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喜宴办的气派,人人都是吃了油光满面的,这时候见了小夫妻出来,都上来闲扯了聊上几句。
这个说了恭喜新婚、早生贵子,那个赞着沈凌一表人材,庄可卿聪明能干,天作良配的,都是拣了喜庆吉祥的话说。
大伙儿好吃好喝的热闹了一通,恭喜的话自然也是存了几分真心的。
可总有些叔婆婶子的,明明吃了人的饭拿了人的礼,还要仗着年纪大,说些明着夸赞,暗里挤兑的话。
“要说还是丫头有福气呢,说是招婿,结果那沈家还出了五十两,这是得了人又赚了钱的,买卖不亏。”
“要不怎么说是做生意的呢,就是比咱会算账。”
“你个泥腿子,活该就在地里弯腰苦一辈子,哪有人这本事?”
“那是那是,咱这辈子恐怕也是遇不到这运气。”
开口说话的两个,就住了李桂花的隔壁,之前总瞧不起秦寡妇一家,其中一个有时见了李桂花接济这孤儿寡母的,还劝过。
“可别借了一斗米,还了半斗糠的,平白粮食打了水漂。”
当时就被李桂花给骂了个没脸,可就这还一直不长记性,心里想到啥就说,嘴上没个把门的。
属于是那种你穷了她看不上,你有了她又酸的。
“沈夫人就是大气,说好的五十两一文不少,说给就给了,还搭了那么好一盒子,我看只这一个,都能顶个二两银。”
两人还在说,当了众人的面斜眼撇嘴的,也不怕难堪。
他们晓得的很,只要是昨日见了那场景的,和他们有同样想法的不在少数。瞧瞧周围不就知道了?不都闭了嘴在看热闹么,也没个人帮忙说一嘴的。
可庄可卿哪是什么忍气吞声的主。
编排自己也就罢了,反正自从她家日子起来之后,也没少被人议论,都是习惯的,就当是人放屁听响。
可当了她面夸周氏就不行,不说周氏之前如何苛待沈凌,就只那日的一番责打,她就清楚这妇人根本不可能是什么有慈母心肠的。
这送来的银钱,不过是侮辱沈凌的工具罢了,当她不懂呢?
先搁了手里的桶,庄可卿又冲那两人笑了笑还拱了拱手,“婶子费心了,这银钱确实是多,咱家现在可都愁的不知道该如何花了才好。”
“不过想来婶子是没这样的烦恼,我可羡慕的紧呢。”
本以为丫头要生气骂回去了,可谁也没想到她竟冒出这样一句来,种人都先是一愣,接着都捂了嘴直乐,倒让说酸话的两人臊的不行。
对付这种人就该得这么着。
而且道理就是这样。
如果庄可卿今日不做声的默认了,以后不定什么时候都要被人刺上一句,总是没个完的。可现在她这混不吝的一出,倒能让人不小瞧了。
两个挑事的掩面跑了,最近怕是都没脸见人。
给这一打岔,本来热络的气氛都没了,众人略有些尴尬。可眼前这两个小夫妻却同无事发生一般,小夫君还帮小妻子把桶提了。
“各位叔婶,你们先忙着,我同相公先去打水了。”
庄可卿笑眯眯的说完,便同沈凌一道走了。
众人没得热闹再看,一会也就散的干净,只今早这一出,不久就传的全村皆知,之后反倒没人再在庄家面前提过周氏那五十两的事。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怕再遇了什么人,庄可卿领了沈凌走了小路,虽是绕了一些,但也不妨什么事。反正今日他们闲的很。
沈凌拎了两个桶跟在她后面,面上表情看不出什么端倪。
“你不用把他们的话放在心上。”走在前面的少女说道,她没有回头,但她知晓沈凌一定在听,“不过是嫉妒咱日子好罢了。”
“我们以后还会更好的。”
“嗯。”
隔了很久,沈凌才应了。
他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可却不知庄可卿心里从此时开始便窝了一团火。
到了晚上,一家人围了桌子吃饭。
“娘,明日我同沈凌去趟镇上。”
“怎的要这时候去?”秦蔓枝抱了阿满,给小婴儿喂了一口吹凉的米汤。
“后日去趟村长爷爷家,得准备些像样的礼。”庄可卿拿了馒头,撕了一半,又往里塞了炒的鸡蛋,放在了沈凌的手边,“还得买些笔墨书本。”
沈凌拿馒头的动作一顿,这时秦蔓枝又说话了。
“那是该买些,我瞧着凌哥儿一手字写的漂亮,在沈家当是读书的。”她笑着给阿满擦了下嘴巴,“不如就接着读书,莫要荒了,咱家如今应是能供的起。”
庄可卿就知道她娘会同意。
沈凌万没想到庄可卿会做下这个决定。
科举花销甚大,一本书一锭墨都顶得普通农户大半年的嚼用,自己如今已是入赘而来,又如何当起这样的期待呢?
而且,他的手。
沈凌抓了馒头的右手微微收紧。
刚刚岳母说他字好,可他自己清楚,这手已是废了,写出的东西不像样子,如若卷子上是这样的字,怕是考官连看都不会去看一眼。
秦蔓枝看沈凌的表情,知道他在犹豫。
这孩子,真的心思重。
她心中有些个惋惜,也不知那沈家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家,怎么能把好好地孩子磋磨成这样。
“你既识字断文,那就该当读书的,不用犹豫。”
她撂下话,也不等沈凌的回复,只转头对庄可卿说道:“我记得隔壁大杏村有个老秀才,不若你们这次去镇上,再买些肉、糖之类的拜访一下。”
秦蔓枝考虑的周全,母女二人之后又商讨了些细节,等到吃完晚饭,全家支持沈凌继续读书考试的事就这么定了。
那沈凌自己愿意继续读书吗?
他其实是愿意的,毕竟少年意气。
即使经历了这些年的磋磨和打击,但他从来没放弃过自己,自开蒙以来,直到离开县城的沈家,他已是偷偷将沈维书房里的藏书看的差不多了。
庄可卿知道自己和娘就这么帮人做了决定其实是有些过分的,但她总不想看着沈凌,明明有这才华和气质,但却被埋没在这样的乡村。
好不容易脱了沈家的束缚,难道不该更努力的飞的更远吗?
她小心翼翼得瞟了眼默不作声的沈凌,“就先定个小目标,考个秀才如何?”
少年低着头,手里攥着馒头,下垂的眼睫挡住了眼睛,让人看不清他的神情。
“我会尽力的。”庄可卿只听他这么说道。
月上枝头,已是夜深人静之时。
沈凌躺在床上无法入眠。
有多久了?
最近一次有人这么为自己打算,是什么时候的事?
没有算计,没有利益,没有伪善的亲情,只一片真心的为了自己。
想到白日打水时庄可卿的维护,饭桌上岳母的决定,他不竟扪心自问。
我值得她们这样对待吗?
他从未明白过家的含义,也从未被这样善待过,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值得。
“还没睡么。”
沈凌感觉自己的袖子被捉住了,一只温热但并不柔滑的手抓住了自己的右手。
“供你读书是我同娘甘愿的,你不用想太多。”身边的少女转过身来,“如果想在这世间好好走一遭,那就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只要努力便好。”
黑暗中,沈凌看不清对方的样子,但他能依稀感觉到一丝柔软的视线停留在自己身上。
他轻点了头,闭上眼睛,像怕丢了自己唯一的珍宝一般,握紧了掌中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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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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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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