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金鸾喜嫁>第二十四章,刀
  虞雾落知道雷说的是实话。

  她功夫好来自习武上瘾,虞家园林大多在内宅,却不是遛马的好地方,带上豆蔻出门去范城,是豆蔻头回长程奔驰,既然长行需要好蹄脚,豆蔻不伤到蹄脚才是怪事。

  她再没有其它的马,豆蔻在内宅里从不奔跑,主人怎么可能骑术精呢?

  抢到高山的马追到这里,没少被这马找麻烦,好几回差点被它颠下来。

  望着小路弯弯绕绕在乱树缠蔓里,地面仿佛敲碎山石,虞雾落轻轻叹气跳下马,却没有走过来。

  那晚遇险才会被他仓促亲近,在这光天化日之下万万不能。蜀南文学

  她仰面带着歉意:“抱歉了,这祸事其实是我带来,这回你总看清楚了吧,他们要杀的人是我。”

  抱拳拱手:“多谢雷兄护送到这里,不是我说大话,此间事情非同小可,咱们就此别过。”

  取出怀里一叠东西,随手就分一半:“请收下这钱,咱们两清。”

  雷风起接过看是张张金票,这女子果然身价不低,她随身带着数万银子,这还只是分给自己的一部分。

  太平盛世的物价并不夸张,一年收入三、五十两的人家衣食无忧,几百两不算一般人家的小数目。

  雷风起很难分辨小虞身份吸引他,还是她独自冒险让自己担心。

  原地沉吟片刻,在小虞流星大步就要隐入乱树后,雷风起带着两匹马赶过去。

  马踩落叶宛若乐声,虞雾落回身,眸光喜如星辰,只一下,就黯然隐去,再次劝阻道:“雷兄,请听我好言相劝,我奉命出来的,非接这发难不可,你真心不必跟来。”

  雷风起品一下她的话,在自己感觉里还是完全真实,而在他的感觉里,他相当愿意跟去。

  天知道这小路上的风带暖意,竟然让他生出不舍。

  他跳下黑马,把马缰绳送上:“你骑我这匹,有我在它会听话,我骑这烈马。”

  虞雾落欢欢喜喜上马,大黑马打个响鼻像是反对,雷风起安抚两句也就服贴。

  带马前行的时候,雷风起忽然想到自己洗手的事情,而与此同时,虞雾落也才想起这马鞍是外男贴身器物。

  两个人的心情同时一窘,一前一后的各自尴尬。

  虞雾落掩饰般的道:“咱们耽误一会儿,不会跟丢吧。”

  话音刚落,雷风起打马横身,以自己高大身形挡住她,同时抽剑在手,摆出防御姿势,低喝道:“噤声。”

  虞雾落也不慢,雁翎刀出鞘。

  垂挂前方树枝的棕褐色枯蔓后面,转出两匹马,马上人彩绸蒙着脸面,挑衅眼神抛过来,打马又走。

  “咦,他引我过去?”虞雾落除去没有出门经验以外,妥妥的聪明姑娘。

  雷风起淡淡纠正:“是引,我们。”直到现在为止,除去小虞口口声声说她负责,再没有其它证实与自己无关。

  江山,最动人心。

  他再道:“不入虎穴其实可惜。”

  “去!”

  虞雾落兴奋的吐气开声,感受着有什么瞬间沸腾身心。

  雷风起一笑:“去,你跟在我后面,遇事不要着急上前。”

  虞雾落涨红脸答应,雷风起则是双臂一暖,胸前自生温软,鼻端有香氛出来,让他也跟着讪讪。

  雷风起找到自己跟来的原因,不管她是什么身价,他总是轻薄过她,要把这女子好好送回家去,再确定她嫁人无忧才行。

  当下打马奔腾如飞,两个人很快追上逃跑的那一行人。

  马踏新绿,日往西斜,这一追就到晚上,期间利用午饭和提前吃晚饭,雷风起反复确认有一只鹰在天空盘旋,紧紧跟随自己。

  夕阳跳下天际时,世间万物自最后的光华中沉寂,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泼洒般罩下。

  黑马不用勒,自己缓步,在夜风的走向里,虞雾落模糊看到身前雷风起也凝渊身姿。

  不得不说,雷的马和主人通灵性,几乎同步缓行。

  虞雾落伸长刀尖,把一点亮光送往前面。

  忽然想到雷携带齐全,他应该有火折子。

  两个人几时同时倏的出声,雷风起沉声:“收刀。”

  虞雾落:“你到我后面来。”

  这个时候,再没有比一大把暗器更能收魂魄的暗算,雷风起倾听着天空上鹰嗥,提醒虞雾落收刀止光。

  虞雾落想起来她的刀法是暗器克星,一面招呼,一面轻夹马腹,试图让黑马走到雷风起前面。

  千盏百盏的烛光猛的亮起来,重新还这里白昼,草丛里树枝头,层层叠叠挑出无数宫灯,式样精美,外形新颖。

  烛光下影影绰绰露出人的面容,有彩衣翠袖的女子,有黑衣彪悍的大汉,有扶拐杖的老人,手挽着刚留头的童子。

  奇形怪状应有尽有。

  在前的雷风起,在后的虞雾落,无比默契的一个往前打量,一个往后扭身,把身前身后的人尽数眸中。

  “三十三个人。”

  “二十七人。”

  以两个人应对六十个人不让雷风起悬心,他留意的是来者清一色江湖中人,那股独特的草莽狂野,没有什么能遮盖。

  他先礼后兵,抱了抱拳,朗声喝问:“在下兄弟二人有事返乡,不知道好汉们在此聚会,冲撞见谅,我们这就退去。”

  “哈哈哈哈......”

  此起彼伏的笑声震动树林,有鸟飞走,有野兔自树后洞中仓皇逃命,慌不择路时一头撞树上,还好没有晕,稀里糊涂辨个方向,扎入草丛中。

  这中气足的仿佛滔滔不绝江水,让笑声有时宛若横空出世的炸雷,有时又宏大的像有名寺庙群僧敲磐。

  等到打起来决计不可能一百招两百招就结束,虞雾落暗暗想着,却并不害怕。

  她由衷鄙夷。

  雷风起真没出息,倜傥名将手下难道没有兵马,有能耐兵发宫闱强拥帝座,堂堂皇家血脉和江湖人勾勾搭搭的成何体统。

  耳边,忽然起怪声,有什么嗡嗡弹弹的鸣叫声,仿佛夏夜虫声。

  雁翎刀。

  它在这众多环伺中发出渴望般的低鸣,并以这低低嗡嗡声传到场中。

  雷风起看看刀,又看看虞雾落月光下晶莹面容,不知说什么才好。

  这刀嗜血,从第一眼看到,雷风起就感受到杀气。

  这刀也接近或已通灵,它警示着今晚这个场合没法好好结束,说不好血汪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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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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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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