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记得晓晓每一封信的结尾都说想来绕海玩,说是想看看广深叔叔还有给她送过礼物的叔叔和阿姨。
潘广深也总是很自豪地在信里说绕海很大,有很大的海,还有很棒的公园和游乐场。
潘广深向晓晓描绘着这座城市的美好,高楼大厦,美丽的山和宽广的大海。
晓晓渴望着可以来绕海看一看,甚至还告诉潘广深她最大的梦想就是以后考上绕海的大学,可以到绕海读书。
“我想吃绕海的红烧狮子头。”晓晓在信里说道。
潘广深就答应以后等她读大学一定带她吃最好吃的红烧狮子头。
晓晓又说,“广深叔叔说的那种超级大的虾,红色的,和面条一起吃的下是什么,什么龙虾?晓晓也想吃。”
潘广深告诉晓晓,那是西餐厅才有的食物,但是他有钱可以带晓晓去吃。
晓晓懂事地问,“龙虾很贵吗?和龙有关的应该都不便宜的吧。”
潘广深要面子,硬撑着说,“贵是贵,但是叔叔可以买给晓晓吃的,只要晓晓好好读书。”
渐渐地晓晓对绕海的期待越来越强烈,她从小没有离开过平山村,而平山村所处的地方山连着山,别说大海了,她想看到一处池塘都要走好一段路。
每天晓晓从家到镇上的小学上学需要走四十分钟路程,这期间一个池塘都没有。
这就是晓晓生活的平山村。
晓晓总说她的嘴唇一直都是干干的,潘广深就问工友的女朋友,女孩嘴唇干燥要怎么办,工友的女友告诉他,买润唇膏啊,多喝水还有吃水果。
潘广深只记得第一条,当天就买了润唇膏给女孩寄去。
女孩高兴极了,说班上同学都羡慕她有一支润唇膏,涂在嘴唇上香甜香甜的,是草莓味的。
但是……我们这不产草莓,晓晓很想尝尝草莓的味道,据说超级美味。
潘广深还打听了能不能给晓晓寄点草莓过去,他下班以后走了两条街,去一家新开的水果店买了一盒草莓,盒子不小,里面的草莓也是又大又新鲜,红扑扑地,就是价格也很好看,八颗草莓三十五块钱。
潘广深咬了咬牙——买了。
回到出租房之后,潘广深把草莓放在餐桌上,拿着台灯照着,真实又好看又新鲜,他想象着要是晓晓看到这个草莓一定会超级高兴。
她高兴就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晓晓高兴了,潘广深就觉得再苦再累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于是想到就要做,他找来一些报纸,将草莓包了起来,然后觉得包起来不好看,报纸太丑了,就跑到附近商场拿了一些广告纸,大卖场的广告纸的确比报纸好看一些,他拿在手上,想着再去给晓晓买一些粉色铅笔和本子,女孩子么都是喜欢这些小文具的,之前工友给她一支粉色爱心圆珠笔(也是有一回路边有什么培训机构做活动,填个手机号就有送的),工友拿来五支,说虽然我没什么用,但也值个几块钱一支吧,不要白不要。
潘广深嘲笑他说:“这个会给他打电话问东问西的。贪便宜可少不了麻烦。”
工友不屑地把笔藏在一个巨大的牛仔布旅行包里,瞅着潘广深道:“你懂什么,我闺女喜欢这些,说是我们那买不到这样的笔,带到学校可有面子了,很多女同学都围着她,她成了班上女生的焦点,我给她带四支回去,她能成为四次焦点。”
打开牛仔布旅行包的时候,潘广深看见包里好多好多乱七八糟的文具,衣服还有好看的本子之类,好像都是这个人从各种地方免费拿来的。
而他的手机呢,他说自己专门留假的手机号,对此他从来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
工友扔了一支给潘广深,潘广深寄给晓晓后,晓晓给她的会心里谢了一长段关于她如何被大家喜欢的话。
“下课后她们都围着我,平时会偷偷嘲笑我有残疾的女同学也偷偷想要靠近我,我知道她们就是想看看这支笔,虽然她们家条件都比我好,她们想要一支这样的笔也不是买不到,但是就我有啊,那天全班甚至全校只有我有粉色爱心圆珠笔。hΤTpS://WWω.sndswx.com/
全班女生都喜欢我,我成了公主,就是那种金光闪闪的公主。
虽然我没有钱,我穷,但是我有世界上最好的叔叔,她们问我这笔哪里来的,我就说是我在绕海的叔叔送给我的,听到绕海的时候你猜她们什么表情,我从来没看到过她们那种表情……我的意思是,她们只是以为是个很厉害的地方,因为也不是大家都认识绕海。
广深叔叔,绕海真的像你说的那么好吗?真的是有数不尽的好东西吗?我想去绕海看看,我不想等到大学,我想攒钱去绕海看看。”
晓晓的幸福和快乐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就成了潘广深的幸福和快乐,渐渐地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晓晓的期待潘广深就会放在心上。
她说喜欢的东西,潘广深就会留意着买,他一个单身大男人总是偷偷在文具店里看半天,店员问起他就说给侄女买文具。
说起来尴尬也是难免的,但是潘广深不在乎,只要让晓晓高兴。
本来拿完广告纸,稍稍去逛一下文具区的货架,买一件粉色文具之后潘广深就该回家打包草莓和文具,给晓晓寄过去了。
目光在练习本货架从右到左了一遍之后,合适的本子没有找到,潘广深的目光最后落在了一张张挂在不锈钢架子上的彩色大纸。
有粉色和浅金色相交的纸,还有花满小星星和月亮的纸,还有印着小雪人和糖果的纸。
潘广深心想,这些纸要是包草莓一定会很漂亮吧。
这样才像是礼物啊,要不然拿广告纸包一下算什么呢?
想到这,潘广深越来越觉得手上的彩色卖场广告纸又粗糙又丑,完全配不上给晓晓买的八颗大草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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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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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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