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置信地抬头看着游笙兰,壮硕武夫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能说出口。
随后,他的身子轻轻摇晃几下,最终轰然倒地。
而始作俑者这时才吹了吹手上棒槌一样的棍状物,冷着脸向倒在地上,已经魂归天外的壮硕武夫走去。
看着这个刚刚当着未来英国公面枪杀一位江湖人士,却好似并不是什么大事,闲庭信步走来的神仙,三名王府侍卫下意识往后退了几步。
直到此时,游笙兰终于认出朱翊镜手中的棒槌是什么了。
那是边关多年前研发,使用至今的神器——三眼神铳。
三眼神铳,全长约120厘米,共有三个枪管,枪头突出,全枪由纯铁打造,射击时可以轮流发射,是边关铁骑的标准装备。发起冲锋时,边关铁骑即冲入战阵,于战马上发动齐射,基本上三轮下来,就能冲垮敌军。
游笙兰自己当初在边关杀敌时,也经常使用。
但其实一开始,大家都有这样的问题——三枪打完后怎么办呢?
一般说来,换兵器是免不了的了,但中国人的智慧在此得到了完美的验证,这把火铳之所以用纯铁打造,枪管突出,是因为打完后,吹吹枪口的烟,换个握法,把它竖起来使,那就是把十分标准的铁榔头。
人骑着马冲进去,先放三枪,也不用装弹,放完抡起来就打,这么几路下来,估计神仙也扛不住,铁骑之名就此横扫天下。
(顺便说一句,这种三眼铳今天还有,就在军事博物馆里。每次当我看到那些铁榔头的时候,都会不禁感叹:科学技术,那真是第一战斗力。)
互相交换下眼神,三名王府侍卫便挪动脚步悄悄走向佩刀,打算用自己的性命挡下其余两枪,一定要护住张元功的性命。
然而朱翊镜确实看都不看他们一眼,随手挥了挥三眼神铳示意他们滚远点:
“没兴趣折腾英国公之子,你们先起开!”
好在张元功和身后两个大气都不敢出的龙套公子不同,闻言挺身而出:
“听黄公子的话,回来吧。”
王府侍卫随即松了口气,纷纷捡起佩刀,撤回到张元功身前。
朱翊镜则是理都不理他们,在游笙兰复杂的注视下走到壮硕武夫身前,抬手就是一枪:
“拔刀,是吧?”
砰!
拿刀的右手应声而飞。
“偷袭,是吧?”
砰!
左手也随着枪响齐根断裂。
“挟持,是吧?”
砰!
趁着众人注意力都在朱翊镜身上,不知何时来到他身后不远处的矮个子,呆呆低头看向自己被打烂的小腿,惨呼一声倒在了地上。
而随着这声枪响,游笙兰的眼睛终于有了神采。
(据《明会典》及《武备志》记载,自隆庆年间始,明军使用之火器,摘录其一如下:
火器名:五雷神机,隆庆初年装用,有枪管五个,各长一尺五寸,重五斤,枪口各有准星,柄上装总照门和铜管,枪管可旋转,转瞬之间,可轮流发射。
如此看来,这玩意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左轮手枪,还是连发的。
上面的只是小儿科,根据史料记载,明军装备的火枪种类有二十余种,且多为多管火器,打起来哗哗的,别说装弹,连瞄准都不用。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火药发明之后,西方人用来装子弹,中国人用来放鞭炮。
可以说,至少在明朝,这句话是很不靠谱的。
然而火枪在明军之中使用其实不多。
他们最喜欢的武器,按照现在来看叫做火箭筒,当时它的真实名字,叫做佛朗机。
嘉靖初年,一次海上遭遇战中,海道副使汪鋐击败了自己的敌人——葡萄牙船队,战后,他来到对方毁弃的战船上,发现了一批从未见过的火器,经过演示,他发现这玩意威力很大,值得推广,于是他决定,将此物上交中央,并建议仿照。
这是明代火器发展史上的一个转折点。
由于在明代,从外国来的人,大都被统称为佛郎机人,所以所有从外国进来的火器,无论是走私的,偷来的,还是抢来的,统统被称为佛郎机。
而汪鋐所缴获的这批佛朗机(即船炮),是当时世界上较为先进的火炮,朝廷十分重视,立刻派人进行研究。
要知道,中国人一向善于研究,但凡世界上弄出个新东西,甭管是不是自己研制的,拿过来研究研究,几天就能造个差不多的出来,仿制且不说,往往质量比原件还要好。
佛朗机就是如此,从葡萄牙人的船上卸下来,装上弹药射上两发,别说,还真好用,于是乎先用再改,先改再用,再用再改,再改再用。原本放在船上用的大家伙,体积越改越小,种类越改越多。
到嘉靖二十六(1547)年,明代佛朗机成功实现国产化,完全使用国产料件,自主研发,填补了国内空白,并能批量生产,达到十六世纪国际先进水平。
明朝军事工作者们也用实际行动证明,国产货的品质是有保障的。
比如明军装备的大样佛郎机,全长仅两米,有准星供瞄准,炮身可左右旋转。具有极强大的杀伤力。
两米的大炮,一两个人就能用,按说是差不多了,但中国人的改造精神实在厉害,很快,明朝又研制出了小佛郎机。hτTΡδ://WωW.sndswx.com/
小佛郎机,全长仅九十厘米,炮身附有钢环,可供随身携带,打仗的时候一个人就能揣着走,到地方把炮筒往地上一架,瞄准了就能打,比火箭筒还火箭筒。
这玩意儿现在还有,实物存放于北京军事博物馆,本人曾去看过,个头确实不大,估计正常成年男子都能扛着走,有兴趣的也可以去看看。
除了这些步兵炮外,明朝还发明了骑兵炮——马上佛郎机,这种火炮的尺寸比小佛郎机更小,仅七十厘米长,可随骑兵在快速移动中发炮,具有很强的威慑力。
总而言之,明代佛郎机极易携带,操作简便,实在是攻城拔寨,杀人砸墙的不二选择,有了这玩意,那真是鬼才用火枪。
以此可见,满清鞑靼着实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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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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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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