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警察陆令灯笔小说>564章 回家
  凌晨一点半,京B牌照汽车上。

  “师傅快一点...”刘俪文催促道。

  “什么事这么急啊?”司机有些不解地看了看四个人。

  “您就稍微快一点就好了...”刘俪文也不好说什么,她看了看手机地图,还有三分钟就能到医院。

  好在这是上京,好在这是凌晨一点半。

  陆令有严重的酒精过敏,一杯啤酒对他来说绝对是危险量,刚刚他心情愤懑喝了一杯,青山都没拦住。刘俪文听说有问题,立刻要给陆令催吐,尝试了几个方法,终于还是吐出来一些。

  她在给陆令催吐的时候,也安排叶文兴去拦出租车,又抓紧把账结了,倒是没耽误时间。

  “没啥事,不用那么急。”陆令倒是觉得还好,“我以前说我有酒精过敏,但是那都是大学的时候了,这么多年也没感觉有啥事。”

  “你不是医生你不懂,”刘俪文道,“万全准备总是没错的,人体是個很精密的仪器,拔鼻毛都有把自己拔死的。”

  “哪有那么倒霉...”陆令声音明显小了一些,主要是他感觉到有一点痒了。

  司机听着这些话,也没有多说什么,毕竟马上就到医院了。

  下车的时候,陆令感觉到了明显的后背瘙痒,脖子这里的皮肤也发红,心率也明显加快。

  医院门口的灯比较凉,刘俪文这才认真看了看陆令:“你这过敏还挺快,走,去急诊。”

  青山看到陆令脖子很红,有些焦急,抄起陆令的腋下,就要带着陆令往前走,陆令被迫快步跟了上去。

  这边不是什么一线医院,人不算很多,看到陆令有急症,没有排队就见到了医生。

  “等一下,我看看心率和血压。”医生大概听了一句,就立刻说道。

  血压还需要一些时间,但心率很快就出来了,已经140了。

  “静息140,有点快,除了喝酒没有碰别的东西吗?”

  “没有,近几个小时我们一直在一起,他除了一杯啤酒,什么也没吃、没喝,他有酒精过敏史,这次只喝了一杯啤酒,我还对他进行了催吐,但是只吐出来三分之一左右,到目前是14分钟。”刘俪文道。

  “你是医生?”医生看了看刘俪文。

  “法医。”

  “哦,”医生点了点头,“症状还不算重,吃点抗组胺类药物吧。”

  “嗯。”刘俪文点了点头。

  只是,陆令是真不给面子,短短两分钟时间里,症状进一步加重,眼结合膜开始充血,出现了胸闷等严重症状。

  “我喘气很难受...”陆令自报症状。

  “有点哮喘症状...这么严重...”医生说完,立刻喊人过来处理,这就要给陆令进行肌注。

  “怎么会这样?”叶文兴有些慌。

  “不对啊...一般只要大量饮酒才能达到这个状态,抗体过敏反应很激烈才会引发哮喘...一旦引发哮喘,可能会促使机体释放内源性阿片样物质,引发支气管痉挛...”刘俪文看着陆令被医生带走,给叶文兴等人解释道。

  “需要给陆哥献血吗?”青山问道。

  刘俪文无力吐槽,摇了摇头,她虽然临床知识丰富,但是越是了解,越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干涉医生。

  很快地,陆令就被注射了药物,然后医生就准备给陆令上设备了。

  但就在这个期间,陆令的状态肉眼可见地变好。

  他毕竟只喝了一点啤酒,身体的应激过敏反应不可能持续太久,肌注抗过敏药物后,效如桴鼓。

  医生也松了一口气,和刘俪文说道:“看样子你说的很对,他确实喝的不多。不过,也幸亏你们14分钟就送了过来,不然也是麻烦。”

  “感谢医生!”刘俪文感谢完,就上前检查了一下陆令,确定没什么事,就是身上还有点小疙瘩,“他这个应激过敏真够厉害的,以后可真的要注意了。”蜀南文学

  “嗯,以他的这个情况,以后密闭空间很多人喝大量白酒的场合,他都不应该去。”医生嘱咐道。

  说完,医生给开了些药物,然后再次检查了陆令的情况,待了半个小时,就允许陆令离开了。

  有惊无险,但陆令心有余悸:“俪文,太感谢你了...”

  离开医院,大家也不想打车了,溜达着往回走,边走边聊天。

  “你这个弱点,最好还是别让别人知道,否则别人给你一杯酒精饮料都能搞倒你。”刘俪文嘱咐了一句,陆令毕竟工作特殊。

  “我知道了...”陆令松了一口气。

  一路走了半个多小时,把青山和叶文兴送了回去,陆令和刘俪文一起去附近的酒店。

  “你的临床水平,比我想象的要高,这么少见的过敏反应,你居然记得这么清楚,”陆令看了看刘俪文,立刻发现有问题,连忙解释道,“我是真心话,不是试探你...别多想,我不问你的事情...”

  “其实也还好,我曾经有一阵子都熬不过去了,后来...一切都过来了。”

  “嗯,一切都会好起来。”

  ...

  第二天一早,陆令带着青山,踏上了飞渝州的航线。

  陆令自从上了班,就没有回来过,父母一定很想他,想到这里,陆令有些心酸,唉,孩儿不孝...

  这是陆令第一次在飞机上想睡觉却睡不着,在无限的期待中,飞机似乎飞了半年,终于落地江北机场。

  下了飞机,陆令的脚步明显比以往更快,好在青山个子高,轻而易举地能追上。

  二人风风火火地走路,引来了不少人关注,尤其是青山,在这边更加显得魁梧。

  出乐出站口,下了电梯,二人上了一辆黄色出租车。

  给了司机一个位置,司机看了看,说道:“着急吗?”

  “出去上班两年了,两年没回家了...”陆令道。

  “懂了。”司机点了点头,以正常的速度离开了机场这边。

  渝州的出租车加速并不是很快,但是极限速度是真的牛批,车子缓慢地加速到了时速110,在高架桥上风驰电掣,青山坐在后排,歪着脖子,右手抓着扶手,左手抓着车后座。

  大概35分钟后,车子停到了一个小区门口,陆令最熟悉的地方。

  “估计我爸妈特别想我...”陆令道,“一会儿要是感情没收住,嗷嗷哭的话,你不许笑话我。”

  “怎么可能,陆哥,这两年,我还见了我爸好多次,好几次都是你陪我去的。你一直没回家,实在是辛苦了。”青山感慨道。

  “嗯,好,走,今天带你吃火锅。”陆令用力地点了点头。

  从自己的包里拿出尘封已久的钥匙,二人上了电梯,一口气到了17楼,然后穿越了一片平台,到了地面上,接着又进了一个楼,这里是22层,坐电梯下到7层,陆令带着青山过了一个连廊,接着爬了一层楼,又过了一个连廊,到了对面那栋楼的1楼,接着爬了3层,到家了。

  陆令激动地拿着钥匙,却发现门已经换了指纹锁。

  他有些疑惑地伸出手,试了试自己的右手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

  指纹锁报警了。

  “陆哥?”青山有些疑惑。

  “咳...”陆令有一丝不好意思,“我爸妈挺好,与时俱进,换锁了。”

  “哦哦哦,那很正常,敲门吧。”

  陆令点了点头,抬起手准备敲门,但是这个时候,门突然就开了,门口站着一位中年妇女,身高大概1米55,但是手里拿着一把菜刀。

  正是陆令的妈妈。

  “儿子?”陆令妈原以为是小偷在门口捣鼓锁具,此刻看到儿子,一下子有些没反应过来,“你怎么回来了?还带了个男朋...”

  陆令妈情绪确实有些激动,看到儿子高兴,伸手就要上来抱一下,却忘了手里还有菜刀。

  “妈,你手里有刀!”陆令喊了一句。

  “哎呀,”陆令妈一下子停了下来,吓了一跳,本来酝酿的想抱儿子的心情也没了,“进屋,快进屋。”

  边往里走,陆令妈边看了青山好几眼。

  “这位是我跟你提到的石青山,我们队里的战力担当,蒙族人,非常能打!”陆令先给老妈介绍了青山。

  “哦哦哦,我想起来了,和照片里很像!你这带同事来,这次怎么突然回家了?”

  “我有点事,过来看看子望那边,想着他那里也不急,就先回家看看。”

  “行,真好,你这忙,但是也得多回家啊...”陆令妈眼睛里不知道怎么又湿润了,“你这样,我去买菜,中午晚上在家吃,莪喊你姐他们过来,还有子望,我喊他也过来吃。”

  “好。”陆令点了点头,看了看家里,家里变化真的不小,“子望我通知吧,你喊我姐他们就行。”

  “好好好,我去买菜,你先招待客人!”陆令妈站起身来,走到青山面前仔细看了看,“真好,这崽儿,在你们单位,你有这样的同事,我也放心!”

  青山被称呼为崽儿还有些不理解,但还是很客气地感谢了阿姨,然后跟着陆令进了屋。

  家里收拾得很干净,渝州房价不贵,陆令家有一套新房,但是父母一直都没有去住,一直住在老房子里,大概80平米。用陆令妈的话说,新房是留给儿子娶媳妇的。

  看到家里熟悉的样子,陆令百感交集,转了几圈,才给夏子望打了电话。

  夏子望听说陆令回来,非常高兴,说马上就过来,顺便带着李梦。

  “我看你心情真不错啊,和上次见面完全俩概念了。”陆令听着夏子望的声音,感觉很舒服。

  夏子望刚刚执行完任务之后,整个人都是行将就木的感觉,而现在充满了活力。不得不说开个小饭馆,做点自己喜欢的菜,尤其是在渝州这样的城市,是真的巴适。

  “没问题。”夏子望道,“等着,我打包点材料,去你们家做几个菜。”

  “行,没问题。”

  “喝点?”夏子望调侃道,“也不知道你去了两年东北,酒量有没有进步。”

  “来了再说吧...”陆令有些无奈,但还是很高兴,夏子望都能和他开玩笑了,真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挂了电话,陆令给青山泡了茶,二人聊起了天。

  这个期间,燕雨把电话打了过来。

  “你说的那六个人,从早饭起,就只喝粥、吃馒头咸菜,不吃肉,我们给他们准备的酱牛肉、鸡腿等,他们都不吃,问了半天,有个人说他们不配吃肉,只能吃素,说他们没资格杀生,更没资格吃肉,还说要是只给肉吃,宁愿饿死。”燕雨把情况给陆令说了一下。

  “只吃素?”陆令想了想,“那倒也正常,思维控制确实要灭人欲,口腹之欲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他们戒色戒荤,还真有点和尚的味道了。”

  “怎么办?”燕雨很直接。

  “简单,上精致素食,极为精致,盘子要特别干净漂亮,摆盘最好拿出米其林的水平,量少一点,多来几个盘子,最好一顿饭吃十几盘才能吃饱。”陆令道,“即便是蔬菜也要做的很好吃,要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总而言之,食不厌细,脍不厌精,要让他们逐渐觉得他们并不是奴隶。现在有个很麻烦的问题,就是他们被抓了,他们这些人,越被抓、越被关着,他们越觉得应该,甚至你枪毙他他都觉得是应得的。我们不能放了他,但是就要拼命地对他们好,让他们的信念出现问题。”

  陆令接着说道:“就比如说和尚,如果一个和尚出去化缘,施主给什么就吃什么,而且从不在意好坏,那这种和尚信念就很坚定。反过来说,如果一个和尚开始吃非常精细、非常漂亮的高端素菜,虽然他还是吃素,但是道心早就破了,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我明白了,”燕雨一下子知道了关键,“你们到渝州了吗?”

  “我到家了,一会儿夏子望和李梦过来,我姐一家也过来,吃完饭之后,我找个没人的地方,和李梦他们聊聊。”

  “行,他们都在就ok,就怕你去了他们已经走了。”燕雨也放下了心,“那你忙吧,我先去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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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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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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