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内,县令史长宁和一干衙役正到了下班的时候。武青对县令大人一拜,随后转身离开。
然而在他刚刚踏出府衙大门的时候,两柄长刀立刻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武青:“……”
他正要发怒,但见来的人都身披战甲,脸色顿时闪过一抹慌乱。
这是军人!
自己这遵纪守法,也不可能去招惹军人啊?难不成,今天因为左脚出县衙错了?
“各~各位军爷,咱们是一家人,我是地方县尉,你们~你们这是做什么呢?”武青弱弱的说道。
开玩笑,军人执行的是战场标准。先祖说过,战时状态,军人高于一切!这些兵就是当场斩了他,他也无话可说。别说是他,就是县令也能撸下来。
第一,皇权,永远是皇亲最亲,权贵最贵。而县令,县丞这些说白了,就只是给皇帝,给朝廷打工的人!这些兵上面的将,那才是最恐怖的皇亲国戚!
慌!
史长宁快步走了出来,然而他还没说话,为首的那甲卫却是甩出一叠武青与野狼山,大虎口等马匪的往来账单。
武青顿时脸色苍白,那一瞬,他全都明白了!整他的人不是面前的军人,而是那个李丰年!
箭羽营劫杀失败,两股马匪被雷霆剿灭,剩下他一个幕后,本以为有这县尉的身份,李丰年根本不敢动他。岂料,李丰年根本不会亲自弄他!
“此人勾结马匪,祸害乡民,按律当斩,就地执行!”
噗嗤!
两刀划过,武青的脑袋便是掉落下来。他到死也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被斩了!
死了!
自己有家财万贯,娇妻四人。每天还可以去青楼,每天都可以不重样。自己还有官身,掌管三千府兵,前途一片大好。
可却这么死了啊!
为什么要跟那个人作对?为什么这么蠢啊!
史长宁心中一颤,这武青背后所做的事情,得罪了谁,他多多少少是有点知道的。那个人,当真是不能惹,而且还要想尽办法与之交好啊!
李丰年要杀这武青,一方面也是想要震慑一下史长宁。他是此地父母官,倘若他使绊子,李丰年的生意就别想好过。
目前看来,效果很好!
今日,李丰年当真离开了丰水县!
西部战争,辽兵犯境!
整个大景,但凡是了解形势的人,无不是人心惶惶。
三日后!
李丰年一行人出了金马古城,来到一片无际草原之上。经过几日的奔袭,他已经学会骑马。而且前世他就骑过马,马术自是不赖的。
抬眼望去,远处是一望无际的一座漆黑大山。这大山连绵不绝,其内便是楼山关。辽兵铁骑突破这楼山,就是一马平川的金马原。在草原之上,就算来多少人也别想跟铁骑抗衡。
“将军,日前战事到底到了什么程度?”李丰年问道。
金镇远脸色有些难看,“昨日接飞鸽传书,辽国前锋三万铁骑已经挺进楼山关,我军败退百里,据天狼谷而守。天狼谷是我军最后的屏障,若是失守,辽军顷刻间可到金马古城。
好在天狼谷是一道天堑,地势对我军有力,上将军带领剩下的六万余人拒守此处,倒是可以阻挡一二,等待援兵。
辽军最厉害的就是重骑兵,我军在这重骑兵之下,可是吃了很大的亏。若不是天堑阻挡,我军根本无法抵挡重骑兵的屠杀!
可以说,危在旦夕!”
闻言,李丰年也明白了,此间当真是情况危急。如若不然,金将军也不会疾奔千里来寻他。因为整个大景,无人可用!
而且金将军对李丰年有点盲目崇拜!
无论是黑刀,还是精盐,又或者是灭马匪,都让金将军震惊。
谋略!
“目前前线对阵辽兵重骑,用的是什么方法?”李丰年问道。
“对阵~我们地处中原,不善于骑射。所以碰到辽军骑兵,唯有据城墙而守,或者是引入山地之中,让骑兵无法进行冲锋~不过就算如此,亦是损失极其惨重。”
李丰年心想,这特么不是躺着挨揍么?骑兵在这个年代,就跟现代的坦克一般。步兵打坦克?就算能打,也得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啊!
“拒马阵,陷马坑,拌马绳呢?”
金镇远一愣,满脸狐疑,“先生所说的是何物?听着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李丰年:“……”
这瞬间他就明白了,大景的军师极其落后,还停留在用人堆冲锋打架那个程度上。虽然陷马坑这种东西很简单,但是没有发明出来,便是未知。
就像是肥皂,其实就是草木灰跟猪肉混合反应,但是谁能想到平常可见的东西,能做成肥皂来?
未知,在大景众人的认知里,就是不可能!
这也说明了,辽军阵营,也没有出现这种东西!
楼山脚下,一家农户中!
李丰年一行人在此处歇息,长途奔袭,马匹和人都受不了。
“老乡,打扰了!”李丰年站在庭院外,农户怯生生的看了看他们,那是个六十多岁的老猎户。
“官爷这是?”
“讨口水喝!”李丰年笑道。
“快进快进~老婆子,给官爷们烧水煮茶~”老猎户立刻将众人迎进庭院,还拿出各种干粮,果子,招待他们。
“贵姓?”李丰年问道。
“小人姓宋,是这楼山几百猎户中微不足道的一个。官爷,前方可是在打仗,身为大景子民,我等也应该出一份力量。若是官爷用的上我,我便跟你们去了!”宋老二笑道。
这份心意倒是真,李丰年发现除了朝廷之外,任何地方的子民都非常热爱这份土地,不希望它被屠戮,被践踏!
说着,一位老妇端着一盘刚蒸好的东西上来。
李丰年一件此物,眼前一亮,当即拿起一个尝了一口,“红薯!这是哪里来的?”
这一盘都是红薯!
李丰年大喜!
这东西可算是神物,大景目前还没有出现。而且,红薯产量极高,适应性极强,一旦种植开来,大景的粮食问题几乎不用担忧。
宋老二一愣,官爷怎么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官爷说此物叫做红薯?我们是从楼山上挖的,也不多,就偶尔有那么一两颗,数量非常稀少。”
“而且我们本地,都叫他为地豆。今年一整个冬季,才从千里楼山里面找到这么一点!”
地豆?一种称呼罢了!李丰年非常确定,此物就是红薯。要知道如今春耕,各处最缺的就是粮食。西山每日消耗的粮食是非常大量的,上万人在他手底下上工,每人每天吃掉的粮以吨计!
而且不是说你买粮就有粮,丰水县城的粮,早已不足供应西山,现在得从江南道买粮食。
有了这红薯,今年夏天粮食短缺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要知道,红薯亩产可是数千斤,就算土地贫瘠一些,也有千斤往上。
“这东西还有?没煮熟的那种!”
宋老二看向老妇人,老妇人点点头,从屋里拿出半麻袋子红薯来,她看向李丰年,“就只剩这些!”
李丰年扫了一眼,毫不掩饰喜意!
有这点,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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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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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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