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叔,您吃完了赶车去城门那块休息会,我和阿凌还得去趟书铺。”
张大没意见,今日本来就是来帮忙的,现下这小夫妻有自己的事要办,他也不好总跟在后面。
只是。听说他们是要去书铺,张大就想起丫头说的要供沈凌读书的事来,他总担心丫头吃亏,有心想劝劝,可也不知怎么开口。
张大吃着面,抬了头,眼神纠结地看了眼坐在自己对面的小夫妻。
接着,他便见了沈凌主动夹了自己碗里的肉块到庄可卿的那里的动作。
罢了。
总归是小两口的事,他个乡下泥腿子,也不懂得读书这些个事,就不要胡乱插嘴了。
看这沈凌,连吃个面的模样都比他们这些个村上的人好看,想来原先在沈家也是学了些东西的,说不定就能考上呢。
吃完了面,张大牵了骡子就往城门那走了。他给沈凌留了个藤筐,免得过会万一有什么东西要买,没地方放。
“走吧?”
庄可卿拉了沈凌,一手拿了糖葫芦,“给你买的,怎么只吃了一个就不吃了?”
“不喜欢?”
喜欢。
沈凌在心里回答道。
“你也吃。”
“原是省给我吃了?”庄可卿打趣道,说着伸了手,直接把糖葫芦举到沈凌的面前,“你吃一个我吃一个。”
面前的少女微抬着头,眉眼弯弯,午日的阳光洒在她稠密的眼睫上,洒下一小片的阴影。琥珀色的通透双眼满含了期待,其中倒映着自己无措的样子。
“吃呀。”糖葫芦又往唇边送了送。
沈凌低头敛睫,就着庄可卿的手,咬了一口。
酸酸甜甜,滋味比刚刚那颗还好。
见人乖乖吃了,庄可卿高兴的眯了眼,直拉着他吃完一整颗,自己才尝了第一口。
呜哇~真的好久没吃上这个了。
外壳酥脆香甜,内里酸糯,感觉比前世大街上卖的好吃很多。
两人也未急着去书店,直到在路边分吃完了东西才走。
……
还是城东那家书店。
前些日子《集注》只剩了一本,掌柜的想从县城再弄些印刷版的来,却是没成,只能着急忙慌的寻了几个落魄书生让他们手抄,说是速度越快,工钱越多,还事先提供了笔墨纸砚,如今,这书店一角还空了处地方来,专供书生抄写。
庄可卿同沈凌踏进书店时,就敏锐的发现了不同。
靠墙的一排书架没了,换了张条案,上面架了本书,前面坐了两三个身着儒衫的读书人,正对着那书埋头抄写。
“周兄,且翻慢些,我这页还未抄完。”其中一个灰衣的儒生说道。
“你怎的这么慢,我同钱灼都是抄完了,在不快些就不等你了。”蓝色儒衫的青年不怎么耐烦,但也没再翻动书页,反而放了笔在一边等着。
他一抬头,余光便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庄可卿和沈凌。
“掌柜的,有客人。”他对着内室喊了一声。
掌柜听了他唤,匆匆出来,扶了扶头上歪掉的帽子,对着沈凌问:“公子要看些什么?”
他没说买,且没有因为庄可卿二人穿的寒酸而面露鄙视之意,倒是比上次他们来时遇到的那个伙计老练很多。
“我是来卖手抄本的。”
说完,沈凌从怀里把自己默写的书拿了出来。
“手抄本?我看看?”
掌柜的伸手要接。
他们这书店,虽是不大,可在这松陵镇,书目可是最全的,不说科考用书,就是县城流行的话本,这边也是有那么一两册的。只是话本市场不太行,不识字的不买,识字的又大多是些要考学的,没得花这闲钱。
也不知这小公子是抄的什么?要是话本,他就不要了。
可那本书册薄薄的,用油纸包着,普通开本,倒不像是什么杂书。
沈凌揭开表层的油纸,封皮上《集注》二字露了出来。
掌柜缓缓瞪大了眼睛,低呼出声。
《集注》?!
他前些个日子是卖出一本印刷本的不错,可那是本镇赵家买去的,还剩了一本已是被预定了,如今能留在书坊,还是主顾好说话,许他在那儿放着供人抄写呢。
三个儒生,已是抄了几日了,还未抄完。而且据他所知,本镇这几家书店,只有他家走了路子搞到两本,其他家是根本没有的。
所以,这本《集注》他是在那儿抄的?
莫不是瞎写?
掌柜的迟疑了。
他又从上到下打量了记沈凌。
农家人的粗布短打,浆洗的干净,没什么补丁,一双鞋底纳的厚厚的,想来家里长辈或是媳妇是个能干的。
再看人,即使背了藤筐,但也没普通村人弯腰弓背的样子,反倒是身姿提拔,骨相俊秀,一张脸也是皎白如月,眉目清朗,比边上的小姑娘也差不到哪儿去。
沈凌没在意掌柜的打量,只将书外层的油纸揭了,双手递了书过去。
掌柜接下。
这书封皮和内页用的都是最寻常的蔡公纸,墨似乎也不怎么样,可字迹清晰,翻看下来,并没有什么涂改痕迹。
就一本手抄书来说,算的上是上品了。
只是,这内容……
“周迁,快来帮我看看这本。”
掌柜低头喊了一声,坐在一旁刚刚说话的蓝衫青年就站起身走了过来。
“来看看这,是不是同你现在抄录的《集注》内容无二?”
周迁拿了书,从第一页开始,仔细翻看起来。
越看,他眉头皱的越紧,直到一刻钟过后,他才合上书页。
这时他抬头,竟发现刚刚同自己一起抄录书籍的两人都围过来,伸着个脑袋看着。
“的确内容一致。”他说。
掌柜惊讶无比,忙得将书又拿回自己手中,前后翻了翻。
“你这抄本,用的是哪里来的原本?”
他不知道前几日沈凌来的事,还以为镇中别家也有了这本书卖了,不禁着急。
沈凌没回答。
掌柜急的不行,几乎都要伸了手抓上对方的肩膀。
“就是您家的啊。”庄可卿等在一边,怕掌柜太激动抓伤了人,便没忍住回答了。
“什、什么?我家的?”掌柜没绕过弯来,“我这原本可还在书店里放着,你们到哪里去抄了来?”
边上几人也是想不通。他们几日前被介绍来抄书,以为只是抄些入蒙书册,谁知是这一本难求的《集注》呢,都是高兴的不行,连带着抄写的速度都是快了。只因为掌柜的答应,抄写完的第二本可以赠予他们。
他们最快明年就要下场,正等着这样的好书,之前听了人说,这书哪怕是在县城,都难以抢到,别说松陵镇了。
所以,在本镇只有这么一本印刷版的情况下,这位兄台,到底是从哪抄来了这书的?
庄可卿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冲动了。
这事是沈凌隐私,实不该由她说出来。她小心翼翼的看了眼身边的少年,对方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只显出些淡漠来。
“您这书之前不是卖了一本么,我家相公有幸得了友人允许,借阅了几日,这才抄了。”
想起之前伙计提过这书卖掉一本,庄可卿便也不管,张口就开始胡编。
掌柜皱了眉头,“你家相公,同赵府还有来往?”
看他样子就是不信的。
赵府书香门第,老太爷早年中举,做了几十年的官,近些年才回乡,几个儿子都是秀才功名,更别提那孙子赵小相公,小小年纪,是都过了院试,如今以秀才身份在县学读书,听说也是个出色的。
掌柜的不免又看了眼说话的庄可卿。
同这面前少年一样,这姑娘穿的朴素,头上也没什么首饰,就连头绳都不是红色这样的鲜亮颜色,看上去虽不是什么穷苦人家,但也只能算个一般吧。
人赵家能跟你们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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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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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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