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大丘。

  牛皮大鼓再次响了起来,集结号吹响。

  阿富阿贵兄弟俩闻声,都扔下了手里头的芦苇杆,兄弟俩个一个十五一个十二,今天刚从河边砍了两大捆芦苇杆,正要编芦席,这东西编好了,放在大丘集上也能卖点钱,虽然兄弟俩手不够巧,但做好了总能值两钱的。

  “又集结了,走,瞧瞧去。”

  自从十二叔成了正式红枪队后,家里的条件已经有所改善了,每月半石粮,能让这一大家子的饭桌上,每人的粥从稀的照出人影,变成能立的住筷子,甚至十二叔还真买了些鸡来养,下的蛋虽然祖母总要攒着上集市换钱。

  可十二叔在家时,也总还是会给家里孩子们一人煮上一个,哪怕三五天才能吃到一次,却也让他们感觉幸福十足。

  甚至阿福他们这些孩子,脸色都长好了不少。

  晒场上。

  阿福远远看到了十二叔,高兴的挥手打招呼。

  “十二叔,你回来了。”

  “嗯,刚随大师兄从睢州回来,”陈十二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干荷叶包,打开,里面居然是酱牛肉,都已经成了干。“在睢州,许提督赏的,我吃了点,特意给你们留了些。”

  阿贵高兴的接过,然后先分了一点给哥哥,自己也只分了一点吃,剩下的大部份他又包起来,要留给姐姐吃。

  “这就是牛肉啊,真好吃,”

  那点点酱牛肉吃完,兄弟俩还忍不住舔起手指头来。

  “叔,又吹集结号了,这是又要出任务了吗?”

  “嗯,大任务。”

  一向不怎么说话的阿福问陈十二,“叔,出任务能带上我不,我长大了。”

  “你才十五,这么瘦呢。”

  “我有力气,最近我力气大了许多,我想出任务,也想挣粮食。”

  阿贵在旁边笑道,“十二叔,你不知道,我哥有相好的了。”

  “哦?”陈十二很意外。

  阿福有些不好意思。

  阿贵却是一古脑的说了出来,原来最近过来的难民很多,在老夫子的安排下,大丘这边也收留了不少难民,设立了几个难民点安置,在老夫子的带领下,还给红枪会里的光棍们在难民营里说亲讨老婆。

  此时许多难民都走投无路,面对老夫子的说亲,都是求之不得。

  也不要求什么彩礼不彩礼这些,三到六斗的粮,就可以了。

  红枪会的队员们,虽然有些是大龄光棍,但毕竟都长的健壮,而且有粮补,大丘安稳了一段时间,今年又刚收获,所以家里都还有些粮,没遭受土匪和官府的劫掠,日子是还可以的。

  这年头,能有温饱,就非常不错了。

  老夫子出面,这事情办的很漂亮,最近大丘这边,难民营里天天都有女子出嫁给红枪会员,也没什么婚礼,就是由红枪队的吹鼓队上门吹打一番,然后新郎送上一篮子饼,敬上茶,就把新娘子接回家去。

  就是这么的朴实无华,连酒宴也没有了,因为谁家也不富裕,都是上门来看看新娘子,说几句恭喜吉利话,再喝口水,也就好了。

  没谁会想着这时到别人家蹭顿饭,也供不起。

  眼下,红枪会的正式队员们是最受难民营里姑娘们喜欢的,因为他们人年轻壮实,条件好,嫁过去就不用挨饿,甚至自己一家人也能得到几斗粮食,起码暂时能救命,还能在这里有个依靠,能落下脚来。

  长的较好的姑娘,个高,身子结实,特别是有双天足的姑娘是最受红枪队员们喜欢的,而那些缠过足的姑娘,哪怕缠的不厉害,也不会是首选。

  一些个子娇小,甚至有病在身的,就更难。

  当然,难民越来越多,好多人都指望着把姑娘嫁出去,能换回三五斗粮救命。

  红枪会正式会员也就这么多,所以好多难民也不那么挑剔了,普通村民,只要出的起几斗粮也是肯嫁的。

  到后来,仍有大量的难民听闻消息后,带着女儿上门来。

  老夫子都招架不住,最后想了个办法,以六斗粮一个姑娘,接过来,派红枪队送到南面去,其实就是送到南边的御营去。

  从去年开始,皇帝一直都在为御营的将士们娶妻,只要达到一定条件御营士兵,都可以排队等候发老婆。

  皇帝替他们出彩礼,甚至还给姑娘置办点简单嫁妆,这是御营士兵们很好的一项福利。

  这项福利,也给御营增加了不小的开支负担,所以御营也都是尽量找那些贫困山区里的姑娘娉娶,或是从难民里找姑娘。

  现在淮北这边的难民多,几斗粮就能换个姑娘,哪怕说粮食现在挺贵,但这仍远比江南那边便宜多了。

  老夫子给淮南的御营联络上,说了这个事后,马上得到那边的大力支持,将军们也知道,手底下士兵娶了老婆后,会更稳定。

  派人悄悄送来盐、钱、布等给老夫子,让他多送些姑娘南下。

  老夫子于是这红娘业务越做越大,不仅给本地红枪会队员们说亲娶妻,还给御营士兵们说亲。

  对外老夫子说是给外地的红枪队说亲,直接给六斗麦子,甚至给一匹布,这加码的条件让难民们很心动,虽然有人怀疑这老夫子是不是把姑娘骗到外地去卖掉,可现在淮北到处都是从淮南来的难民,每天都有人饿死。

  这种时候,其实许多人贩子直接来买人,很直白就是要卖去青楼等那些地方的,甚至有些大户直接是买来做奴婢,做妾等,但难民们又有什么选择?

  都到易子而食的地步了。

  在逃荒的路上,那些饿死的人,往往都留存不过一天,就算被亲人埋下去,都很快会被别人偷偷的挖出来吃掉。

  饥饿能让人疯狂。

  不过陈福的情况有些例外。

  他没有六斗粮能说亲,家里人多,轮也还轮不到他。

  陈福是在去河边割芦苇的时候救了一个饿的昏倒的姑娘,给了小半块饼子,姑娘活了一条命,那姑娘年纪比陈福可能还大点,十六。

  一家子六口人出来逃荒,山穷水尽住在河堤上。

  自那天陈福救了这姑娘后,他就经常去看她,每次总要捎带点吃的,都是他吃饭时特意剩下的。

  甚至在他的担保下,这姑娘一家子还得以住进了难民营里。

  只是难民太多,哪怕能落脚,可要生存还是很难。hΤTpS://WWω.sndswx.com/

  难民营里就算施粥,可也只能勉强吊着命。

  时间一长,还容易缺营养而死。

  他跟那李姑娘也算是患难中见真情,姑娘把他视为救星,这也激发了他的保护欲,姑娘的父母知道这事后,也是支持的,但提出希望他能出六斗麦子为彩礼。

  姑娘还三个弟弟妹妹,饿的都成了大头娃娃。

  如果阿福出不了六斗粮,那李家只能把女儿送去老夫子那,嫁到外地去,换六斗粮,还能多一匹布。

  阿福很急。

  可家里不同意。

  因为家里人多,现在也只是勉强温饱,而且要娶亲,也还得是阿福的叔叔、兄长们,还轮不到他,毕竟他才十五,他二十五的叔叔都还有打光棍的,得一个个来。

  可李姑娘家里等不急了,毕竟这换六斗粮一匹布的机会,也不会一直有,家里娃娃们更是饿的快撑不住。

  陈十二听了有些意外,平时闷声闷气的侄儿阿福,居然这么早熟。他也知道,家里其实不怎么待见阿福,毕竟他不是真正的陈家人。

  “你真喜欢那姑娘?”

  “嗯,我答应要娶她。”阿福道。

  十二镰拍了拍这个侄子,“这是好事,六斗粮娶个姑娘,怎么都值的,乱世人不值钱,但这乱世对我们这些草民来说,最值钱的也就是人了。”

  “这粮我出。”

  “叔,你自己都还没娶呢,奶奶也肯定不会答应的,奶还想把姐姐送老夫子那去换六斗粮一匹布呢。”阿贵道。

  侄女才十三岁多点,一个瘦弱的黄毛小丫头,平时很懂事,干活勤快,也因为不是陈家的种,所以不被待见,之前他母亲甚至打过主意,想让那丫头再长大些,直接嫁给十二的,但十二哪能接受这种。

  现在听说母亲还想把侄女就嫁掉换粮布,越发无奈。

  “这事我跟你们奶奶说,莲秀还那么小,哪舍得嫁外地去。”

  说话间,集结号又再次响起,陈十二拍拍兄弟俩,“你们不用担心这些事情,我来弄,我先去列队了,解散后家里说。”

  陈十二去集结列队,阿福兄弟俩也轻松了许多。

  十二叔回来了,他们就感觉有了主心骨。

  集合列队完毕,大师兄赵忠义来了。

  此时的他骑着一匹雄骏大马,身上甲胄更威武了几分,他站在校阅台上,向大家讲话,其实就是动员大丘的红枪会员,以及百姓们随同去打芒砀山黑楼寨。

  这次行动,是赵忠义在睢州跟许定国商议好的,他和王胖子返回永城后,集结人马,先扫平永城东北的芒砀山,把里面的几个寨子扫掉,然后北上在黄河边汇合,越过黄河进入兖州府,对黄河以东,运河以西的半个兖州府扫荡。

  联合山东的刘泽清攻打鱼台、城武、巨野、嘉祥、曹县等一带的土寨势力。

  许定国让赵忠义和王胖子先打芒砀山黑楼寨,未必不是想检验一下他们的战斗力。

  芒砀山虽不高,但很有名,据说曾是上古黄帝时的采石场,黄帝曾巡视此地,蚩尤都在这活动。

  刘邦曾在此率军与秦军大战三日,陈胜起义后被杀,却也是埋葬在芒砀山。

  刘邦起兵之初,也是被楚怀王授为砀郡长,封武安侯,将砀郡兵。

  此时芒砀山最大的一个土寨黑楼寨,就是一股响马流贼所据,实力很强,兵强马壮,且聚拢了许多流民,号称万众。

  除黑楼寨外,芒砀山里还有大小土寨数十。

  赵忠义在睢州跟许定国表态的是红枪会很强,但是不是真强,许定国还得看他们真正的战斗表现。

  赵忠义站在台上,也很直接,说要去灭掉黑楼寨,所有红枪会员出动,也让百姓和饥民们跟着去抢运粮食和财物。

  不强制,听从自愿,去了的,到时都有一份。

  底下的百姓们听说后,还是纷纷心动,乱世里,平时就有抢大户的惯例,缺的只是领头号召的,只要有人号召,那大家都会相从的,毕竟要活命。

  赵忠义愿意带红枪会打头阵,百姓还有啥不愿意的。

  一时间,纷纷高呼愿意,散会后,更是口耳相传,很快这消息就已经风一样的传遍十里八乡,无数的百姓、饥民都开始往大丘聚集,短短时间,就已经聚集过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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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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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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