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晚唐浮生sodu目录>第三十一章 归程之灵州
  灵州回乐县内,成汭、韩建二人正在档房内抄录资料。嗯,他俩文化水平有限,当然是靠手下文书来抄了。

  成汭已经弃用郭禹这个假名,毕竟当初犯事时所改,现已至灵夏,没人能来追责,不恢复本名作甚?

  得灵武郡王赏识,成汭被任命为盐州刺史,主持盐州的垦田事务,意图将这个多年来遭到忽视的“内地”州郡发展成具备一定粮食生产能力的钱粮基地。

  灵武郡王已经说了,盐州底子一般,不需要发展得多好,把该做的事做完,别像现在这样大面积荒废着就行。农业经营方式为耕牧并行,但没法给他们解决肉牛的来源,因为都发往灵州了,自己想办法。

  成汭已经上任四月有余,他走遍了盐州大大小小的乡村、牧地,仔细了解了当地的民情。对于大帅提出的耕牧并举的方式,他虽是第一次听说,但仔细想想后,很适合西北的民情。

  地广人稀,土地多,人口少,合该如此。

  其实,精耕自作是很难做到的,不然也不会平均亩产只有一斛了。除非你家里只有几亩地或十几亩地,可以花费较大精力好好侍弄庄稼,不然根本没那个精力,只能粗放式经营,广种薄收。

  国朝初年,丁男授田百亩,其中二十亩是永业田,这是朝廷送给你的,可以自由买卖。另有八十亩口分田,死后政府收回,另授他人。一百亩地,你告诉我如何精耕细作?即便到了天宝年间,户口大增,但就北方而言,丁男人均有田四十到六十亩是普遍现象,仍然不可能精耕细作。

  也就在江南,比如浙西(苏南、浙江一带),元和年间户均十八亩地,这才有可能精耕细作,一年收两季,一季稻和一季麦,加起来年产量也只有五六斛每亩。但耗费的人力太大了,靠精耕细作提高产量,就此时来说不现实。

  但完全粗放式管理也不行,那样亩产量能给你降低到几斗,而且收获起来也麻烦,根本忙不过来。

  所以,精耕细作与粗犷经营之间,有个平衡点,也就是最佳收益点,即户均六十亩左右。一年收六七十斛粟麦,三十余斛杂粮,和精耕细作的十余亩农田收益差不多,但人轻松,同时又比粗犷经营的广种薄收高很多。

  “韩使君,今岁灵州那三百庄户的小麦收成如何?”成汭坐在桌前,桌上有一壶煮好的茶,看起来非常悠闲。

  “据李仆射所言,每亩收麦两斛三斗,二十亩麦田,收了将近七十斛。”韩建说道。

  连续两年高产,已经证明了这种模式可行了。六十亩地,二十亩种了麦子,收七十斛,秋收后还可种点杂粮,又可收十五斛左右;二十亩豆子,收两茬,得二十余斛;二十亩大宛苜蓿养牛,一年产的奶都不是小数目,农家制了很多酪,自家食用之余,还可出售获利。更别说,牛本身就是资源,宰杀一头,对家庭收入而言,都是大进项。

  农产品有大量剩余,可供养城市里不直接从事农业劳动的人群,这是发展工商业的前置基础。

  “回乐、保静、怀远诸县,今年有一万户实行此种轮作之法了吧?”成汭又问道。

  “有的。据幕府僚佐透露,其实有一万七千余户。多出来的是家有余钱的军士、军校、官吏家属,直接从草原各部买牛。”韩建叹道:“若非地近草原,如何能有如许多牛?”

  成汭点头应是。他在荆南被李侃俘虏,本应斩首,不过灵武郡王点名要他,于是全家被送了过来。荆南之地,稻麦轮作,一家累死累活,也就够侍弄二十亩田,年收稻麦百余斛,与那三百庄户的收成相当。但人家一年还得了许多奶,每年再宰杀两头牛,又得许多肉,牛角、牛筋、皮子也能卖钱,这收入却是要超过江南了。

  塞上江南,名不虚传!

  灵武郡王,也是够用耐心的。先花三年时间,在龙兴寺庄户那边试种。成功之后,又在灵州等地慢慢推广,然而还需要到第三年才见效。

  真真是有耐心!做事也是真的扎实,一心为民,当得——呃,神器。

  ******

  灵州东南的薄骨律渠附近,谢瞳看着遍地的农田,心情复杂。

  被接回汴州后,朱全忠对他十分热情,经常饮宴,赏赐颇多。但怎么说呢,吴兴郡王身边已经没有谢某人的位置了。头号谋士是敬翔,二号谋士是李振,至于他谢瞳,则得了个亳州团练使的官职,但这只是闲官罢了。

  为了体现自己的价值,谢瞳自告奋勇,提出到灵夏查访一番,摸一摸灵武郡王的底,看看这个劲敌的潜力如何。

  朱全忠略作犹豫之后,便同意了,还从踏白都里面挑选了一些精锐,加入一支商队里面,前往灵夏刺探情报。

  他们是从关中走的,第一站就是盐州。不过沿途乏善可陈,牛羊是不少,农田则很少,户口也不丰,这让谢瞳稍稍放了点心。

  不过在进入灵州后,他的三观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齐整无比的农田本来看得挺赏心悦目的,但其中总有一份种了“草”。谢瞳也不认识那是什么草,只知道是给牲畜吃的。

  牲畜栏就建在农田边上,用低矮的栅栏围住,里面养了二十头牛。

  这会正值申时,家家户户打开了牛栏的木门。不用他们驱赶,一头又一头的牛慢悠悠地踱进“草”田里,大吃大嚼起来。

  有的还一边吃一边拉,吃得很欢快,拉得也很欢快。

  牛粪,谢瞳还是知道的,颇具价值。吴兴郡王在河南办马政,牧场里产出的马粪,素来是牧监大小官员们的大进项,以至被人讥笑为“吃粪”。不过挣钱嘛,不寒碜。

  谢瞳示意了一下,正在路口售卖货物的谢彦章会意,拉着一位农户问道:“敢问这田里的草是何物?”

  “大宛苜蓿。”农户一边挑拣绢帛,一边说道:“这草好,一年长三次,得有几千斤吧。也是奇了怪了,出这么多草,这地也不贫,两年后种麦子,一亩地收两斛多。”

  “两斛?”谢瞳听了有些吃惊,问道:“当真能收这么多?”

  “龙兴寺庄户这两年都收两斛三四斗,收完麦子再种点杂粮,还能收不少。咱们第一年种,三年后收成如何未知,但应差不了。”农户头也不抬地说道。

  “这是何道理?”谢瞳有些不淡定,追问道。

  “看见那些粪了么?”农户终于抬起了头,说道:“二十头牛的粪,如果堆一堆,再弄到田里,这地能不肥么?”

  谢瞳有些了然,但又觉得不止于此,多半还有别的原因。

  “这是哪位大才想出来的法子?”

  “自然是灵武郡王。”农户满是皱纹的脸上终于显现出了一些表情,只听他说道:“俺们庄户人家,就指着土里饱食。灵武郡王得神人天授,想出了这个法子,只要有效,俺们恨不得给他立生祠。”

  神人天授,当然是扯淡的。这法子也不是邵树德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后世欧洲16-18世纪农业革命时期厚积薄发的产物。

  凭借此法,西欧地区的农业产量在百余年间涨了三倍,奥秘就在于连续两年的休耕及豆科作物从大气中固氮,给土壤额外增加了氮元素。同时通过牛粪,将农作物生长时吸收的营养物质,又返回了相当部分回田里。

  而且这休耕,还不是字面意义上的休耕,事实上通过种豆子及苜蓿,可以额外获得收成,同时土壤又增加了氮元素,可谓一箭双雕。

  另外,轮作不同农作物,还可以减少病虫害,进一步提高产量。农民也可以根据各种农产品的价格,合理调整不同农作物的种植比例,而不是单一的粮食,有点面向市场的商品农业的味道了。

  最后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遇到灾害时,混合经营的农业方式有更强的抵御能力。

  “六十亩地,粮豆收成不比全种种粟麦少,还有肉、奶产出……”农户走后,谢瞳嘴里念念有词。

  河南、河北两道,地里几乎全种的粟麦,年年种,一刻不停歇。地越种越贫,能维持亩产一斛,已是大为不易。灵夏之地,风俗竟然如此不同!

  “谢使君,若此事为真,可否在淮西试试?”谢彦章走了过来,问道。

  “怕是不行。一个村子,都找不出几头耕牛。吴兴郡王还在为筹措官牛放贷烦心,不可能做到灵夏这般地步的。”谢瞳摇了摇头,说道。

  两人说话间,村子里突然热闹了起来,原来是一户人家要杀牛了。据说从草原上买过来时便是老牛,已经到大限了。

  谢瞳听了想笑,不过想想又正常,人有大限,牛自然也有大限。

  “走吧,去看看。”谢瞳拉着谢彦章拐上了一条土路,朝村子走去。

  土路左边是一片牛栏。这家人似乎比较讲究,把地里的苜蓿割回来喂牛。牛一边嚼吃着,一边用无辜的眼睛看着二谢。

  右边亦有一户人家,在向邻人打听有没有芜菁种子。芜菁冬天仍能缓慢生长,收完杂粮后种下,可缓解牛羊饲料不足的窘境。

  “灵州农人,倒是把地利用到了极致。”谢瞳暗想。

  两人很快走到了村子中间,才观看了约莫一炷香的工夫,远处突然有人大喊一声:“灵武郡王班师矣!”

  呼啦啦一阵风,围在杀牛现场的孩童们全往路口跑。他们有的手里还抓着奶酪,长得跟小牛犊子一般,纷纷涌到路口看过路的大军。

  谢瞳、谢彦章二人也转身望去。只见远方的天边,大队骑卒在前头开路,后方旌旗遍野,刀枪如林。

  “这是天柱军!”一个小孩子说道。

  “胡说,此乃义从军!”另一位稍大些的孩子说道。

  “义从军不都是党项人么?为何不髡发?”前一个小孩子杠上了。

  “党项军士亦是要蓄发的,你不懂。”大孩子不屑道,随后,又转过头去看那些越来越近的骑卒,眼神专注,表情羡慕无比。

  再大上几岁,便去募个衙军,穿上这一身,在村子里兜上一圈,还不是想娶哪个媳妇就娶哪个?

  大军一路前行,并不停留。

  谢彦章浑身紧绷,仿佛看到了天敌一般。

  一队队士卒从村口驿道旁北去,没人冲进村子劫掠,甚至往这边看一眼的都没有。

  军士们脸上多有风尘之色,但许是近乡的缘故,精神头非常不错。无人喧哗,队列整齐,背插认旗的队头们不断提醒本队军士注意队形,两侧有骑卒游弋,还有哨骑往来传递命令,一切按部就班,忙而不乱。

  足足过去数千步骑之后,一杆大纛(dào)遥遥显现。

  孩子们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有人连手里的奶酪都掉了。不慌,从地上捡起来继续吃。

  “这帮顽童,竟连纛旗也认识,灵夏武风如此之盛么?”谢瞳笑了,但嘴里有些发苦。

  灵夏与淮西,几乎就是两个世界,风俗、农业都大不相同。

  一辆饰以象辂(lù)的马车驶了过来,左右跟着八名手执斧钺的骑士,再外围,则是数百名盔甲精良的亲兵卫士。

  这应是灵武郡王的座驾了。谢瞳与谢彦章对视了一眼,默契地低下了头。他们不是孩童,一直盯着看会被认为图谋不轨,这会还是别自找麻烦了。

  车驾过去之后,又是无边无际的步卒大队。看旗号,应是铁林军。

  如今谁都知道,邵树德没设亲军,但铁林军就是他事实上的亲军。起家之部队,装备也更精良一些,士卒们更是对他们的统帅非常信服。日后若兵戎相见,这支部队应格外留意,多半不太好打。

  步卒后面,又是一车车的财货,铜钱、绫罗、獠布、金银器堆满车厢。

  孩童们几乎齐刷刷地发出一声惊叹。

  每次出征,都有大量财货、牛羊拉回来,现在就连孩子们都知道出征打仗的好处。

  闻战则喜,大概说的就是这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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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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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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