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宠爆农门俏娘子>第一百一十章 回门
  经了这一遭,两人之后回村的路上空气也沉默不少。

  前面就快到通向二李子村的岔路了,庄可卿突然停了脚步,说:“你一定要好好考科举。”

  沈凌知晓少女的意思。

  不是为别人,而是为他自己。

  从前他一直在让,从未想过争,可回报他的是什么呢?

  “嗯,我应你。”

  自此沈凌也作下了决定。

  ……

  秦蔓枝背着阿满在厨房里忙着。

  瞧着日头,女儿女婿也该是到家了,今日走了一天,怕是累的不轻。所以晚饭做的丰盛了些。

  腊肉切小丁,用油炒了,再撒上些积的酸菜,用盐糖调味,盛到碗里时是酸香扑鼻。再盘上十来个黄米饼子,用油煎了,外酥里糯的,加上一锅熬得稠稠的杂粮粥。是连明个儿早饭的量都一并做出来了。

  庄可卿和沈凌回了村子,老远就见了自家小院厨房烟囱里飘起的炊烟。

  他们打开小院的栅栏走进去,见了鸡圈里咕咕叫了吃食的小鸡,菜畦里嫩绿的蔬菜,以及靠了墙放好的簸箕扫帚。

  心,突然一下就软和了。

  “娘,我们回来了。”

  庄可卿一边放下背篓一边往厨房走,秦蔓枝从里面迎出来,“回来啦,洗手吃饭。”

  沈凌跟在后面,叫了声“娘”,之后把庄可卿的背篓提了,放到厨房去。

  夏天白日长,到吃饭的时候,天还没黑。秦蔓枝做主把桌子条凳放到院里吃饭。

  “外头敞亮。”她是这么说的。

  端菜的档口,沈凌从水缸里舀了瓢水,先给庄可卿洗手,接着才洗自己的。

  一家四口坐在小院里,吹了晚风,吃着农家饭,一时惬意无比。就是沈凌,看上去也比平时绷这的样子松快不少。

  秦蔓枝给他夹了块黄米饼,又挖了勺咸菜腊肉,“饿坏了吧。”

  沈凌点点头,老老实实拿了饼吃,“谢谢娘。”

  “别同娘客气,咱现在是一家人。”

  秦蔓枝怀里抱着阿满,给小家伙尝了口米粥,笑眯眯的。

  “今儿个还顺利吗?”她问。

  庄可卿和沈凌吃着饭,抬头对视了一眼,默契的隐瞒了遇到沈家车队的事。

  “嗯,张屠户见了沈凌,还送了他只猪蹄呢,明儿个我去卤了,加个菜。”

  “那我晚上给洗干净,明儿你们出门前就进锅子,晚上就能吃了。”

  秦蔓枝心里高兴。

  这沈家听说是今天已经走了,如今女儿和女婿的婚事也成了,过些天豆腐生意再做起来,这日子不就越来越红火了。

  她如今看沈凌是越看越喜欢,这孩子虽是话少,可一举一动都能瞧出来心里有可儿的。既如此,那他读书的事,自己可得全力支持着。

  秦蔓枝这边下了决心,准备趁着明日小两口去村长家,自己到隔壁李桂花那儿打听下老秀才的事。

  晚饭过后,一家人各自洗漱休息。

  而庄可卿同沈凌,几个月前还互不相识,如今倒要睡在一张床上,彼此成了父母兄弟之外最亲近的人。

  第二日一早,庄可卿趁着做早饭的时候,把昨日张屠户送的猪蹄给处理了。

  猪蹄子娘用火烤过了,上面杂毛烧的干净,也搓洗过。庄可卿直接放在砧板上“砰砰”剁了,撂到锅里先焯水。

  灶膛里火烧的旺,昨日剩下的糙米粥和黄米饼子咕噜的热着,等猪蹄锅里的水滚了,这边儿早饭也成了。腌菜坛子里抓了把泡萝卜,合着些肉沫快炒,一会就做了盘小菜。鸡窝里再摸三个蛋,放水煮了,剥好壳,略撒了点盐,盛在盘子里直接端上桌。

  锅里擦洗干净重下一块猪油,在敲块方糖进去,等起了细密的泡泡,这糖色就熬好了。晾过的猪蹄往里一扔,“刺啦”一声,油香四溢。再翻炒几下,加了豆酱、糖和一些个卤水底子,热水一泼盖了盖子,就先焖着。

  这大清早的,各户不是喝了清水粥就是啃馒头,只庄家的厨房飘了肉味,只引的人耸了鼻子嗅个不停。

  “谁家啊,清早的就弄这荤腥?”

  “瞧着倒像是庄家那。”

  “切,就她家穷显摆,之前连个粥都喝不上,这才几个月,是晨起都要吃肉了。”

  “比不了,比不了噢~”

  村里邻居到了饭点就爱端个碗串门子,你家吃稀饭,他家吃面条的,这哪家烧了点好的,都是关上门偷偷吃。

  可这也没哪家一早起来就开始做肉了,实在是没见过的事。

  村民们稀奇,但话里话外总还有些个嫉妒。

  可庄可卿才懒得管别人怎么想,自家爱吃啥吃啥,总也不碍着别人。

  早饭过后,她把昨日买的东西分出来,肉两斤、板油一块、点心一盒、糖一块、酒一坛,这是村长的,过会带上。另外的肉和油以及点心、糖,是要送了秀才的,放在一边。还剩了盒点心,让娘过会给隔壁李婶子送去,就当感谢婚礼时候的帮忙了。

  “娘,我同沈凌出去了,这灶上就小火煨着。对了。再加把泡了的黄豆,更香些。”交代完了,庄可卿才拉了沈凌出门,临走还让娘把院子里的事留着,等她回来再做。

  “这丫头操心的。”秦蔓枝挥挥手让他们快走,不要误了时候。

  为什么选了今天去村长家?

  其实庄可卿心里就当这是回门了。不过她没同沈凌说,毕竟对方是入赘,如果就这么大大咧咧的说是回门,总感觉怪怪的。

  沈凌和庄可卿拎了满手的东西,瞧着打眼。

  村民有早上去干活的,路上遇了,都要问上两句。

  “去哪儿啊?”

  “大叔好,我们这是去村长家。”

  “噢噢,去村长家啊,好,好、好。”

  等人走远了,几个又聚在一起说嘴。

  “这拎的,又是肉又是糖的,我瞧着还有坛酒啊。”

  “那不是该了?沈家小子在村长那儿住了怕是月把了吧?”

  “还真看不出来,这庄家丫头还是个晓得心疼人的。”

  说到这儿,几人抖眉撇嘴的,心照不宣了又是一顿嬉笑。

  村长这边倒是没想到他们今日来拜访,还带了这么重的礼。媳妇林氏看了一眼,就知道这是份儿回门礼了。

  这小子和丫头是把咱家当岳家呢。

  林氏心里明镜似的,也高兴。当即就接了,让人进去屋里说话。

  村长是一路看了他们成婚的,如今这两个孩子看着好,心里也快活。而且听说沈家昨日就走了,以后怕也是轻易不会再回来,这小两口子日子顺当了。

  “村长爷爷,我和沈凌一直没有好好谢谢您。”hΤTpS://WWω.sndswx.com/

  庄可卿说完,就同沈凌一起,郑重的对着村长行了大礼。村长连忙起来扶了,说:“你们好好过日子便行,以后不要少了我些卤味和豆腐就成。”

  三人坐下聊会,当然主要是庄可卿同村长说话,沈凌在边上偶尔答上一句。等到离午饭还有一会的时候,他们就起来告辞。

  “留下来吃了午饭在走。”林氏挽留。

  “林婶,我们下午还有事儿,就不在您这吃了,改日吧。”

  “这刚成婚,怎的有这么多事?”

  庄可卿也没什么遮掩的,把要去请教老秀才的事给说了。

  村长和林氏都是一惊,这丫头还打算供了沈凌读书?!这读书多费银子!就是之前的沈家,那也是村中富户,供了个秀才,考了多少年才考上,哪是那么容易的事?

  可村长抬眼看了看沈凌。

  少年眉目清朗,气质高洁,虽是同样的粗布衣裳,可瞧着就是和他们不一样。

  想来也是,沈家书香门第,之前再如何对他不好,但总归占了个养子名头,也当是读了几年书的,总比他们这些个天生的泥腿子要强得多。

  村长思忖着点点头,总之先考几年再说,如果实在不行,也能自此甘心做个地里刨食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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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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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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