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奔出不到百步,迎面杀来一名宋军小将,正是牛皋的儿子牛贵,牛皋有三个儿子,长子牛敬,得了牛皋的荫官,在老家汝州鲁山出任县尉,次子牛贲,在家掌管族务,打理田庄产业,三子牛贵,只有十八岁,最像父亲牛皋,力大无比,武艺极为高强,使一把六十斤的金背砍山刀,有万夫不当之勇,是西军中新锐六鹰将之首。
牛贵早就盯住了对方主将,他大喊一声,“金贼受死!”
挥刀向蒲察阿骨劈来,刀势极为凌厉,蒲察阿骨挥动狼牙棒挡去,‘当!’一声巨响,两人都手臂发麻。
“好家伙,再吃俺一刀!”
说是一刀,其实一口劈出九刀,蒲察阿骨左闪右挡,他无心恋战,抓住一个漏洞,拨马便走,哪里知道这个漏洞其实是个陷阱,两人相错而过,牛贵一记回马刀,‘噗!’
这一刀正劈中后颈,一颗斗大的人头飞了出去。
有亲兵立刻奔上去,将人头用长矛挑了起来,士兵们大喊:“金贼主将死了!金贼主将死了!”
牛贵看中了蒲察阿骨的盔甲和战马,蒲察阿骨是女真贵族,家中藏宝无数,他身穿金盔金甲,头盔上镶嵌了一颗鸽蛋大的红宝石,做工精美无比,这套盔甲其实是宋徽宗的收藏品,被他家族得到了。
加上蒲察阿骨的战马极为雄骏,也被牛贵看中了,他命令亲兵将盔甲剥下,战马也牵着,准备献给自己父亲。
牛皋得知敌军主将被自己儿子所杀,心中大喜,喝令道:“敌军杀绝,不留战俘!”
这是雍王陈庆的命令,杀光对方的有生力量,不得金国翻身的机会,杀光高丽士兵同样也是为下一步攻打高丽奠定基础。
战鼓声如雷,一万弓弩手也加入战场,三万西军包围了敌军,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
天渐渐亮了,剿灭战也结束了,战场上堆满了横七竖八的尸体,血流成河,一夜绞杀,西军全歼了近两万五千敌军,没有留战俘,但西军也付出了近三千人伤亡的代价。
士兵们开始清理战场,给受伤的士兵包扎伤口,牛皋慰问一个个受伤的士兵,现在西军士兵都配有治伤药,一种是金创止血膏,一种是飞龙保命丹,金创止血膏是金银花和三七,飞龙保命丹是板蓝根、黄柏和金银花,止血、消毒、消炎,效果很好,除非是伤及内腑要害,一般的皮肉之伤都没有问题。
这时,牛贵上前向父亲请功,牛皋着实喜欢这个儿子,昨晚他斩杀敌军万夫长,促使女真军崩溃,立下了首功。
“三郎没有受伤吧!”牛皋关切问道。
“回禀父亲,孩儿没有受伤,这是孩儿的战利品,献给父亲!”
牛贵一挥手,士兵捧上战利品。
一套做工精美无比的黄金盔甲,铠甲是鱼鳞甲,全是用金线穿上几千块小金片缀成,金线极为结实,用刀砍都不会断,整副铠甲金光闪闪,还有头盔,也是黄金制成,上面镶满了各种宝石,正中是颗鸽子蛋大的红宝石,旁边还有两颗麻雀蛋般的小红宝石,三颗宝石纯净无比,像火焰一样,异常名贵。
这套盔甲一看就不是凡品,只有皇帝才能拥有它,儿子不能用,自己也无福消受,这必须献给雍王殿下。
牛皋点点头,“还有什么?”
“还有这个盒子,是在主将的马袋里发现的,里面是一方玉玺。”
牛皋打开盒子,里面果然是一方玉玺,用温润细腻的白玉雕刻,上面雕的是螭龙双钮,再看刻字,是小篆,牛皋能认出来,‘大宋皇帝宝印’六个字。
牛皋愣住了,这竟然是北宋王朝的皇帝玉玺,居然在一个金国万夫长手中。
他想了想便大概明白了,这个万夫长应该是个贵族子弟,盔甲和玉玺都是他里面的宝物,被他拿出来,女真人不识小篆,不知道这是皇帝宝印。蜀南文学
“父亲,还有这匹战马!”
牛贵亲自牵过这匹黑马,长得极为雄健,四腿修长有力,皮色油亮,跟黑缎子一样,牛贵着实喜欢这匹马,但他要孝敬给父亲。
“马不错!”
牛皋拍了拍马背笑道:“这是你缴获的,若喜欢就留下吧!”
牛皋当然看出儿子的心思,他想要这匹马。
牛贵大喜,“谢谢父亲!”
牛皋一向赏罚分明,哪怕自己的儿子也一样,儿子立下首功,战马也是他缴获,赏给他一点问题也没有。
牛皋让亲兵把黄金盔甲和玉玺收好,喝令道:“传令大军进城!”
西军先锋已经进了城,大定城四门大开,城内百姓家家户户都关门闭户,大定府在唐朝叫做松漠都督府和饶乐都督府,是契丹人和奚人的老巢。
但因为金国将契丹人和奚人青壮男子都强征殆尽,城内只剩下老弱妇孺,城池多年没有维修,城内显得十分破败,加上高丽士兵军纪涣散,经常成群结队抢掠民财,奸淫妇女,被百姓痛恨,但对西军到来,城内百姓依旧是惊弓之鸟,家家关门闭户。
牛皋最关心的依旧是仓库,他进了城,第一件事就是查看粮草仓库,出乎他意料,大定府的粮草仓库和临璜府仓库完全不同,临璜府仓库粮食不多,但冷冻羊肉很多,大定府羊肉不多,但粮食却很多,居然有十五万石粮食,以小麦和粟米为主。
牛皋当即下令,士兵挨家挨户去送粮,每户人家送一升粮食,又在街头熬粥赈济贫苦百姓。
虽然语言不通,但百姓看得懂,高丽士兵是进屋抢钱抢粮,污辱妇女,汉人士兵却是来送粮食,百姓们充满了感激,大街上再度热闹起来,几个赈粥点前都排满了长队,西军给的粮食舍不得吃,都排队取粥。
牛皋心里有数,大定府是最容易汉化的地方,国破家亡,没有青壮男子,几乎都是老弱妇孺,被金国盘剥压迫,百姓困苦之极,只要给他们饭吃,给他们找点事情做,开办学校给孩童入学读书,十年之后,这里就是朝廷的一个州府了。
杨再兴的大学并不血刃占领了锦州,锦州和北面的兴中府便是唐朝的营州所在地,这里也是辽东汉人聚居之地,辽国和金国的手工业都集中在这里,当然军器制作主要在上京,其他普通汉人百姓都在锦州附近,这里手工业主要以制革和冶金为主,还是金国最大的药材市场,郑统全当年是大药商,他来辽东采购药材,就是来锦州。
也正是这个缘故,杨再兴的军队占领了锦州,受到底层汉人百姓的热烈欢迎。
杨再兴并不担心粮食补给问题,水军船队可以从海上进行后勤补给,杨再兴留下两万军队守锦州,他亲自率领八万军队向金兵后方杀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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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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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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