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愿望,今日便可以满足你。第二个,密旨已发,藏于青园书房,殿试过后,你若得到状元,便知道朕的回答。”
“谢陛下。”
皇帝点头,转而夸起秦风。
萧权没有立刻得到答案,也在意料之中,朝堂之事不是小儿游戏,不可能立马开奖。何况,状元势必是他,他不担心结局。
秦风不屑,得了会元就一定能得状元么?自大!他只听到皇帝表扬自己,整个人都飘飘然,十分神清气爽。萧权在旁边静静地站着,再也不多话。
萧权明白,皇帝大肆表扬秦风忠勇可嘉,这样众人就不会把焦点放在自己身上,相当于在变相保护他。
“陛下,该上朝了。”
马公公提醒一句,和秦风聊着的皇帝点头,他转头望着被冷落了许久的萧权,只见他不急不燥地站着,颇有君子的温润之风。
“萧会元,今天你所许两个愿望,皆是国家大事,并无私人利益。你就不想为自己要点什么?”
皇帝说得这般明显,便是还要再赏的意思。马公公从未见过皇帝这么喜欢一个人,马公公微微一笑,示意萧权可提要求。
“没有。”萧权这招和女人的欲拒还迎一个道理,有时候你越不想要,别人越想给你,最后你自然也拿到了,还在别人那里留下一个谦和的好印象。
果然,皇帝摇头:“这样不可。”
萧权一笑,不开口。
皇帝思虑一下,把心中早就想好的赏赐说出来:“我听闻,剑痴招揽你,许下了给你六万两的承诺。虽然日后他不会再招揽你,可天家无戏言,皇叔这六万两,朕替他给了。”
这个赏赐,在萧权意料之中。
皇帝意思很明显,诗痴的六万两,萧权得去退了。
他不接,岂不是傻子?萧权愉快地行礼,口中虚伪地推辞:“谢陛下,萧某不敢受。”
六万两银子,相当于六千两黄金。
这个赏赐一下,他所得的黄金,就是秦风的两倍。
方才还得意的秦风,瞳孔狂颤,却不敢表露出来。
“若不是你当机立断,皇叔也活不下来,这是你应得的。”皇帝手指了指,一根银柄马鞭递在萧权面前。
秦风眼睛一亮,这是上好的马鞭啊!皇家专用!
“皇叔送了你一匹汗血宝马,此马鞭是朕近日得的,多了一个,送你正好配马。这个用起来应该比香炉顺手、有效果些。”
皇帝话里有话。
皇帝潜在的意思是:这马鞭打起人来,应该比香炉更好。
会试当天,朱衡被萧权小小地摆了一道的事情,皇帝知道了。
萧权看着马鞭,这不就是鼓励他继续动手的意思吗?哎哟,这皇帝,有点意思。这一鞭子下去,朱衡头都得开花吧!
皇帝在告诉萧权:对朱衡下手,可以,并且可继续。
宦官们眸里有精光,今日的陛下分外大方,却不知这是皇帝向萧权下订单,皇帝在要朱衡的人头。
朱衡冲撞了皇帝,魏监国将他运作出来,皇帝自然十分不满。
“谢陛下!”萧权接过,好,他看朱衡早就不顺眼。
秦风内心愤愤不平,萧权无官无爵,竟深受皇恩,真不知陛下看中他什么!
本来,萧权领完赏,今日的会面便结束了。
不料,萧权用受之有愧的表情收下马鞭后,一脸的感动:“陛下,您对草民如此大方,草民不胜感激,草民也有一物,真心想献给陛下!”
秦风顿感不妙。
“草民的父亲,留下一遗物,草民深深爱惜,自觉除了陛下,无人能与他相配。”
萧权短短一句彩虹屁,既嘲讽了秦风,又勾起了皇帝的兴趣:“哦?何物?”
秦风咬着牙,萧权你大爷的!
他想过萧权会用抢、会闹、会使阴招拿回纯钧,万万没想到萧权是这个路数!
“草民父亲留下的剑纯钧,烦请公公传唤。”
方才萧权和秦风入殿之时,身上的利器都按照规矩留在了殿外。
马公公示意,一个小公公双手奉着纯钧进来了。
皇帝一看,果然是萧将军的纯钧,当年杀敌万千,乃大魏最有名的剑之一。
此剑由昆吾阁所造,皇帝再熟悉不过。
如萧权所料,皇帝推辞:“萧会元有心,朕心领了。此剑乃萧将军的遗物,朕不能占为己有。”
皇帝从小公公手里拿过剑,时隔多年,此剑剑气依然如针如芒,十分锋利。想起五万萧家军战死沙场,皇帝长长叹一口气,将纯钧递给萧权:“萧会元,你务必保管好此剑,朕希望有一天,纯钧能再现神威。”
皇帝都不要纯钧,你秦风敢要吗?
萧权白了一眼秦风,秦风快气疯了!
可如今天子在前,他只能强行按住了情绪。
萧权来之前就说过,秦风会不得不把剑还给他。
萧权“感动”地从皇帝手里接过沉沉的纯钧,谢恩:“谢陛下!”
皇帝深深地望了一眼他,笑了笑。萧权浑身是戏,皇帝看出来了:“嗯,朕上朝去了。”
秦风捏紧拳头,咬牙:“恭送陛下。”
皇帝行出宫殿,一群人跟在他身后,仪仗无比威风。
旁人只觉得天颜威重,萧权却看到了,皇帝一上朝堂,便是血雨腥风。
恢复护才制度这事,不简单。
暗渊,昆仑奴们收到旨意的同时,京都的各大官衙也收到了皇帝的命令。
从即日起,但凡文人学子,至少要配上一位以上的护才,否则没有科考资格。
没有人想到,皇帝突然恢复护才制度和萧权有什么关系,知道暗渊一点点内情的人,猜测这是剑痴提议的馊主意。
因为在京都之中,剑痴府中最多昆仑奴。ΗtτPS://Www.sndswx.com/
剑痴一向对身强体壮、打斗出色的昆仑奴,情有独钟。
诗痴气疯了,剑痴闹了这么大的事,他还没有缓过来,萧权还把六万两退回来了。
萧权命白起将六万两银票送回,还附赠一首诗,以慰诗痴。
诗痴打开一看:
咏鹅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鹅鹅鹅?
这特么算什么诗?
这是七岁小孩写的诗吗!
诗痴握着纸,大发雷霆。
没错,此诗就是华夏著名诗人骆宾王七岁的时候,所写的一首诗。
凭借这首诗,骆宾王被人称为神童。
“王爷,主人有言,他就像这首诗,不遵守韵律、格式上的条条框框,率性而为,并不是王爷喜欢的人才。他受了您的招揽,惹出剑痴相争的祸事,主人很害怕,他怕若是再生事端,他无力承担。主人多谢王爷您的厚爱,若王爷单纯想和主人谈诗论道,主人随时欢迎。”
说罢,白起行礼离去。
萧权拒绝得真是干脆利落。
诗痴除了接受,别无他法。他十分不安,经过暗渊这事,皇帝一定盯紧了他和武痴,以及丞相。
公然招揽天子门生,三痴做了这么多年,这是皇帝第一次出手。
剑痴一闹,朝堂所有人几乎都能猜到,三痴和丞相关系匪浅。
这是第一次,皇帝将三痴和丞相的关系,侧面地公之于众,朝纲开始有了异象。
天子不悦,地动山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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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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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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