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唐人的生活>第一章我食我黍
  龙朔二年的长安看起来跟龙朔一年的长安没有太大的差别,如果一定要说有差别,无非是龙朔二年的雪下的更大了一些。

  长安城是一座很有见识的城市,即便是碰到了这场百年不遇的暴雪,也没有打乱长安城沿着自己固有的步伐前进。

  皑皑白雪落在朱雀大街的二十四尊铜牛上,就像是给铜牛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棉被。

  天上的雪还在下,大雁塔上也堆积了很多的白雪,导致这座塔也变得臃肿了一些。

  不良人张小义踩着没过膝盖的白雪来到最近的一头铜牛边上,用绑着扫把头的竹竿小心的清扫掉了铜牛上的积雪。

  对于这份重新回到他手中的工作,张小义非常的珍惜,回想起自己上一份挖茅厕的工作,即便是此时天寒地冻的,他还是觉得在朱雀大街上当不良人更好一些。

  他今天的工作非常的繁重,要带着民夫将朱雀大街上的积雪全部清理到道路两边。

  当然,他只是负责一段而已,也就是四头铜牛的位置。

  今天的工作还是很让人头疼的,主要是铲出来的雪没有地方堆放了。

  朱雀街边的两座结冰的人工湖泊上已经被堆出来了两座雪山,这是前两天铲雪的成绩。

  张小义一直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要把长安城里的雪铲除掉,只要等太阳出来,这些白雪自然就会融化。

  反正大雪天里,没人愿意出来,雪铲不铲的作用不大。

  他只能在心头滴咕一声,是万万不敢说出来的,不远处就是不良帅陈头,要是被他听到,说不得还要去挖一阵子茅坑。

  雪是昨晚刚刚下的,蓬松,柔软,清理起来不算很难。

  站在他的位置上可以直接看到朱雀门,不过没啥看头,城里白茫茫一片,城外也是白茫茫一片。

  就在他催促民夫铲雪之余,他的眼角出现了一片黑点,随即就警惕的站直了身子。

  看到这些人身上穿着的光板没毛的皮袄,再加上他们胯下雄壮的有些过份的战马,张小义立刻就吹响了哨子。

  哨子声很响,其余民夫瞅瞅来人,就继续低头干活,远处监督他们的不良帅也只是抬头看一眼,就继续坐在路边的茶馆里喝茶。

  为首的疤脸壮汉在马上张开双臂对张小义吼道:“官人,我们已经卸甲,弩,弓,长家伙,重家伙都放在城外了,至于火器这种东西我们没有。”

  张小义丢掉手里的大号铲雪铲子,扶着腰后的横刀一步步走上前,一边走一边道:“滚下马,最烦的就是你们这群吃人头饭的家伙,在西域那边把自己弄得跟野人似的,怎么没死在西域,偏偏要来长安丢人现眼。

  马屁股后面的粪兜子呢?我数数啊,二十五匹马,罚铜五百。”

  为首的疤脸大汉似乎早就习惯了被不良人勒索,想都不想的从腰里掏出一个皮口袋,从里面抓一把金沙放在张小义的手里道:“我们兄弟要在长安停留十天,这算是我们十天的马粪钱。”

  张小义小心的把金沙装进口袋里,尖着嗓子叫道:“什么狗屁的马粪钱,是卫生费!”

  说归说,张小义还是从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小本本,在上面用炭笔写了一些字,扯下一张递给为首的壮汉道:“别丢了,遇到不良人查验就给人家看,丢了,你就要重新付钱。”

  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的疤脸大汉接过那张纸,还装模作样的行了礼,这才穿过朱雀大街钻进了旁边的坊市巷子,看方向应该是晋昌坊的方向。

  “这些刀客有钱,一出手就是金沙,铜钱都不用,这一下大食堂可就赚美了。”一个民夫把一车雪倒进路边的松柏坑里,还用力的把雪踩踏严实,能就地消化一点就消化一点,总比倒进护城河里强。

  张小义冷哼一声道:“拿命换的钱。听说他们在西域可是无恶不作的,不可能活得长久。”

  民夫吧嗒着嘴巴道:“这些狗日的算是捞着了,数九寒天的日子里,来一碗水盆羊肉,多放辣子,再把胡饼撕碎了丢进去,唏哩呼噜的的一盆吃完,全身都冒汗……

  张头,我听说大食堂的水盆羊肉一盆子要三十个钱是不是?”

  张小义点点头道:“三十个钱,别看着贵,胡饼可是不要钱的,羊肉汤也能继续添,肚量再大也能吃饱。

  刘老汉,今天除雪你也能捞到二十个钱,自己添十个钱就能去晋昌坊吃一顿水盆羊肉,别把自己弄得可怜兮兮的,好像整个长安就你他娘的最穷。”

  刘老汉叹口气道:“这长安城里,还真得找不出一个吃不起水盆羊肉的人家,可是呢,这吃得起是一回事,吃不吃是另外一回事。

  老汉家里人口多,还都是女子,不敢跟别人家比,还是吃俺的糜子馍馍就盐菜来的踏实,等闺女们出嫁了,老汉就带着老婆子把剩下的钱天天吃水盆羊肉给他吃光,然后回家等死。”

  张小义见刘老汉又是老一套,这个老家伙总是说死,死了好几年还没死,看样子还能再死好些年。

  中午时分,朱雀大街就已经被清理出来了,只不过来了一阵风之后,雪又开始下了。

  地上又多了一寸厚的雪,张小义是不管的,毕竟,这是明天的活计,跟今天无关。

  带着一身的风雪,张小义钻进了不良帅陈头歇息的茶馆,坐在陈头对面,用力搓搓冻得通红的双手,将钱袋子放在陈头跟前道:“还以为今天没钱收呢,结果反倒发财了。”

  陈头找茶馆老板称量了金沙,又看了张小义开出来的票据存根,从茶馆柜台上支取了一贯钱,对张小义道:“八百入账,两百你的。”张小义高兴地把一贯钱放进褡裢里,跟陈头道一声别,就匆匆的走进风雪里,今天,他也想吃水盆羊肉。

  朱雀大街上的积雪被清理了一遍之后,街上多少出现了一些马车,张小义在风雪中又站立了一会,没有发现来钱的目标,就兴奋地去了晋昌坊大食堂。

  虽然安庆坊也开了一间大食堂,而且就在跟前,张小义宁愿多走好几里地去晋昌坊大食堂吃。

  不为别的,就为晋昌坊可以不断地续羊汤这一点,而且安庆坊大食堂的羊肉太瘦,不像晋昌坊大食堂的水盆羊肉上有厚厚一层油。

  在大风雪里干了一早上的活计,张小义早就饥肠辘辘,他却没有丝毫的急躁之意,只盼着肚子能更饿一些,这样好多吃几个不要钱的胡饼。

  晋昌坊就在眼前,门头上那只嚣张的鎏金凤凰,即便是大雪都遮掩不住它斑斓的颜色。

  长安城里的人都知道,这头凤凰羽冠上的七颗宝石,乃是陛下从皇家宝库里挑选出来的,每一颗宝石都价值连城。

  凤凰的尾羽上多少有了一些积雪,随着晋昌坊不良人摇动凤凰下的机关,尾羽就动弹了起来,很快就把尾羽上的积雪给抖掉了。

  晋昌坊里是真正的一尘不染,街道两边的流水渠里汩汩淌着流水,他们清理积雪相对容易一些,只要把积雪推进水渠里就会被流水融化带走。

  今天不是大慈恩寺开讲的日子,因此,没了那些恼人的香客跟居士,张小义熟门熟路的左拐来到了大食堂。

  大食堂里热气蒸腾,尤其是一丈多高的包子笼屉被掀开的时候,就有一大股白气带着浓郁的肉包子香味冲天而起,味道霸气的让人舍不得离开。

  “刚出笼的肉包子,新媳妇……”张小义停下脚步,开始犹豫了。

  “到底是包子还是水盆羊肉?”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好好思考一下。

  “竹筹呢?今天天冷,吃包子送蛋汤。”

  张小义瞅一瞅送的蛋汤,发现竟然是一颗鸡蛋打成的厚鸡蛋汤,黄白相间的好看,上面还撒了一把绿油油的芫荽。

  不等他掏出不良人分发的竹筹,就被后边不耐烦地食客给推到一边去了。

  卖包子的不干了,目光不善的瞅着推开张小义的那个汉子道:“滚到后边去,排队。”

  张小义嘿嘿一笑,掏出积攒了一个月的一把小额竹筹递给卖包子的道:“劳烦大哥都给买成包子。”

  卖包子的忙着清点竹筹,刚才推了张小义一把的食客小声问他:“他们真的会打人?”

  张小义指着墙上贴着的红纸道:“上面写着不得无故殴打客人,一般不会打。”

  “也就是说,还是会打是吗?”

  “废话,卖包子的都是府兵,还都是正式在册的府兵,你要是再犯贱,他们不打,老子这个不良人都要打了,好好排队,这里东西好吃,就是别撒野。”

  “二十个包子,吃得完吗?”卖包子的府兵滴咕一声就递过来一个老大的笼屉,捡走几个包子,把笼屉往前一推道:“吃完记得把笼屉还回来。”

  张小义将一大碗漂亮的蛋汤一并放在笼屉上,迫不及待的抱着笼屉就在大棚子底下找了一个背风的地方。

  一个包子拳头大小,张小义嘻嘻哈哈的咬开一个缺口,再用木勺挖一点辣子蒜醋水灌进包子里,这样能让滚烫的包子降低一点温度。

  然后就把嘴巴张到最大,凶勐的咬了下去,嘴角位置有一串油脂飞溅出去,张小义一把捞住,这可是包子的精华,万万损失不得。蜀南文学

  老大一块包子咬进嘴里,张小义就迅速的闭上了嘴巴,不想让一点香气漏掉,此时,包子在嘴里迸发出来的各种混合滋味实在是不足为外人道。

  嚼两下把包子送进肚子里,他就迫不及待的将粘在手上的汤汁一并吸进嘴巴里。

  然后就把目光放在剩下的半个包子上,他没有急着往嘴巴里送,而是继续挖了一勺辣子蒜醋水灌进包子,这样吃包子对他来说无比重要,是一种信仰。

  张小义看起来吃的一板一眼的,实际上,他的速度一点都不慢,二十个包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失,而他被风雪侵蚀了一上午的身子却正在回暖。

  从笼屉上扯下指甲盖一小片粘在上面的包子皮送嘴里,张小义就遗憾的看着空空如也的鸡蛋汤碗,他觉得自己刚才吃的还是有些快,喝汤的时候速度也有一些快,以至于没有好好地品尝到包子跟鸡蛋汤的滋味。

  抬起袖子擦试一下被辣子油浸染的嘴唇,张小义用舌头清扫着口腔里残余的肉渣,端着硕大的笼屉交给了卖包子的府兵。

  就在向外走的时候高墙另一边的学堂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

  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张小义打了一个悠长的饱嗝,满意的抚摸着鼓鼓的肚皮,自言自语的道:“我食我黍,天王老子来了都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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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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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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