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晚唐浮生精校版>第三章 前所未有
  亲兵煮好茶后,李忠亲自端了上来。

  储氏、解氏一前一后,端来了几盘瓜果。

  宋乐冷着脸,哼了一声。

  邵树德哈哈一笑,将解氏拉入怀中。

  宋乐脸现怒容。好家伙,当着他的面,还敢这么离谱?!

  。邵树德抓住解氏的手,指着衣袖,道:“羊毛织成的布,夏日穿之嫌热,冬日穿着正好。”

  解氏满脸通红,储氏脸色复杂。

  宋乐脸色稍霁,看了看后,道:“昔年在灵夏,有羌人贩毛布至,买过几匹,价甚廉,无人问津。”

  “穿着可舒服?”邵树德转过解氏的脸,问道。

  “大王所赐,自然……”

  “说实话!”

  “不是很舒服。”

  “先生所言不差。毛布确实差了,不过还可以改良。”邵树德放开了解氏,继续说道:“今岁河阳免税,明年征收两税之时,百姓若纳羊毛,可折色收取。”

  毛布或者说呢绒,邵树德是下了大决心,一定要把这门产业做大做强。

  因为这是可以结合百姓手中现有的物资,让他们提高收入的。棉花、蚕桑,都需要额外种植,但羊不需要,本身就是三茬轮作制的一部分。

  最理想的状况,是北方寒冷地区的农村,家家户户纺羊毛、织呢绒;南方农村,养蚕缫丝,织造丝绸;至于中部,随他们意了,蚕桑也好,羊毛也罢,甚至种棉花也没问题。

  粮肉奶产量的大增,以及随之而来的乡村手工业的振兴,是一切梦想旳起点。

  在制度、风气合适的情况下,社会会自我演进,完全不需要你充当发明家。

  而且这是最扎实的,因为是从根基上开始经营,而不是拔苗助长,建立了一个沙滩上的城堡。

  “若大帅能做出表率,带头穿毛衣,或许确实是一条路子。”宋乐说道。

  “羊毛亦分等级。”邵树德说道:“走,观外便有,不妨去看看。”

  “也好。”宋乐是个实干家,对这些能增加百姓收入的事情非常关心。

  金仙观外有一个羊圈,总计不到百头绵羊。

  刘景宣屁颠屁颠地赶了过来,听闻夏王要看羊,立刻点了一人,让他牵出来一头。

  “先生请看。”邵树德指着绵羊胸腹部,道:“这两处的毛最差,为下等。颈部、背部之胎毛,上等;尾巴、腿部之毛,次等。若用上等毛来织布,穿起来不会太难受。次等毛亦可用来纺纱,制毯,下等便只能用来做刷子了。”

  其实,次等、下等毛如果再精纺一下的话,也可以做毛衣。

  羊为了抵御冬天的寒冷,会长出一层细绒毛,山羊、绵羊都有。但山羊其他部分的毛粗硬,不好纺纱,所以绒毛特别明显,故称羊绒。绵羊的毛整体较为柔软,与绒毛很难区分,故统称羊毛,并不是说绵羊没有羊绒。

  。次等、下等毛精纺,就是为了挑出柔软细腻的绒毛,可以拿来做毛衣。

  其他的毛,真的价值不大。有些粗硬的,除了做刷子没啥用处。

  “不意大帅竟对羊毛有此精研。”宋乐惭愧道。

  还以为大帅在金仙观鬼混呢,没想到是在干正事,这可真是错怪大帅了。

  “哈哈。”邵树德略显得意地一笑,道:“先生再来这边看看。”

  说罢,举步进了旁边一个房间。

  “此物名为梳毛机。”邵树德指着一台像长凳一样的带梳子的木质机器,说道。

  羊毛的加工程序,一般分为洗涤、敲打、粗疏、弓弹和精梳四步,在此时的西域、中东和欧洲已经较为成熟了,有相应的机器。

  不用不好意思,大唐的技术没有点在羊毛上,因为没这个需求,所以这些机器都是从西域胡人那里学来的。

  事实上直到后世,出土的我国古代毛纺织文物,多集中在新疆、青海、陕北,为少数民族聚居区。专业处理羊毛的技术和机器,在中原是比较匮乏的,也比较落后。

  没办法,又只能搞拿来主义了,重金求购西域技术。

  但邵树德怀疑西域的技术也不是最先进的,目前还在想办法引进阿拉伯、东罗马的毛纺技术和机器。

  至于灵夏原本存在的处理驼毛的技术,说实话太落后了,完全是手工处理,效率很低,是党项人的副业,没有太多参考价值。

  “梳毛机,我也不太满意。”邵树德说道:“最好想办法改进一下。”

  是的,西域那些城邦的处理羊毛的机器,虽说比完全手工处理强,但也强不到哪去。邵树德觉得,至少要改成脚踏式的吧,以提高效率。

  当然这个也不用太操心,如果河阳真产出大量羊毛的话,有了需求,自然就会催生机器。

  当棉花在宋代渐渐普及后,慢慢也出现了处理棉花的机器,有需求,就有市场,就有发明,完全不用你着急。顶多为了加快进度,可以高额悬赏,但真不用你当什么发明家,更何况邵树德也不懂。

  “或可在各州县悬赏,总有能工巧匠愿意去尝试。”宋乐提议道。

  “先生与我想一块了。”邵树德笑道。

  。江氏、卢氏二女正在梳毛。

  她们将大团的毛纤维均匀摊薄,从一个梳子剥到另一个梳子,再把疏松的毛纤维落成海绵状的薄片。机器很大,一次可以梳理很大一块羊毛,确实比手工梳毛强多了。

  其实邵树德见过更离谱的。阴山蕃部的牧人,他们甚至在厚实的羊毛下寻找细绒,然后用手拔毛,一天往往只能收集一钱多重的绒毛。太落后了!

  “大王,欲得巧儿,还得至长安想法子。”刘景宣在一旁轻声说道:“少府掌百工技巧之政,有织染署者,工匠众多。”

  少府下辖多个部门,如掌冶署、织染署、诸钱监等,“供天子器御、后妃服饰及郊庙圭玉、百官仪物”。

  简单来说,就是制作各种器物,供朝廷使用。

  同时还是一个培训、考核机构,如:“细镂之工,教以四年;车路乐器之工三年;平漫刀槊之工二年……”

  教完要考试,给工匠定“职称”。

  这個机构的传承一直没断,这些年在地方入京值役的工匠帮助下,甚至愈发兴旺了,“教作者传家技”,一波又一波地培养巧儿。

  刘景宣这个建议,确实不错。

  “刘苑监此策甚好。”邵树德赞许地看了他一眼,道:“我这便给韩宫监去信。”

  刘景宣脸笑得像朵花一样,得夏王夸奖,前途无量啊。

  宋乐也随口夸奖了两句,刘景宣笑得更欢了,这位或许就是未来的宰相爷,可不得了。

  “先生,光有机器,无羊毛亦是不行。河阳之事,还得多费心了。”邵树德行了一礼,说道。

  “就是劳碌命。”宋乐叹道:“也罢,看在百姓的份上,拼了这条老命又如何。”

  邵树德自然连声称谢。

  搞羊毛纺织,是紧密结合目前河阳的农业生产现状的。如此大规模的毛纺织产业,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前有未有的,这或许会深刻改变整个北方的面貌。

  宋代推广普及棉花,这是以牺牲粮食产量为代价的。但三茬轮作制下,谷物产量只些许下降,肉、奶产量大增,羊毛是凭空多出来的,其实并未占用田地,这可比发展棉纺织强多了。

  邵树德有信心,他治下的百姓,生活水平会超过任何一个封建王朝,即便明清这种技术相对成熟的朝代也比不上。

  宋乐当天下午就匆匆忙忙地走了,连来这里的本意都忘了。

  邵树德又到机房内仔细琢磨了一下梳毛机,但他实在没有发明改进的天赋,一筹莫展。

  晚饭是和卢氏、江氏一起吃的,主食是羊乳粥,加了药材,其实就是白居易诗里的“乳和地黄粥”——嗯,据说有“滋阴养胃、补肾益精”之功效。

  江氏下午吐了,经询问,最近有好几次了,可能是孕吐。

  邵树德大喜,这小姑娘是五月初作为战利品入手的,算算时间,应该是六月份怀上的。

  听闻江从顼带着数百人逃奔广陵,投靠了杨行密。唉,你逃个什么劲,若你妹妹为我诞下了子嗣,还能杀了你不成?

  当即把刘景宣找来,江氏不用干活了,好好休养,卢氏也不用干了,负责照顾江氏。

  三十八岁了,才六个儿子,又不愿收义子,终究还是太少了。

  晚上在书房内看军报。

  江氏天真烂漫,不用干活了颇为欣喜,又是青葱少女,对未来有绯色的幻想,觉得做威震天下的夏王的女人也挺好的。卢氏不知想到了什么,一直低声抽泣。

  邵树德懒得问,他看得出来,这女人其实已经认命了。

  晚唐将帅的妻女,他印象中只有两人比较刚烈。

  一个是杨崇本之妻,为朱全忠所辱,写信告诉了丈夫,下场不清楚。

  一个是朱延寿之妻,在朱延寿被杀后,非常清楚自己的下场,“妾誓不以皎然之躯,为仇者所辱”,投火而死。

  其余的——呃,就是朱延寿之妻王氏所说的,一般要被仇敌抢回家,“为仇者所辱”,然后为仇人生儿育女。hΤTpS://WWω.sndswx.com/

  曹贼的高光年代!

  换个地方看军报,舒舒服服地躺到了床上,左手将羊脂白玉般的卢氏搂在怀里,右手拿着牒文。

  这一份说的是杨行密遣严可求、江从顼至汴州,采买绢帛。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肯定还有别的事情,邵树德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他们在谋划什么。

  “你说,杨行密在谋划什么?”邵树德左手捏了捏,问道。

  卢氏躲了一下,不说话。

  “嗯?”邵树德加重了语气:“将来还要为我生儿育女呢,若我败亡,你是何下场?”

  卢氏仿佛被箭击中了,定在那里不动,良久后才道:“江…江从顼之父江彦温与蒋玄晖有旧,定是去修好的。”

  “和我猜想的差不多。”邵树德笑道,又捏了捏作为奖励。

  蒋玄晖是朱全忠比较亲近的幕僚,虽然职位不高,但崛起的速度很快。杨行密通过这条线修好,应该有效果。

  他又想起了萧符。

  局势若此,萧符似乎也有所动摇了。

  这很正常,只要邵树德没出什么大昏招,或者突然暴毙什么的,朱全忠的败亡是可以预见的。他本就出身南梁房萧氏,萧遘、萧蘧在这边可谓地位尊崇,如果真投过来,不至于没人帮着说话,所以他也有投降的动机。

  还需要加把劲!让包括萧符在内的宣武军文武官员,更清楚地看到大势。

  “该去趟河阳了。”邵树德低声念了一句。

  扭头一看,江氏竟然已经睡着了,这小姑娘的心该有多大?

  卢氏也“睡着”了,是装的。

  粗糙的大手很快上下摩挲了起来,既已“睡着”,自然可以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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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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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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