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第一次见到流云的相比,沐春发现流云可比原来胖了一些,应该说是营养吸收更好了一些。
这大概就是心宽体胖吧,自从暂别小说创作,流云的事业似乎是小小飞跃了一下。
沐春也从心底里为流云感到高兴。
只不过,从楚思思那得知,流云对自己的现状并非如旁人以为的那般满意,这大概就是其他人严重已经是人生赢家,而在当事人自己看来却仍然是扑街一枚的道理吧。
人的心里究竟对自己的定位是什么决定了一个人是否会从当下的成就中获得幸福感,这一点任何人都取代不了自己对自己的认识。
总之自己觉得好才是真的好啊!
“没想到那么多读者,我刚才数了一下,大概有两百多人吧,你看,都挤在一起了。”沐春踮着脚,透过打开的玻璃门朝会场望去。
流云谦虚且平和地说道:“哪有两百多人,沐春医生数错了啦。”
“流云老师,今天来参加活动的有215人,这位读者没有算错。”
方才冷漠的店员突然改变了态度,宛如泠冽秋风换上春日霓裳。
流云和沐春你一句我一句的,看上去两人不仅熟悉,而且关系甚好。
一旁的杨星明显感到自己被冷落和无视了。
心想,“什么嘛,不就是一个作者嘛,大概就是写写游记那一种吧。”
要是我也有机会认识出版社之类的,或者我能找到人给我出一本博客合集,我不是也能成为作者吗!
说到底还是圈子问题。
沐春医生看起来也不算太有素养,刚才还差点和店员吵起来......现在看来,医生的圈子果然更高级一些啊,居然和作者关系那么好......
杨星越想心情越复杂,越想越觉得无趣。
他没有对作者写了一本怎样的书产生兴趣,反倒是先在心里鄙视了一番,然后又想到,如果他是沐春医生的朋友,也许也能介绍我认识一下呢,这样一回生二回熟,弄不好,下一个出版的就是我了呀。
可惜,这个作者不是女性,要是一名女作者的话......应该容易一些吧。
只要找到几处书中写的明显不妥当之处,比如,“这里的描写有些过了,这句句子应当用主动语态。”
稍稍指出几个“问题”,女生们就是不服气,想要证明自己是优秀的,这就慢慢进入了杨星的实验计划中。
一般来说,打击一个女孩子的自信,通过几句简单的话都是很有效果的。
这些女性在不自信中就会渐渐对杨星产生感情。
通常,这些方法都是很有用的。
杨星觉得自己还算是善良的,因为在他社群里认识的一些男生就更过分了,他们会对女生说,“你的腿是不是太粗了?”
“竟然恋爱经验那么丰富。”
“原来你不是女生啊。”
伴随着鄙夷的目光,激发女孩的好胜心,想要被对方肯定的心情慢慢增长。
到后来这些女生无一例外掉入了感情的漩涡中不可自拔。
在杨星学过的课程里,这些方法一学就会。
做什么舔狗?只要去贬低那些自尊心强的女孩,然后又保持对她们的欣赏,时而欣赏时而鄙视,时而冷漠时而热情,只要对象合适,十有八九都是手到擒来。
用社群里那些过来人的话来说,这就叫“那些看起来优秀的女孩其实往往有一颗自卑的心,她们渴望得到肯定,你只要贬低就是了,她们就会围着你转。”
杨星一开始并不相信这种看起来如此简单的方法,但才一次次实验证明了,这的确有用。
就算舔狗能和他打成平手,舔狗也要花钱花心思,而杨星不仅不需要花钱还能让对方给他钱。
这可真的应验了那句话,“知识就是力量。只要找到合适的方法,没有腿不到的妹子。”
“喂,你要不要进去啊?”
店员的催促声打断了杨星的思考,但是想了一圈妹子的事情之后,杨星刚刚的失落感也消失了,现在他又变得自信起来,跟着沐春在第一排的两个座位上坐了下来。
两人刚走进会场的时候,读者中间便传出悉悉嗦嗦的声音,杨星猜想大家是在抱怨这个作者突然就离开会场扔着读者去办私事。
要是他的话绝对不会这样做,得罪花钱买你书的读者,这可不是什么智者所为。
粉丝有时候可比女友重要,正所谓女友如衣服,金主是手足。
女友常换常新,金主可最好是长厢厮守。
等作者回到主持人身边的座位入座后,鲁新说道:“刚才啊,作者和我说他去接一位非常重要的读者,有没有人想了解下这位读者究竟是何方神圣啊?”
鲁新话音未落,读者们已经一片赞成之声。
作者微微有些害羞,他端着话筒,视线从身旁的小桌子慢慢移动到沐春身上,看了一眼沐春随后说道:“我还记得去年的时候,那时候我还在网络上创作我的小说。”蜀南文学
“诶?流云也写小说吗?”台下又有人窃窃私语。
“不知道啊,好像搜索到过他写的科幻小说。”
“听说还写过网文。”
“沐春医生,你和作者很熟悉吗?”杨星忍不住悄悄问道。
“啊,还算见过几次。”沐春轻声回答。
见过几次就成了主持人口中很重要的读者?
莫非沐医生是给这位作者下过重金打赏?
想到这里,杨星仔细看了看在台上端着话筒显然不太会说话的作者。
又看了一眼作者身旁的宣传海报。
原来这个作者叫流云啊。
名字听上去也没有什么名气的感觉,虽然好像在哪里看到过。
“也许是做一行怨一行吧,去年秋天,我正处在一种非常艰难的写作状态中,不知道说下去大家是不是会觉得好笑。”
说到这里,流云涨红着脸,又停顿了一下。
鲁新连忙帮忙,“不会不会,身为读者的我们啊,非常希望听作者说说他们创作作品时候的心路历程,这会让我们对作品更有理解。”
“是这样的吗?我觉得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时刻,我......”
流云深呼吸了一下,他没有想到,半年后,再要重新说起那段时光仍旧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哎,不想说就不要说呗。”沐春在台下自言自语。
“总之,当时觉得自己大概不适合写作。”流云一口气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台下一片沉默,随后又是一声声,“太难了。”
“原来流云也有这样的时候啊。”
“还好你坚持下来了,要是当初你放弃写作,我们今天也就看不到如此温暖的一本书了。”
鲁新笑着对流云说。
“是啊,算是一本放松下来写的书吧,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写这样一本书,毕竟如果说梦想的话......”
流云欲言又止。
“对了,梦想,和我们说说你的梦想吧,作家的梦想会是什么呢?”
鲁新顺着流云的话提出了新的问题。
“其实没有什么梦想。”流云不好意思地说着,说完之后像个大男孩一样挠了挠头发。
“诶?没有梦想?比如著作等身,或者能写出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或者写出心里一直以来都想写的故事,再或者像纳博科夫那样,每一本书的扉页上都写着相同的话——献给薇拉。以表达自己对妻子薇拉的爱?
作家写作总是因为梦想吧,当然赚钱也是一件和梦想息息相关的事。”
“嗯,毕竟梦想也无法完全脱离生活本身吧。”流云接着鲁新的话说道。
“跟我们说说这部作品吧,《在伊斯坦布尔遇到你》,我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以为是爱情小说。”
“其实它不是一本小说。”流云说完,低下了头。
鲁新继续问道,“在网络上征集读者提问的时候,大家普遍想问,这个‘你’是一个具体的人吗?”
“应该说是的。”流云没有犹豫就回答了主持人的问题。
“哦?所以还是一本关于爱情的游记?因为大家都读到了很多温暖的句子,比如,第71页有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清晨,我在房东家的阳台上静静享用早餐,新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从二楼阳台往下看去,七点的马路上还没有太多行人,这让我感受到一种特别的从容,好像时光也变得缓慢,好像我有足够多的时间遇到更好的人,更好的事,更多关于这个世界有趣的一面。”
“啊,所以,更好的人,是具体的人吗?有读者说应该就是扉页上的那一位吧。”
鲁新一边说,一边将手上的书翻到扉页,随后她念道:“献给一位古怪的人,你有着最有趣的灵魂。”
“这一位是你今天想要感谢的读者吗?”
鲁新调皮地对台下的读者们眨了眨眼。
流云点了点头,“是的,就是这位,一个很有趣的灵魂。”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就是您刚才接进来的两位中的一位吧。”
主持人刚说完,台下读者的视线全都看向了第一排,杨星和沐春的座位。
虽然视线都在背后,杨星还是感觉到了一种隆重和兴奋。
这种代入感太强烈了,虽然他知道流云所指的读者不是他,因为他根本也没读过什么《在伊斯坦布尔遇到你》啊,何况买实体书这种事杨星一般是不会做的。
偶尔有几本拍拍照也就可以了,书店点一杯咖啡,拍一张照片足矣,实体书又占地方又贵。
可是这种被关注的感觉可真是太棒了呀。
“是哪一位呢?刚才可是有两位啊,作者就不要给我们卖关子了,能被作者认为有趣的灵魂一定是非常有意思的人吧。”
“嗯,他是医生,没错,是一名医生。”
“医生?”
主持人完全没有想到,流云说的有趣的灵魂竟然会是一位医生。
这......
一向脑子转的很快的鲁新突然不知道要如何应对流云这句话。
医生这个词让她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疾病。
流云之前得过什么病吗?
这样的场合没必要打同情牌啊,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签售会和访谈而已,聊聊作品就好了,为什么要提起自己生病这种事情呢,为了销量,现在年轻作者都已经这么拼了吗?
好像有些过分啊。
因为不知道话题要如何继续,鲁新心里稍稍有些不高兴,也稍稍对流云有了一些看法。
“啊,这位医生可不是外科医生,也不是内科医生。”
鲁新忐忑不安的时候,流云倒是越来越放松,他的眼神中闪耀着自信的光芒,整个人比签售会刚开始的时候显得放松很多。
“不是外科医生,也不是内科医生?”主持人有些糊涂。
台上的读者也不明白。
“难道是妇产科医生?”
有读者故意说笑,惹得现场一片大笑声。
流云也跟着笑了起来,看起来无比放松,他笑着问,“谁这么有才,说起来男的妇产科医生感觉非常帅气啊,可惜不是妇产科,要不然大家再猜一下?”
“骨科?”声音又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很快被一阵更大的笑声淹没。
“这也......不过也不是,我的手还好,不过说起来,当初也许真的想要去看看跌打损伤什么的,总觉得手指啊不听使唤。”
流云这么一说,台下立刻有读者想到,“这么说是伤科了?”
“也可能是整容外科。”
“哈哈哈哈哈哈哈。”笑声接二连三。
流云揉了揉眼睛,“抱歉,抱歉,真的不是整容外科,要是整容外科有这样的医生,也许我还真的可能花点钱在脸上。”
“不用不用,我们觉得您挺帅气的。”鲁新看到现场完全活跃了起来,心里也松了一口气,现在想想刚才大概是太紧张了,可是到底是什么科室呢?
“我知道了。”
一个声音甜美的女生突然冒了出来,“我猜可能是......可能是......”
这位坐在后排的女生戴着一副大大的眼睛,微微有些胖,看起来就像一个hellokitty。
大家的视线全都转向了女生,女生反而不好意思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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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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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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