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向来看曹行之不顺眼,他眼一横:“曹大人,不必你多事,本官若是口渴,会自用。”
宋知不依不饶,一腔的怒火还没有发出来,他岂会轻易放过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赘婿?
若今天的事情传出去,宋知的脸面往哪搁?
若是被一个能人赢了也就罢了,被萧权赢了,即便是口舌之争,以后那些同僚未免会觉得他的口才,连一个解元都不如。
他正欲发火的时候,萧权偏偏就没有给他撒气的机会。
萧权一摆手,一改刚才不配合的态度道:“既然宋大人要萧某作诗,那便作一首。这首诗,送给曹大人、以及在座的每一位。”
萧权特意向曹行之行了个礼,以报答他方才解围之恩。
“拿纸来!”
“笔来!
“砚台来!”
萧权三呼,一直在旁边候着的小厮阿石,赶紧把笔墨纸砚恭恭敬敬拿了上来。
笔墨纸砚是皇帝赏赐的,萧权本来想过显摆,现在机会既然来,极好。
众人多是文人出身,皆是识货之人。
只见那笔是难得一遇的剔红云鹤毛,华美精贵,在京都中一支难求。
那宣纸,竟是宣纸中的贵族青檀纸。青檀纸拥有良好的润墨性,易于保存,经久不裂、不变形、不褪色和抗虫,故得“纸寿千年”之誉,是纸的代表品种。此纸出产极少,只有皇族方可享用。
更绝的是那一方端砚,让众人面露几分妒忌。
朝廷拥有端砚的人,不过七八人,且个个都是立了功的老臣,一个解元竟得了皇帝这么好的赏赐,看来陛下的确看中此人。
亮出这些东西,众人议论声低了些。
而萧权大笔挥墨,行文流畅,无半点停顿,气场全开,令人情不自禁地屏息而望。
萧权所作之诗,是乱世枭雄曹操的观沧海,大魏并无沧海这个地方,为了避免这些人找茬,萧权可以改了名字。曹行之急步走来,一边看着他写,一边吟出来。
“观海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水何澹澹,山岛竦峙。
树木丛生,百草丰茂。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众人瞠目结舌,难以相信地看着萧权。不过一呼一吸数回,他竟写出了这样的诗句!
他们仿佛在诗中看到了大海波涛汹涌,气吞日月,大有“山岳起方寸”的势态!
言为心声,如果诗人没有远大的抱负,没有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没有对前途充满信心的乐观气度,无论如何也写不出如此壮丽的诗篇!
曹行之拍了拍萧权肩膀,极尽赞美之词:“不愧为陛下钦点的解元!此等豪迈之气,非常人所及!如今朝中只有秦老将军有此等气势!”
秦舒柔见他得到了曹大人的赞赏,一愣,难道他真不是抄袭的?
大魏过半数的达官贵人都在此处,这些人的水平比外面那些文人士子高多了,若是抄袭,这些人必然会知道。
可如今个个目瞪口呆,无一人有异议。
秦舒柔暗暗拽着手帕,心中的疑惑便全部打消了。
再看宋知勃然变色,却敢怒不敢言。如今萧权打得他的脸,真是又疼又辣,令他又羞又气!
萧权看了宋知一眼,扭头望向众人道:“萧某不才,献丑了。萧某志在富国安民,志在大魏河山大一统,志在百姓安居乐业,而不是在此逞口舌之能、尔虞我诈、明争暗斗!”
“告辞!”
萧权对众人行了一个礼,便离开了宴席。
留下众人你看我,我看你,不知该说什么,气氛极其尴尬。
萧权一走,宴席不欢而散。众人纷纷向秦老太太拜别,匆匆而去。今日大家对秦府赘婿甚无礼数,又被赘婿亲手啪啪啪地打回脸,他们哪里还有什么脸面继续呆着。
秦府的侧门,阿石追了上去:“姑爷,你今晚又不回秦府?”
“我回萧家去。”
秦府不是他的容身之地,即使中了这解元,今晚萧权被众人当众羞辱,秦府却不为所动,这样无情义的地方,他呆着也没意义。
何况他自会另立一方天地,无需拘于秦家这所谓的高门大户。
他将几两银子丢过去:“阿石,明天去办件事,买些酒曲就和酒坛子送到萧家来。”
“姑爷想喝酒,买便是了,何必这么折腾。”阿石不解,京都的酒是最有名的,多少人来京都皆会去吃酒买醉,怎的姑爷不太喜欢的模样?
京都的酒......
想想萧权忍不住摇了摇头,他还是比较想念二锅头:“我亲自酿,剩下的钱不用还我,赏你的。”
“谢谢姑爷。”阿石眼睛一亮,姑爷竟然会酿酒?
酒曲和坛子花不了什么钱,赏钱是他好几个月的月俸!
原来姑爷这么大方,以前真是误会他!
阿石殷勤地道:“姑爷,你回萧家住,有什么需要小的带过去的?”
秦府拨了不少东西给姑爷,虽然只是些名贵器物,没有什么实用之处,可还是值钱的,如果留在屋子里岂不是浪费了?
阿石一提醒,萧权倒是想起来了:“除了陛下赏赐的纸墨笔砚,把狗给我送过来。”
“啊?姑爷?要狗?只要狗?”
阿石一愣,正要追问,萧权已经大步离开了。
秦家的一根头发,萧权都不会带走。他只是可怜那狗,和当初的他一样,寄人篱下,不得果腹。
狗养着养着就有感情了,比某些无情无义的人更得萧权的心。如今萧权处境好了许多,狗自然也要过上好日子。
“这位小厮。”
阿石正要追上去,却被一个人叫住了,转头一看,原来是曹行之。
“小的见过大人。”阿石诚惶诚恐地行了个礼,头都快低到地上去了。
曹行之微微一笑,扬了扬手头的宣纸::“你与你主子说,今日他所作之诗,本官先行拿去,若出他要,差人来我府上拿便是。”
“是,小的一定会转告我家姑爷。”
曹行之点点头,出了秦府,直奔皇宫。
三更半夜,皇帝已睡下,可曹大人要见,皇帝还是更了衣前来一见。
“爱卿,何事如此急迫,要在此时见朕?”
“陛下,请看。”
曹行之眉毛一挑,扬了扬手里的宣纸,似乎手里是了不得的宝贝。
皇帝会意,眼睛一亮,困意顿消:“莫不是萧解元所作?”
曹行之点点头,他爱才,唯有见到真才实学的人,才会如此高兴。
皇帝精神来了,高兴道:“马公公,呈上来。”蜀南文学
“是!”马公公赶紧接过曹行之手里的宣纸。
长安殿,殿内灯火通明,曹行之和皇帝一呆,便是通宵一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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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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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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