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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七十三章钟情之诗

  古人笨,滴血认亲压根不靠谱。

  亲子鉴定这种东西,唯有现代的dna检测最靠谱。

  别说秦舒柔这个孩子的确不是萧权的,就算是萧权的,萧权也能让孩子变成不是他的。

  滴血认亲,指双方都是活人时,将两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内,看是否凝为一体,如凝为一体就说明就是亲子关系。

  别说两个大活人的血了,就连家里那个小黄狗的血,都能萧权融为一体,难不成萧权还是那小狗的亲爸爸?就算那狗喊他爸,他萧权也不敢应啊!

  萧权越是大大方方,秦舒柔越是无话可说。

  刚才她还想着来兴师问罪,问萧权为何玷污了她,却又让别人来娶她。

  可如今萧权这么坦荡,连滴血认亲都敢做,秦舒柔什么话都不敢说。

  她紧紧握着祖父留下来的信:“为什么......为什么之前不让我看这封信。”

  “因为我萧权,曾经真心实意想与你做夫妻。”

  萧权这话不假,秦舒柔美丽又有家世,他也的确想和她好好过日子。

  奈何,他这个上门姑爷,秦家人不喜欢。其他人不喜欢萧权不要紧,可秦舒柔一如既往地任性,殴打萧母,和外男私相授受,假孕。

  秦舒柔望着他:“那后来,你为什么执意和我和离?我都怀有你孩子了......你还要......”

  “你根本没怀孕,你是假孕。”

  到了这时候,萧权直接戳穿秦舒柔,说起这个,他心痛了一下:“其实我很期待这个孩子,这是我第一个孩子,结果你却骗了我。”

  秦舒柔愕然,冷汗直冒:“你早就知道我骗你了?所以,和离是你蓄谋已久,而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明明是她骗了萧权,秦舒柔委屈得跟个受害者似的。

  “我曾想爱你,可你配不上我的感情。”

  萧权说这话的时候,很认真,很郑重,唯有这样,秦舒柔才相信,她与他之间真的结束了。

  结束得彻彻底底。

  好聚好散,是他们最好的结局。

  要不是没有秦八方,恐怕连好聚好散,秦舒柔都不会得到。

  萧权如此认真,没有了往日的嬉笑,也没有了不屑。

  他是认真的。

  她也真的失去了他。

  秦舒柔颓然倒在地上:“萧权,我想和你在一起,真的,我想和你在一起。我不喜欢梁怀柔......”

  她这模样,以前有多嫌弃萧权,现在眼里就有多在意萧权。

  女人心,海底针。萧权眉头一皱,这秦舒柔咋的变了一番面孔?

  在古代,男人是可以三妻四妾。可秦舒柔是郡主,萧权若是再娶了她,萧权当真得背上祸乱宫闱的罪名。

  秦舒柔哭得抽抽搭搭:“本来,我的良人是朱衡,在没和你成婚之前,我们就互相有了好感。后来朱衡对我动手动脚,也是因为心有不甘。可是,朱衡死了,我好不容易对你有了好感,你也与我和离。”

  好家伙,秦舒柔一番话,倒是给朱衡那个畜生洗白了。

  “你早有了和离之心,为什么非要杀了朱衡?”秦舒柔脑回路清奇,矫揉造作:“我再也没有在诗词上能如此相通之人,我再也听不见他的诗,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等等,你且先别感叹。”萧权伸出手:“这句诗,啥时候变成是朱衡的了?”

  “嗯?”秦舒柔拿着手帕,捂住自己红嘟嘟的小嘴,哭唧唧的,眼睛里是大大的困惑,萧权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出自李白的南陵别儿童入京,当初萧权穿来大魏,被秦家的小厮一顿怼,这才有感而发的诗句。

  “你说,这是你作的诗?”

  秦舒柔身躯一颤,难以置信:“你、你不要骗我。”

  一直以来,秦舒柔因为这诗句对朱衡心心念念,深感佩服,觉得朱衡是天上有地下无的诗仙。

  每每在夜里,秦舒柔翻来覆去,吟诵这句诗。

  奈何,后来朱衡死了,她再也无法得知全首诗,这一直是她的遗憾。

  而如今,萧权说这诗是他所作?秦舒柔声线一颤,脸火辣火烧:“不,不是会是你的。”蜀南文学

  “怎么不是我的,开玩笑,来,哥给你背全诗!”

  萧权作势,就把全诗念了出来,好死不死,萧权还念得很开心: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白酒刚刚酿熟时,我从山中归来,黄鸡在啄着谷粒秋天长得正肥,喊着童仆给我炖黄鸡、斟上白酒,孩子们嬉笑吵闹牵扯我的布衣。

  这一段出来,秦舒柔眉头一皱,这一段和那一句有啥关系!平平无奇,一定是萧权骗她!

  萧权摇头晃脑:“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放晴高歌求醉,想以此自我安慰,醉而起舞,与秋日夕阳争夺光辉,恨不在更早的时候见到皇帝,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现在终于有了机会,于是快马加鞭,奋起直追开始奔远道。

  秦舒柔听到这里,嘴角一抽,诗中画面跃然纸上。此诗描写从归家到离家,有头有尾,全篇用的是直陈其事的赋体,而又兼采比兴,既有正面的描写,而又间之以烘托。

  诗人匠心独运,不是一条大道直通到底,而是由表及里,有曲折,有起伏。

  萧权见她脸色不对,打了一个响指,打得秦舒柔心惊肉跳,他念出了秦舒柔无比熟悉那一句:“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最后一段,一层层把感情推向顶点。犹如波澜起伏,一波未平,又生一波,使感情酝蓄得更为强烈,最后喷发而出。

  全诗跌宕多姿,把感情表现得真挚而又鲜明。

  草草一语,倾倒至尽,词意俱尽,如截奔马。

  秦舒柔娇躯一软,眼前几乎一黑。

  秦舒柔脸色俱白,萧权纳闷了,一首诗而已,秦舒柔为何如此激动?

  他作的诗还少吗?偏偏秦舒柔却对这首诗反应那么大?

  萧权哪里得知,这句诗,让秦舒柔对朱衡情根深种。

  只不过,今天秦舒柔才知道,她这情根,他娘的种错了地方。

  她朝思暮想的才子,竟然是枕边人萧权!

  她无比敬佩的才情,竟然出自她无比嫌弃的姑爷!

  她还生生地错过了他!她一腔思念和倾慕,倾注错了地方,还搞得自己如今这么狼狈!

  往日里,秦舒柔必然口口声声:“这一定是你抄来的!”

  结果秦舒柔缓缓地站起来,无比狼狈的夺门而出,连和萧权半句争辩都没有。

  “娘子!”梁怀柔追去,留下白起一群人目瞪口呆。

  不是吧,秦大小姐为何哭得那么伤心,那么委屈?而且,他们刚才竖起耳朵听,也没见她骂萧权半句。

  白起等人八卦地望向萧权,萧权耸肩,摊手:“和我没关系啊,我就念了一首诗,她就哭成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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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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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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