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网游小说>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七章 不期而遇
  火车,是这个时代速度最快,也是最不知疲倦的交通工具。

  只要有铁轨铺在它的钢铁车轮下,哪怕目的地是天涯海角,哪怕一路上需要穿山越岭、跨河渡涧,它也能以这个时代最现代化的方式和最现代化的速度将它乘客送到目的地。

  对于美国这个国家而言,铁路的不断延伸和火车技术的不断成熟进步,推动了曾经是客人而现在是主人和掠夺者的美国人对这个国家广袤的未开发区的探索和利用,推动了文明的进步与发展。

  而对于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普通民众而言,火车的出现与发展带来的最为直观的便利,就是以往可能要走很久的路才能到达的地方,现在只需要花更少的金钱和时间就能顺利到达。

  拿从新汉诺威州到西伊丽莎白州来举例,或者我们再精确一些,拿从瓦伦丁到草莓镇举例,如果用传统的方法,哪怕是最快的驿站马车也得花两天的时间,而且必须日夜兼程,如果是骑马那就更慢了,如果骑乘五大州范围内最常用的骑乘马——肯塔基骑乘马,日夜兼程,也得至少四天才能走完这段路程,如果是比这种马相对劣等一些的马,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而如果乘坐火车,尽管草莓镇并没有通火车,但是,如果乘坐火车,在距离草莓镇最近的里格斯站下车,然后换乘驿站马车或者骑马,最多也只需要一天多的时间就能到达目的地,且中间不需要给火车补充燃料。这也许就是文明社会带来的生活便利了。

  而且比起传统的马匹和马车,火车要更安全,因为一般的小毛贼根本不敢去染指这些沿着铁轨飞速奔跑的庞然大物,而在野外,只要是个知道怎么开枪的人,哪怕他只有一把缺乏校准和保养的老旧左轮手枪,都会摇身一变,成为穷凶极恶的剪径强盗。

  清晨时分,一辆内饰华美的蒸汽火车正沿着连通新汉诺威、西伊丽莎白、安巴里诺和莱莫恩四个州的铁路环线飞速行驶着。んτΤΡS://Www.sndswx.com/

  车厢里,坐着不少乘客,他们年龄各异,身份不同,唯一相同的,也许就是他们要么是背井离乡,要么是远游归乡。

  胡须已经花白、马上就要从中年步入老年的乘务员在车厢中的过道里走动着,检查每一位乘客的车票,这样的工作,他已经重复了几十年,他相信,未来的三五年,他依旧会重复着这单调的工作。

  当他走到一位正捧着最新一期的《新汉诺威公报》专心阅读的年轻牛仔身边时,他见牛仔没有拿出车票,便出言提醒道:“先生,车票。”

  年轻的牛仔抬起头,从黑色裤子的兜里拿出一张窄窄的车票,递给乘务员,问道:“请问,里格斯站还有多久到?”

  “等火车穿越巴德横渡大桥后,再过四五分钟就到了。”乘务员回答。

  牛仔点了点头,准备继续看报纸。

  这时,从他的对面传来了一个中年男人略微尖刻的嘲弄声:“第一次坐这趟火车吗?年轻人?”

  牛仔抬起头,见坐在他正对面的一位穿着老旧西服套装的中年人微笑地看着他,便回答:“没错,先生,有什么指教吗?”

  “我一猜就是这样,”中年人保持着微笑,说,“这趟车确实会经过里格斯站没错,但是它不会在那里停,因为这趟车是特快的跨州列车,不会在那样的小站停,只会在城镇里或者城镇附近的火车站停车,这正是它快的原因之一,就算要停,也只会在安尼斯堡停车。”

  说到这里,中年人略微凑近,说:“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什么,坐错火车的事情时有发生,到时候再重新转车就是了,反正再怎么样也比骑马和坐驿站马车快。我经常乘坐火车到处跑生意,听我说,下次如果你想要在里格斯站下车,你得乘坐另外一辆相对老旧一些且车厢少些的火车,那列火车只要是个站,只要那个站台没有废弃,它就会停车。”

  年轻的牛仔看了这个中年人一会儿,又抬头看了看从车厢天花板顶部垂下的一根粗绳,笑了笑,说:“这辆车会在里格斯站停的。”说完,便接着看报纸去了。

  中年人还想再说什么,突然,他注意到这个年轻的牛仔腰间的枪腰带和所配的左轮手枪的枪柄,猛然意识到自己最好还是保持缄默,于是便低下头去,将注意力放在自己之前一直阅读的那本厚厚的书上。

  火车呼啸着,车轮飞速转动着,头顶着滚滚的黑灰色蒸汽,驶上了那座横跨达科他河的巴德横渡大桥。

  火车的鸣笛、浓烟和宛如万马奔腾的车轮声惊走了还徘徊在铁轨附近和旁边栏杆的各类禽鸟,就连在桥下的河畔饮水的白尾鹿也都四散而逃。

  不过,它们很快就会回来的,因为火车通过这座桥也只需要花两三分钟而已。

  当火车的车尾刚刚离开大桥时,年轻的牛仔从座位上站起,他本就高大的身材在当前相对低矮的火车车厢里显得更加高大。

  他抬手握住那根从车厢顶部垂下来的粗绳,用力拉了一下,紧接着,便是警铃声大作。

  警铃声响,整辆火车几乎都因为这动静乱了套。

  火车司机听到铃声,立刻紧急制动,想要以这种方式让全速前进的火车在最短的时间内停下。

  突如其来的紧急制动也让火车上的乘客们慌了神,乘务员则一边控制着自己的身体不被火车强大的惯性甩翻在地,一边高声安抚着乘客,试图告诉所有人坐稳身体,不必惊慌。

  火车在里格斯站稳稳停住,乘客们纷纷从车窗里探出脑袋,想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胡须花白的乘务员从火车上跳下来,有些气急败坏地对着车头喊道:“出什么事了?为什么突然要紧急停车?”

  “我听到了警铃声,现在我还想问你发生了什么呢,”火车司机喊道,“难道不是你拉的警铃?”

  “那根绳子我连碰都没碰过,”乘务员有些疑惑地说,“那是谁拉了警铃?”

  正当他问着这个问题时,火车上运送牲畜和马匹的车厢门被拉开了,一位头戴黑色赌徒帽,穿着蓝色上衣、黑色长裤和镶着银色马刺的牛仔靴的年轻牛仔牵着一匹高大神骏的黑马从车厢里缓步走出来,下到站台上。

  乘务员立刻认出,那是之前问他里格斯站什么时候到的乘客。他立即跑到年轻牛仔的身边,说:“先生,您不能通过这种方式下车,这是不合规矩的,甚至会……”

  说到这里,年轻的牛仔转过身来,乘务员这才看见牛仔配在腰间的左轮手枪,原本有些气愤的表情立刻蒙上一层惊恐,毕竟在这个世道,随身带枪的人一般都不好惹。

  “甚至会什么?”年轻的牛仔问,“你想说什么?乘务员先生?”

  “呃,我是想说,如果您真的需要,我们以后会考虑在这里增加一个停靠站。”乘务员几乎是立刻改变了口风,他虽然已经活了挺久,但他可没活够。

  牛仔看了乘务员一会儿,说:“没关系,我已经到站了,谢谢。”说完,牵着马离开了站台。

  乘务员见这个年轻的牛仔远去,立刻逃跑似的攀上火车,冲着车头喊道:“现在没事了,开车!快开车吧!”

  火车司机闻言,也没有再管其他,立刻开始操作,让这辆火车继续开动起来。

  一人一马在树林掩映的道路上缓步走着,不多时,走到一处三岔路口。

  年轻的牛仔看着面前指向两个不同方向的道路,有些厌烦地啧了一声,从裤兜里掏出一张被折叠成小方块的地图,将其展开后,开始仔细研究接下来该怎么走。

  “现在的问题是,先去草莓镇安顿下来,还是去里格斯营堡方向调查现场,”牛仔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抬起头观察现在的日头,“嗯,现在时间还早,就算是去里格斯营堡勘察一番后,也能在天黑之前到达草莓镇,也罢,就先去勘察现场吧,不过,我都可以料到,现场估计早就被破坏得不堪入目了,不过,哪怕能找到个残留下来的轮轴也是好的啊。”

  盘算完接下来的去向后,牛仔将地图按照原样折叠好放进口袋,攀上马背,双脚顺势一夹马腹,神骏的黑马长嘶一声,旋风一般向着里格斯营堡方向跑去。

  这位借助火车警铃迫使火车停下的年轻牛仔,正是昨天下午从瓦伦丁启程的布兰迪。

  因为考虑到路途遥远,为了争取时间,尽量早地开展调查,他选择了火车这个最为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不过,也确实是疏忽,他只为了图快,忽略了火车本身的种类,直接买了一张特快列车的车票。

  不过,好在他急中生智,想起他上辈子似乎在一部老电影里看到过通过拉响警铃强行下火车的操作,于是立刻如法炮制,果然奏效,不过这种方法,如果可以,布兰迪不想用第二次。

  里格斯营堡,是位于蒙大拿河上游北部的一座被废弃的军营,被废弃之前,它曾是一座印第安人的集中营,几十年前,曾有数以万计的印第安人在这里受尽折磨,亦曾有数以千计贪求政府赏赐的美国人将自己的双手染满鲜血。

  至于它因何被废弃,则众说纷纭。有人说,是因为印第安保留地的划分和对印第安人政策的改变;有人说,是因为那些噬血的印第安野蛮人的残忍报复;而更多的人则说,只是因为一场失误造成的火灾。

  据说,直到今天,在这个居住在距离这片废墟不到5英里的草莓镇已经成为了闻名于全国的旅游小镇的时代,如果夜晚独自呆在那片还残留着完整房屋结构的废墟中,仍能隐隐听见曾经在这里受尽非人折磨的印第安人哭喊求救的惨声,令人不寒而栗。

  只不过,这种玄乎的说法没有多少人信,尤其是那些杀人如麻的亡命之徒,他们之中,有的人甚至亲手剥下过印第安人的头皮,那时几乎要冲破耳膜的惨叫,不比那些迷信鬼神之人在心理作用下幻听到的声音震撼人心得多,更别说畏惧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所以现在,这里虽然被废弃已久,但是总是有些难辨善恶的可疑人物在此出没。

  在布兰迪个人的推测中,既然货物是在里格斯营堡附近被劫走的,那么里格斯营堡必定有重要线索,假设那里有人藏匿,那么这个人至少也会是一位潜在的目击者,就算没有人,里格斯营堡也有很大的可能曾经被劫匪占据,既然曾经被占据,就算过了好几天,也有很大的概率留下足够用以追踪的痕迹。

  然而现在,他就站在里格斯营堡堆满杂乱碎木的土地上,面前,那幢这片区域唯一保持了房屋形状的建筑物的屋檐下,三个流浪汉一般的牛仔站在他面前,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所以,”布兰迪的眼睛始终锁定着三人的一举一动,毕竟他们的枪腰带和腰间的左轮手枪是实实在在的,“对于我所说的事情,几位知道多少呢?”

  “你TM谁啊?”其中一个流浪汉牛仔嗤笑一声,不干不净地说道,“我们凭什么要告诉你那天我们看见了什么?”

  “我是谁不重要,但是我相信,你们一定认识这几张纸上的印第安人。”布兰迪说着,从兜里掏出三张五美元的钞票,很随意地展示在这三人面前。

  三人的眼睛立刻直了。毕竟,对于生活在这个国家的普通人,尤其是像他们这样居无定所还没有依靠的穷牛仔而言,一张一美元的钞票都算得上少见的奢侈品,更何况是崭新的五美元钞票了。

  其中一人有些见财起意,伸出一只手就要去摸布兰迪手中的钞票,可手指刚刚触碰到那丝滑的纸张,那三张印着印第安酋长半身像的崭新钞票便从他的指尖滑走。

  布兰迪将钞票放回兜里,看着那三双透露着贪婪的眼睛,布兰迪微微一笑,说:“只要你们把你们知道的告诉我,这些钱都是你们的,怎么样?”

  三人面面相觑,随即哈哈大笑。一人迅速从腰间抽出自己的左轮手枪,狞笑道:“那我们直接抢了你,或者干脆弄死你,岂不是能弄到比那十五美元更多的票子?”

  布兰迪看了眼对准自己的枪口,轻轻摇了摇头,叹口气,举起双手,说:“好吧好吧,你们成功了,这确实是我没想到的。”

  布兰迪干脆的投降引发了三个流浪汉般的牛仔的哄然大笑。

  “温馨提示,年轻的牛仔,”那个举枪的人一边笑着,一边走上前,手伸进布兰迪的裤兜开始摸索,“在外头,别随便露富,下场会很惨的。”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我想,我也得提醒你一件事,”话音刚落,布兰迪将腿猛地一妞,那个来掏他口袋的人的身体立刻失衡,布兰迪趁此机会,抬手将那人手中的枪夺过,并顺势将那人拉到怀里,一手制住那人,一手持枪抵住了那人的太阳穴,“最好等目标失去抵抗能力了,再去翻他的口袋。”

  另外两人慌了,连忙去摸枪,但布兰迪直接往天上放了一枪,说:“别动,动一下,我就在你们的伙伴身上开个洞。”

  那两人摸枪的手立刻僵住。

  布兰迪此时再次露出胜券在握的微笑,说:“现在,告诉我我想知道的,只不过,你们已经失去了从中获取报酬的机会。”

  “别动啊,你们千万别动啊,”被布兰迪控制住的那人喊道,声音里充满因为恐惧而不自觉产生的颤抖,“该死的,你们倒是说些什么啊?三天前,或者四天前,有没有在这附近看到过什么车队,或者看见过什么劫案啊?”

  另两人再度面面相觑,此时二人的眼中尽是迷茫。

  不过下一秒,他们二人眼中就将只有迷茫了。

  两声几乎连成一声的枪响从布兰迪身后响起,他面前的两人眉心立刻多出一个深邃的枪眼,二人眼中迷茫更盛,似乎还增加了被突然袭击的茫然,可还没等他们看清子弹的来向,他们的身体便软倒在地,意识也永远地陷入了黑暗。

  遭遇意外情况,布兰迪没有犹豫,将自己制住的那人用力推了一把,身体拧转,另一只手迅速将自己腰间的左轮手枪抽了出来,身体侧站,双手一前一后,同时瞄准了前面的流浪汉牛仔和身后不知身份的枪手。

  “原来是你啊,看你那身行头,我还以为是亚瑟呢,”身后传来了熟悉的声音,“别紧张,自己人。”

  布兰迪回头一看,迈卡和蓝尼正站在他身后,迈卡手中的双动式左轮手枪枪口朝上,还有些许黑烟从中袅袅飘出。

  “是你们?”布兰迪将自己的左轮手枪收回枪套,而另一把枪则一直对着最后一个流浪汉般的牛仔,他瞟了一眼自动走到他两旁的蓝尼和迈卡,问,“你们怎么来西伊丽莎白州了?”

  “我自觉申请到这里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赚点外快,你也知道,我们现在依旧需要钱,”迈卡说着,瞟了一眼蓝尼,说,“至于那个黑小子,是老大塞给我的,说什么帮我保持冷静,哼,我什么时候需要一个黑皮小鬼指手画脚了?”

  蓝尼适时打断了迈卡夹枪带棒的侮辱话语,问布兰迪:“你伤好了?怎么都跑到这边了,还和这种人玩起互相抢劫和绑架的游戏了?”

  布兰迪当即将自己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一五一十地说给二人听。

  “哦,原来是那个老奸商让你来的,他还真会使唤人,”迈卡一脸恍然大悟,“不过说实话,你打探消息的本事确实还欠些火候。”

  “我马上就能问出东西了,”布兰迪争辩道,“而你却在这个当口开枪杀掉了两个可能为我提供重要线索的人。”

  “既然他们三个是一起的,那么只留一个活口就够了,”迈卡无所谓地说,“还有,小牛仔,你也许知道怎么从文明人口中套情报,但是那一套对这种货色不但不管用,反而还会促使他们恶向胆边生。”

  “没想到你在这方面也有心得,”布兰迪不屑地笑了笑,做了个“请”的手势,说,“那好,你这么厉害,你来问。”

  迈卡冷冷一笑,也不答话,只是踏步向前,手中的左轮手枪晃来晃去,枪口几乎将那个跪倒在地的人浑身上下的所有要害全部点了个遍。

  “诶,小子,”迈卡蹲下身,用枪挑起那人的下巴,说,“说说看,三四天前,这里有没有发生什么跟马车或者马车车队有关的趣事?”

  那人身子抖得跟筛糠似的,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迈卡也不废话,直接开始倒数。

  “五。”

  “四。”

  “三。”

  “我说,我说,你别数了,”那人大声喊道,“三天前,这里确实有一支由两辆马车组成的车队被劫了,劫车的人枪法极好,要么就是用了狙击枪,反正,他们先是打死了车夫和车上的护卫,然后和其他的守卫狠狠干了一仗,然后在草莓镇的警察赶到之前,将两辆马车开走了。”

  “马车往什么地方去了?”布兰迪问。

  “这我不清楚,”那人摇了摇头,说,“当时枪战特别激烈,后面警察还来了,当时只有我在,我的两个伙伴,也就是现在在地上的那两位,他们跑去河对岸打猎了,所以不在,我也不敢露头,等警察也离开后,我再看去,已经什么都看不到了。”

  “那么,对于劫车的匪徒,你有什么印象吗?比如说,容貌特征?”布兰迪接着问。

  “那些人要么黑布蒙面,要么头上套着掏了眼睛口的麻袋,看不清样子,衣服也就比我这身好那么一点点,看不出来历。”那人忙不迭地答道。

  这时,枪声再响,最后一个流浪汉般的牛仔的声音戛然而止。

  “你干什么!”布兰迪有些生气了,他还没问完呢。

  “浪费时间,”迈卡吹了口枪口上的黑烟,说,“这个人明显一问三不知,你问再多问题,也没有多大用。”

  蓝尼则在一旁小声劝道:“好啦,布兰迪,别跟他置气,他是个什么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布兰迪用力将手中那把破烂的左轮狠狠砸在地上,没有说话。

  迈卡见布兰迪的模样,有些好笑,抬起头望向他们来时的方向,却见到一个娇小的身影骑在一匹个头比一般马略小的小马身上,向这边快步奔来。

  “哟嚯,”迈卡似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说,“布兰迪,你一定想不到我看到了什么。”

  “你能看到什么好东西,梅琳娜和菈尼的写真?”布兰迪心中腹诽,回头顺着迈卡所看的方向望去,顿时有些傻眼。

  只见玛蒂,那位布兰迪以为得过些时日才能再见的小姑娘,正骑着一匹半大的血骝色纯血马,向着他们这边马不停蹄地奔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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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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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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