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武侠小说>说英雄是英雄之天下第一>第42章 爱你不是两三天
  东京开封府傍晚还是有点热,不过之前下了场雨,也不算太闷。

  街面上人群还是那么熙熙攘攘的,开封府有上百万人口,经济极其发达,商业环境也很好。而且北宋是一个取消宵禁的朝代,鼓励老百姓摆摊,做买卖,出来游玩,有客就有生意,是一座不折不扣繁华喧嚣的不夜城。

  王小石却忙着收工,他自从进了神侯府,每天一早都会来到愁石斋帮人看病。什么伤风头痛,外伤接骨的病症他还是游刃有余的。诸葛先生也不希望太约束王小石,给了他足够的自由和空间。

  愁石斋承载着王小石太多的记忆,有欢乐,有忧愁,有热血,有落魄,还有麻烦。

  不论是刚来京城和白愁飞一起相伴的日子,还是后来他独自在这默默开医馆的岁月,一切仿佛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七年的时光王小石成长了不少,也变化了不少,不变的还是那一股干净的气质。

  ——外表的干净。

  ——心灵的干净。

  他正在收拾客堂,整理药箱,汤小圆急急忙忙的走了进来。

  “王大哥,你还没走啊?”

  王小石微笑的说:这就准备收拾下回去了,你怎么来啦?

  汤小圆道:没什么大事,就是诅咒林的案子,知县已把案子报到刑部,说到时要给你请功嘉奖。

  王小石回道:不用那么麻烦了,我也不会应付那些官场的事,你就帮我能免就免了吧。

  汤小圆又说:这个也不急,衙门还要走一个过场,到时再说。最近刑部都是任劳任怨那两个煞星管事,有些事都要经他们过问,搞不好你的功劳都埋了也说不定。

  王小石有些疑惑问:朱明月呢?他不是刑部的一把手吗?

  汤小圆解释道:朱老总去了山东好几日了,最近由那两个王八蛋管事。

  汤小圆是隶属神侯府,可刑部也是挂职的。对于“笑面邢总”朱明月其实并不算讨厌,和任劳任怨比起来朱明月都可以算“好人”了。

  朱明月这个胖子灵活,灵活不光指他的武功,还有头脑。

  朱明月有几个优点:

  第一,朱明月办事能力很强。作为刑部总捕头,查案,缉凶,刑讯,刑部人手的调动都很有一套。他是从底层小捕快干起来的,从县到州到路,最后进了刑部做了老总,一步一个脚印打拼上来的,个人实力不需要质疑。

  第二,朱明月做事有原则,他干坏事也一样有分寸。就拿用刑来说,他也会用酷刑,手段也狠毒,但只是为了犯人招供画押,达到目的就行。不像任劳任怨这两个人以折磨虐待犯人为乐,那是一种病态。只要上面没说得太明确,朱明月能抬手就睁只眼闭只眼,他也不想造孽太多,引火烧身。

  第三,朱明月懂得利用自己手里的资源和地位左右逢源。朝中他可以是皇上的红人,是蔡京的同党,是方应看的帮手,是诸葛先生的朋友。江湖上他是刑部老大,戚少商,雷纯,狄飞惊,四大名捕都是要给面子的,其他势力都对他畏而远之。他本身也志在朝堂,年轻时也做过一些好事,可慢慢的觉得当不了大官,做再多好事也没用,还有做好事有时很得罪人,这些人都是有权有势的。

  第四,朱明月注重人才培养。不论之前的任劳任怨,还是现在身边的戚哭,戚泣。“午夜鬼捕”刘猛禽,刑部最近另一个超级天才“不笑神捕”白宇恒也是他一手栽培的,就连老资格的“一笑神捕”仇小街都感叹自己该养老了。汤小圆在刑部走动也会和朱明月打交道,虽然他是神侯府的人,朱明月也是一视同仁,该安排的差事还是要安排。

  第五,朱明月爱笑。他总是一天到晚笑眯眯,笑咪咪,笑蜜蜜,笑迷迷,笑秘秘,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让你对他产生好感,疏于防范,对他掏心掏肺。不过他一转身可能就会诽谤你,栽赃你,捅你刀子。“笑面邢总”笑面迎人,翻脸杀人,可是出了名的。朱明月却总是给自己开脱说:我可没那么坏,我笑是因为爱笑的人有福气,也显得年轻。

  所以在刑部朱明月的位子一直很稳。一个懂做人,会做事,每天和上下级都嘻嘻哈哈的人位子怎么能不稳。

  王小石听了汤小圆的话也一惊道:朱明月是不是去神枪会一言堂了?

  汤小圆说:是的,孙摇红的案子有点棘手,朱老总只有亲自去一趟。铁二爷要面对的是整个神枪会孙家,太过凶险了,还有传闻中的那个“山枭”铁锈。

  王小石心中暗暗合计,神枪会的这个“人形荡克”恐怕还有隐藏更深的阴谋,绝对和蔡京息息相关,同时也担心铁手的安危。

  就在王小石想事情时,外面传来一阵“啦啦啦啦,花儿飞,鸟儿鸣……”哼唱声,王遇仙一边哼着歌蹦蹦跳跳的进了愁石斋。

  王遇仙一见王小石,笑靥如花。

  王小石马上脑子嗡嗡响。

  王遇仙拍了拍王小石肩膀说:你忙好啦,可以走了吗?

  “忙忙差不多多多了,你你你怎么来来了”

  王遇仙好奇的问:你舌头打结啦,结巴个啥?

  王小石深呼吸了下,定神道:没什么,你来愁石斋做什么?

  “当然是找你!”

  “找我干什么?”

  “请你吃饭”

  王小石有些莫名道:请我吃饭?

  王遇仙回道:是呀,你请我们吃过几次饭,也该我请你一次了。

  王小石有些好笑说:你们爱管闲事院的人不是都很穷。

  王遇仙殷桃小嘴一撅说:你别瞧不起人,今天我和哥哥去街头卖武,赚到不少钱。

  “那你哥哥人呢?”

  “他先回客栈了,鲁老板要拉他喝酒呢!”

  王小石说道:我看不用请客了,我回神侯府吃就可以了。

  王遇仙有些不高兴说:你是不是看不起我,觉得和我吃饭掉身份?

  王小石忙摆手道:不是不是,你别误会,我的意思你别破费了。

  旁边的汤小圆感觉自己呆着有点不合适就忙道:王大哥,王姑娘你们忙,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王遇仙恍然这里还有另一个人,也急着说:哎呀,不好意思,我没留意到你也在这。

  汤小圆听得心里那个无语,自己这是多没存在感,不过也看出王遇仙喜欢王小石,情窦初开的少女这个样子也难怪。

  王小石对着汤小圆说:那要不一起去吃吧,我请。

  汤小圆很识趣的回道:今天还有些公务,下次下次。说完话一溜烟的就走了。

  王遇仙见人走了就说:可以走了吧。

  王小石虽然有些尴尬,可心里想也就吃顿饭,推了这次推不了下次,不如就早点应付,别人也这样邀请了,盛情难却,再拒绝人家面子上挂不住。也就拎起药箱和王遇仙一起出了愁石斋。

  民以食为天。要说吃,在开封府只要你敢想,就有你想要的。大街小巷两旁的酒楼,酒肆,饭庄,茶坊,面点铺,果铺琳琅满目,数不胜数。路边还有私人摆的小吃摊,点心档,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王小石原想就随便找个小饭庄就行了,或者路边小摊对付下也可以。

  王小石和他师傅许笑一不同,天衣居士是个花销很大的人。因为他的爱好多,养花,养鱼,养鸟,听戏,弹琴,下棋,收藏古玩,字画。吃穿皆是好的,住也要住的舒服自在。

  天衣居士在白须园真的是过着逍遥神仙的日子,没少花多指头陀的钱,不过背后的金主其实是蔡京。

  王小石就不同,他出身普通人家。自小就节俭,本性也朴素。他最大的喜好一个是吃,什么美食都想尝尝。

  还有一个爱好就是收藏石头,基本都是普通的石头。只要王小石看中了,哪怕是路边一块碎石,他都会珍藏起来。

  ——因为石头和他有缘。

  王小石还在琢磨去哪里吃饭,被王遇仙一把拉进酒楼,他抬头看了看牌匾,心里一凉。

  ——松鹤楼。

  这家酒楼可是愁石斋附近比较贵的,来这里吃得客人也都有些家底的。

  王遇仙初到京城哪里懂得行市,和王小石两人找了张桌子坐下,店小二马上过来热情招呼。

  王遇仙问有些什么菜,店小二一口气吧唧吧唧唱了二十多道菜。在北宋报菜叫唱菜,这是个技术活,口齿伶俐,语速要匀,嗓音要动听,记性也要好。把她也听的糊涂了,本来王遇仙也没来过这样的酒楼,不会点菜,也没见过什么世面。

  王遇仙可又不好意思说自己不懂行,就有模有样的说:伙计,你就挑你们店里招牌的菜来几个吧,再来一壶好酒。

  店小二应声高唱:蒸软羊,荔枝炒腰子,桂花八宝鸭,西京笋片,桃花酿一壶。

  古代也没有下单的说法,堂倌唱了菜,后厨听到就准备了,到时再由他端上来。

  王小石知道这家酒肆不便宜,本想少点一些。可一看架势怕王遇仙没那么多银子。

  “你今天和你哥卖艺赚了多少钱?”

  “可多了。”

  “可多了是多少?这里吃饭可不便宜!”

  王遇仙眼睛一转,笑嘻嘻的掏出一个小布袋,还特意在王小石眼前晃了晃。

  “今天生意好,大概赚了有一百文”

  王小石听了差点屁股没坐稳,一百文钱找家脚店,两个人点几个小菜也是够的。可松鹤楼是一家有名气的正店,正店就是规模大,菜品酒水多的大店。脚店就门面不大的小饭馆。蜀南文学

  王小石顿时一脸难色。

  王遇仙眨了眨水汪汪的眼睛,问道:这点钱不够点菜吗?

  “我看大概……估计……或许……可能是不够”

  “伙计你来一下。”

  店小二忙笑脸问道:客官,有什么吩咐的?

  王遇仙问:我们刚点的菜大概多少钱?

  店小二心算了下说:菜是二两三钱银子,酒是六钱,一共二两九钱。

  “什么?你们这里怎么那么贵?”

  店小二也给一惊一乍的,这时老板笑呵呵的过来了,让伙计下去酒菜好了就端上来。

  老板和气道:姑娘你今天是撞大运了。

  王遇仙一脸懵,就问:我撞什么大运了?

  老板笑道:是这样的,我今年正好半百,老来得子。所以每天凡是进店的第五十桌的客人都算我斋客,不用付银子,我也求个福祉。你们正好第五十桌!

  王遇仙眉毛一剔就道:还有这好事,不会骗人吧?

  老板说:我开门做生意讲的是诚信二字,怎么会骗人。今天你这桌真的不用给钱。

  王遇仙是又拍手,又跺脚,笑开了花对着王小石就说:你看,我运气好不好,还能碰到这样的事。

  王小石也不好多说什么,心里也清楚老板故意的。他认识老板,帮他老母亲看过病,心想应该是老板卖个人情。

  其实老板除了感谢王小石给家人看病,心里也有其他打算。毕竟这可是京城大名鼎鼎的人物,背后可是金风细雨楼这座大靠山。和他拉好关系,以后做生意就不怕地痞无赖来闹事,还有讲出去他和王小石认识也有面子,以后酒楼生意还不更好做。

  掌柜做顺水人情,王小石也颔首示意心领了。

  王遇仙笑起来很纯,和雷纯的纯不一样。

  雷纯的笑纯而神圣。

  王遇仙的笑纯而甜。

  酒窝更甜。

  云涡浅浅,玉梭淡淡。

  轻颦双黛螺,微蹙柳烟眉。

  眸含清波,口点朱丹。

  王小石正面望着她,心神不由一荡,目光急欲离开,可又有些不舍。

  王小石感觉自己心有些慌。

  有点乱。

  又慌又乱!

  遇见她总是会这样。

  可她不是温柔,自己不该动情。

  如果她是温柔好多。

  或者温柔是王遇仙多好。

  温柔,王遇仙。

  王小石不能往下想。

  王遇仙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女孩子,她不懂什么是情。

  是的,一定是这样。

  因为自己知道什么是情。

  情就是……想她……心里有她……只有她。

  可是为什么自己看到王遇仙心会动,心里也会想到她?

  难道自己也不懂情?

  对温柔是不是情?

  还是情会淡,会散,会变……?

  自己还喜欢温柔吗?

  那种喜欢真实吗?

  “菜来了,客官请慢用”

  王小石一下子被伙计的招呼声叫得回过神来。

  王遇仙痴痴的盯着他看。

  王小石有点尴尬的问:你看着我干什么?

  “你前面在发呆”

  “没有吧!”

  “有,你肯定心里在想事情。”

  王小石拿起筷子道:别瞎猜了,快动筷子吧。虽然这顿是不付钱的,还是要谢谢你请客!

  王遇仙笑道:嗯,先喝酒。

  酒是桃花酿。

  清香。

  干醇。

  王小石一饮而尽,酒顺流而下。

  好柔的酒。

  很温馨。

  王遇仙夹了一块羊肉到王小石碗里说:这个羊肉看上去就好吃,你多吃点。

  王小石本想推托,可菜也到了碗里也没多想,就把羊肉送入嘴里。

  羊肉确实做的好。

  这蒸软羊肉酥不烂口感上佳。

  王小石也不由自主的夹了一块想放到王遇仙碗里,突然觉得有些不妥。可手已伸过去了,一时也不知怎么办。

  王遇仙筷子从他筷子上把肉接过来,放在嘴里尝了直点头道:好吃,真好吃。我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羊肉。

  王小石道:那你多吃点,开封府的羊肉一直是挺出名的。普通老百姓还真的很少有机会尝到。

  王遇仙尝了这个菜,又吃了那个菜,吃的有滋有味,一脸幸福感。

  王小石边笑边喝酒,心情也瞬间舒畅得很。

  “你的牙齿好白啊!”

  王小石愣了下说:你说什么?

  王遇仙笑道:我说你笑时,牙齿好白。

  王小石被说的也直挠头不言语。

  王遇仙也嘻嘻笑起来,又说:你吃菜呀,光喝酒干嘛!

  其实这顿饭王小石吃得蛮开心的,虽然自己很少说话。可王遇仙活泼的性格还是让他有种久违的轻松。

  两个人走出了酒楼,天色也暗了下来,可大小商铺,街头巷尾都亮起了灯,照亮了京城。

  东京的夜市也开始了,亭台楼阁,灯火通明,飞桥栏栅,明暗相连,珠帘绣幔,烛火耀目,满街都是行人,骑马的,推车赶车的,坐轿子的,沿街都是嬉闹叫卖声。可谓是人声鼎沸,笙歌不停。

  王小石送王遇仙回客栈,两人并肩而行,路边有家卖簪花的店,王遇仙也很感兴趣的去看看。

  那老板见有客人也热情招呼,问道:这位姑娘想买点什么,我这店里的簪花种类可多了,你随便先看看。

  王遇仙左挑右看,拿起一个珠花往头上戴,对着铜镜照了照,转身问道:你看这个珠花好不好看。

  王小石正眼端详了下,珠花很精致,更衬出了王遇仙的清新,灵动。

  “还不错,挺适合你的”

  王遇仙一笑,问老板:这珠花多少钱?

  老板但:六百文。

  王遇仙一听忙把珠花放下,拉着王小石就往铺子外走。

  “你怎么不要了?”

  “太贵了,算了。其实也不是很好看。”

  王小石被她拉着也不好意思,也急着出去,两人就继续往前走。

  王小石走着走着问:你热不热,要不要喝杨梅酸汤啊?

  “好啊好啊”

  夏夜人一多,确实有些热,王小石就去买杨梅酸汤,王遇仙在看路边捏泥人。

  北宋的杨梅酸汤有冰镇的,灌在竹筒里,十五文一筒。

  不一会王小石就买来了给王遇仙。

  “好喝好喝,又酸又甜,你也尝尝”

  王小石哪好意思喝,忙推说不渴。

  终于到了“恋家”客栈,王遇仙也有些不舍,不情愿的进门。

  “王姑娘”

  王遇仙回眸问道:什么事?

  “我,我……”

  “什么事啊?吞吞吐吐的!”

  王小石走近几步,伸出左手,摊开手掌,赫然一朵珠花在手心。

  恰恰就是刚刚那家王遇仙看中的那朵珠花。

  “你怎么会有的?”

  “前面买杨梅酸汤时我去买的,我觉得你戴着挺好看的”

  王遇仙静静的盯着他。

  无声静默。

  王小石被看得也说不出话来,很为难。

  他不善于送礼物给女孩子。

  应该说他就没送过。

  王小石也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的会去买,一路上把珠花捏在手里都出了汗,心里盘算着怎么开口好。

  自己怎么了?

  这还是自己吗?

  王小石心乱如麻,他有点后悔这样做,不该如此唐突。

  不买珠花就一点事没有,何苦去多此一举?

  王小石低着头,心绪纷纷扰扰。

  “还愣着干嘛,快帮我戴上呀”

  王小石抬首,看到那两颊微红的梨涡。

  旋出了三分惊艳,三分潇洒,三分优美,一分无限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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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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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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