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崔氏,也喜欢娜哈!
一个成熟老练的如同人精,待人更是周到,让公孙有如沐春风之感,最重要的是,崔氏仅仅三言两语就把公孙装扮上的不妥给指出来了。
本来,这种指责,没有那一个女人愿意听,可是,很多话从崔氏口中说出来,却让人莫名其妙地心服口服。
虽然崔氏总是遮掩自己的来路,联想到云家不同凡俗的布置,以及进退有序的仆妇们,这并不妨碍公孙用自己的智慧得出,崔氏出自两大崔氏家族的结论。
一个风尘女子最渴望的样子是什么样子呢?必然是贵妇,而且是比贵妇还要贵妇才符合她们的期望。
当年李靖与红佛女的爱情故事,在勾栏瓦肆之中早就被颂扬成绝世爱情的典范。
也就是因为有这样的故事,公孙才愿意委身于裴行俭,希望谱写出红佛女故事的下篇。
至于怎么让一个平凡的女人成为贵妇,崔氏有着绝对的发言权。
一个漂亮活泼,对公孙的身高极为仰慕,当着公孙的面发誓,自己一定要长成公孙的样子才不负此生。
最重要的是娜哈发现公孙是光头之后,立刻就扯着自己那头漂亮的金发,恳求崔氏也把她的头发剃掉,这样她就可以跟公孙一样美丽了。
一个老谋深算,一个童真无邪,一个能把虚假的情谊演绎成真情,一个更是本色演出,这亦真亦假的世界,让公孙不忍离去。
在定制了云家一百床棉被,还愿意把剑庐所有的绣活都承包给崔氏之后,公孙这才与崔氏,娜哈洒泪而别。
裴行俭见到这一幕简直难以理解,就他知道的公孙可不是一个愿意流眼泪的女人,刚强,暴躁,无畏无惧才是公孙的本色。
回头看看怯生生地站在门口送别自己的云初,他的脑子也一阵混乱,他一时弄不清楚,眼前这个少年人,到底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还是一个可以披甲执锐,冲锋陷阵的猛士。hΤTpS://WWω.sndswx.com/
公孙跟裴行俭的马才离开晋昌坊,狄仁杰的脑袋就出现在云初的脖子后边。
“你看,我就说嘛,她一定认不出你来的。”
“她能认识你?”
“认不出来的!”
“你凭什么这么自信?”
“我狄氏一族的男子,只要年过二十,就会肥胖起来,你看着,只要你愿意天天给我吃肥猪肉,再过四五个月,我的面貌就会大变样,她绝对没有认出我的可能。”
“你为什么要变肥呢?现在这个模样看起来不好吗?”
“你知道个屁啊,咱唐人以胖为美,男子若是没有些许肚腩,就没有郎君像,穿上官服也不好看。
就你这副模样,人家第一眼就会觉得你是一个娈童,而不是什么美少年。
告诉你,尽快把自己吃得胖起来,要不然下次就不要跟我一起出面,这会让人误会我养了一只娈童,影响我娶高门贵女。”
云初低头看看自己这一身淡红色外袍,觉得狄仁杰的话说得很对,别说别人了,自己看着都很不舒服。
“你最近在干什么?总是早出晚归的不见人影。”
狄仁杰叹口气道:“醴泉坊有一家人的院子倒塌了,偏偏他们家院子的隔壁就是胡人的寺庙,他家的墙倒了,连带着把胡人寺庙的墙也砸倒了一大片。
胡人就要他们家赔钱,或者赔墙壁,这家人不肯,胡人就把这家人告到了官府,不等官府判下来,这家的老妪就一头撞死在胡人大寺的经堂之上。
胡教的人认为这个老妇的血玷污了神圣的经堂,就把这个老妇是尸体用火给烧了,然后老妇家里的儿子不干了,就要胡教的人赔命。
身为大唐子民,怎么可能如此白白死在胡人的经堂里,更何况尸首被一把火给烧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最近就在忙这件事呢。”
“挑起胡人跟汉人之争不好吧,毕竟,这些胡人现在很有钱不说,大唐还指望他们能从万里之外,带来更多的好东西呢。”
“你的意思是说,不要弄成胡人跟唐人的纷争,应该弄成佛门跟胡人的信仰之争?反正他们都是外来的是吧?”
“我没有这样说过。”
“你说的每一个字都是这个意思,我也是这么想的,胡人带来的好东西太多了,丢弃了很可惜,唐人如果起来对付胡人,这些胡人就会害怕不再来了。
所以,只能弄成寺庙跟寺庙之间的冲突,这样一来,影响可控,斗争的范围可控,我也能从中渔利。
好吧,就这么办,马上让老妇的儿子去醴泉寺哀告,就说信男女被胡人寺庙里的和尚给打死了,求僧官给一个交代。”
“老妪的儿子如此听话吗?”
狄仁杰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贴钱帮他讨回公道不说,还答应事后把所有的赔偿都给他,还准许他家的小儿子当我的马夫,他为什么不听我的话?”
云初倒吸了一口凉气道:“这就是你的开局?”
狄仁杰道:“胡人寺庙做的不地道,墙塌了这是天灾,就算是邻居,这个时候按照我大唐的规矩,应该自认倒霉,提着礼物去慰问邻居,然后自己把自家的墙修建起来,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不成吗?
非要让一个穷的连饭都吃不起的人家赔偿自家的墙壁吗?为此,还死了一个唐人,死了一个唐人还不算,还把人家的尸骸一把火给烧了,美其名曰净化,这就太欺负人了。”
云初笑道:“晋昌坊也有人家的墙壁砸倒了别人家的墙壁,还压死了一只羊,他家邻居没有提着礼物去慰问,还要那家人修墙,赔羊,坊正刘义也是这么断的。”
狄仁杰道:“要求是不同的,我说的是君子之争,小人之争就是你晋昌坊的那个样子,君子之争可不是这样的,那些胡人不远万里来到大唐,不作君子难道是来做小人的吗?
粟特人的首领拜见陛下的时候就说他们粟特人都是好人,是富人,是奉公守法的人,简称君子。
既然他们敢自称君子,自然要以君子的道理来做事,不能自称是君子,却行小人之事。”
“嗯,你说得很对,问题是你怎么从中获利呢?”
“自然是发动坊民,连同醴泉寺的僧官,一起去胡人寺庙讨一个公道。”
“然后,你就自发地成了醴泉坊百姓的话事人是吗?”
狄仁杰大笑道:“醴泉坊里没人才,我不当这个话事人,还有谁有资格当这个话事人呢?
再说了,老子有本事点起这堆火,就有本事熄灭这堆火。
三天后,我就要发动了,有不少的太学生愿意去为我呐喊助威,你去不去?”
“目的呢?我是说达到什么目的你才会罢手?”
狄仁杰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水,淡淡地道:“胡人寺庙想要安宁,一月必须交付醴泉坊五百贯钱,再由醴泉坊的穷困坊民进入胡人寺庙负责,洒扫,整理花木等杂事。
胡人寺庙不能把大门关起来自顾自地做礼拜,而自我隔绝于唐人之外,毕竟,这里是大唐,既然胡人来到了大唐,就要做到入乡随俗,不可自闭,否则就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之嫌。”
“啪啪啪”听了狄仁杰的布置,云初忍不住鼓掌,这个计划非常的精妙,切入点也极度有操作性。
不但考虑到了普通升斗小民的愿望,也顾及到了长安大人物对胡人寺庙长久以来的担忧。
毕竟,这些年以来,盘踞在长安的粟特人确实太多,寺庙也越来越多。
太宗皇帝当年进“天可汗”的时候曾经说过,万邦之民,皆是朕的子民,朝廷不好对胡人下手,现在好了,地方上的冲突,庙堂之上的人只需要俯首旁观就好。
“你看这样啊,你有钱了之后呢,就需要对醴泉坊进行全方位的改造升级,我可是听说了,你醴泉坊里的居民大多是给别人家当奴仆的,没有好人手。
我可以从晋昌坊给你调派一些人手,按照你的意愿来改造醴泉坊,我这里的人都是好手……”
云初这个很好的建议,被狄仁杰断然拒绝了,他声称,他手里的五百贯钱,哪怕全部让那些不怎么会干活的醴泉坊坊民赚走,也绝对不会让晋昌坊的人赚走,否则,就是他这个醴泉坊里长的失职。
“你家的棉被是一个好东西,不如……”
“滚——”
狄仁杰见事有不谐,站起来就走,走到门口攀着门框回头瞅着云初道:“我一定会找到一门可以长长久久给醴泉坊带来收入的活计,到时候你莫要求我。
要不然,把你酿造烈酒……”
“滚——”
狄仁杰长吸一口气,瞅着朗朗晴天叹息一声道:“这世上一心为民,可以为之抛头颅洒热血的人都去哪里了,难道只剩下某家一人不成?”
“抛头颅,洒热血的事情老子已经干过了,至于你以后跟我尽量多谈书本,少谈钱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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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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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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