,说实话,这些我都不是很想要。”布兰迪的笑容依旧很尴尬。
“真的吗?”杰瑞米说,“要知道,那些母亲可经常会把她们的女儿介绍给我。”
“就为了一张照片?”
“啊哈哈,”杰瑞米爽朗地笑了,“不,是为了让我当她们的女婿。”
他大手一挥,似乎想表示自己的某种坚定决心,说:“不过,我都拒绝了,因为,鱼才是我的终身伴侣。”
布兰迪挠了挠鼻子,说:“看样子,你的收入一定很好吧?”
“好极了,先生,好极了,”杰瑞米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从橱柜的抽屉里拿出一些钱,说,“对了,既然那些东西你都不想要,我想,这些钱应该可以帮助你买到些想要的东西。”
布兰迪接过钱,点点头,说:“多谢了,吉尔先生,希望下次见面,你不是被绑着的。”
“啊哈,下次见面,我会钓一条史无前例的大鱼给你做礼物的,”杰瑞米爽朗地笑了,但很快,他又懊恼起来,“唉,但是我现在没有足够多的时间去钓鱼了,我要给报社写文章,还要筹备我的新书,但老实说,卖标本这门生意真的很有赚头,比给报社写文章赚多了。”
“那你完全可以拒绝报社的约稿啊。”布兰迪说。
“那样的话,我的名声就臭了,我的标本生意,我的书,都得完蛋,”杰瑞米有些气恼地说,“世道就是如此,先生,像我这样的人,里子固然重要,但是面子往往比里子更重要,没有外面那层面子,里子再好也无人问津。”
“怎么说呢,我觉得我应该可以帮到你,”布兰迪说,“你也看到了,我是赏金猎人,工作就是每天在野外到处跑,而且,在钓鱼这方面,我还算有些心得的。”
“哦?真的吗?那太好了,”杰瑞米喜道,“既然如此,你可以帮我钓鱼,然后再寄给我,当然了,我要的不是普通的鱼,长度至少要六十公分,而质量至少要五公斤,我可不希望被别人认为只能钓到些小鱼,我要让他们知道,这个男人常年与海神搏斗,而且他还是绝对的胜利者。”
“这确实不好找,”布兰迪点点头,“不过我会尽力的。”
“那太好了,那太好了,”杰瑞米拿出一份地图和一张卡片交给布兰迪,说,“这是我的名片,到时候,你就按照上面的地址把鱼寄给我就行,这是一张地图,上面记载了我了解到的附近水域里所有大鱼的踪迹。”
布兰迪收好了地图和名片,说:“好吧,希望你能在我把鱼都寄给你之前保住性命。”
“放心吧,先生,我的运气一般都还算不错,”杰瑞米说,“顺便说一下,这算是我们俩之间的交易,所以,你做的一切都会有回报的。”
“啊哈,那就谢谢你了,老板。”布兰迪笑了笑,离开了小屋。
屋外,俄巴底亚•费奇已经从昏迷中醒来,也许是因为被放在马上,血液往头部汇集,使得他喘不过来气,又或许是被踢烂的鼻子依旧疼痛,他并没有再像之前一样聒噪,只是用仇恨的目光看着布兰迪。
“尽管看吧,费奇先生,”布兰迪笑道,“最好再看看这美丽的世界,毕竟,你能看到它的日子不多了。”
夜空已云开雾散,满天星斗的光辉却已不在,东方渐渐泛白,而那位骑着巨大黑马的年轻人,则逆着即将到来的晨光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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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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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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