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晚唐浮生精校版>第六十三章 威望与风潮
  其实早在建极四年底的时候,东西向的一等国道(两京大驿道)就已经修通到了汴州。但因为战争开支等因素,接下来的动作十分缓慢,两年间向西只通到了渑池县,还没出河南府,向东通到了静戎镇(今兰考东北),也没出汴州地界。

  随后两三年,两京大驿道修得断断续续的。目前西向过了陕州城,继续往潼关方向推进。这一段成本还是比较大的,很多地方的拓宽有点困难,需要花费不少人力。

  东向的动作稍快,经考成、冤句,抵达了曹州济阴县。也就是说,汴、曹段二百余里全线贯通,曹州向东通往郓州的路段,也已经完成了三十多里,离定陶镇不是很远了。

  南北向的云襄道,北端继续停留在太行陉口,南端在过方城县后,经博望故城、南阳县、淯阳故城抵达了新野县,正往邓城故城、安养县的方向开进,明年肯定能修到襄阳城外。

  两条主干道,以洛阳为交汇点,实乃帝国基干工程,配上四轮马车,当可造福万民。两京大驿道、云襄道之外,其实还有一些小规模工程。

  西京长安自己就在往邠宁、华州两个方向修路,北京这边则修通了府城到昌平县的这一段—为了方便圣人泡温泉。

  两辆四轮马车先后上了国道,夏鲁奇、种彦友二人带兵在旁边护卫着。

  彼时正是十月,地里的活早忙完了,农人们正在修缮水渠,远远看到大群兵将和两辆难得一见的大型马车时都十分惊讶,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在路旁观看。

  因为有兵将遮挡视线,有人甚至爬上了树看稀奇,场面十分热闹。「稍稍散开一些,让人看看。」邵树德在马车上吹着风,高兴地说道。

  走在平整的一等国道之上,四匹挽马拉着,速度简直飞起—他怀疑有20公里的时速了,不过拉货时肯定没这么快就是了。

  赵植与他同乘一车,也十分感慨,道:「陛下,若在前唐,这车定然没多少人用,本朝则有几分可能。」

  「为何?」邵树德奇道。

  「前唐虽然官马、民马众多,但还是不如本朝。」赵植说道:「此皆陛下之功也。前唐官马多而民马少,本朝官马多矣,与前唐不相上下,但民马就远超前唐了。故马价甚廉,很多人都用得起。」

  邵树德点了点头。

  其实在罗马时代,四轮马车就出现了,但随后经历了很长一段的低潮期,使用量固然不少,但绝对不是随处可见的程度。究其原因,和道路状况、成本、技术息息相关。

  四轮马车重新大规模使用,要到欧洲爆发第一次农业革命的时代了。

  随着三圃制的推广,欧洲人开始大量种植苜蓿、芜菁、燕麦等农作物,这是马儿的优良饲料,使得民间的马匹保养量大增,马的使用成本终于低过了牛。

  自然而然地,马车开始大批量取代牛车。

  而随着马车的市场份额超过牛车,自然要重拾曾经因为成本问题而被边缘化的四轮马车,于是这种马车的技术也不断得到改进。

  到了17世纪上半叶,即中国明朝末年的时候,伦敦甚至已经出现了载客的四轮出租马车—只在市内服务。

  至于交通状况奇烂无比的市外区域怎么办,那当然是修路了,因为四轮马车的运输需求与日俱增,不修路不行,于是又一步步推进了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

  从这个过程可以看出,成本问题十分重要,它是一切的基础。

  四轮马车的优越性明明远超牛车,但就因为马匹稀少,使用成本太高,在12世纪以前一度是牛的三倍,而使得四轮马车几乎绝迹。

  但当三圃制流行整个西北欧地区,马的数量爆发式增长后,一切就改变了。

  马车出现,先是罗马时代的旧款式,然后不断迭代改进,当金属齿轮、轴承的产量、质量、成本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后,新的转向装置也出现了,并慢慢取代了旧款马车。

  整个过程不需要你去人工干预,因为干预也没用。你在11、12世纪就上15、16世纪的马车,只会让这种事物消失,因为当时马车的地位并不稳固,这样高昂的成本、低下的产量,只会让人们继续使用牛车。

  就贵族、皇室那点订单,不足以推动产业的进步,因为量级完全不够。其他行业的发展也很稚嫩,没有什么通用零部件来为你降低成本,这样下去只会扼杀新生事物。

  「其次······」赵植继续说道:「此车若载客,可选跑得快的挽马,或用四匹马来拉。若拉货,可选走得慢一点,但力气大的挽马。前唐没有选育过马种,在这上面差了一筹。陛下三十年倾心马政,硕果累累。在这件事上,前唐列圣没有一位能与陛下相提并论。」

  邵树德闻言,得意地捋须而笑。

  我改变了这个天下,这种感觉实在太爽了。

  认真分析生产力水平,尊重客观规律,积极融入社会,用符合实际的方式一点点撬动进步。没有让这个时代的人感觉太过突兀,因为让他们有这种感觉了,就很可能有意想不到的阻力。

  一点一点改变,慢慢积少成多,这样阻力最少,也最可能成功,他做到了。

  当然,还得感谢唐代那开放到让人惊讶的风气。若换个时代,这样做未必能成功,这是实话。马车一路向北,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后,就远远看见昌平县的城墙了。

  这里人更多。在看到银光灿灿的银鞍直骑士后,又看到跑得飞快的四轮马车,还是接连两辆,众人一下子被吸引了注意力。

  「莫非是圣驾?」有人问道。「圣驾出巡,就四个轮子么?」

  「别说四个轮子,几十个轮子都有。杨广巡视草原,就坐过这种车。」「你怎知道?几十个轮子怎么转弯?」

  「听人说的。」那人不服了犟道:「只要马够多,生拉硬拽也能转向,就是慢了点,应不至于这般飞快。」

  刘守敬正准备进城,听到众人的喧嚣,顿时止住了脚步。

  他是昌平刘氏的嫡脉子弟,今年十五岁。建极四年的时候,被选到宫中,与皇子、公主们一起学习,这次因为家中长辈重病,因此告假数日,回家探视,没想到还没进昌平城,便看到了圣驾—他很清楚,大群银鞍直护卫的人,只可能是圣人,纵然皇后出巡,也只是宫廷卫士随行,不可能出动银鞍直的。

  他没有在外面耽搁,加快脚步进了城。

  不一会儿,突然有几个少年从外面冲了进来,径直奔到一家店铺前,气喘吁吁地问道:「店家,有那个······那个·····就是那个没有?」

  刘守敬心中好奇,停下了脚步,默默听着。这是一家主卖塞外山野货、药材、皮子的商铺。店家生意清淡,正在门口打瞌睡,闻言看了一眼少年内,叹了口气,道:「年纪轻轻的就不行了啊,可惜。」

  「嗯?」领头的少年满脸问号。

  「圣人五十多了,还能夜御数女,连得皇子、公主······」店家摇了摇头,道:「你们才十五六岁,年少不知爱惜身体,唉。来晚啦,店内没那个药了。」

  「好你个贾竖!怎地凭空污人清白?」少年一把揪住店家的衣领,涨红着脸,怒道;「我来买皮帽,你道何物?」

  「呃······」店家傻了,原来自己误会了,于是连连告罪。少年人松开了手,兀自骂骂咧咧。

  这个年纪,你可以说他别的不行,但需要用虎狼之药才能

  维持,那就是侮辱人了,因此格外愤怒。店家擦了擦冷汗,将五六个少年都引进了店里。在外面吵吵嚷嚷,不明真相的人看见了,可能还以为他卖假药呢。

  「要哪种皮帽?本店有羊皮帽、狗皮帽······」店家让伙计拿来了几顶帽子,一一介绍。「不是这些!」

  「这种帽要了何用?」「熊皮帽有没有?」

  「就银鞍直武士头上戴的那种。」少年们七嘴八舌,纷纷问道。

  店家一听,直接摇头,道:「没有。」

  「你连熊皮帽都没有,怎好意思卖皮帽?」有少年愤怒地敲了敲桌案,质问道。

  店家无奈地说道:「好教诸位壮士知晓,本店也是一年前才开始卖皮货。裘衣卖得较多,但十件有八件是羊裘。帽子就少了,咱幽州地界,除了蕃人谁戴皮帽?再者,他们若戴皮帽,也是自己做,根本不会到城里来买。若非圣人弄起个风潮,我这一年也卖不了几顶皮帽。熊皮帽子,哈哈,谁买啊!」

  「你这破店,关门算了。」

  「今晚就烧了你这鸟店,叫你没熊皮帽。」「烧了过分了,我来给他泼粪。」

  「算了,这店不卖熊皮帽,整天卖假药,早晚倒闭。」

  「我们村有人年逾六旬,在这买了假药,服用后当晚就死了,还没找他算账呢。」

  店家额头青筋直露,一甩袍袖,直接不理这几人了。

  刘守敬在门外听了半晌,也哑然失笑。

  同时也感觉有些惊异,在宫里读书习武时不觉得,今日到外头走了一遭,却发现这世道变化得可真快啊。

  圣人这威望真是没得说。幽州的少年郎们,最近几年应该经常听到圣人征战的故事吧?大败契丹攻灭渤海,赫赫武功,如何不让人神往?

  中年人或还没什么,但热血的少年郎最是敬佩这种有着不世武功的君王。若换个没甚功业的天子,熊皮帽还会这么受人追捧吗?

  银鞍直,那是圣人的亲军,代表着大夏第一等强兵,是幽州所有弓马娴熟的少年们最向往的地方。这个天下,变了,人心渐渐变了。

  店内的争吵结束了,少年们陆陆续续摔门走人。刘守敬注意到,走在最后一人故意放慢了脚步,偷偷折回去,像做贼一样买了包药,藏好后一溜小跑走了。

  「你也要买药?」店家上上下下打量了刘守敬一番,劝道:「我看你神完气足,身体康健,不似方才那人气血亏虚。虎狼之药,还是不要用了,越用越废,爱惜身体要紧。」

  刘守敬没有生气,笑道:「我不买药,只是有事询问。」

  「说吧。」店家也无聊,拿了两张马扎过来,给了刘守敬一张,坐下问道。「塞外皮货、草药可好卖?」刘守敬道了声谢,问道。

  「这店还是我家祖上传下来的。说实话,以前不太好卖,但从去年开始,生意一下子好了。」店家说道:「确实皮货最好卖,可惜我进不到好货。」

  「为何突然好卖了?」刘守敬问道。

  「方才听那帮少年郎吵嚷,圣人又弄出了什么新东西?」店家不答反问道。「是。」刘守敬点了点头,道:「四轮马车非常大,转弯自如,还跑得飞快。」

  「四轮马车,我年轻时也见过。」店家叹道:「昌平西北有条石道,年头久了,石面上全是深深的车辙印。那会幕府造了四轮马车,往军都陉运粮食,靠车辙转弯。后来消失了,也不知为甚。」

  车辙转弯?倒是个好办法。刘守敬心中暗赞,有点像圣人说的「轨道车」了。

  「大夏圣人了不得啊。」店家继续说道:「每每弄出一个物事,都能带动风潮。再说回小郎君所问之事,其实很简单,圣人在北平开

  办武学,给入学之人发裘衣。禁军将士建立功勋者,也赏赐裘衣、皮毛、手套。这些军兵四处闲逛,久而久之,羡慕的人就多了起来。小郎君或许没注意,光咱们昌平县,一年之内就多了两家皮货店。唉,赚得比我还多。」

  「为何赚得比你还多?」刘守敬奇道。

  眼前这家店,他虽然没怎么注意过,但模模糊糊有印象,应该是老字号了。

  「关西人开的都是灵州口音。」店家恨恨地说道:「他们能从内务府那里拿货。今年正旦,皇后召外命妇入宫赐宴,听闻都穿着皮裘,也赏赐了不少皮裘。随后么,你也知道,但凡有点钱的,都被自家婆娘缠着买裘衣。这都十月了,正是裘衣开始好卖的时候,恨啊,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赚钱。」

  他们只能卖裘衣,你还能卖药······

  刘守敬笑了笑,道:「原来如此。今日圣人坐了四轮马车,远近轰传。待过阵子,怕是街头巷尾,四处议论纷纷了。这又是一桩好买卖。」

  「谁说不是呢!」店家叹道:「圣人用过的东西,自然是极好的,他老人家这么高的威望,自然群起效仿。可惜圣人不来我这买药,可惜,可惜!」

  这次轮到刘守敬额头冒汗了。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就买药······不是,告辞了!」刘守敬匆匆说完,落荒而逃。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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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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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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