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王爷......他都走了,咱们回去吧。”一个奴仆走出来,小心翼翼地道,“这人有眼无珠,我们不必计较。”
萧权收下了诗痴的钱,证明已经被诗痴招揽,按照规矩,剑痴不能下手。
“诗痴下手倒是挺快。”剑痴冷笑:“这个人,我也要。”
不为别的,萧权和他一样目中无人,骨中有气和热血,他喜欢!
萧权应该和他一起发展大魏的剑道,诗词写得再好,能有剑好使?
大魏的诗痴万万没有想到,会有招揽贡生失败的一天。
因为,萧权收到钱后,竟然没有回访王府!
萧权接受了六万两,就没了?
说好的把诗痴当成知己呢?
诗痴摆好架子,等着萧权求见,之等来冷飕飕的一阵风。
萧权一心往昆仑奴聚集地去,此地在京都最偏僻的东北角,名叫暗渊。
这名字由文人所起,名字之暗,可想而知昆仑奴多不受欢迎,一听便知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
古代的奴,地位十分低下,连一个居住地的名字,文人都要把最不好的两个字给他们。
暗渊名字虽阴沉,实际上只是一个普通的村落,萧权和白起靠走路去暗渊的话,得走两天。大魏京都颇大,于是,他们半路打算买马。
这些天,萧权花钱如流水。
皇帝赏赐的一千两黄金,拿了一半交学费,仅剩的五百金全拿去明月楼办酒席了。
这可是黄金,萧权花起钱来,眼睛都不眨,似乎金子不过是黄土泥沙一样。
就算有赌坊到手,可上次那么多人砸了聚宝坊,桌子凳子以及各种用具都坏了,聚宝坊扔在修缮中,至今仍未开业。
不开业,意味着没有源源不断的银子。而且,赌坊伙计的工钱还在发,每天没有收入,支出的钱反而是一笔笔。
赌坊不营业,萧权没半点着急不说,易归送了二十五万两银子,他也没往家里搬,而是留在赌坊里。
萧权说,从拿到赌坊的那一刻起,赌坊现在有的钱和未来的钱,都属于白起和阿石。
他们两个想用,就随便用。
一夜暴富!
阿石乐疯了!他第一件事情,就是按照萧权的吩咐,逛遍全京都的美食店!吃喝玩乐,十分畅快。
唯独白起,一分钱都没有拿。
白起很清楚,他押中了榜首,这根本不是重点。以他的身份,押中也不会有任何钱,这个赌坊也是易公子认了主人当叔祖,这才轻易地将赌坊拱手相送。
赌坊和钱,和白起和阿石一点关系都没有,偏偏主人竟全给了他们。日常开销,主人不动赌坊半分,所有花销都从他卖诗的六万两出。
人人都说,主人这个秦府姑爷满是穷酸气,白起以为萧权一夜暴富后,会极尽享乐,却没想到他不仅没有享乐,还视钱财如粪土。
主人大气地说,千金散尽还复来,该花花,该用用。
这不,他又大咧咧地花了六百两,把马厩里所有的马都买了下来,并且命人一路护送。
今天来了这么一笔大生意,卖马的大汉十分高兴,不料,一听到是送去暗渊,连连拒绝。
这个地方是生意人的禁忌之地,他们认为暗渊十分晦气,晦气要是沾染上衣服,去都去不掉,人就要倒大霉,所以生意人都不会去。
白起不解:“主人,为何买这么多马?”
“第一次去你家,不用带礼物?”
马,平民百姓都用不起,世家子弟才能使用。这份礼,未免太重。
可卖家不愿意送,原本高兴的白起有些失落。
他和主人之间,有着巨大的身份鸿沟。即使他当上了护才,这些人依然看不起昆仑奴。
“大人,这地方真是不能去啊!我们这些做生意的,除了讨钱,就是讨吉利,只求个平安。”
原本萧权心情好,不和他讲价,他开口要六百两,他也就给了。
结果,他不送?这些马认人,没有熟人,无法立刻驾驭。否则,萧权也不会想用他。
一匹马,约莫二十五两到五十两左右,相当于现代五万到十万块钱。
萧权摸了摸马头,这些马喂养得不错,六百两换十二匹马,其实还可以。
养马不易,打理更难,在古代,马就是现代社会的豪车。
萧权十分明白古人养马的不易。
马是一个娇气的动物,马不好养,骑乘马更不好养。
每天要给骑乘马刷拭和遛马,洗涤蹄子,饮水,喂食,还要训练。
古代,盐是一个昂贵的玩意,养马的人舍不得吃盐,但马需要时不时补喂食盐。所以,喂马人都会把盐让给马吃。
别看今天卖马的人只有一个,可喂马养马的人可达二十来人。
二十来人的吃穿用度,都指望这些马。
马卖了出去,刨去成本,能人均赚个十两,也比种田好得多。
种田一年到头,连三两都赚不到。
可是,萧权一件婚服在当铺,凭着他当上了乡试榜首,衣服都卖出三千两。
世家子弟去明月楼吃顿饭,要十两黄金,也就是一百两白银。
秦舒柔不过是一个将门小姐,却不戴五十两以下的珠钗。
京都的琼酥酒,光卖也卖五十两起步。
平民百姓,苦苦求生存。
世家子弟肆意挥霍,一掷千金。
大魏和现代社会处处不一样,唯独这一点分外相似。
“多给六百两,送不送?”
萧权的话一出,马贩子眼睛一瞪,六百两已经按照最高价卖了,再给多六百两?
去他娘的晦气,送!
送送送!
马贩子嘿嘿一笑:“大人这么爱马,这是对小的认可!小的自然不能再推辞了!别说暗渊,就是前面是上刀山下火海,小的都为您送到!走!”
马贩子一扫脸上的嫌弃,惹火朝天地张罗了起来。
白起脸色一松,萧权冲他扬了扬眉毛:“商人重利,有钱能使鬼推磨,很多事情能用钱解决,不必不开心。在我家乡,钱能解决九成问题。你们大魏特别点,权力世界,钱只能解决一半的问题,不过也够你解决大部分的问题了。”
“是,主人,白起一定谨记在心。”
白起一跃上马,马贩子方才还对白起有几分脸色,看萧权对白起如兄弟一般,嘴巴都乖巧了许多:“兄台,您好眼力!除了大人那匹马,就您这马训得最好!”
白起有些心疼,低声道:“主人,一千二百两,太贵了。”
萧权伸手,一拍他的脑袋:“我教了你什么,你又给忘了?你大声说一遍!”
“今朝有酒今朝醉,千金散尽还复来!”
这是萧权逼着他熟记的诗词,说什么心态的改变,要从思维开始。
萧权大笑一声:“这才是应该有的大侠之风!钱对你而言,已经不是事了!”
马贩子听罢,呆呆地看着萧权一愣,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是何等的豪气?
“大人,您还缺人吗小的也可以当护卫!”马贩子以为白起只是普通的护卫,看见萧权出手如此大方,不由起了心思。
“不缺。”萧权淡淡一句,双腿一夹:“驾!”
三人十二马,马蹄奔腾,去势汹汹。
买马之时,旁边一直有个人抱着剑,靠在外面的墙头上。
他还特点靠在明显的位置,人以出门铁定能瞧见的那种。
他以为,萧权能看见他。hτTΡδ://WωW.sndswx.com/
结果,萧权骑马跑了,这回连眼神都没给他一个。
他正要大声一喝,可群马扬起来的灰尘,呛得剑痴满嘴是土。
萧权!
他气得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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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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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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