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市的哪个什么主任,被张院吓了一个半死,临走的时候,我看他都快哭了。”
“欧阳院长,张院……”
哪里都不缺有心之人,特别是在领导面前,原本都是要去科室看一看的欧阳,一听这个情况,眼珠子一转,她调头不去科室了,而是回家了!
好像说是电视台黄手帕结束后,又换成了对不起,我爱你,老太太据说都看成了泪人。
哭成泪人的不光是欧阳,还有黄小虎的爸爸,ICU的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如同割肉一样,割的他肝都颤,原本变成猪头的王小虎,再一次的肿了起来。
……
因为快要结婚了,周末的时候,邵华和张凡宴请了邵华的伴娘团,虽然是伴娘团,宴请的其实并不全是伴娘,不过都是邵华或者张凡的女性朋友。
贾苏越、王亚男、唐晶晶、路任佳和朱兵两口子,还有张凡的师姐,人还是以前的人,可大家的心态也开始慢慢变的不同了。
席间,女士们叽叽喳喳的聊着天,张凡和朱兵两人也不掺和,两人坐一起说着话,聊着天。
“华子要结婚了,哎,我都快当三次伴娘了!”就连平时大大咧咧的王亚男都发出了感慨。
其实,她还好一点,心里有太多各种不适的反而是贾苏越,姑娘的内心好纠结好纠结的。
虽然姑娘们聊着天,可贾苏越偶尔也会瞅一眼张凡,看着被邵华收拾打扮起来的张凡,她心里特别的怪异。
自从有了邵华,张凡早就脱离了一身运动服,一双运动鞋,给人一副土苍苍的感觉,而且随着地位的提神,举手投足之间隐约好似也有了一股子气势。
“当初我要是……,哎!”
随着对社会的认识加深,姑娘越来越明白,男人不能光看脸蛋,还要看脑袋,里面是不是有智慧,肩膀上是不是能撑起一个家。
看了一眼现在的张凡,再看一眼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邵华,贾苏越终于觉得自己的眼光好像就是比邵华差。
“越越,别喝了,再喝你就醉了!”不知不觉中,贾苏越竟然自己把自己给灌个半醉。
眼神都开始迷离了。“没事,华子,你一定要幸福啊!
张凡,你要是以后辜负了华子,我一定饶不了你!”
按照张凡现在的地位,姑娘们都很收敛,没有让张凡发什么誓言啊,答应婚后上缴财政啊之类开玩笑的话。
可最后吃完饭,散了宴会,贾苏越一个人趴在桌子上举着酒杯。
“这是醉了!”张凡没搭理她,宁和明白人吵架,也不和醉汉多说一句话,张凡知道,越是搭理她,越是没完没了。
“我没醉,你还没答应我呢,我能做到吗!”原本眼光都开始迷离的她,盯着张凡的时候好像反而发亮了。
“好!好!好,我答应你!”张凡无奈了,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对方的眼光能灼人。
“呵呵!青春啊,爱情啊!”当听到张凡的回答后,姑娘也不纠缠了,好似有什么感慨一样,张着双臂如同要怀抱未来一样。
“醉了,醉了,都开始说胡话了,王亚男你也醉了吗,快来帮忙啊。”张凡头皮都发麻了。
“呵呵!你就会欺负我,这里又不是医院。”虽然嘴上是这么说的,不过还是上前和邵华扶着贾苏越。
“华子,好羡慕你啊!”汽车后排,贾苏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王亚男悄悄的对邵华耳语,张凡开着车。
“呵呵,你也会找到你的如意郎君。”
“呵呵!”不知道怎么回事,王亚男的脑海里面出现了两个人……
伴娘团,伴郎团都预定好了,张凡觉得应该准备的差不多了,就等到日子结婚了,可邵华不这样认为。
什么衣服的款式,当天的礼花,姑娘是选了又选,想了又想。
“小石头,快来看看,你说这款钻戒好不好。”
“好!”
“这款呢?”
“也行!”
“你……”邵华瞪起了大眼,眼看就要发飙的时候,张凡回魂了。
“其实啊,我给你说,这玩意都是糊弄人的,我们医院,骨科的钢板全是这种白金的,一大块一大块,没几个钱。
而且这个钻石也没什么稀奇的,好一点的钻头上面带的比这个大多了。
我觉得还是买黄金好。”
张凡陪着邵华买首饰,普通的生活没电视中的哪种情调和幸福,张凡估计也做不出哪种情调来。
“我脖子上带个大粗链子,然后再带一手的粗黄戒指,再镶一口大金牙,你觉得好看吗?你的眼光怎么和维人大叔一样啊。
难道你不觉得我带个细细的白金项链,手上戴着表示已婚的钻戒不好看吗?”
邵华对张凡的不上心,有点生气,嘴都撅起来了,张凡要是还这样,她一定要给他来个小手撕肉。
“嗯,说的也是!看来我的眼光,还是有待提高啊。”
识时务者为俊杰,张凡感觉到邵华的小手已经挂在他手臂内侧软肉上以后,混沌的大脑立马就清醒了。
张凡一边忙着结婚的事情,一边还要忙论文。论文好写,但要想写一个让师父,师伯满意的论文,难度不小。
“师哥,你说我写一篇关于胃肠的好不好!”
“老师是华国出了名的肝胆专家,你说你写个胃肠合适吗?
我觉得你还是朝着肝胆想一想,你确定好题目后,实验数据之类的你也不用操心,我帮你收集。”
“师哥,你太好了!”拿着电话的张凡恨不得穿过去亲一下路宁。
“呵呵,我知道你忙,而且又要准备结婚了,不过论文这个事情也要上心。”
“嗯,我知道轻重。”
……
夏末的茶素天气变化多端,早上的冷风吹过,让人觉得应该穿长袖了,但中午时分,燥热的让人恨不得脱光了。
雪山上的冷空气和夏季不愿远离的太阳热量,在茶素的上空打架,特别是靠近山峰附近,雨量超级的多。
其实茶素山区有点像电视中雅鲁藏浦江流域一样,每年的这个季节雨水特别多。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体会不到这种雨量带来的麻烦,大不了出门的时候带把伞。
而在山区的草场,体会就不一样了,牧民们和老天在竞赛,打草机咆哮着抓紧时间打着牲畜过冬的草料。
水源越丰富,草料生长的越茂盛。可今年的天气不同以往,河流上源的发源地,雨量超级大,而下流的牧民们还在河谷地带抓紧时间打着谷草。
原本分散游牧的牧民们都聚集在河谷地带,这个时候也只有河谷地带的水草是最丰盛的。
准备转场的牧群、慕名而来的游客、大量汇聚在一起的牧民、来收牲畜的生意人。
一时间,往日不见人影的河谷地带,遍布了五彩斑斓的帐篷,宁静的河谷成了一个人声鼎沸的巴扎。
边疆人会玩,也爱玩。在内地还未流行开来的徒步、越野,早早的就在边疆已然形成了一个小潮流。
比如越野俱乐部,其实阿拉善并不是最早,茶素就有一批很早就玩越野的人。
大城市生活的人们,月薪不管有多少都感觉好像生活的很紧吧,房贷、车贷、事业、孩子的教育、老人的医疗压的人们喘不过来气。
而边疆则不同,特别是一些维人小伙、哈人青年,月入两千,他就敢贷款买车,这个买车不是为了上班方便,更不是为了跑黑车提高收入,纯粹就是为了玩。んτΤΡS://Www.sndswx.com/
特别是在河谷地带,当年的小羊,贴足了秋膘,真的是,吃足了冬虫夏草、喝够了农夫山泉,肉质相当的好。
大城市,或者所谓的什么几A景区的烤全羊,其实都是糊弄人的。
茶素河谷最考究的烤全羊,选的就是当年去了势的小公羊,去掉头蹄心肝,最多也就是十五六斤。
肉质细嫩,真正的肥而不腻,肥瘦之间的纹路,如同大理石,如同千层饼一样的分明。
烤炙前,控干血水,然后专取河谷特有的一种香草榨汁,涂遍羊肉的内外,再刷一层草原上的土蜂蜜,看着就能让人口舌生津。
而且烤羊的燃料也非常的讲究,必须用晒干的果木,不见明火,就靠着无烟的木炭暗火慢慢炜熟。
当烤羊熟透后,拿一把草原上腌制的野韭菜,一口羊肉,一口菜,哪个味道,真的让人念念不忘。
一口羊肉下去,先是外皮的酥脆,微微中还带着一股子果香和蜂蜜的香甜,当酥脆破裂后,烤制略焦的脂肪顿时如薄脆一样爆发出特有的肉香。
然后再吃一口略咸的野韭菜,蛋白混杂着野菜中特有的维生素,乖乖,舌头都能咽下去,既美味,又壮阳!
几千人汇聚起来的河谷,站在高处看下去,帐篷如同花朵一样,密密麻麻的盛开在草原之上。
特别是到了夜晚,篝火、烈酒、跳起来的舞蹈,真的是一副远离城市的幸福。
如果下点小雨,空气中弥漫的都是富氧离子和青草的香味,追逐嬉闹在小雨的草原上,就算是成年人,都会喜欢上这个游戏,真的,太幸福了,太快乐了。
所以,每年的这个时候,河谷地带相当的热闹。
就在人们忘我流连忘返的时候,上游的天空中黑压压的乌云汇聚在了一起,暴雨不期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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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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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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