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董依依特别想念小时侯的母亲,想念母亲身上的味道。也许每个孩子,不论长多大,都无法忘记母亲身上的体味。那是一种未经修饰过的、自然的体温所散发出来的味道,淡淡的,特别让人想在怀里沉睡。
这种记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从婴儿期开始?还是在长大以后?董依依都不得而知。尽管这种想念的感觉此刻已经占据她的整个心灵,但是她从不会给母亲发生任何一条信息告诉自己的近况或者感情上的问题。
董依依打开手机,看着手机通信薄里那个叫顾红的人。顾红是她的母亲,但是却不是她现在思念的那个人,她思念的是小时候母亲的形象,现在她对母亲是恨的。董依依狠狠地按下了关机键。
“顾红!你嫁不嫁、到底嫁不嫁,不嫁的话你只有这么大了!”顾红看着高高举起凳子的父亲,父亲佯装要打。
“爸,那是你们小时侯给我许的亲,我不想嫁。”
“你为什么不想,他家条件好,有几亩好水田。”
“这叫什么条件好,有田有地的人多了去,我想嫁的人是……”。
“那我倒要看看,你找个什么样的人,比得过我给你说的这家。”
“好,到时候你准同意的。”说完,顾红一脚迈过门槛,到堂屋挑起扁担,担水去了。
顾红在家里是最勤快的,每次父亲从干农活回来,第一个倒水洗脸的是她。要出去干农活,那个团得最大、烤得金黄的饭团总是先递给父亲。水缸总满着的,可以映出人的模样。地也总是扫得最勤,不论是堂屋、睡房、火房、院坝都像下过雨冲洗过似的。顾红都是先清扫干净,再挑几桶水,在地上撒上皂角水,一瓢一瓢舀水边舀边扫。因此父亲格外疼爱他的“招弟”。
父亲在一次赶集的时候,看到一块碎花布,尤其好看,黄粉粉的小碎花朵,点缀在鹅黄的棉布上,衣领还有几颗布包裹过的纽扣,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好手艺人之手。父亲用他卖烟叶的钱扯了几尺做了件花布衣服。
顾红从父亲手中接过这件衣裳,贴在脸上,想象着自己穿上花布衣衫的样子,咯咯咯的笑了起来,看得父亲直抿嘴:这个娃竟然开心成这样。
顾红舍不得穿这件花布衣裳,把它押在木箱底,上面摞上一件一件的衣服。
顾红的篮球打得也好,别看个子不高,只要到她手里的球,谁也抢不走。同学们戏称“顾红,你就是个秤砣的手,太铁了吧,谁也抢不走,哈哈…”。一个叫董飞凡的男同学没有笑,把头别过去,跑开了。
每次打篮球比赛,董飞凡都是要去看的,他坐在高高的石坎上,从不喝彩,只是一直一直的看,直到比赛结束。顾红在带球的一刹那看到了那个坐在石坎上的他,没看清他的样子,只是晃眼间看到他穿了一件白色的的确良衬衣,衣领白白的。董飞凡的篮球打得也好,但是他更愿意看她打。
顾红这次没有篮球赛,她特意穿上了那件花布衣裳,站在一棵树下,一边看同学们打篮球,眼睛一边瞄那个石坎,石坎上没人……
球赛结束了,顾红和女伴们结伴回家。但她不像以往那样同她们嘻嘻哈哈,自个走着。伙伴们发现了她的异常。“莫非,你的的确良没来看球,你想他了?”其中一个调侃着说,把她的辫子甩得老高。
顾红正要争辩,在路的那头看到了穿白衣的人,衬衫扎在蓝色裤子上,脚上穿着白底黑边的布鞋。一看就知道是一针一线用心缝制出来的。
“我们就先走了!”女伴们纷纷和顾红打招呼。“你们等着我。”顾红跑去追赶她们。
“你等一下,我有话跟你说。”是站在路边的那个声音,顾红立在了原地,手上攥着自已的辫子,“什么?……”
“我要出去当兵了,你等我回来,这个是笔,给你!我会给你写信,你用这只笔给我写吧。”
顾红接过这只笔,是钢笔,应该很贵吧。要是平常顾红不会收别人的东西,还是这么贵重的。但是这次她握着笔没有说话。
这条铺满了树叶的泥巴小路,只有几分钟就可以走完,这次像走了半个世纪。久远到没有时间的起点,也没有了终点,就想这样的走下去,直到落日余晖。
顾红回到家,心里像揣了个兔子,胸口跳得叮咚叮咚的。她像个贼,慌忙跑到屋里头。拿出那只钢笔,放在床枕头下,不妥,一会二姐回来会看到的。放在箱子底下,不方便。找来找去还是决定缝个小口袋在衣服内衬里,好放,也安全。
“三丫头,你跑哪去了,一回来就往屋里钻,半天不见个人影——”是妈妈在叫她。
一夜难眠,鸡叫好几遍了顾红才睡着,她也不像往常一样起早。
“老支书,你这是……”顾红刚起来洗漱就听到从火房传来一个老者的声音。
“莫非是他的父亲?”,顾红忍不住想听,尽管这不太好,但毕竟涉及到她的终生大事。“你看,我家老二跟我说了,娃们好上了,我也知道你给顾红说了亲,我今天把家底都带来了。”
顾红在火房里看到了两担稻谷、两封白糖、一腿猪后腿肉和一坛东西,不像酒,估计是一坛猪油。
“老支书,你这么多东西,我这……这”
“老弟,你不要推迟了,我心里还愧疚着呢!要你去办解除婚约的事,你也要费力的,多担待了。”
“好吧,既然你们家都有这个决心,我也豁出老脸去了,再难我给人家道歉,等你们家老二当兵回来就完婚”。
听到自己的婚姻大事在长辈们的主持下定下了,顾红感觉心里甜甜的,比吃了几封饼干和双喜白糖还甜。
他来信了,说等着他回来就完婚。
而顾红这一等就是五年……
在等待的时间里,顾红也当了五年的代课老师。五年共计1825天,而他们往来的书信不多,但每一封都安静的躺在顾红床前的一个木制桌子的抽屉里,抽屉带个圆环,还可以上锁,顾红用一个笔记本压着。
听说董飞凡要回来了。董飞凡退伍回来的第三天,家里按照当地习俗给他和顾红办了酒席。董飞凡穿着绿军装,他1米8的个头,俊朗的脸庞,英姿飒爽。
顾红穿了一件绯红色的花布衣衫,两根辫子又粗又长,贴在胸前;红扑扑的脸因为抹了百雀羚,越发显得水嫩、光滑,一撮可以滴下水来。
“你们俩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啊一一大家伙说是不是?”说话的是村里的一位长者。
“谁说不呢,你看这新房也建得好,梁也挑得高,结实牢固得很,够传个两三代了!”
“多谢各位长辈,我和顾红商量好了,办完酒席我们就搬到城里了,想为将来铺垫铺垫,有了孩子也可以有个好地方上学。”董飞凡把酒杯举在胸前,环一周一饮而尽。
“当过兵的人就是不一样,这气魄一一”大伙称赞的称赞、窃窃私语地窃窃私语。
董飞凡是见过世面的人,虽说带着顾红在人生地不熟的城市陌生,但是他脑子灵活。看到别出租盒子板,回家就把新房的板子拆了,气得老爷子抡起烟杆斗追着就是几杆子。
“给我滚,你要是不给老子混出点样子来,就别回来了!听见没有——!”
董飞凡连夜请顾红二舅套上马车,拖着拆下的木板进城了。
那些年城里人做生意的人多,渐渐的出现了万元户。虽说出租盒子也能维持生活,还略有节余。顾红抠钱抠得紧,一年不到就存下了几千块钱。
到城里的第二年,大女儿就出生了。虽说是个女娃,董飞凡没有重男轻女的念头,他视为掌上明珠,取名依依,伊人可爱的意思,是他的贴心小棉袄。
只有飞凡妈,看了很是不满,就来看了一趟,拎过来十几个鸡蛋,就再也没来了。每次顾红和董飞凡回去看望二老,婆媳见面心里像堵了墙似的,拆不掉。顾红每次待不过一天就回娘家了。
第二年诗语的弟弟出生了又添了个妹妹,顾红和婆婆的关系才比之前缓和了。孩子的爷爷每次来都挑来当季的杨梅、板栗或者猕猴桃哄孙子孙女。
几年下来,顾红勤俭持家,一家人的小日子过得平平淡淡。顾红眼里只有孩子和这个家,去哪吃个酒席必是当天要返回的,也没有任何娱乐。
董飞凡看到自己的老战友有的干出了名堂,自已还在出租盒子板。就想干一番大事业,渐渐的,家也回得少了,经常在外面喝酒应酬,半夜醉醺醺一身酒气回家。
董依依和弟弟妹妹们,时常听到父母的争吵声。三几个裹着被窝大气不敢出,有时候还有“砰一一的一声”,不知什么东西又被摔破了。
在几个老战友的帮衬下,董飞凡凑到了一点本钱,收购了一家连年亏损的麻纺厂,除去安置麻纺厂职工的成本,董飞凡成为改组后的第一大股东,持股48%。另一位持股30%的股东是他的一位朋友,也支持他。剩下的22%都是散户,有职工持股,也有小股东,董飞凡通过协议的方式购买他们的股份。由于收购付款的时间放得比较长,资金压力相对较小。
董飞凡看重的是麻纺厂占的这块地皮,在成为实际控制人之后,就将主营业务搬迁,将原厂址作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董飞凡成立了当地第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眼光独到,楼盘销售回款快,董飞凡就掘到了第一桶金。hΤTpS://WWω.sndswx.com/
看到了房地产的黄金时代,董飞凡陆续拿地,几个楼盘一起开工,眼看红红火火搞起来。董飞凡成为这个小城市的明星。围绕他的人物形形色色,一到哪都一帮一帮的,都称他董总。但是人红诱惑也多。
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与顾红的话说不上三句。夫妻之间的温情逐渐被消磨。
随着董依依和弟弟妹妹们个接一个去上大学、读高中,顾红没有了寄托,开始打起了麻将。
“反正,你家那位能挣钱,打5块的太小,至少也来个二十的……”牌友们劝到。
尽管顾红只是输钱,没有赢钱。现在只有麻将能给她一点刺激,她整个人麻木了,每天除了做三顿饭一一尽管没有他,但她还是要做。尤其是寒暑假,孩子们回来,她才感觉到自己活着的价值。
顾红打麻将回来,桌上放着一封信,是董飞凡的,她也预感到这一天的到来。她看也没看收拾好行李,登上了几千公里外的火车。只给董依依们留下了一句话:“妈走了,你们好好照顾自己。……”
董飞凡回家看到人不见了,才意识到这二十多年来自己对顾红的伤害,他回家收起那封信,四处打听她的下落,几年没有音讯。
几年后,房开企业在银行贷款没有以前那么容易了,为了几个楼盘项目的运转,董飞凡不得不向民间资本借。借贷的利息高得惊人,有4分的、5分的,甚至到后来挺不住的时候,他连10分的也借过。
其中一个楼盘由于资金链断裂,购房户围攻售房部要求退房,材料商、施工人也一改往日的和气,要求支付材料款和工程款。债主们更是每个月都讨要利息,而他已经支付高额利息几年了。
他身边的人一个个都向躲瘟疫般的从他身边逃离。
这一切如潮水般灌来,太快,现在没有顾红的支撑,“我……不知还能撑多久”董飞凡后悔没能经营好这个家。
“依依啊,要是爸爸当初没有做房地产就好了,现在我们还能踏踏实实的过个普通人的日子。”电话那头满是忏悔。
“爸,你挺住,我们把所有的资产都卖了吧,能还多少是多少,我和弟弟妹妹们都大了,学费这些的你不用管了,我们能自个挣钱读书、养活自己。”
董依依挂断电话,拨通了显示着“顾红”的电话号码。
“你回来吧!回来看看爸爸,他需要你!”董依依近乎哀求了。
“我是不会回去的,他的人生是自己造的,他把我也造进去了,我的苦向谁说?!我恨不得一一”
“嘟嘟嘟…”
这个世界的声音仿佛被暗物质吸走了一般,只有这嘟嘟嘟的声音,直刺进董依依的脑袋,啃噬着她的细胞,蔓延到她的血管,像是要喷射出来。哪怕带出口血也是好的,可是愣是憋着——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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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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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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